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着装规范》,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着装进行规范。
文件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挂职、借调、实习、见习等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女同志不穿紧、透、露、短服饰和奇异装,不得穿吊带裙、无袖裙、超短裙、紧身衣;男同志不穿背心、圆领汗衫、花衣裤、短裤……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着装规范
一、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符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要求,出席正式、隆重、严肃场合应着正装。
二、男性工作人员着装要求:着西装、夹克、衬衫、有领T恤等服饰。不得穿背心、短裤、圆领汗衫、花衣裤和奇异装;不得穿拖鞋;不佩戴项链、手链、手珠等饰物。
三、女性工作人员着装要求:着职业装或朴素大方休闲装;不穿紧、透、露、短服饰和奇异装;不得穿吊带裙、无袖裙、露背装和露脐装,不得穿超短裙、超短裤、透视装和紧身衣;不得穿拖鞋。
四、本规范适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挂职、借调、实习、见习等人员)。配发制服的工作人员,按系统、单位要求着装。
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来源:赣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