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石门乡枣川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的安全防卫制度,妥善处置紧急情况,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遇事不惊、处事不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年级班主任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㈠ 、学生活动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1、学生在校上课、活动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发现者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医疗点,并向值周领导报告;
2 、值周领导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班主任,并视情况向校长或副校长报告;校长决定是否向区教育局报告;
3 、情况严重的,当事教师、班主任、值周领导立即送受伤学生去医院,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4 、情况严重的,由总务处负责现场保护,做好记录。
㈡ 、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 、迅速切断各楼层电源(总务处负责)。
2 、由校长或副校长组织指挥灭火与抢救工作,并决定报警( 119 或 110 )或向区教育局报告。
3 、开通全部安全通道,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撤至安全地带,班主任清点学生人数,并阻止学生救灾(校长总指挥,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协助指挥,班主任落实)。
4 、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总务主任指挥)。
5 、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有关涉及本案的有关人证、物证记录(总务主任负责)。
㈢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 、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领导、老师应马上报告校长。
2 、迅速与医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总务主任负责)。
3 、由校长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 、有关教师及时与家长联系.
5 、总务处对预留食品实行封存,以备检查,并做好情况记录。
㈣ 、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 、来人不明情况,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 、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 、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⑴ 、迅速报告校长或副校长。
⑵ 、由校长或副校长决定是否报警( 110 )。
⑶ 、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将其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⑷ 、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 、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如“非典”“流感”“甲肝”“腮腺炎”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由家长带往医院诊治。经确认是传染性流行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 、如实报告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
2 、迅速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学生、任课老师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进一步加强晨检工作。
3 、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上课。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 、可能受到危害的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区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 、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6 、总务处负责作好情况记录。
(六)抗震防灾纪律要求及应急预案
1、遇震要做到镇定、不惊慌;快而有序地组织学生到开阔地避震;预防墙体倒塌对学生造成伤害。
2、教师应在学生撤离后方可离开教室。
3、到安全区域,班主任(班主任未在由科任教师负责)清点人数,看学生是否安全撤离;副校长拨打110或120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积极救治;对师生进行安置或心理安慰。
4、防震期间,教师要坚持早到岗、晚离岗,做到室内有学生室内就有教师。
5、每个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校长指挥。
6、总务处要做好学校灾情书面纪录。
7、校长要准确及时地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
8、余震期间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9、加强校园卫生、个人卫生管理,抓学生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学习预防疾病常识,预防、控制灾后疾病的传染。
(七)防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1、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组织人员沿江巡视,加强监护,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对河滩游玩、下河游泳者要严肃处理。
2、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打捞;通知家长。
3、进行简单救治,挤压出肚中积水,帮助其呼吸;拨打120
送入医院救治。
(八)雷电、暴雨应急预案
1、发现雷电、暴雨,广播警示,通知学生进教室。严禁学生乱跑,站在树下、手触或靠近金属等导电物体旁。
2、对雷电击中者,平放在通风干燥的木板上,并迅速联系医护人员救治。
3、放学时间,正值暴雨前或暴雨时,严禁学生回家。雨后,巡视或探问清楚路途情况后,再安排学生回家事宜。
三、突发事件应急责任
1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事件应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报告、抢救、控险等任务。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失职。学校将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或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却,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或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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