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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县生态林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展生态林业  建设美丽蒸阳

——关于衡阳县生态林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衡阳县委员会

201412月)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县生态林业建设,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014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县政协由主席杨秋良挂帅,正县级干部、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梁祚华、副主席陈吉红、秘书长刘俊辉带队,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法制委负责组织,县政协办派同志参与,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部门专业骨干,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井头、界牌等乡镇和县农办、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信用联社等部门及部分林业企业和林业产业基地,采取听取汇报、视察现场、查阅资料、座谈研讨等方式,就全县生态林业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林业建设,始终把加强生态林业建设作为实现“两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建设“美丽蒸阳”的重大内容,多措并举,克难攻坚,取得丰硕成果,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奠定坚定基础。

(一)绿化蒸阳卓有成效。近五年,全县完成造林绿化16.9万亩,油茶垦复14.6万亩,楠竹垦复12.5万亩,中幼林抚育21万亩。开展全民义务植树920创办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52个,完成通道绿化1250公里。特别是2014年,全县共完成新造林6.5万亩,通道绿化820.2公里。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建立湿地保护小区11个,保护面积4.4万亩。通过强化保护和人工培育,成功种植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3种。根据“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已有林业用地面积202.8万亩,占到土地总面积的53.6%。有活立木总蓄积量229.1万立方米,比“十·五”末增加2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6.5%,增加3.86个百分点;竹林面积35.1万亩,总株数6815万株,分别比“十·五”调查增加5.2万亩、1689万株。有木本植物78312种,其中马尾松29万亩,杉木27万亩,国外松14万亩(土地面积情况见附表1、树种资源情况见附表2)。

(二)资源管护明显加强。我县已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个。五年来,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惠民工程建设,加强林地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据统计,全县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72宗,征占用林地面积5071.4亩,收取植被恢复费1676.5万元,返回县级植被恢复费1005.9万元。办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491起、刑事案件120起,特别是2014年办理森林火灾案件150起,其中刑事案件40起,行政案件110起,追回经济损失217.88万元。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控网络,投资120万元建设森林扑火队伍营房和物资储备库,添置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组建60人的县级森林防火扑火大队,各乡镇分别成立2050人的森林扑火队伍,建立村级护林员队伍893人。通过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全县彻底扭转了往年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局面。(征占用林地许可情况见附表3)。

(三)林游产业强劲发展。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权流转市场活跃,社会资金迅速融入林业,林业生产规模快速扩展。全县已发展各类林产品加工企业280余家,林业开发种植企业3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7个, 100亩以上的林业种植大户100余个,流转的林地面积21.5万亩,流转金额3606.5万元,特别是新引进的中联天地油茶、恒一生态、成美林业、三香农林等企业流转林地都超过1.0万亩,投入资金在1亿元以上,年林业生产总值可达20亿元培育了芩芳板材、天天见梳篦、三香农林等一批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和“天天见梳篦”中国驰名商标。成功申报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和恒升农业、宏铭农业省级发展林下经济基地。建设了以湖南隆昌林业、珍丰农业、易湘生态为龙头的良种油茶种植基地4.0万亩,以三香农林为龙头的山苍子产业基地1.5万亩,以成美林业为龙头的速生丰产林基地10万亩,以衡阳日懋苗木为龙头的苗木产业基地1.0万亩,以新乐丰果业为龙头的水果种植基地1.0万亩,以宏铭农业恒升农业为龙头的林下经济基地1.0万亩。开发建设岣嵝峰国家森林公园、湖南三香农林生态休闲示范园、万源湖旅游休闲度假区、龙王峡生态旅游风景区等生态旅游项目,其中岣嵝峰国家森林公园已成功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成为衡阳市以及周边地区人民休闲度假的理想之地,年接待游客达10万余人次,实现旅游年收入500万元(林业种植企业分布情况见附表4)。

(四)生态治理有序推进。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全县突出了紫色岩山地的改造,拉开了生态治理序幕。随后的“灭荒”、“绿化达标”、“长防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加快了改造进程。特别是2001年以来,全县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已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94.32万亩,占到林业用地面积的46.51%。实施封山育林15万亩。实行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近几年来,与林业其它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完成异地“三边”造林9.1万亩、火烧迹地更新造林2.2万亩。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全县已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87万。制定了《衡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衡阳县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规划(20112020年)》,正在申请界牌矿区国家级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示范点建设。2011年以来,先后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100万元对原界牌陶瓷总厂瓷泥矿、山宝泥矿等矿山开展了地质环境专项治理。

(五)政策能量持续迸发。2009年,中央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明确了林业的“四个地位” 和“四大使命”,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并写入党章,中央和国家把林业摆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绿色湖南的战略部署,位列“四个湖南”建设首位。国家对生态林业的项目投入力度也逐渐加大。先后实施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长防林、造林补贴、中幼林抚育等林业工程项目。目前,年争取林业项目资金达5000万元,年争取上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380万元,年征收育林基金200万元。近年来,全县林业种植、加工企业向金融机构借贷超过10000万元,争取上级林业部门贷款贴息近1亿元;成功申报欧行贷款油茶发展项目资金200万欧元;全县94.32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所有商品林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进行了引导性保险。县财政逐年加大对生态林业建设的投入,从2010年的130万元增加到今年1500万元。这些,为全县生态林业建设集聚了强大的政策能量。

二、存在问题

我县作为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虽然近年来生态林业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距离“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森林质量较低。一是宜林荒山荒地多。全县有林地面积只有1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6.8%尚有疏林地、其它灌木林地、无林地和宜林地48万亩未得到充分利用,占到林地面积的23.5%造林还非常任务艰巨。二是森林经营能力低。森林单位面积产量低,资源总量不足,单位面积蓄积量只有2.68立方米/亩,尚未达到3.02立方米/亩的全省平均水平,远低于5.73立方米/亩的全国平均水平。林地亩均产值只有20元,仅为耕地亩均产值的1/35,整体林地生产率处于低效状态,这与衡阳县充足的光、热、水条件和优越林业生产条件不相适应。林相结构不合理,纯林比例大,混交林比例小,抵御自然灾害和森林病虫害能力低,森林质量依然不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比较脆弱。

(二)资源破坏严重。一是森林火灾频发。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没有牢固树立,宣传教育没有全方位覆盖,村级护林员刚刚建立,培训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只停留在县乡两级,没有有效落实到村组;野外用火监管不严,违规野外用火现象严重。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816起,烧毁森林面积超过5万亩,呈高发态势。二是破坏森林资源现象严重。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挖滥移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案件屡屡发生。每年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近100特别是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严重。全县共有持证的矿山企业108家,采矿区面积达10.8平方公里,弃土场、堆料场、尾砂库等用地达5平方公里以上,其中占用林地约3平方公里。除关市3家铁矿和井头日晟石业有限公司等4家采矿企业办理了征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外,其它104家采矿企业均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对采矿企业征占用林地几乎处于失控状态。另外土地开发项目占用林地现象也特别严重,仅2011年到2013年就有土地开发项目60个,占用林地达7400亩,几乎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手续。

(三)绿化治理艰难。一是立地条件差。全县有紫色页岩山地35万亩、石漠化山地16万亩,占到林业用地面积的25%,涉及19个乡镇。这些紫色页岩山地和石漠化山地土层瘠薄,砂石裸露,抗旱能力差,草木难生。加之我县处于衡邵干旱走廊地带,夏秋两季气温高,雨水少,造成年年造林难见林,生态治理成本高,效果差。二是治理成本高。紫色页岩和石漠化山地改造成本,每亩高达三至四千元,而且适生树种不多,只限于刺槐、柏木、枸树、苦楝、红枣、栾木、黄荆条、花椒等树种。特别是矿区植被恢复成本更高,难度更大。随着矿山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界牌瓷泥矿区、井头花岗岩矿区和关市铁矿区等山地“千疮百孔”,生态破坏严重。全县已经闭坑的矿山企业有10个,正在注销过期的矿山企业19个,加上一些不法分子到处探矿、采矿留下的“疮疤”,目前急需恢复矿区植被面积超过1万亩。按照衡国土资字[201343号文件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最高标准只有2134/亩,而且市级批准矿山开采的备用金由市级缴存,造成矿区植被恢复经费“杯水车薪”。绝大部分采矿企业闭坑后不想花费高昂的治理资金而“逃之夭夭”。矿山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林地涵养水源能力持续下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四)主导产业不特。一是精深产业缺。在全县众多林产品加工和林业开发种植企业中,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少,精深加工企业不多,林业产业集约化程度低,产业发展规模不大,没有形成产业集群。全县只有中国驰名商标1个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个,只有湖南三香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和衡阳市天天见梳篦集团公司2个精深加工企业。全县已有17个油茶种植企业种植良种油茶4.0万亩,现已逐步投产,加之原保存下来的17.5万亩油茶林产出的油茶,没有一家深加工的油茶加工企业,只有依靠传统的乡村作坊加工生产。全县除天天见梳篦外,还没有一个叫得响的品牌和地理标志性产品。二是产业布局乱。全县林业产业存在“多、散、乱”的局面。林木产品加工企业没有依托原材料来源进行合理布局,几乎每个乡镇都有杉木、松木、楠竹等各类加工厂,“包罗万象”,然而细木工板加工等深加工企业却分布在西渡、库宗桥、金兰这些森林资源贫乏的地方;林业种植企业没有根据立地条件和土壤类型进行科学规划,紫色页岩和板页岩等土壤较为瘠薄的地方有种油茶,坡度陡峭的地方和高山上部有种油茶,不能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速生丰产林、油茶林、苗木基地、珍稀树种种植等产业遍地开花,杂乱无章,没有打造出“一村一品牌,一乡一品牌”持色。

(五)发展环境堪忧。一是资金融入压力大。林业建设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造好一亩林,需前期投入资金1800元左右,特别是经济林要超过2500元。而上级林业工程项目造林补助资金只有100-300/,林业种植企业资金压力巨大,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只有向金融机构申请借贷融资。而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门槛高,需要完善的林业资产担保信贷手续和健全的资产评估、交易平台,致使林业企业借贷难度大,存在融资难的“瓶颈”。部分林业企业觉得发展林业前景黯淡,失去了继续坚持和做大做强的信心。二是权益保障损害大。全县林地流转价格混乱,存在1060/.年不等,有的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土地租金兑付不及时,造成“一女嫁二郎”,引发了承包争议。如大安乡三阳村就先后2次将同一宗林地流转给2个不同的业主,开发不同的品种,造成流转纠纷。一些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内容不完备。如岳纸集团从2002年开始在我县流转林地3.5万亩,涉及到10多个乡镇。该公司与农民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支付土地租金,只采取收益比例分成的方式。该公司造林后疏于管理,大部分林地已被火烧,没有进行更新造林,造成当地农民既不能再次流转又不能自主造林,多次到县政府和林业部门上访。

三、剖析原因

(一)绿色建设意识不强。一是义务植树缺位。《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一些单位和个人认为造林绿化是林业部门的事,不主动履行义务。每年分解的义务植树计划大都成为一纸空文,林业部门 “一头热”,乡镇、村、机关单位“冷依赖”。近五年,除县四大家领导带头组织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外,绝大部分县直各部门没有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县直机关单位五年应参加义务植树人数45140人次,应植树12.5万株,而实际参加人数只有8100人次,义务植树不到3万株。乡镇和社会义务植树参与率更加低。二是见缝插绿缺失。一些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社区大量的硬化、油化占用绿化用地;沿街门店想方设法移去、砍伐、损毁街道乔木、苗木等,直接导致绿量的减少。城镇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视城镇规划而不顾,见缝插楼,绿化严重不达标,竣工验收时,以补缴绿化补偿费代替实际绿地。根据国家要求,到2010年全国城镇绿化覆盖率应达到40%以上,而我县目前的城镇绿化覆盖率还只有36.99%,远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规划引领项目不多。一是没有合理的规划编制。我县之所以出现林业发展杂乱无章的局面,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林业发展的各种规划。目前我县仅有的林业规划是《衡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20122020)》、《衡阳县十二五林业规划》,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林业生态功能保障、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等方面都没有编制规划。二是没有很好的项目支撑。近年来,在我县实施的林业工程项目只有6个,并且项目资金不多,我县目前最需要的生态林业建设项目如石漠化治理、紫色页岩改造、衡邵干旱走廊治理、油茶产业等项目都没有得到批准实施。而今造林成本相当高,风险相当大,收益相当慢,一些想来我县创业从事生态林业建设的有志之士只能望而兴叹,从而制约了我县生态林业的发展。

(三)产业平台搭建不够。一是林业资产担保信贷平台欠缺。根据《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委托由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资质必须在乙级或乙级以上,并出具评估报告。而我县还没有正规的林业资产评估公司,目前的林业资产评估主要是依托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出具的评估报告,林业资产价值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有效认可。加之,林业资产属于动态资产,容易遭到人为破坏或抵押人私自处理变卖,金融部门难以发现,林权抵押物难以变现处置,从而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二是林权流转平台乏力。我县虽然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但还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没有实现与中部林权交易中心的成功对接,造成一些企业私下流转林地,不进行林业资产评估,不通过林业资产交易平台阳光操作,造成双方权益难以保障。根据《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林地流转必须要经过同级批准部门审核同意,并不能破坏林地性质,只能用于发展林下经济或生态旅游。然而,一些林业种植企业在进行林权流转时没有通过交易平台,流转了部分生态公益林地,造成了流转的林地无法办理林权证。

(四)森林破坏打击不力。一是对矿山开采企业监管执法缺乏力度。造成我县矿山开采企业乱占用林地和矿山植被恢复艰难局面的原因,与各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监管缺失、执法不力、行政不作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创办矿山开采企业资金投入大,建设动静大,非短期之功,非一夜所能为。然而,一些职能部门在矿山等企业出现乱占用林地、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现象时,熟视无睹、得过且过,不监管、不制止、不整顿,放任这些行为存在,有的甚至怂恿、纵容这些行为发生。在对矿山开采企业的监管中,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沟通协调不够,联动性不强,基本上是单枪匹马,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强力机制。二是对涉林案件处理缺乏力度。县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经许可乱占用林地,心存侥幸,一旦发现,再想方设法“上车补票”;一些不法分子以身试法,自以为不会那么倒霉,不经批准乱采伐移植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一些群众森林防火观念淡薄,野外火源管控不严,导致森林火灾时有发生。一些职能部门站在维护自己利益和便于自身工作的角度,没有顾全“生态立县”战略大局,在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挖滥移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案件中,没有依法依归处理到位,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时有发生。在部门联合执法进行违法侵占林地清理整顿中,没有拧紧绳,使足劲,打击效果不佳。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对辖区森林资源缺乏管理,致使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破坏森林资源,仍然逍遥法外。

(五)管护机制体制不顺。一是机构队伍建设存在壁垒。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因2007年农业综合改革“四权”下放到乡镇,2012年县委常委会研究收回由林业局直管,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收回,造成生态林业建设政令渠道不畅通,决策部署难以落实。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因1999年国家取消学生毕业分配后一直没有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没有注入新鲜“血液”,致使林业队伍年龄日趋老化,技术人才严重紧缺,严重影响了我县生态林业建设步伐。二是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健全。在当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下,各级党委、政府都想方设法发展经济,大力招商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扩展城镇建设半径。在划定耕地红线的情况下,要推进重点项目和城镇化建设,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势必要向上进军。目前全县2/3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都涉及到占用林地、砍伐树木的问题,从而破坏原生植被,影响自然环境。而我县没有严守林地红线,建立林地占补平衡、生态补偿机制。绝大部分企业不响应号召,建设碳汇林基地,进行志愿减排,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生态立县”意识。一是强化思想生态意识。意识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生态是最大的民生,是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也是最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山清水秀的生态县,是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全新发展战略,是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主要矛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方法,是造福子孙的德政工程,是实现衡阳县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面前,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立县理念,把生态意识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践行政府带头,干部带头的生态立县意识。二是强化和谐生态意识。人类对自然进行野蛮掠夺,自然将对人类无情报复;人类对自然进行毁坏,自然也会对人类无情无义。我们在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关系上,要统筹兼顾,力求使二者实现和谐与平衡。三是强化持续生态意识。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要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改善环境、合理控制人口,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代内、代际的可持续发展,而不是涸泽而渔,断了子孙后代的发展之路。广泛开展“绿色我先行”、“生态建设我参与”“守护绿水青山”等各项生态林业建设活动,增强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林业建设的服务能力。

(二)实施绿色崛起工程。坚持“先要绿水青山,再要金山银山”,大力推进五大工程,实现绿色崛起。一是大力实施通道绿化工程。2015年之前,全面完成剩余1850.5公里的通道绿化,加快G107S315线绿色通道提质改造。将全县绿色通道建设成为优良的生态线、靓丽的风景线和惠民的致富线。二是大力实施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全力建设以岣嵝峰、大云山、九峰山、黄龙山山脉为构架,以蒸水河、武水河、演水河、岳沙河、岁河为脉络,以斜陂堰水库、柿竹水库、城坪冲水库、牛形山水库、山峙门水库、石狮堰水库为网点的“四山五河六库”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大力实施“四边”造林工程。扎实开展“城边、水边、路边、屋边”四边造林绿化,着力推进以城市、集镇造林为重点的绿色城镇建设,要见缝插绿、拆围透绿,让森林进城;着力推进以县道以上公路两侧沿线第一级山脊或平地1000m以内为重点的“绿色走廊”建设;着力推进以村庄、庭院植绿为重点的“绿色家园”建设。四是大力实施生态治理工程。集中攻克紫色页岩山地改造和石漠化山地治理难关,整合项目资金,找准治理方式,加快治理进度。政府尽快着手实施紫色页岩地区营造林工程,争取510年全部绿化紫色页岩山地,切实改善生态脆弱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态宜居环境。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步伐,全面推进矿区造绿复绿工作。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足额缴存备用金。采取可行手段,督促矿山企业履行闭坑手续。

(三)打造生态林业经济。突出民生林业和生态林业两个重点,寻求新思路,创建新机制,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一是突出规划领引。在全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蓝图框架上,加紧编制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林业生态功能保障、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等一系列单项规划。要加强横向衔接,在促进生态林业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与其它部门规划的对接和包容。要加强上下衔接,向上要对得上口,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和省市的动态,争取将衡阳县生态林业发展的战略构想、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上级层面规划,为争取政策支持和项目审批创造条件;向下要对得上号,就是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用规划来统一对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和时序的把握。二是突出基地建设。通过新造和改造,建设樟木、集兵、潮江、岣嵝、渣江、大安、曲兰等乡镇30万亩油茶丰产基地。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楠竹资源,建设岣嵝、井头、演陂、库宗、金兰、金溪、溪江、石市、界牌等乡镇30万亩楠竹丰产基地。以湖南山苍子农林生态科技园为中心,建设10万亩山苍子种植基地。以衡阳成美林业、衡阳恒升农业为依托,建设1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以县苗圃为龙头,全力发展苗木产业基地100余个,建设面积4万亩。以S210S315线沿线乡镇为重点,建设金槐产业基地4万亩。以台源、石市为中心,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2万亩。以4个国有林场为重点,建设名贵珍稀树种培育基地3万亩。以岘山、三湖、长安、西渡为中心,建设中药材基地3万亩。三是突出产业品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发展优势产品,扶持壮大天天见梳篦、芩芳板材、易湘生态、三香农林等一批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培育一批林业龙头企业,树立一批林业生态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地理性标志产品,创建一批驰名商标。四是突出林游开发。以建设全省林下经济重点县为契机,加快推进林下经济之林业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县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的森林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我县的气候优势、生态环境优势、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优势,突出以岣嵝峰、九峰山大云山、织女湖、万源湖开发利用为主导的生态旅游产业,加快推进森林、湿地旅游及生态休闲的规划和系统开发,实现林业发展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打造生态旅游精品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四)推进依法治林方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大管护力度,促进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根据我县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育林基金征收逐年减少、全民生态意识逐步增强等情况,建议在全县范围内推行10年时间的封山育林,全面实行禁伐,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是严格森林火灾防控。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入脑入心,筑牢森林“防火墙”。建立“县领导、乡为主、村实施、组落实、户配合”的森林防火机制。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和村级护林员的建设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培训演练,提高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林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对于新造林地要按每100-150亩依自然界线或山脊设立防火林道、防火线和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是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严守林地保护红线,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乱占用林地或批准占用林地。是严格林业规费收缴。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强化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等林业规费的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减收或免收。强化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业主自觉履行林业行政许可,维护生态林业发展秩序。是严格涉林案件处置。严厉打击乱占滥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挖滥移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特别是乱占用林地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应针对目前我县矿山企业乱占用林地的行为,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林业、国土、公安及涉及乡镇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界牌瓷泥矿、井头花岗岩矿等破坏林地严重的区域进行严厉打击处理,该关闭的要关闭,该整顿的要整顿,该罚款的罚款,该抓人的抓人,该判刑的判刑,绝不能心慈手软。对森林火灾案件,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处理到位一起,实行“零”容忍。

(五)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大生态林业建设服务力度,提升生态林业建设服务水平,保障生态林业建设服务效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建议成立“生态立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协作,严格依法办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有序、紧密配合的管理格局。建立生态林业建设考核考评机制,将生态林业建设纳入县、乡村三级绩效考核,增加考核考评权重。建立生态林业建设领导责任追究机制,凡未正确履行生态林业建设职责,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提拔重,甚至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二是深化林业改革。建议出台《衡阳县林权流转管理规定》,加强林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和科学引导。凡林权流转不规范的,要责成其整改到位,否则不办理林权变更手续,不批准实施所有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林改扫尾和纠错工作,及时化解林权纠纷,明晰产权到户。加快国有林场步伐,促进国有林场有经营型向生态型转变。根据县委常委会议关于机构改革的研究决定,尽快启动乡镇林业站收回由县林业局直管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森林公安经费预算,按地方公安同口径对待。建立森林公安队伍横向交流机制,充实森林公安队伍,提高森林卫士守护能力。三是完善“贷保”体系。建立健全森林保险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鼓励林业企业和林农积极参与投保,发挥保险保障和分散信贷风险功能。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司,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搭建好林权交易平台,推进县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市场化运作,实现与中部林权交易中心的对接,规范有序开展林权交易,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长。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林业龙头企业注资和民间资金投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林业担保机构,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再担保。四是增加有效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大力提升长防林、中幼林抚育、造林补贴等现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的同时,加大项目包装、申报力度,争取石漠化治理、紫色页岩改造、衡邵干旱走廊治理、油茶产业等更多、更好的工程项目实施。编制“生态立县”财政预算规划,加大对生态林业建设资金的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造林绿化苗木财政供应、林业工程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和全县务林人员的财政供养。建立林业专项基金,完善生态林业建设激励机制。整合各部门涉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做到投入一片,建设一片,见效一片。从矿山资源费中按比例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森林植被费、育林基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审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生态林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涉及民生利益的资金发放管理,维护林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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