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英国殖民政府,从1841年统治香港以后,一直推行所谓“华律治华人”的政策。简单说就是,英国法律管辖英国人,中国法律治理中国人。而英国又是所谓习惯法国家,所以就是按照“大清律例”,延续满清的“习惯”管理华人。所以华人在香港就可以按照大清律纳妾,但英国人不允许。直到差不多一百多年以后。1969年香港才公布一夫一妻制法案,从1971年以后,香港华人纳妾才不再合法。但已经存在的多妻婚姻,仍旧有效。也就是说,一直到1971年,在香港纳妾或者一夫多妻,都是合法的,而且确实也还有极个别人也这么做了。 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就娶了四位妻子。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得出,在1971年前,香港是现代文明的化外之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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