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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玉·甄玉·石头·神瑛04
 

四,从“人石两分”到“以假混真”

 

 

经过前面三个部分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围绕着《红楼梦》序幕部分中“石头”与“神瑛”两个神话并立的问题,作者实有过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构思。前一种构思,即所谓“人石两分”的构想:把贾宝玉和他脖子上的那块通灵玉,视为完全独立的两个主体。让“神瑛”神话的主角——神瑛侍者,去充当全书男主人公贾宝玉其人。而让“石头”神话的主角——顽石,幻化为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玉,然后作为一个虚拟的独立观察者,来代替作者对全书展开叙述。后一种构思,则全然不同。此时,曹雪芹已不再将贾宝玉和他脖子上的通灵玉视为完全独立的两个主体,而是毅然取消了通灵玉的独立主体地位,把它与贾宝玉在人格上融为了浑然的一体。那个潇洒、帅气的神瑛侍者,也不再充当贾宝玉本人,而是成了另一个神秘人物——甄(真)宝玉的前身。反过来,那块本性粗蠢的顽石,倒成了贾宝玉真正的前世。而顽石(贾宝玉)于太虚幻境中窃得了神瑛的形貌和一部分灵性,又冒名顶替地投胎入世,占有了原本属于神瑛(甄宝玉)的身份和因缘,这样才造成书中两个宝玉一模一样,几乎难分真假的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复杂局面。而这样一种更为精妙、繁复的新构思,我们参照所谓“人石两分”的命名原则,姑且称之为“以假混真”的构想吧。显而易见,曹雪芹当初正是出于前一种“人石两分”的构想,才一口气为小说安排了“石头”神话与“神瑛”神话两个楔子。而随着“人石两分”构想的被废弃,特别是书中“石头”视角的被淘汰,两个神话中的“石头”神话本也应该在作者的历次增删中被淘汰出局,整个小说也应该随之演变为直接以“神瑛”神话开篇,并以“神瑛”、“绛珠”的故事为全书唯一的神话框架的局面。然而,作者“以假混真”的构想的及时生成,却又赋予了“石头”神话全新的内涵。在经过了相当大幅度的修改以后,本来已面临被彻底淘汰的那个“石头”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的故事,又获得了曹雪芹重新的起用,并再次成为了全书的篇首和全书两大神话框架之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又恰恰是后一种“以假混真”的构想,才使得《红楼梦》把两个神话并立的局面一直保存到了现行的脂评本系统当中!而毫无疑问,从“人石两分”到“以假混真”,这正是《红楼梦》在其成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次最为重要的转折!

 

然而,众所周知,《红楼梦》却并不是一部得以彻底完工的作品。按曹雪芹生年的“癸卯说”、卒年的“壬午说”计,曹雪芹当生于雍正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元1723年5月30日),卒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公元1763年2月12日)。这位天才的小说家在人世间实际只活了不到四十年的时间。所谓“天不假其年”,这显然使他直到去世,也没来得及对他的作品进行最后的抛光打磨。——不仅业已迷失的后三十回文稿没能来得及重新补出,就是前八十回部分也未能进行最后的校订整理和拾遗补缺。于是,我们也就看到,《红楼梦》的现行脂评本系统的文情设计,虽然从整体上来说,已经转向了“以假混真”的新构思,但还是或多或少地残留下了若干关于“人石两分”的旧痕迹。此种情形使得整部小说犹如一张多重曝光的照片,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干扰了人们思维和认识,使得前面我们一直在分析、阐述的这个《红楼梦》两个神话并立的问题,曾经在很长时间内都不能得到世人正确而完整的理解。不过,反过来,这种新旧羼杂的局面,却也使整部小说如同一处有着多个文化堆积层相互叠压的历史遗迹:只要通过对其中新层、旧层认真清理和分析比对,就能逐渐动态地还原出作者在构想这部作品时,其思路的演变过程。而事实上,如果仔细的话,我们不难发现,作者为实现这个由“人石两分”向“以假混真”的构思转变,他至少在三个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首先,这种努力表现在“石头”视角的中途废弃之上。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将“石头”同贾宝玉脖子上那块通灵玉划上等号,然后让其作为一个有独立视角的观察者,代作者叙事、立言,这在小说的前二十回中曾经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写法。然而,到了小说第20回以后,这样的写法却忽然销声匿迹了,再也见不到其踪影。原先那个饶舌之极的“石头”,由此直至小说前八十回终了,也再没有跳出来发过一次言,讲过一次话。这显然是那个“石头”视角的写法遭到了作者本人中途淘汰的表现!关于这一点,前文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此处不再多论。而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曹雪芹之所以要中途废止“石头”视角的写法,乃是基于对整个“人石两分”之构想的否定,而并不像有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是简单地出于某些“纯技术”方面的原因。过去,在红学界,也有论者关注到了《红楼梦》中那个“石头”视角被中途废弃的问题。但以往的红研者往往更倾向于从所谓“纯技术”的角度,来对于这一现象加以解释,即认为曹雪芹是因为在具体的写作技巧方面遇到了某些困难,才选择了放弃“石头”视角的写法。关于这一点,沈治均先生在其《红楼梦成书研究》一书中的阐述,应该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说法:

 

作者所面临的困难是明摆着的:这种单一视角旁观的叙事观点,适用的篇幅是有限的;若运用于百回以上的长篇说部,就会限制观点转换的自由,势必使叙事捉襟见肘。要是……石头不在场就中断叙事,那么贾宝玉便不得不带着这“劳什子”处处现身,目睹“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窥破贾珍与秦可卿的变态私情,窃听赵姨娘与马道婆的东窗诡计。这是不可能的。若……石头本不在场也插话议论,似乎全知全能,就会大大削弱其观点的独特性。如所周知,长篇小说一般很难拒绝观点的转换,即便贾宝玉在场也不能总让石头唱叙事独角戏。可见,今本中石头叙事相当独特却又形同赘疣,当是作者在创作过程里中途放弃这一观点的结果。(沈治均《红楼梦成书研究》第82页)

 

上述沈先生的说法,粗看不无道理,但细读却也有很值得商榷的地方。固然,如果把“石头”视角作为“单一视角旁观的叙事观点”来使用,其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但沈先生以及持类似观点的论者,却可能恰恰忽略了一点,即作者完全可以将“石头”视角与其他人物的视角配合起来使用!的确,如果单一地使用“石头”视角,如果“石头”不在场就无法目睹“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窥破贾珍与秦可卿的变态私情。但如果将“石头”视角与贾瑞、贾代儒、贾珍、秦可卿等人的视角配合起来使用呢?也未必就不能合情合理地完成小说的叙事。而事实上,在现行脂评本系统的前二十回中,作者几乎就是这么做的!在前二十回中,作者将“石头”视角与其他人物的视角相互搭配,根据情节的需要,自由地进行转换。我们甚至就根本不觉得存在什么“限制观点转换自由”的问题,更说不上是什么“捉襟见肘”、“形同赘疣”。或者,我们可以换一种表述方式,“石头”视角作为“单一视角旁观的叙事观点”,对于长篇小说来说,确实有其明显的局限。但这并不妨碍作者把“石头”视角当作多种叙事视角中的一种来使用。从纯粹的写作技巧的方面来讲,作者完全可以通过“石头”视角与其他人物的视角的配合、互补,来弥补其先天的不足,而根本用不着彻底淘汰这样一种叙事手段。而事实却是在小说第20回以后,这样一种写法却遭到了作者全部的芟除。这就显然不能简单地从“纯技术”、“纯技巧”的领域去找原因了。对此,我们甚至可以再补充一条:如果纯粹从写作技巧上考虑,采用“石头”视角的写法,有时侯还有着其它任何视角的写法都不具有的独特优势,可只要是在小说第20回以后,作者依然是刻意地回避了“石头”视角的出现。这方面最突出的事例,便是小说第53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一段。且看原文:

 

次日,由贾母有诰封者,皆按品级着朝服,先坐八人大轿,带领着众人进宫朝贺,行礼领宴毕回来,便到宁国府暖阁下轿。诸子弟有未随入朝者,皆在宁府门前排班伺候,然后引入宗祠。且说宝琴是初次,一面细细留神打谅这宗祠,原来宁府西边另一个院子,黑油栅栏内五间大门,上悬一块匾,写着是“贾氏宗祠”四个字,旁书“衍圣公孔继宗书”。两旁有一副长联,写道是:“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功名贯天,百代仰蒸尝之盛”。亦衍圣公所书。进入院中,白石甬路,两边皆是苍松翠柏。月台上设着青绿古铜鼎彝等器。抱厦前上面悬一九龙金匾,写道是:“星辉辅弼”。乃先皇御笔。两边一副对联,写道是:“勋业有光昭日月,功名无间及儿孙”。亦是御笔。五间正殿前悬一闹龙填青匾,写道是:“慎终追远”。旁边一副对联,写道是:“已后儿孙承福德,至今黎庶念荣宁”。俱是御笔。里边香烛辉煌,锦幛绣幕,虽列着神主,却看不真切。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毯,守焚池。青衣乐奏,三献爵,拜兴毕,焚帛奠酒,礼毕,乐止,退出。(第53回)

 

——很清楚,以上这段原文明显是以薛宝琴的视角来展开描写的,而作者之所以选择薛宝琴的视角,乃是因为她是“初次”经历这样的场面,有一种新鲜感在里面。不过,严格地讲,作者这样写却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败笔。何也?因为作者不仅以薛宝琴的视角描写了贾氏宗祠的外观,还细致地摹绘只有进入宗祠院内以后才能看到的场景:白石甬路、苍松翠柏、月台上设着的青铜器、抱厦以及正殿匾额、门联上的字迹等等。任何一个熟悉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读者都知道,宗祠向来是被一个家族最为神圣的地方,大凡在祭祀的时候,只有本族的男性才有资格涉足。而女性,包括本族的女儿和媳妇,是根本不会被允许进入的。更何况,薛宝琴还是一个外姓女子,她与贾府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姻缘关系,就更没有资格踏入贾氏的宗祠了。而既然薛宝琴根本不可能进入贾氏宗祠,她又如何能够看到只有进入院内以后才能看到的场景呢?就算她此时就站在宗祠的大门口,能透过开着的五间大门看到院内的白石甬路、苍松翠柏,乃至月台上设着的青铜器、抱厦的匾额及门联,但她的视线还要再透过月台、抱厦,看清楚正殿上悬着的闹龙填青匾以及所谓“已后儿孙承福德,至今黎庶念荣宁”的御书对联,这样的视力,也未免太过于异常了吧?再者,贾府诸子弟忙着在祠内祭祖的时候,一个不相干的外姓女孩不说回避,还偏要站在那里盯着一大堆男人来来回回地看,按当时的礼法,似乎也太不成个体统了。其实,如果把上面的观察者,换成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通灵玉,则所有的不合情理之处,就都可以一一理顺了。想想看,那块通灵玉本来就悬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既然贾宝玉可以随着贾氏诸子弟进宗祠祭拜,那通灵玉也自然能够被携带进去。而且,随着贾宝玉进入宗祠的路线,那通灵玉也正好可以像一部不断向景深处推进的摄像机一样,依次录下宗祠大门、甬道、月台、抱厦和正殿的景象。——这正与小说所展开摹绘的顺序完全相同!更重要的,此刻,“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毯,守焚池”,所有能够进入宗祠院内的贾氏子弟都各有各的忙活处,也恰恰只有那块通灵玉才有这份闲心和闲功夫来充当这个观察者和记录人的角色!所以,纯粹从写作技巧上讲,此处正是小说中最适合以“石头”视角来展开描写的地方之一。然而,事实却正好相反。一向精于描写的曹雪芹,却宁可采用破绽百出的薛宝琴视角,也要回避那个“石头”视角的再次出现。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作者此时根本就不是简单地比照着写作技法上的优劣来安排行文的,他还有更大的通盘考虑。这就是他要从总体上取消“石头”(通灵玉)原来的独立主体性,废止“人石两分”的构想。这样,即使是“石头”视角在具体的写作技法上还有若干独特的优势,在小说第20回以后的行文中,也再不能允许它出现了。而反过来,作者为废止“人石两分”的构想,宁可容忍一种虽有许多缺陷,但与新构思大体和谐的新写法,也要放弃一种虽具有若干具体优点,但与新构思格格不入的旧写法,这也足见其为实现从“人石两分”到“以假混真”的转折,所下的决心是何等之大了。

 

其二,作者在废除“石头”视角的同时,还强化了贾宝玉本人与“石头”、通灵玉三位一体的特性。这方面,最典型的一个例证,就是小说第25回的“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从原文的叙述来看,这似乎是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赵姨娘与马道婆密设“魇魔法”谋害宝玉、凤姐。宝、凤二人几乎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就忽然发起疯魔来。但见他二人又是上蹿下跳,又是拿刀弄杖,见人就要杀人,见狗就要杀狗,寻死觅活,丑态百出。堪堪日落,二人愈发糊涂,干脆倒在床上,不省人事,如浑身火炭一般,性命垂危。合府正闹的确不可开交,忽然有一僧一道不期而至,告诉贾政,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通灵玉,便是可以驱除邪祟,起死回生的“希世奇珍”。那和尚说:“长官,你那里知道那物的妙用。只因他如今被声色货利所迷,故不灵验了。你今日取他出来,待我们持诵持诵,只怕就好了。”贾政听说,便将宝玉项上取下那玉递与他二人。那一僧一道接了通灵宝玉,擎在掌上,说了几番旁人似懂非懂的疯话,再摩弄一回,交还到贾政手上,又作了几句交代以后,便飘然而去。果然,到了晚间,宝、凤二人便苏醒过来,脱离了生命危险。又静养了一个来月以后,竟至完全康复了。——作者写下这么一个突兀而起,又嘎然而止的故事,他究竟是想告诉我们些什么呢?难道仅仅是所谓的“魇魔法”么?那么,什么又是“魇魔法”呢?难道仅凭两个蠢妇、贼婆的一点点小伎俩,就能把两个大活人害到性命垂危,连众多名医也束手无策,只能靠一僧一道二位仙师出面,以扭转乾坤的地步?看惯那些三姑六婆的种种江湖骗术的曹雪芹,竟然也会相信此等低劣的迷信之谈吗?事实显然不会如此。而实际上,作者之所以要这么写,实在是包含了其重大的用心。不错,从表面上看,宝、凤二人是被所谓“魇魔法”所害,但从二人拿刀弄杖,寻死觅活,甚至“口内无般不说”的“症状”上看,其发病的真正根由,恐怕还恰恰是他们自己心中的一个“色”字!用癞头和尚的话说,这就叫做“被声色货利所迷”!“声色货利”,归结起来,仍然是一个广义的“色”字。“色”者,佛教,禅宗用语也,用以指代世间的有形、有欲诸目,非专指俗人所谓的“女色”、“美色”。宝玉、凤姐俱为一个有形、有欲的“色”字所困。而确切地讲,凤姐是迷于财势之欲,宝玉是迷于儿女之情。本来,人有“色”欲,有“色”心,都很正常,无可厚非。可是,如果一个人追求尘俗的欲念,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丝毫不知有更高层次的超越和解脱,那么,在变幻无常的世事面前,其人其心就很可能变得可悲、可鄙、可憎了。在作者看来,一个人若为“色”字所惑至深,甚至会丧失生命的本真和善良的天性,弄不好还很有可能“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你看,宝、凤二人发病时那上蹿下跳,胡杀乱砍,又满嘴胡话,“口内无般不说”的丑态,不也正是红尘中无数痴心妄想者的写照吗?所以,和尚道士“持诵”通灵的作用,也就是要用佛、道所主张的一个“空”字,去点醒当事人对于世俗之“色”的迷恋。而事实上,也只有悟了“空”,也才能抵御世俗欲念的种种诱惑,防止心中邪魔的侵害!不过,以上逻辑在展开的时候,却也有两个小小的疑问:第一,原文中和尚说的分明是那通灵玉“如今被声色货利所迷,故不灵验了”,如何就成了宝玉、凤姐二人“被声色货利所迷”呢?第二,那通灵玉“如今被声色货利所迷,故不灵验”,而一旦解除了这种痴迷,它就能灵验起来,救宝玉、凤姐性命于垂危。但区区一个通灵玉,又如何就有这么大的法力,可以拯救二人于千钧一发之机呢?如果我们坚持用“人石两分”,通灵玉是与贾宝玉无关的独立观察者的观点去看待原著,上述两个疑问自然是难以自圆其说了。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尚可以勉强解释说,通灵玉整天被贾宝玉配带在身上,所处环境与贾宝玉相同。贾宝玉“被声色货利所迷”,它也就跟着“被声色货利所迷”。但对于第二个问题,这样的解释反而更增加了其自洽的难度。按此说法,通灵玉不过是与贾宝玉本人同时“得病”的另外一个“病友”罢了。它如何就有拯救后者的本事呢?事实上,据小说第1回的交代,那“石头”在遇到一僧一道之前,连自己站起身来,向别人行个礼的行动自由也没有。而一僧一道也只是把它变的小巧,又镌上了几个字而已,并没有赋予其更多的“特异功能”。我们实在难以相信,仅仅是这么一个纯粹的蠢然一物,竟然反而会有去救治比它聪明灵慧得多的那个“神瑛侍者”的奇异能力!但如果我们放弃“人石两分”的构想,转而从“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角度去重新审视,上述两个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石头”也好,通灵宝玉也好,它们并非独立于贾宝玉之外的什么主体。在精神上,三者本来就是一体!这样的话,贾宝玉“被声色货利所迷”,不也就等于通灵玉“被声色货利所迷”吗?更进一步,那个通灵宝玉对于贾宝玉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它是贾宝玉的前世遗蜕,是当初那个顽石之体的幻身。这样,它也就隐喻了当初顽石在青埂峰下萧然坦卧,与猿啼虎啸为伴的那一段经历,代表了贾宝玉前世今生中最粗蠢,却也最质朴无华的本性和本相。自然,本相是可以被掩盖的,本性也是可能被蒙蔽的。一旦其被掩盖、被蒙蔽,人就有可能经不起种种世俗欲念的诱惑,而终至陷入邪魔歪道里去。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有人去提醒他,唤醒其沉睡的本性。而一僧一道的所谓“持诵”通灵,就恰恰起到了这样的功效。——因为通灵宝玉就代表着贾宝玉的本性,所以“持诵”通灵,也就是唤醒贾宝玉心中最为质朴的一面!而一个人,也只有被唤醒了这一面,才能在纷繁的世事中抵御邪念的侵蚀,以自救(救宝玉),并捎带着救人(救凤姐)。这才是所谓“红楼梦通灵遇双真”的真正意义所在!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那和尚在临走前对贾政的一番交代:

 

“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悬于卧室上槛,将他二人安在一室之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三十三日之后,包管身安病退,复旧如初。”(第25回)

 

——这个“亲身妻母”,自然是指贾宝玉的“亲身妻母”,而不可能是通灵宝玉的“亲身妻母”。不可使“阴人”,也就是女性“冲犯”,也就罢了。但是不是贾宝玉的妻子或母亲,这对于通灵玉又有什么关系呢?显然,这只有在通灵宝玉与贾宝玉本来就是精神和思想上并无差异的“一体”的情况下,才能说通!通灵宝玉也就是贾宝玉的精魂,它只有跟贾宝玉的母亲,以及一僧一道为贾宝玉安排的妻子——薛宝钗这样的不爱涂脂抹粉,专爱素雅淡泊的女性相接触,才不算是“滥情”,不算是“粉渍脂痕污宝光”!那么,作者此处把通灵宝玉与贾宝玉写成是同呼吸、共命运,连亲缘关系也可以叠合、共享的一体,也就是另外一个角度上支持了小说由“人石两分”、“石头”视角向“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转折!

 

与前面一个事例可谓是异曲同工的又一个例子,乃是己卯本、庚辰本上对于小说第8回《嘲通灵顽石》一诗的微妙改动。众所周知,《红楼梦》第8回,在金玉初识,写宝玉与宝钗相互欣赏对方脖子上所挂佩饰的时候,作者以所谓“后人”的名义,对贾宝玉的那块通灵玉,进行了一番看似嘲讽,实则同情之至的吟咏。为讨论方便,我们先把甲戌本上的这首诗的全文辑录于下: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
  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
  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在己卯本、庚辰本的原底稿上,这首诗几乎被原样照录(唯一的例外是“女娲”的“女”字被错写成“大”字)。然而,颔联中的“亲就”二字,却又旋即被抄手用笔划掉(己卯本用朱笔圈出、庚辰本墨笔涂掉),另改为“污浊”二字。于是,整个颔联也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污浊臭皮囊。

 

熟悉己卯本、庚辰本的读者都知道,这两个抄本上的诸多改笔当中,并不缺乏抄手擅改,甚至妄改的地方。不过,如果仔细辨读的话,不难发现,这些出自抄手之意的擅改和妄改,一般只是出现在原底稿存在错讹、遗漏,或者原底稿的用词,本身就比较生僻、拗口,不甚符合通常北京方言的用语习惯的情况之下。而上述一处改笔,放到己卯本、庚辰本的诸多改笔,特别是这两个本子前八回的诸多改笔当中,就显得相当特殊。无论是己卯本,还是庚辰本,此处原底稿上文字都明白无误,所谓“幻来亲就臭皮囊”,既不存在任何错讹、遗漏之处(两本的原底稿都不存在错漏的情形),用语行文也通通顺顺,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问题。这与那些擅改和妄改的情形,简直判若天渊!所以,我们倒很有理由怀疑,这一处的改动,其实根本就不是简单地出自抄手的意图,而是另有所本。换言之,就是说这一改动,实际上是出于曹雪芹自己的意志!

 

如果上述推测没有错的话,问题就变得很有一番“嚼头”了。曹雪芹为什么一定要将“幻来亲就臭皮囊”一句改成所谓“幻来污浊臭皮囊”呢?从诗词的平仄声调来看,两者其实不分轩轾。“亲就”二字,一个为阴平,一个为去声,合起来为“平仄”。“污浊”二字,一个为阴平,一个为入声,合起来也是“平仄”。——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法则,都能与上联中“幽灵”二字的“平平”之声相对应。若是单纯从文法上来考虑,前者甚至还略胜后者一筹。所谓“幻来亲就臭皮囊”,这一句包含了两个连续的动作——“幻来”、“亲就”,语义相对丰富;而所谓“幻来污浊臭皮囊”,“污浊”本身即包含了“臭”的含义,再与“臭”字连用,实在是有同义重复的嫌疑。然而,作者又何以会在后来的改动中又选择“污浊”二字呢?细品起来,这其实正与小说的总体构思由“人石两分”向“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转折大有关系!这里的关键在于所谓“幻来亲就臭皮囊”,其“亲就”二字的文意,又大有模糊、暧昧的地方!考察所谓“亲就”二字,这个“亲”即可以作出完全不同的两种解释:一是“亲近”、“贴近”。二是“亲身”、“亲自”。那个“就”也可以作两种解释:一是“凑近”、“靠近”(如“就义”、“就近”等词汇中“就”字的用法),二是表示“开始到……之中”(如“就职”、“就位”等词汇中“就”字的用法)。于是,“亲就”二字,也就有了两种含义:一是“亲近”、“靠近”,二是“亲身就位”、“亲自进入到……之中”。连带着,整个颔联,所谓“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也就可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释义。按“亲近”、“靠近”的解释,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说,大荒山下的那块顽石,失去了原来那种“天不拘兮地不羁”的幽远质朴的真境界,通过变幻形体,得以靠近一个所谓的“臭皮囊”,即贾宝玉的肉身。——这很符合“人石两分”两分的定位。因为按“人石两分”的构想,顽石本来就没有成为贾宝玉本人,它只不过是变成了贾宝玉的一块饰物——通灵宝玉,得以整天贴近这个温暖的肉身而已。然而,按“亲身就位”、“亲自进入到……之中”的解释,这两句话的意思就全然不同了:大荒山下的那块顽石,失去了原来那种“天不拘兮地不羁”的幽远质朴的真境界,通过变幻形体,亲身进入到了一个“臭皮囊”,即贾宝玉的肉身之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却又支持了“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构想!因为“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构想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认定顽石不仅变成了通灵宝玉,还直接投胎,成为了贾宝玉本人——贾宝玉的身体不过是顽石按神瑛的模样窃得的肉身,是顽石之精魂的又一个新的载体罢了。所以,关于顽石(的灵魂)就位于一个新的肉身,即“臭皮囊”的解说,也就很符合了这样一种构思。于是,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因为使用了“亲就”二字,同样的一句话,竟然可以随意地沿着两个背道而驰的方向去解释,并分别支持两种对立的、互不相容构思!相比之下,如果把“亲就”二字替换成“污浊”二字,由此而生的歧义和混乱,就要小的多了。整个颔联现在变成了所谓“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污浊臭皮囊”,我们大体上也就只能得到一种解释了:大荒山下的那块顽石,失去了原来那种“天不拘兮地不羁”的幽远质朴的真境界,通过变幻形体,得到了这么一副外表好看,内里污浊的“臭皮囊”。——按此文义,贾宝玉的身体,正是顽石通过变幻形质,所获得之物!这就完全站到了“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立场上,与小说原来的“人石两分”的构想再无关系了。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目前尚无法知道,在甲戌本之前的更早手稿中,曹雪芹对于此诗此联的这个地方,是否还试用过其它的什么词汇。不过,很可能作者的思维还基本上停留在“人石两分”的阶段的时候,他就使用了“亲就”二字。随着“人石两分”之构想的废弃,以及“人石合一”、“以假混真”之构想的确立,此二字本来也应该随之被替换下来。但它却恰恰以其没棱两可的特性,得以被保留了下来,以至于一直留存到甲戌本上和己卯本、庚辰本的原底稿上。但在更后来的修改当中,作者“人石合一”、“以假混真”的构想愈发坚定,经过反复的推敲,他再不能容忍如此语义模糊、暧昧的词汇存在,这样才有了最后以“污浊”二字替换“亲就”二字的改笔。——如果这个推论也没错的话,读者不妨想想看,这不也是对《红楼梦》神话框架之大转折的又一个微妙的反映么?

 

有意思的是,随着曹雪芹创作构思的转变,脂砚斋等“圈内”的批书人,对于小说中贾宝玉与“石头”之关系的认识,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譬如,小说第5回中一条关于《红楼梦引子》的脂批,便是一个很好的事例。在《红楼梦引子》中,作者的第一句话,便向读者,也向自己提出了一个设问: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第5回)

 

——那么,究竟谁是所谓的“情种”呢?巧得很,这里也正好就有一条脂批,对这个问题作出了独到的解答:

 

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甲戌本第5回侧批)

 

其实,对于上述问题,最标准的回答,倒应该是说:“非宝玉为谁?”因为直接去“怀金悼玉”,去追思薛宝钗、林黛玉那样年轻女子的,毕竟是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曹雪芹本人。可脂砚斋却偏偏说的是:“非作者为谁?”这是何故呢?说穿了,道理也并不复杂。因为小说中的贾宝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以作者自身的经历为蓝本和原型而塑造出来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作者也就是贾宝玉。然而,脂砚斋又很快地作了自我否定,提出了第二种解释:“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这又该从何说起呢?其实,如果从真正严格的角度来讲,作者与贾宝玉之间,却又是并不能完全地划上等号的。在贾宝玉的身上,可以有作者青少年时代的影子,但在他的身上,也同样可以融合进作者成年以后的理想,以及作者见闻所及的其他一些青少年的特性。贾宝玉的故事一方面以作者自身的经历为蓝本,另一方面却又并不是作者自身经历的机械摹写和重复。他是所谓“童心复来梦中身”的虚实结合,是经过“幻化”的艺术结晶。而这样一个艺术结晶的名字又是什么呢?他的世俗的名字当然是贾宝玉。那么,他的非世俗名字又是什么呢?脂砚斋此刻就把他叫做“石头”!这样,绕了半天,我们也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写下这个明显比较晚出的批语的时候,脂砚斋等“圈内人”,已经在逻辑上将“石头”与贾宝玉完全地视同为一体了。而从这样一个事例中,我们是不是也同样可以窥见所谓“一芹一脂”亲密无间、气息相通的若干特性呢?

 

其三,作者还增设了甄宝玉这么一个人物形象,以照应神瑛侍者的下落,并起到象征小说“背面”寓意的作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从“人石两分”的观点出发,甄宝玉这么一个人物完全是多余的角色。在“人石两分”的构架下,“石头”是通灵宝玉,“神瑛”是贾宝玉本人。整个神话都没有甄宝玉的位置。即使搬出“自叙说”,把甄宝玉解释成作者自己,事实上,也存在着年龄和季节的明显时差。更何况,真要严格按照“自叙说”的观点,贾宝玉本身就已经是作者本人了,又来一个甄宝玉,而且也是作者自己。而贾宝玉与甄宝玉,一个在北,一个在南,那曹雪芹本人也可能同时既在北京,又在南京吗?可见其左支右绌的尴尬之态。但如果摒弃“人石两分”的观点,改从“以假混真”的构想来照观,则甄宝玉这一形象不仅不为多余,而且变得十分必要了。此时,贾宝玉与通灵宝玉已不再分任两个角色,而是融为了一体,共同充当了那个“石头”的后身。而既然“石头”又冒充了“神瑛”,降世以后占据了“神瑛”的位置。那个“神瑛”又该托生何处,化作何人呢?这时候,作者再为小说凭空增添出甄宝玉这么一个形象,乃至金陵甄氏一族(区别于姑苏甄士隐的甄家),以照应神瑛侍者的下落,便是顺理成章的了。那么,我们也就可以反过来认为,甄宝玉形象的出现,这正是作者“以假混真”之构想得以全面形成的标志。也正因为甄宝玉这个形象,恰恰是作者专门为“以假混真”之构想而增设的人物,而且在所谓的“真”与“假”所构成的小说内在张力中,居于“真”的一端,所以,这个人物形象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风月宝鉴”之“背面”的色彩。其实,《红楼梦》本身就是一面“风月宝鉴”。书中既有不少被小说浓墨重彩、大肆渲染,却又被作者暗中否定的“正面文字”,又有不少看似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实则却包含了作者之重大用心的“背面文字”。而如果把《红楼梦》“正”、“反”面文字相互交错的一百一十回(脂评本前八十回加上后三十回佚稿),视为一个整体,我们则又可以粗略地把书的上半部(即第1回至55回)看成是“风月宝鉴”的“正面”,把书的下半部(即第56回以后)看成是“风月宝鉴”的“背面”。在前面的五十五回中,作者不惜以最大功本加以描绘的,是贾府的富丽豪奢,以及大观园中的万紫千红。而到了后面的五十五回中,则作者的主要精力便转向了描写贾府的逐渐衰落和大观园群芳风流云散的悲剧。——在目前尚能看到的八十回以内,贾府虽仍然勉强维持着一个庞大的空架子,却是内部勾心斗角,败相日显。大观园内也是一片秋风萧瑟景象:二尤之死、晴雯被逐、迎春远嫁……可悲可哀之事接连出现。所谓“悲凉之雾,遍被华林”是也。而从脂批所透露的最后三十回来看,就更是“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了,直至落到只剩下“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么,这一切与甄宝玉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里的关键在于,作者在经历了人生强热强冷的变化以后,他是倾向于把尘世的一切荣华富贵、眼泪痴情,都看作是“虚”,是“假”的;反过来,只有对“万境归空”之本相的彻悟,以及超越了世俗占有欲的大悲悯和至情大爱,才被他看作是“实”,是“真”。而甄宝玉乃至金陵甄氏一族,既然姓“真”,也就天然地与小说的“风月宝鉴”之“背面”,具有血脉相通的联系。而这个奥秘,最先是由脂砚斋点破的。他(她)说:

 

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家之宝玉,则正为真宝玉传影。(甲戌本第2回侧批)

 

——脂砚斋指出甄宝玉乃是小说“上半部不写者”。考察现行脂评本的前五十五回,关于这个甄宝玉,我们看到,除了第2回贾雨村口中的那一段有所提及以外,也确实再没了音信。而作者又何以对其“上半部不写”呢?他显然是要把这个甄宝玉留待至小说的下半部——与破败、死亡、悲凉和彻悟的下半部中大显身手。很明显,在书的后五十五回中,金陵甄家将以比京城贾家更快的速度走向破灭,甄宝玉也将比贾宝玉更早地告别儿女情长,走上解悟之路。惟其如此,也才能反过来与仍然沉醉于富贵繁花梦中的贾宝玉形成鲜明的对照。而巧得很,也恰恰是在小说下半部的起首回,即全书的第56回中,作者第一让甄宝玉的形象以比较直接的形式,出现在了贾宝玉的梦境当中:

 

宝玉心中便又疑惑起来:若说必无,然亦似有;若说必有,又并无目睹。心中闷了,回至房中榻上默默盘算,不觉就忽忽的睡去,不觉竟到了一座花园之内。宝玉诧异道:“除了我们大观园,竟又有这一个园子?”……一面想,一面顺步早到了一所院内。宝玉又诧异道:“除了怡红院,也更还有这么一个院落。”忽上了台矶,进入屋内,只见榻上有一个人卧着,那边有几个女孩儿做针线,也有嘻笑顽耍的。只见榻上那个少年叹了一声。一个丫鬟笑问道:“宝玉,你不睡又叹什么?想必为你妹妹病了,你又胡愁乱恨呢。”宝玉听说,心下也便吃惊。只见榻上少年说道:“我听见老太太说,长安都中也有个宝玉,和我一样的性情,我只不信。我才作了一个梦,竟梦中到了都中一个花园子里头,遇见几个姐姐,都叫我臭小厮,不理我。好容易找到他房里头,偏他睡觉,空有皮囊,真性不知那去了。”宝玉听说,忙说道:“我因找宝玉来到这里。原来你就是宝玉?”榻上的忙下来拉住:“原来你就是宝玉?这可不是梦里了。”宝玉道:“这如何是梦?真而又真了。”一语未了,只见人来说:“老爷叫宝玉。”唬得二人皆慌了。一个宝玉就走,一个宝玉便忙叫:“宝玉快回来,快回来!”(第56回)

 

这种情形,正好出现在全书的第56回,显然绝不是一个偶然。而无独有偶,到了小说第60回以后,有关金陵甄家,特别是甄家盛极而衰,一败涂地的信息,也一下子变得异常密集了起来。如以下一些文字:

 

闲言少述,且说当下众人都在榆荫堂中以酒为名,大家顽笑,命女先儿击鼓。平儿采了一枝芍药,大家约二十来人传花为令,热闹了一回。因人回说:"甄家有两个女人送东西来了。"探春和李纨尤氏三人出去议事厅相见,这里众人且出来散一散。(第63回)

 

贾珍想了一回,向贾蓉道:“你问你娘去,昨日出殡以后,有江南甄家送来打祭银五百两,未曾交到库上去,你先要了来,给他去罢。”(第64回)

 

贾母因问道:“前儿这些人家送礼来的共有几家有围屏?”凤姐儿道:“共有十六家有围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内中只有江南甄家一架大屏十二扇,大红缎子缂丝‘满床笏’,一面是泥金‘百寿图’的,是头等的。还有粤海将军邬家一架玻璃的还罢了。”(第71回)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都在我这里间收着,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第74回)

 

话说尤氏从惜春处赌气出来,正欲往王夫人处去。跟从的老嬷嬷们因悄悄的回道:“奶奶且别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作什么机密事。奶奶这一去恐不便。”尤氏听了道:“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嬷嬷道:“正是呢。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情也是有的。”(第75回)

 

尤氏等遂辞了李纨,往贾母这边来。贾母歪在榻上,王夫人说甄家因何获罪,如今抄没了家产,回京治罪等语。贾母听了正不自在。(第75回)


    ——如此频繁地提到金陵甄家之事,显然是作者有意向读者发出的一个信号。那又是关于什么的信号呢?这一点,也是脂砚斋最早点破的:
   

好,一提甄家。盖真事将显,假事将尽。(庚辰本第71回双行夹批)

 

——何为“假事”?荣华富贵,儿女情长,即是“假事”。又何为“真事”?红楼一梦,万境归空,即为是“真事”。这样,所谓“真事将显,假事将尽”也就有了两重寓意:第一,甄家的盛极而衰,一败涂地,正是对贾家将来彻底破灭的一个预示。其二,假事已尽,真事将显,甄宝玉这个人物也就该在小说中正式登场了。而当他手持通灵宝玉出现在贾宝玉的面前,贾宝玉在尘世的一切因缘,也就到了行将结束的时刻。

 

毫无疑问,正是有了包括以上三个方面在内的若干努力,作者才最终得以在整体上完成了小说神话构思由“人石两分”向“以假混真”的转变。尽管作者生前并没有来得及对小说作最后的抛光打磨,以至于使今本中仍残留了不少旧稿的痕迹。但如果仔细地辩读现行的脂评本系统,却仍不难深切地感受到,全书的总体构架早已经是转向了以所谓“人石合一”、“假作真时真亦假”的逻辑为中心的设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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