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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多幢旧楼加装电梯受阻,为何好事难办?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大量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不便的问题日益凸显。虽然群众的呼声很高,相关部门也积极回应,但是,仍有不少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成功。为什么便民利民的好事难以落地?老旧小区装电梯,究竟难在哪儿?


昨日,武夷新区微友汇小编在南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看到几份公开文件,均与旧楼加装电梯有关,有的住户要求装,有的住户反对装,真是众口难调,心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下面是几份文件的节选(原文实名,部分匿名系微友汇“打码”,请不要质疑文件之透明 ),大家先看一下。


住户诉求:

延平区广宇新城业主林某等8人反映要求在广宇新城增设电梯,但遭到一楼店面业主阻拦且市规划局不予审批,要求规划局给予审批增设电梯。

规划局意见:

经调查核实,延平区广宇新城3号楼1、3、4号梯部分业主根据市政府办出台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7]166号)文件(以下简称“166号文件”),向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增设电梯。行政服务中心于11月1日组织各个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了联合踏勘汇总意见表。该增设电梯梯位是在小区道路上,土地权属为小区内部土地,但因该道路为公共人行通道,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公共服务设施(含道路)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的规定,该三个梯位若增设电梯,不能改变和阻碍人行通道的功能。基于住户的实际出行困难,我局依照166号文件精神,建议该增设电梯事项按程序先进行公示,若住户和店面业主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给予办理。

项目经过公示,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但在公示结束后,建筑底层店面业主向所在社区和我局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因此我局要求住户业主和店面业主应进行协商,但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2月6日,广宇新城3号楼住户多名业主到我局要求审批广宇3#楼增设电梯事项,根据16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加建电梯方案不能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且经调解后本梯位少数业主(不到三分之一)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仍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不予通过审查”。我局未同意该要求。

我局建议,由紫云街道办事处再次组织双方业主代表进行调解协商,签署协商或调解书面协议书后,再按166号文件要求进行电梯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后,报我局进行审批。



住户诉求:

徐某等人反对延平区进步路电业局宿舍楼22栋住户在其梯位上增设电梯。

规划局意见:

经调查核实,进步路电业局宿舍楼22栋多数业主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7]166号)要求,向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增设电梯。行政服务中心于11月7日组织各个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了联合踏勘汇总意见表,明确了拟建电梯不在其土地权属范围内,应按程序进行公示。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7]166号)第三条规定,拟建电梯用地应在现住宅用地权属范围内。根据规定,在土地权属尚未得到明确前,该项目不予通过审批。




匿名人“延平人民”诉求:

最近延平区范围大肆安装电梯又没有很好的管理,有极大安全隐患等问题。

规划局意见:

经调查核实,目前在延平区范围内大肆安装电梯的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设。

2017年9月27日,市政府办出台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7]166号)文件后,许多业主到规划部门申请增设电梯,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召集国土、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联合实地踏勘,到目前为止,已联合实地踏勘增设电梯项目超过45项,但符合文件要求的仅占部分。目前申请增设电梯的项目,均处于公示、调解或设计图审等环节,我局尚未收到增设电梯项目业主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关于其所反映的问题,属于违法建设的电梯,可由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这旧楼加装电梯引发问题不是延城独有,日前,三明日报对三明市加装电梯情况做了一个报道,大家一起跟武夷新区微友汇小编来看看是否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反对的业主来自哪些楼层?


不同意加装电梯的楼层有:1楼和2楼的住户大多觉得优点没有增加,反倒更加影响采光、通风,还有噪音,没带来太大方便还要平摊电费。3楼住户觉得装电梯后肯定不再是最好楼层,房价会贬值。而顶楼的业主则担心加装电梯,自己的楼层高要负担的费太高。

接受采访的一位刘女士说:“我们这是房改房,一共9楼,4楼以下是办公楼,2010年时就想加装电梯了,但是9楼业主就是不肯,可能是担心要付很多钱。后来有些业主不得已把房子给卖了,每套房子117平方米,5楼卖了96万元,我住在7楼,才卖75万元。如果有电梯肯定不止这个价。而9楼业主后来把房子以60几万元的价格挂在网上出售,但一直无人问津。”

费用应当合理分摊


王先生则对费用分摊说出了他的看法,“一般来说,旧楼加装一部‘外挂电梯’,需电梯成本、土建成本、设计费用等,大概需要40-50万元。原有电梯井的旧楼加装电梯不需要土建成本,也要30-40万元。很多旧楼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多业主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用,那就要业主自筹,这些钱分摊到每个业主身上,要两三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很多业主会有资金方面的顾虑。”

王先生还介绍:“我的房子2000年建成,是单位房改房,当时缴纳了15%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外挂电梯总费用40万元,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万元,业主自筹28万元。这给我们业主减轻了不少负担。”

然而,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也遇到了问题。3楼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但不愿意缴纳电梯安装费用,经过协商,由4楼及以上业主分摊3楼业主的费用,而电梯则使用钥匙制,3楼住户不能使用电梯。

除了加装电梯的费用,后期维护和电费则是一笔长期投入。“后期的费用就是电梯维保费用约3600元/年;年检费用约1000元/年;电费约800元/年,由使用电梯的业主均摊这些费用,大概每户每年200元。”王先生说:“费用分摊合理、资金使用透明很重要。”

事实上,旧楼加装电梯众口难调,如何分摊成本往往是一大难题。尤其是受影响业主的出资比例、补偿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引,常见办法是按楼层阶梯式分摊费用。

协商平衡各方利益


加装电梯导致居民获利不均衡,相比其他难题,这个问题更不好解决。除了担心受干扰,更多居民担心加装电梯后带来的房价变化。

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是加装电梯的关键。以三明市的东安新村53幢6单元为例。该楼栋共有9层楼高,22户业主。历经两年波折,今年10月这栋楼终于用上了电梯。

组织者邓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筹备加装电梯时,有不少人反对,这栋楼开发商有预留电梯井,而这些电梯井已经被两边的住户分割,有的作为房间,有的作为储物间。要让他们让出这些空间,一开始反对的声音还是蛮多的。”

“当时我们成立了一个电梯管理小组,经过讨论,确定了以1万元的价格回购电梯井的方案。”邓女士介绍,我们先出具了一份增设电梯意向书,征求业主意见,待全部业主同意后,正式签订增设电梯协议书。

“方案要公平,程序要公示,打消业主对资金使用的疑虑,这很关键。”邓女士坦言:“加装电梯,对高层用户的好处很明显,但对低楼层用户的作用就不那么明显了。所以在制定方案时要适当对一二楼用户进行补偿。我们以总价为基础值,除以参加户,得出了4125元的基数值,从3楼开始,每高一个楼层增加4125元,也就是3楼乘以1倍,4楼乘以2倍,以此类推。而电梯的电费也是按照以上方法和倍数进行分摊。”

微友汇小编说:


上下楼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看似事小,却与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密切相关。希望相关部门和社区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小区居民发扬友爱、包容的精神。毕竟,楼栋里的电梯,不仅承载着上上下下的居民,也承载着邻里的人情。

最后提醒大家,增设电梯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切勿未通过审批就违规先建。


相关文件:


南平市延平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暂行规定(点击蓝字阅读)

武夷新区微友汇综合整理自:南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三明日报(记者: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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