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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和温病区别
 转帖一段《热病衡正》里的文章:

一、温病不都先犯肺   
《温热论》开宗明义就提出了“温邪上受,首先犯肺”之说,吴鞠通又宏其义而敷扬之,谓:“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嗣后这一论点就为该派所公认,并成为当今之通论,如作为全国统一教材的《温病学》①,释“首先犯肺”条之义说;  “本条为论证温病证治的总纲。条文首先概述温病的发生发展机理,”但众所周知,叶氏之《温热论》,至少是统风温、湿温二者而言。吴氏之所谓温热病,则有风温、温热、温疫、温毒,暑温、湿温,秋燥、冬温,温疟等九种之多。从现代医学病名来看,叶吴之所谓温病,至少包括了下列一些疾病;“流感”,“脑炎”、“肠伤寒”、肺炎、猩红热,中暑、疟疾,“黄疸肝炎”、腮腺炎、痢疾等。此外,流行性出血热,钩喘螺旋体病等,一般也认为属于叶吴所说之温病范畴。按照“南方无真伤寒,都是温热”的说法,叶吴之所谓温热病,包括甚广。然上述疾病,除了“流感”等少数呼吸器病是首先犯肺外,象“乙脑”,  “黄疸肝炎”,  “肠伤寒”、“出血热”等。根本就不是首先犯肺的。谢诵穆认为温病大体可分为肺系温病与胃系温病二大类,而“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此十二字者……仅为犯肺温病之纲领,决不能包括湿温等胃系温病,以肺系温病之纲领,兼统胃系之温病,谚所谓张冠李戴,泾谓不分也。”祝味菊也说:《温热论》“风行一时,深入人心,以盲引盲,贻误滋多”,  “吾人就该篇而论,允宜明辨其瑕瑜而不可盲从也。”余谓《温热论》之不可盲从,  “首先犯肺”说,最为第一。我们如震摄于天士威名,唯随众喧喝,人云亦云,对此不明辨其是非,竟把它当作为温病初起之普遍规律看,就难免会用治肺之方药,去治与肺无关之热病,这样,能不贻误病机亦几稀矣!又安可望在初起阶段即收截断逆转之效哉!若外感热病果真都是“温邪上受,首先犯肺”,则“或透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是病不应再加重,何以会“辛凉散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入营”?原因不外二个:一是病本不关肺而以治肺方药治之,无的放矢,二是杯水车薪,病重药轻,所以主观上希望风与热相离,病即向愈,而客观上从卫入气,入营入血,仍然步步加重。说明叶氏治温病,亦常事与愿违,惟彼不自知,故仍以“首先犯肺”立说以诲人。惜乎被王孟英等奉为圭臬之《温热论》,竟开首即错,此客观之事实,无庸为贤者讳。故吾人治外感热病,  “不得以首先犯肺,以印定后人眼目,”否则必有“理论与实际脱节的舛误”,  “如外感初起,并无呼吸器的症状,一概认为在手太阴,未免无的放矢。”时逸人的这些说法,无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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