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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形象探源12

十二、钗黛合一的终极意义

 

综合前面各章节的论述,我们可以将《红楼梦》中几位主要人物在早稿中的境况,整理汇总,概述于下:

 

1、早稿宝玉:这是一个西门庆式的“色鬼淫魔”、浮浪公子。他出身显赫,容貌英俊,却不学无术、品质低劣,唯独对勾引女性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惯用手法,堪称风月场上的老手。早稿《石头记》中的他,整日周旋于一个又一个“淫奔女”之间。因为他频繁的见异思迁,引得这些女子鸡争鹅斗、口角纠纷不断。其所作所为,接近于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贾珍、贾琏、贾蓉等人。由于早稿宝玉将其全部精力都用在风月场上,自然无力承担振兴家业的重任,其劣迹秽声也最终牵累了整个家族,遭致了朝廷的抄家、惩办。而早稿《石头记》中也正通过早稿宝玉的纵欲败家,宣示了其“色空”、“戒淫”的主题。毫无疑问,这样一个宝玉,乃是一个“大宝玉”、“浊宝玉”,属于作者批判、挖苦的对象。但从角色分量上说,这一人物对全书的重要性最高。作为唯一的男主角,他是通部小说的中心人物。

 

2、早稿宝钗:这是一个直接脱胎于《金瓶梅》中吴月娘形象的女性人物,从容貌到品德都与吴月娘别无二致,可谓是妇德和贞节的化身。正如《金瓶梅》中吴月娘是西门庆的嫡妻一样,早稿宝钗后来也嫁给早稿宝玉,成为了他的正妻。从角色分量上说,早稿宝钗不是全书重点刻划的人物,出场亦相当晚,只能算是一个女配角。但她却在早稿《石头记》“贞”与“淫”的二元对立中,牢牢占据“贞”的一端,在众女皆淫的时候,惟她独贞。因而,具有一种花瓶式的道德标高意义。早稿宝钗无力劝说早稿宝玉改恶从善,她与宝玉的婚姻,在早稿《石头记》中的主要意义在于留下贾氏的血脉,延续家族的香火,亦如吴月娘在西门庆死后的苦节持家一般。

 

3、早稿黛玉:这是早稿中唯一被注入了作者自己思想灵魂的女性人物。基于对曾经“收养”过自己的平郡王府的怨念,曹雪芹将她写成是小小年纪就贾府“收养”的一个童养媳。她与早稿宝玉之间口头上的婚约,有着非常不可靠的、不被人当真的约定。她亦曾未婚失身于早稿宝玉,因而沦为了众多“尤物”、“淫奔女”中的一员。早稿宝玉对她虽然甜言蜜语说尽,却毫不专情。因而害得她不能不依靠自己的心机、手腕,跟一个又一个地情敌斗争、对抗,表现得极端多疑、好斗。尽管如此,她最终还是遭到了早稿宝玉的背叛、抛弃,悲惨死去。从角色分量上说,早稿黛玉由于承载了作者自己的怨念,是早稿中唯一能与宝玉相比肩、敌体的女性人物。因而,脂砚斋一度认为“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

 

4、早稿凤姐:这是一个面貌模糊的小角色,仅仅以宁国府中贾赦之媳、贾琏之妻的身份存在于书中。如果不是这一形象后来承接了早稿黛玉的一大部分事迹,她对于全书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从早稿《石头记》到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上述人物的思想性格、社会地位、角色分量,又发生了以下一些明显的变化:

 

1、今本宝玉:跟早稿宝玉相比,今本宝玉早已经由浊变清,退去了西门庆式的色鬼品行,转而以大观园中的怡红公子、护花使者的面貌示人。早稿宝玉乃是“皮肤淫滥”,今本宝玉却是“意淫”。前者将女人当作玩物,后者却将女孩子们组成的大观园,当成了躲避官场黑暗的世外桃源。因而,围绕在早稿宝玉身边的是一群“淫奔女”,而围绕在今本宝玉身边的却是一群富于文化气息的娴雅女性、清纯女儿。同样地,早稿宝玉由于只在乎肉体刺激,无所谓专心、专情。今本宝玉则不然,他虽然泛爱众女儿,却又有挑选自己精神伴侣的思想标准——跟他一样愤世嫉俗,憎恶贾雨村之类的赃官。他曾经错认林黛玉是这样的“知己”,从而一心一意地专爱黛玉,直到发现黛玉欺骗了他,方才移爱于宝钗,表现出顽石一般的愚直。跟早稿宝玉如神瑛一般的浮浪不定,完全两样。今本宝玉虽然也同样有一段抄家、落魄的经历,却有幸在爱妻宝钗的引导下,走出“情迷”,走向“情悟”,最终跟随癞头和尚复返大荒山。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小宝玉”、“清宝玉”,他不再是强横败德到底的西门庆,而是一个颇能接受妻子点化,也亟需妻子引导的柔弱男。尽管从角色分量上说,从早稿到今本,宝玉的情况基本维持不变,但作者的褒贬、爱憎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不再一味批评、挖苦,而是既批判、反思宝玉的怯懦情迷和错认知己,又肯定他的情悟和正义心。小说也正以此一褒一贬,揭示了情痴情迷对于人性的戕害,揭示了反思与情悟的重要性,从而突显了全书的“大色空”主题。

 

2、今本宝钗:跟早稿宝钗相比,今本宝钗的形象内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作者在这个女性形象身上,也注入了自己的思想灵魂,使她承载了自己理想中的完美自我。尽管从外观上看,今本宝钗也很贞静、贤淑,仍保留有早稿宝钗的形象特征。但今本宝钗在骨子里却是一个具有强大独立人格,且深具愤世、出世思想的女子!她不仅敢于“讽刺时事”、“借蟹讥权贵”,猛烈抨击当时的官场黑暗。即使在贾母、贾政、王夫人这样的强势家长,以及元春这样的显赫贵妃面前,她也敢坚持自己的个性原则而不惜得罪他们。而更重要的,今本宝钗还由于愤懑于现实社会的昏暗,而对佛、道等“出世”哲学产生了一种近乎本能的偏爱。这就使得她成了引导宝玉聆听“梵铃声”,走向“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之彻悟境界的不二人选!同样地,宝钗与宝玉的婚姻,也因为宝钗思想性格上的这种巨变,而被作者赋予了一种特殊的使命。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后三十回佚稿中,是宝钗凭借自己在佛、道等“出世”哲学的“博知”,主动地引导了宝玉的“悟道”出家。因而,钗、玉二人的姻缘,也脱离了传宗接代的世俗意义,成为了深具宗教意义的“金玉良姻”,从而受到了作者由衷的盛赞:“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在今本中,宝钗仍然高居于众女之上,但她不再是“贞”与“淫”的二元对立中,“贞”的一端的象征,而成了“情迷”与“情悟”的两极分化中,“情悟”一端的代表!同时,她也不再只是被束之高的道德标高,而是走下神台,成为了男主角的精神引路人。对于全书阐述“大色空”之主题的贡献甚巨。因而,作者又大幅度地提升了这一人物的角色分量,让她提前登场进入贾府,并一举超越小说着墨更多的黛玉、凤姐,取得“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的盛誉,成为了今本事实上的第一女主角!不仅如此,基于吴月娘形象遭到清初读者严重误读的前车之鉴,曹雪芹在塑造今本宝钗的时候,还采用了一种前无古人的“多层次——反典型”的人物塑造法,这无疑又使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突破了传统性格型小说“典型”塑造法的藩篱,迈入了心理型小说的门槛!

 

3、今本黛玉:在今本中,黛玉不再是唯一被注入了作者自己思想灵魂的女性人物,特别是随着今本宝钗形象的逐步形成,并代表了作者理想中的完美自我,今本黛玉已成为作者昔日那个阴暗、狭隘自我的代表,除了性道德方面由浊变清以外,日益沦为作者批判、反思的对象。因而,不仅她的角色分量略有下降,其初次进入贾府的年龄被后移,作者对她的褒贬评述也渐趋负面。今本中,黛玉不再是那个一再被未婚夫欺骗、背叛的童养媳,而成为了一个明明热衷于“邀恩宠”、“独立名”,却善于伪装同类,获取男人信任的“机谋深远”的小耗子精。作为顽石后身的宝玉虽然一度错认她为知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但最终却只能在她身上收获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因而,这就注定了二人必然分道扬镳的结局。作者给予今本黛玉一个“莫怨东风当自嗟”的评语,实际上也就是在反思自己昔日对平郡王府的狭隘怨念,承认所有的问题均怨不得别人,只能反思自己过于强烈的名位心。也正由于今本黛玉从角色分量到褒贬评价,均呈现出下降趋势,并双双落后于今本宝钗,二宝合传的重要性已经压倒了二玉合传。所以,脂砚斋收回了他(她)原来“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的评判,转而强调:“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

 

4、今本凤姐:随着今本中宝玉、黛玉形象的由浊变清,有关早稿黛玉的婚姻保卫战的故事,已不再适合于今本黛玉。但作者舍不得将其全部抛弃,而是改头换面,融入了今本凤姐的故事当中。这就是小说中“颦、凤同源”之现象的由来。由于接纳了早稿黛玉的一部分灵魂,今本凤姐的角色分量陡增。由几乎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一举成为今本着墨最多的女性,并与今本宝玉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生旦倒置”的格局。而为了适应凤姐形象的变化,作者不惜将凤姐所在的宁国府贾赦、贾琏一支,整体迁入荣国府。这样才造成了贾琏、宝玉同称“二爷”,贾赦挑唆贾环跟自己儿子抢继承权等一系列的矛盾。

 

从早稿到今本,上述人物形象的变化,其实都源于作者创作思想和创作心态的转变。而实际上,曹雪芹花了十年时间来完成这种转变(甲戌本《凡例》云:“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本身也就是不断克服其自身的人性局限的过程。那么,曹雪芹之写《红楼梦》,他又会具体面临哪些人性上的局限呢?从前述早稿《石头记》的种种特征来看,曹雪芹那时面临的思维束缚应该主要有三:一曰依赖前人。二曰视野盲区。三曰狭儒人格。从乾隆九年甲子(公元1744年)到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曹雪芹逐一打破这些思想枷锁的束缚,营造出自己的主题和风格,如此方才完成了由青年小说家到文学巨匠的化蛹成蝶之变!

 

我们先来看依赖前人的问题。前文已多次提及,早稿《石头记》就是一部学步于《金瓶梅》的习作。早稿《石头记》不仅有一个西门庆式的宝玉,连宝钗形象都是直接从吴月娘形象脱胎而来的。可想而知,这样的作品其文学成就一定不会高。因为其“色空”、“戒淫”的主题并不是来自于作者对于人生和社会的深刻体悟,只是从前人的作品那里剿袭而来,不具备真情实感,自然也不可能拥有叩击人心的魅力。不过,对于青年时代的曹雪芹来说,他有这样的毛病却又是一点也不奇怪的。按曹雪芹生年的癸卯说,曹雪芹生于雍正元年癸卯(公元1723年),在乾隆九年甲子(公元1744年)开始执笔创作之时,不过才虚岁二十二岁(周岁21岁)。这个年龄的青年小说家正处于血气方刚,在文学事业上跃跃欲试,却又缺乏起码的人生阅历和写作经验的阶段。怎么办?模仿前人的作品,邯郸学步,依样画葫芦,就是一条现成的练笔之路。而《金瓶梅》以其大胆的性描写,以及中国头号“淫书”、“禁书”的响亮名头,自然对这个年纪的青年作家,具有无限吸引力,从而成为后者首选的模仿对象。事实上,曹雪芹仿效《金瓶梅》的格局,先预设一个纵欲败家的“色空”、“戒淫”主题,再从《金瓶梅》中直接搬来西门庆、吴月娘等人物,更名换姓,融入自己的小说中。这也跟幼儿涂鸦、蒙童描红一般,乃是每一个稚嫩小说家所必经的阶段,原是不足为怪的。然而,中国古代大多数小说家的毛病是,一辈子都在做这种模仿前人的幼儿、蒙童。写来写去,写到老都还是脱不了前人的窠臼。最多也就是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上作一些增饰、润色工作。因而,在清代以前,中国长篇小说非常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创之作。明代所谓“四大奇书”,其实全都是历代积累成书。即同一个故事题材,经历很多代的民间说唱、演绎,基本成型,再由一个文人写定,最后由书商组织写手修订、润色出版。《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皆是如此。甚至过去被当成是中国首部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小说的《金瓶梅》,其实也不是真正的个人独创。亦有一个民间演绎,世代积累的过程。这里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据清初王士祯《香祖笔记》记载:

 

兖州阳谷县西北有墓,俗呼西门冢,西门庆之葬所也。其地有大族潘、吴二氏,自言是西门嫡室吴氏、妾潘氏之族。一日,社人登台演剧,吴之族使演《水浒记》,潘族谓辱其姑,聚族大哄,互控于县。县令大笑,各扑一二人,令荷枷通衢,朱批曰:“无耻犯人某示罪。”然二氏终不悟也。

 

西门庆的嫡室吴氏在施耐庵的《水浒传》中是没有的,唯独《金瓶梅》中才有一个吴月娘。但按照王士祯的记载,随着《水浒》题材戏剧的流行,阳谷县已经有吴姓人家攀认是西门嫡室吴氏之族,并以演《水浒记》来羞辱本地的潘氏家族。该剧以《水浒记》为剧名,而不叫《金瓶梅》或者其它独立于《水浒》之外的剧名,说明这个吴、潘氏争讼之事应该发生于《金瓶梅》成书之前,那时候西门庆故事还没有完全从《水浒》题材中独立出来。换言之,早在《金瓶梅》形成之前,关于《水浒》题材的民间传说中就已经出现了吴月娘的雏形。因而,《金瓶梅》不仅西门庆与潘金莲的一章是脱胎于《水浒传》,其主体故事亦源于《水浒》题材的各类民间演绎!——连盛名之下的《金瓶梅》尚且不是出自文人的独立创作,如果曹雪芹一辈子都停留在学步《金瓶梅》的水准之上,那也并没有多少可指摘的地方。但曹雪芹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并不满足于一辈子做前人的附庸,而是本着对自己负责、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毅然决然地挣脱了《金瓶梅》式的思维束缚,走出了自己的一条新路。事实上,当贾宝玉不再是那个西门庆式的色鬼浪子,转而成为了大观园中的护花使者;当薛宝钗也不再是吴月娘式的妇德图解,转而成为了一个愤世嫉俗的女子,并走下神台,成为贾宝玉“出世”之路上的精神引路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就最终冲出了《金瓶梅》所开辟的那条狭窄航道,驶向了属于自己的广阔海域!

 

再来看视野盲区的问题。我们已经多次说过,早稿《石头记》与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主题均是“色空”,但前者是“小色空”,后者是“大色空”。两者的区别在于,早稿《石头记》同《金瓶梅》一样,只以传统的权势、财富、色欲为批判对象,重点批判的是触犯儒家性道德的男女淫欲。而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不仅批判传统的权势、财富、色欲,而且把未婚青年男女之间的情痴情迷,也囊括了进去。不仅如此,今本所重点批判的,还恰恰就是这一类并不触犯儒家性道德的纯情之痴、纯情之迷。这就跟早稿《石头记》以及《红楼梦》之前的所有长篇小说,均划清了界限。按,自佛教传入中国,并于六朝、隋唐时期大为盛行以来,不少人都在追逐名利而碰壁或者放纵色欲而败家之际,发觉了一味放纵人欲的危害。因而,从唐传奇开始,中国小说中不断出现以“色空”意识来反省人的世俗欲念的作品。到纲纪废弛、色欲横流的晚明时代,以“色空”意识来批判男女淫欲的长篇及中篇小说,更是多到让人目不暇接的地步。《金瓶梅》就是其中最早的一部,也是这一类“小色空”作品中的佼佼者。然而,这些小说家、文学家在观察人性的时候,却又有一个共同的视野盲点——未触犯儒家性道德的未婚青年的纯洁之情,显然不在他们所批判、反思的范围之内。他们几乎认识不到,即便是符合贞节观念的纯情,一味固执下去,也会形成对人性的严重戕害,既容易因狭儒人格而走入心理阴暗,又容易因一叶障目而失去起码的判别能力。不仅如此,随着晚明王学左派思想的盛行,特别是李贽“童心”说的流布天下,这种青年男女纯情,还被当作是“童心自出之言”和“最初一念之本心”的典型体现,而受到了文人们的热烈追捧,成了“色空”观念似乎永远也触及不到的例外死角。汤显祖之写“临川四梦”就是非常明显的一例。这位临川先生可以写《邯郸梦》、《南柯梦》批判士人传统的名位幻想。可一遇到未婚少女的春思、春情,他就一反常态,毫无原则地一味吹捧了起来。在汤显祖看来,少男少女们的春情,只要是发自于最初一念的“童心”,那一定就是最纯洁、最美好的。只要勇往直前,不顾一切地追寻下去,就必定能获得人生的幸福。因此,在《牡丹亭》的《惊梦》一出中,杜丽娘刚刚溜进自家的后花园,就梦见了一个美貌的书生。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清楚,就幻想对方跟自己“把领扣松,衣带宽”、“忍耐温存一晌眠”。作者不仅不提醒女主角搞这种“一夜情”可能存在的风险(比如,所遇非人、引狼入室等等),反而让花神出面“竟来保护他,要他云雨十分欢幸也”。最后作者还不惜设计出一个“多情公子中状元,奉旨完婚大团圆”的庸俗结局,来成全杜丽娘的“童心”和思春,正所谓“杜丽娘梦写丹青记”、“柳秀才偷载回生女”,“风流况,施行正苦,报中状元郎”。入清以后,王学左派思想,特别是李贽“童心”说一味鼓吹物资欲望的主张,被当成导致明朝亡国的罪魁祸首,受到了反清士人和清朝官方两方面的猛烈批判。从顾炎武、王夫之到纪昀,均异口同声地斥责李贽“导天下于邪淫,以酿中夏衣冠之祸”、“狂悖乖谬,非圣无法”。但这些批判主要是从政治后果上立论的,儒家教条气十足。而且所谓“邪淫”云云,也还是主要是指触犯儒家性道德的男女淫欲。那种未触犯贞节观念的春思、春情,依然不再批判、反思之列。具体到小说领域,那种青年男女一见钟情便生死不渝,所有波折均来自于外力干扰的写法,依然是清初才子佳人小说的主流写法。《牡丹亭》式的“多情公子中状元,奉旨完婚大团圆”的庸俗结局,也被这些小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曹雪芹最初开始创作的时候,不过是一个21周岁的小青年,比才子佳人小说中的那些少男少女大不了多少岁。自身尚处于极易被春思、春情所迷眩的年龄,又如何能跳出纯情之痴、纯情之迷的视野局限,意识到这种痴迷对于人性的戕害呢?因而,早稿《石头记》学着《金瓶梅》的样子,只嘲笑、挖苦西门庆式的肉欲,不涉及未婚青年的情迷,那是很正常不过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曹雪芹却以小说家的敏感,察觉到了那种并不触犯儒家贞节观的纯情之痴、纯情之迷,有可能形成比肉欲更大的人性扭曲。因而,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不惜将贾宝玉由“大”变“小”、由“浊”变“清”,让一个“小宝玉”、“清宝玉”来承载全书批判、反思“情迷”,引导读者走向“情悟”的主题。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对于“童心”、“情迷”跟《牡丹亭》完全相反的一种褒贬立场:贾宝玉凭着“童心”和直觉,错认林黛玉是自己思想上的“知己”,一味排斥、疏远宝钗。结果,在“情迷”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越来越痛苦失望,宝、黛二人也最终不能不分道扬镳,让黛玉落个“莫怨东风当自嗟”的结果。反过来,一旦贾宝玉冷静下来,根据“闻见道理之言”,发现宝钗才是他真正的知己,发现钗、玉二人“较诸人皆近”的思想本质,他就能抛弃对黛玉的专情,转而移爱于宝钗,从而踏上“情悟”的康庄大道,并最终在宝钗的引导下走向解脱和彻悟。诚所谓“任是无情也动人”,脱离了小儿女的狭隘之情,宝钗对他“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宗教性至爱,反倒更足以打动他的内心!这就使整部小说完成了从人云亦云地跟风,尾随在《金瓶梅》后面痛骂淫欲,到主动发现情迷问题,照亮前人视野盲区,并以“情悟”精神拯救“情迷”的华丽转身!

 

最后是狭儒人格的问题。笔者在《论宝钗》第一章中曾经对所谓“狭儒人格”下过一个定义,就是指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文人士大夫阶层,在长期儒家思想的熏陶下所形成的一系列的人格特质:诸如,表里不一、心口不一,喜爱以清高相标榜,实际却念念不忘于世俗利益,习惯于从阴暗的角度去揣测他人,有受迫害妄想心理,功皆归己,过皆归人等等。而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习惯于以自己的阴暗心理去揣测别人,特别容易相信和喜爱传播形形色色的“阴谋论”。毫无疑问,从敦诚后来替曹雪芹指责平郡王府“残羹冷炙有德色”的情况来看,青年时代的曹雪芹无疑就是这种狭儒人格的受害者。——按,敦诚此诗虽然作于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但敦诚对曹雪芹既往历史的了解,显然来自于早年曹雪芹的吹牛皮。敦诚生于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虚岁十一岁入右翼宗学,跟在右翼宗学打杂的曹雪芹相识。这时候正是曹雪芹刚刚开始创作早稿《石头记》的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估计是由于敦诚当时年龄太小,对曹雪芹的吹牛之言缺乏鉴别力,全部信以为真,印象深刻,所以后来才写下了“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种明显不符合史实的话(实际上曹寅去世时,曹雪芹尚未出生)。所谓“残羹冷炙有德色”云云,也应该是曹雪芹当年对他发出的牢骚话。——也正由于那时的曹雪芹深陷于狭儒人格之中,他反而不能充分认识到此种人格的偏执、可怕。于是,在他的笔下,便出现了一个自幼被贾府“收养”的童养媳林黛玉,以对映从小被平郡王府所“收养”的他自己,并以早稿黛玉不断遭人欺骗、遭人背叛的血泪史,来发泄他对于平郡王府的怨恨。但正因为曹雪芹最终脱离了平郡王府的荫庇,踏入了更为丰富多彩,而又更为冰凉冷酷的广阔社会,经历了困苦悲辛,见证了世态炎凉,特别是接触到了许多比自己还要不幸得多的穷苦人民,他又可以反过来意识到自己当年对于平郡王府的怨念是何等地自私狭隘,从而对狭儒人格扭曲人性的危害,有更深一层的体验。故此,他逐一抽掉了黛玉借以抱怨贾府的那些合情合理的理由,将一个遭人欺骗、遭人背叛的童养媳林黛玉,变成了一个善于“滚香芋”、“不直偷”,伪装同类,骗取别人信任的耗子精林黛玉。并以黛玉的“莫怨东风当自嗟”,狠狠地批判了自己昔日对于平郡王府的错误怨念。以此表示自己跟过去的狭儒人格彻底脱钩、决裂!然而,仅仅脱去昔日的狭儒人格,还是不够的。那等于只告诉读者什么是错的,而没告诉读者正确的、光明的人格又该是怎样的。幸运的是,曹雪芹在饱经风霜磨砺之后,也形成了自己理想中的完美追求。很明显,光明的人格应该是眼光高远的,不能只沉浸于个人得失的小圈,而应该悲天悯人、胸怀天下。正所谓“怜愍众生,故有法爱,如是法爱即真解脱,真解脱者即是如来”(见《大般涅槃经》)。而要想有效地帮助困苦中的人民,单有一颗慈悲心,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能够抨击邪恶的愤世精神,以及足以经世致用的个人能力。也正由于曹雪芹将这些出世精神、愤世思想、入世能力等等,完美地融合到了一起,于是,才有了今本宝钗这么一个“艳冠群芳”的理想自我形象——既出身豪门,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出色的经营能力,又愤世嫉俗,勇于“讽刺时事”,批判现实的黑暗,还深具“怜愍众生”的“法爱”精神,将温暖和关怀送给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不管是起先将她视为“情敌”的林黛玉,还是一度对她误解甚深的贾宝玉,最终都拜伏于她,接受了她的精神引导。亦如脂砚斋所言:“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能触摸到今本宝钗这样的“虽离别亦能自安”、“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大彻大悟之境,也正是曹雪芹在“历着炎凉,知著甘苦”,彻底摆脱狭儒人格之束缚以后,才能获得的修心成果!

 

而清楚了曹雪芹从乾隆九年甲子(公元1744年)到乾隆十九年甲戌(公元1754年),发生思想巨变的心路历程,那么,曾经在红学界引起轩然大波,招致无尽争议的“钗黛合一”的命题,也就洞然可解,能够找到一个终极的答案了。按,钗黛合一其实也是红学界讨论很多年的老话题了。最早提出这个命题的,就是为曹雪芹的“钦定”代言人——脂砚斋: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庚辰本第42回总评)

 

脂砚斋不仅提出了钗黛合一的命题,还提出过宝玉与钗、黛“三人一体”的说法:

 

“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甲戌本第27回回末总评)

 

只是脂砚斋当年似乎并没有直接告诉读者,宝钗与黛玉为何是“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也没有径直透露作者有关钗黛合一及“三人一体”的“幻笔”究竟是如何展开的。随着程高本的李代桃僵,脂砚斋作为曹雪芹“钦定”代言人的地位,遭到了程伟元、高鹗的刻意封杀。于是,由脂批首先提出的钗黛合一论,竟然被大部分读者遗忘了一百多年。

 

而真正让钗黛合一的说法名声大噪的,还是俞平伯等民国学者所提出的“二美合一”论:

 

递到宝钗,得牡丹花,题着“艳冠群芳”,又注着“此为群芳之冠”。《红楼》一书中,薛林雅调称为双绝,虽作者才高殊难分其高下,公子情多亦曰“还要斟酌”,岂以独钟之情遂移并秀之实乎。故叙述之际,每每移步换形,忽彼忽此,都令兰菊竞芬,燕环角艳,殆从盲左晋楚争长脱化出来。(见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

 

钗黛在二百年来成为情场著名的冤家,众口一词牢不可破,却不料作者要把两美合而为一,脂砚先生引后文作证,想必黛玉逝后,宝钗伤感得了不得。他说“便知余言之不谬”,可见确是作者之意。咱们当然没缘法看见这后半部,但即在前半部书中也未尝没有痕迹。第五回写一女子“其鲜妍妩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如黛玉”。又警幻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这就是评书人两美合一之说底根据,也就是三美合一。(见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后三十回的红楼梦》)

 

概而言之,俞平伯等民国学者所理解的“二美合一”,就是指钗、黛二人“不分轩轾”,同为“雅调双绝”,对作者而言,钗、黛合一方是“他底意中人”。只可惜这种解释并不完全符合书中的实际情况。具体理由,我们稍后再说。

 

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对于钗黛合一或者“三人一体”的说法,最初完全是持竭力排斥的态度。早在晚清同治年间,孙桐生即针对脂砚斋所言“三人一体”的命题,在现存甲戌本上妄自加批云:

 

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

 

可笑的是,此人连脂砚斋正是作者的“钦定”代言人也不知道,便径直把自己的索隐派观点当作了“《石头记》之本意”。其实,我们只要看看孙桐生坚信书中贾政是影射纳兰明珠,贾雨村是影射高士奇,贾宝玉是影射兰纳性德(见孙桐生批语:“予闻之故老,云贾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盖江村未遇时,因明珠之仆以进身,旋膺奇福、擢显秩,及纳兰执败,反推井而下石焉。玩此光景,则宝石之为容若无疑,请以质之知人论世者。同治丙寅季冬月,左绵痴道人”),就不难知道这位“左绵痴道人”对于《石头记》的理解能力究竟在什么水准之上了。

 

孙桐生还只是从个人的角度非议脂批的“三人一体”说,到1954年,李希凡、蓝翎等“反封建”论者,更借助政权的力量,对俞平伯的“二美合一”论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政治大批判。而李希凡等人攻击钗黛合一最凶的一点,就是指责这种说法等于是在“抹杀路线斗争”、“宣扬阶级调和论”:

 

(二美合一)便调和了其中尖锐的矛盾,抹杀了每个形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否定了二者本质上的界限和差别,使反面典型与正面典型合而为一。这充分暴露出俞先生对现实主义人物创造的混乱见解。(见李希凡《红楼梦问题讨论一集》第56页)

 

尽管这种用政治上的扣帽子、打棍子来代替学术探讨的做法,在当时属于最红最革命的流行作派。但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随着阶级斗争理论的失宠,官方红学会已经不好意思再拿这些“抹杀路线斗争”、“宣扬阶级调和论”的罪名来攻击脂砚斋和俞平伯了。特别是脂评本中有关钗黛合一的种种提示实在太多,这是根本回避不过去的。于是,周思源等一批官方红学家,在批了一辈子俞平伯以后,又转而接受了俞平伯关于二美合一方是“作者底意中人”的说法。只是在接受民国版二美合一论的同时,又耍了一个花招,夹带进了拥林派观点的私货。即在承认二美同为作者心上人的同时,又大谈特谈作者的“倾向性”问题,认为曹雪芹终究还是更偏向林黛玉:

 

若从道德评价上来说,黛玉的清纯、率真,对爱情追求的执着,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自觉,对封建礼教的某些反抗,又都要比宝钗表现得鲜明,宝钗最大的缺点就是无情,对什么都不太动感情,有时显得有点冷酷、世故。……总之,黛玉和宝钗都是作者倾注了极大爱心的女性形象,她们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也许曹雪芹自己的本性、志趣与黛玉的诗人气质更接近些,故对黛玉的理解同情就更多,对其描绘得就更充分;也许“钗黛合一”(即黛玉的灵性才情与宝钗的妩媚贤德相加)是曹雪芹理想的女性形象,但实际上的“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是否又表明了作者的无奈?(见马天行《钗黛优劣论》,其主要观点皆来自周思源《孰优孰劣话黛钗》)

 

这种拥林派版本的伪钗黛合一论,其实一看就知道是极端荒谬的,几乎处处都在跟曹雪芹的本心唱反调:如果真的按周思源、马天行等人的说法“道德评判上来说,钗不如黛”,为何书中总是黛玉在无理攻击宝钗,而宝钗总在以德报怨?为何作者还偏偏要让黛玉对着宝钗,发出深切忏悔,承认她的心理阴暗全是一场“自误”?这不是在狠打这类“道德评判”、“道德评价”的耳光么?还有,假如作者当真认为宝钗是什么“冷酷”、“世故”之人,为何书中不断出手援助弱者的总是宝钗,而不是黛玉?为何再三以个性得罪贾母、贾政、王夫人等家长的,也总是宝钗,而不是黛玉?如果连有着助湘云、慰黛玉、援岫烟、护香菱、怜尤二等一系列善举的宝钗,都可以被诬蔑为“冷酷”、“无情”之人,那么,依同样的标准,从来都是刻薄于下的黛玉,岂不该算是残忍、嗜血之人?同样地,如果连宝钗的“讽刺时事”、“借蟹讥权贵”,都算是什么“世故”之举,那么,依同样的标准,黛玉在家长面前的“邀恩宠”、“独立名”,岂不该算是大奸大伪?至于说“曹雪芹自己的本性、志趣与黛玉的诗人气质更接近些”,更是直接被脂砚斋所谓“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给否定掉了!想想看,如果曹雪芹的“倾向性”当真是这些官方红学家所臆想的“对黛玉的理解同情更多”,他会一边将宝钗盛赞为“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一边又给黛玉一个“莫怨东风当自嗟”的差评么?

 

夹入了拥林派私货的当代官方版伪“钗黛合一”论固然荒谬绝伦,而俞平伯等人的民国版“二美合一”论,显然也很难自圆其说。问题还是上面这些:假如钗、黛二人真的是“不分轩轾”,难决高下,一切都不分彼此,作者为何会一边盛赞宝钗“艳冠群芳”,一边狠批黛玉“莫怨东风当自嗟”?如果钗黛合一的意义,就在于两人结合起来便是“作者底意中人”,为何书中只有黛玉向宝钗低头、认错的情节,而绝无钗、黛相互认错,相互学习对方的内容?很显然,曹雪芹确实是有自己的“倾向性”,只是这种“倾向性”绝非官方学者臆想的拥林诬钗,而恰恰是与之相反的尊钗抑黛!与此同时,曹、脂在宣扬钗黛合一论之际,除了容貌、体态的“兼美”描写以外,也并没有将二人的思想性格叠加起来,相互取长补短,然后充作自己理想恋人的意图!

 

也正因为“钗黛合一”的问题具有如此之大的复杂性,一些学者干脆回避钗、黛形象意义,转而假设“钗、黛有可能是从同一原型人物分化而来”。但也丝毫不能解决问题。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如果钗、黛形象同源,那么,从早稿到今本,钗、黛相继进入贾府的时间差,只会是由小改大的趋势,而不是我们事实上看到的由大改小的趋势。换言之,即使回避掉钗、黛形象的思想性格意义,只从寻找原型人物的角度入手,也依然解答不了为何“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问题!解释不了钗、黛为什么能够“合一”,以及她们究竟能“合”在什么地方!

 

其实,在我们看来,前人之所以在“钗黛合一”的问题上总是不得要领,乃是因为他们将钗、黛所“合”的方向给完全理解反了。从民国版的“钗黛合一”论,到当代官方版的伪“钗黛合一”论,乃至上述“钗、黛来自同一原型”的说法,都是误把钗黛合成了一个“她”,即俞平伯所谓“作者底意中人”。但实际上,对曹雪芹而言,钗、黛合起来却并不是一个“她”,而是一个“我”!即钗、黛的思想灵魂,本质上并不是作者所心心恋恋的某个女子,而其实就是他自己!正如笔者在《论宝钗》第二十章里所指出的那样:对于曹雪芹来说,林黛玉是一个“我”,薛宝钗也是一个“我”。所不同者,林黛玉代表了他过去的那个“我”,即曾经深陷世俗名位之心的那个自我,是作者既同情、悲悯,又批判、反思的对象。薛宝钗则代表了他理想中的那个“我”,即超凡脱俗、大彻大悟的那个自我期许,是作者敬爱、仰望的理想化的角色,正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正因为钗、黛形象被作者先后注入了自己的思想灵魂,在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她们同样代表了作者的内心自我,因而,尽管作者对她们的褒贬评价完全天悬地隔,二者却依然是能够“合一”,且必须“合一”的。显而易见,作者并不会因为有了光明的理想目标,就忘记他过去的心理阴暗。同样地,他也绝不会沉浸在昔日的狭儒人格之中,而忘掉如今对“怜愍众生”之法爱精神的追寻。这就是所谓“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的真正寓意!而黛玉之所以会向宝钗认错,改掉她疑神疑鬼的老毛病,这实际上亦是在隐喻作者性格演变的方向:绝不会变得越来越“黛玉”,只会由当初的“黛玉”,变得越来越接近于“宝钗”!当初,李希凡等官方红学家由于不理解钗黛合一是“合”在作者内心的一个“我”字上,又死抱着僵硬的现实主义“典型”理论(即认为每一个文学人物都必须是社会上某一类人的“典型”、“共名”),对着《红楼梦》中钗黛合一的格局,没头没脑地猛批一阵,这当然无异于堂吉诃德斗风车。而俞平伯等民国学者,只注意到脂批所言的“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便轻率地将钗黛合一理解为二美合体方是“作者底意中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郢书燕说?这正应了宝钗在《镂檀锲梓谜》中感叹世人冥顽不悟的那句话:“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

 

更进一步,明确了钗黛合一是“合”在作者内心的那个“我”字上,则贾宝玉也可以加入进来,同钗、黛形成脂砚斋所说的“三人一体”的结构!很明显,对曹雪芹而言,贾宝玉也是一个“我”,一个夹在昔日自我(林黛玉)与理想自我(薛宝钗)之间的现实中的“我”,体现了作者既看得透世俗欲念的虚妄,又放不下往昔繁华荣耀的矛盾心态。而所谓“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实际上也反映了曹雪芹的内心同“迷”与“悟”两者的远近关系——尽管他由于放不下往昔繁华荣耀,而终致“泪尽而逝”,却又毕竟看得透固执世俗欲念的危害,于是,在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还是向读者指明:宝钗式的“虽离别亦能自安”、“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彻悟精神,乃是拯救世人脱离欲念苦海的唯一可行之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宝玉与钗、黛都是同一个人,即作者灵魂上的自己!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开创“新红学”以来,大多数红学家都持有“贾宝玉即曹雪芹”的观念。胡适以降的多数学者主要是从人物原型、容貌性格、人生经历等角度去理解这句话的,即相信曹雪芹在青少年时代也像贾宝玉一样是个皮肤白皙、容貌俊美的贵公子,躲在温柔乡中,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但既有的史料却显示,曹雪芹从形体容貌,到个人经历,都与书中的贾宝玉有着很大的不同。据裕瑞《枣窗闲笔》的记载,曹雪芹的形貌特点是“身胖头广而色黑”,哪有半点贾宝玉式的娟秀?而根据曹雪芹的生年推算,即便是按最早的乙未说(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曹雪芹也根本赶不上曹家在江南的富贵繁华时代。据《永宪录续编》记载:“颙又卒,令頫补其缺,以养两世霜妇;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可知曹頫在被抄家以前,经济上就已经十分拮据了!曹雪芹尽管被平郡王府“收养”,也能见识到王府中的富贵繁华。但一个被“收养”的苦孩子,又如何能在别人家里充当“混世魔王”?只能回自己家无法无天还差不多。但被抄家以后的曹家,又哪里能跟平郡王府以及《红楼梦》中的荣国府相提并论呢?由此可见,不管是外表容貌,还是个人经历,曹雪芹与书中的贾宝玉相去甚远。如果真要从这些外在的东西上立论,只能得出曹雪芹绝非贾宝玉的结论。但前面说过,“贾宝玉即曹雪芹”这句话本身却是对的!而曹雪芹与贾宝玉的“合一”,亦是合在他内心的那个“我”字上!贾宝玉象征了曹雪芹既“看得透”,又“放不下”,既眷恋往昔,又追求理想的矛盾心态。也只有这种心态是属于曹雪芹的,其它的外部特征,都不过是作者的障眼法而已。套用脂砚斋的话说,此亦是“幻笔”也!正如钗、黛看似二人,实际又同为作者一人那样!而实际上,这也解释了一些新红学的质疑者所提出的脂砚斋竟然“不认识”曹雪芹(贾宝玉)的问题: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不曾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奇传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更为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至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余阅《石头记》中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宝玉颦儿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语中,其誓词雅迷酒令奇衣奇食奇玩等类固他书中未能,然在此书中评之,犹为二着。(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

 

若按胡适等学者所理解的“贾宝玉即曹雪芹”的说法,脂砚斋应该一眼看出书中的贾宝玉就是他(她)身边的小说作者才对。怎么会反倒宣称“实未曾亲睹”、“不曾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于是,有人抓住这一点,大肆宣扬荒谬可笑的“脂伪”论,硬说脂砚斋根本“不认识”曹雪芹,不过是民国时期的“骗子”云云。其实,只要清楚曹雪芹与贾宝玉是合在他内心的那个“我”字上,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一戳即颇的。脂砚斋为何会“不认识”贾宝玉?因为贾宝玉的容貌、事迹,都跟曹雪芹相距甚远。在初次接触今本《金陵十二钗》时,脂砚斋当然不会一眼认出这个人物究竟是谁。可随着阅读理解的加深,脂砚斋也看出门道来了。于是,他(她)又批云:

 

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经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甲戌本第25回侧批)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

 

脂砚斋不仅看出书中那个英俊少年(玉兄),在思想灵魂上,其实就是一直陪在自己身边,把自己亲昵地呼作“老货”,“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的这位黑胖汉子,而且还领悟到全书的“精华”文字,也不是什么“宝玉颦儿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语”,而是前八十回中被作者有意千遮万掩,直到后三十回佚稿中才和盘托出的宝钗与宝玉“成其夫妇时”的“谈旧之情”!如果不理解书中的钗黛合一以及“三人一体”,都是合在作者内心的一个“我”字上,这些现象均殊不可解了!

 

而洞悉了书中的钗黛合一以及“三人一体”均是“合”在作者内心的一个“我”字上,我们也就顺势回到了本文开头所提出的那个命题之上。为什么对薛宝钗形象的探源,能够帮助我们更深一层地理解“《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这一问题呢?因为对曹雪芹而言,薛宝钗乃是一个“我”,而且代表了他理想中的完美自我!今本宝钗形象的形成过程,也正是作者内心中至高境界的形成过程。对此,我们不妨比较一下甲戌本第1回标题诗——《作者自叹》与第50回中宝钗的《镂檀锲梓谜》: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镂檀锲梓一层层,岂系良工堆砌成?

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

 

这两者的口气是何等的相似!曹雪芹与他笔下的宝钗,都回顾了《红楼梦》十年铸炼的艰辛,又都是站在大彻大悟的“出世”境界,感叹世人不能“解味”,无法聆听到佛法禅宗的“梵铃声”!在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宝玉能接受宝钗的点化,而读者中又几人能领悟到作者的苦心呢?也难怪曹雪芹会在甲戌本第8回标题诗——《金玉姻缘赞》中,对着钗、玉二人的婚姻发出如此热烈的盛赞: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贾宝玉惟有接受薛宝钗的引导,才踏上其精神成长之路上的正途!也正如笔者在《论宝钗》第十八章中所指出的那样,在今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贾宝玉的底色是怡红院的红色,林黛玉的底色是潇湘馆的绿色,而薛宝钗的底色却是梨香院与蘅芜苑的“雪洞”之白!红楼一梦,尽管是一场“怡红快绿”的富贵繁华梦,可最终还是要复归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白雪净土!

 

 

2014年10月18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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