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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玉·甄玉·石头·神瑛06
 

六,重新定义下的“木石前盟”与“金玉良姻”

 

 

首先需要重新定义的,便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所谓“木石前盟”。按照传统的观念,宝、黛二人似乎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不是吗?林黛玉的前世本为西方灵河岸边一绛珠草。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才得以久延岁月,修成一个女体。俟神瑛侍者凡心偶炽,欲欲下凡,去“造历幻缘”。这绛珠草便跟了下去,要用她一生的眼泪去偿还神瑛的灌溉之恩。于是,就有了贾宝玉与林黛玉这么一对绝世情痴的旷古恋爱……这一切都仿佛是那么天经地义。然而,从小说所最终采用的“以假混真”的构思上看,以上这种推论却存在一个极其明显的逻辑漏洞:那贾宝玉就是神瑛侍者吗?事实上,我们只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前面我们说过,按所谓“以假混真”的设计,“石头”本是一块形体巨大、材质粗蠢的顽石。在被一僧一道化作小巧莹洁的美玉,携入太虚幻境以后,它便偷窥到了神瑛与绛珠的形貌。因自惭没有人形,遂在一僧一道的帮助下,“窃取”了神瑛的形貌和一部分灵性。然后,又冒名顶替地投胎入世,占据了本来应该属于神瑛的位置。“石头”便是贾宝玉。神瑛侍者却被安排至别处投胎,是为甄宝玉。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贾宝玉之所以是“假宝玉”,就因为他并非真正的神瑛侍者,而不过是顽石冒充的假神瑛;而甄宝玉之所以是“真宝玉”,就因为他才是真正的神瑛侍者,真正的玉质瑛身!由此看来,那林黛玉(绛珠草)与贾宝玉(顽石)之间,又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前盟”呢?那甄宝玉(神瑛侍者)才应该是林黛玉(绛珠草)的真配!而现在,林黛玉却误把贾宝玉当做了自己天经地义的恋人,这就不能不说是一种阴差阳错的讹缘了。换言之,那林黛玉的所谓“还泪”,乃是根本性地弄错了对象!说到此,许多“拥林派”的读者一定会跑出来反驳了:你说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前盟”,那么,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又为什么会相互产生似曾相识、一见如故的感觉呢?其实,这个问题又有什么不好回答的呢?请注意,那“石头”是窃取了神瑛的形貌,才下凡投胎的!“真”、“假”两个宝玉长得一模一样。当绛珠后身林黛玉见到了一个相貌与当初神瑛侍者别无二致的人的时候,她又怎么不会产生出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同样地,“石头”早在太虚幻境的时候,就偷窥到了绛珠的容貌,再见到绛珠后身林黛玉的时候,又何尝不是一见如故,觉得颇有些面熟呢?当然,这样的似曾相识、一见如故,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宝、黛情感的亲密。他们之间能把一段恋情一度演绎到那样如胶似漆,仿佛生死相依一般,这样的感觉,或者说奇特的讹缘,不能说没有其重要的作用。只是假的又毕竟是假的。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所谓“前盟”的事实,还是注定了他们之间的情缘必然以悲剧收场——而且还是以二人分道扬镳的尴尬形式来结束的。不论当事人(特别是林黛玉一方),流出多少眼泪,费尽多少心机,也无法改变这最终的结局!与此同时,那“石头”的“以假混真”,还带来了另一个相关的影响。如前所述,当初那绛珠草是依靠神瑛侍者的灌溉,才得以“久延岁月”。现在,绛珠(林黛玉)投入了凡间,与顽石冒充的假神瑛(贾宝玉)打得火热,却与真正的神瑛侍者(甄宝玉)不通音讯,更情断意绝。而离开了神瑛侍者(甄宝玉)的灵性滋润,她还能久存于人间么?这又注定了林黛玉必然会在阳间短寿的命运!

 

也正因为所谓“木石前盟”的神话中,竟包含了这么多虚假的、错讹的因子,所以,作者每每在书中提及宝、黛二人的情缘,几乎总是充满了一种叹息与无奈的情绪。其中,最为经典的,当然莫过于《红楼梦组曲》中那首著名的《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须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其实,《枉凝眉》中的第一句话,就已经向我们透露了宝、黛所谓“木石前盟”纯属虚假的信息。有心的读者一定还记得那个“神瑛”神话的男、女主角分别为谁吧?女主角是“绛珠草”,男主角是“赤瑕宫神瑛侍者”。而这里《枉凝眉》的男女主角却成了“阆苑仙葩”和“美玉无瑕”!“绛珠草”本来就是西方灵河岸边的一株花草,称之为“阆苑仙葩”,尚无不可。而“赤瑕宫神瑛侍者”与“美玉无瑕”,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他们两个,一个“有瑕”,一个“无瑕”,那又如何能够和谐统一呢?显然,真实的情况只能是“无瑕”的假玉冒充了“有瑕”的真玉!偏爱程高本《红楼梦》的读者,一般都对王熙凤在第96回中所使出的那个“掉包计”念念不忘。殊不知,在曹雪芹的笔下,真正的“掉包”,却是发生在这个地方!也恰恰因为宝、黛所谓“木石前盟”一开始便是一场阴差阳错的讹缘,故而,无论是在小说的正文中,还是在《枉凝眉》曲中,它都表现出了一种既“有缘”,又“无缘”的复杂形态。仍以《枉凝眉》曲来说,所谓“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这应该是说“木石前盟”是“有缘”的了。为什么是“有缘”的呢?因为绛珠草与神瑛侍者确实有过那么一段施惠与报恩的“前盟”。然而,所谓“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须化”,这又是在强调所谓的“木石前盟”实属“无缘”。为什么又“无缘”了呢?因为所谓的“前盟”实际只存在与绛珠草(林黛玉)与神瑛侍者(甄宝玉)之间,而并不存在于绛珠草(林黛玉)与顽石(贾宝玉)之间。当绛珠误把顽石当作神瑛的时候,他们也就是注定了“一个枉自嗟,一个空劳牵挂”的结局。哪怕是有眼泪可以“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那全部的感情也终将化为水月镜花!

 

与《枉凝眉》曲异曲同工的,还有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作者通过花名签的形式,给黛玉所下的断语:

 

莫怨东风当自嗟。

 

何为“莫怨东风当自嗟”?这是作者向宝、黛爱情的双方当事人,尤其是黛玉一方,所提出的忠告:不要怨怪东风的薄幸,只应感叹你自己的无缘!同时,也是对读者的一个提醒:在书中,宝、黛爱情的失败并非什么外力所致,而根本原因还在于他们自身。过去,人们受程高本及那些泛政治化的评论的影响,总是习惯于将宝、黛爱情的最后失败,归咎于外力的破坏,尤其是归因于所谓“封建家长的干涉”。然而,真正从曹雪芹所著的前八十回来看,种种迹象却无不表明,所谓的“木石前盟”倒是始终得到以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为核心的权势集团的支持的。譬如,第25回,凤姐便公然同黛玉开出了这种玩笑:“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要知道,贾宝玉的婚事,向来是贾府内部最为敏感的话题之一。试想,凤姐若不是摸清了贾母的心理完全偏向黛玉的底细,她敢当众开出那么放肆的玩笑么?反过来,倒有极大的可能是,凤姐开出这样的玩笑,本身就是出于贾母的暗中授意,意在试探众人的反应。类似的证据,还有第57回,薛姨妈就宝玉婚事的一番表态:“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宝玉),岂不四角俱全?……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薛姨妈作为宝钗的母亲,她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宝玉的。可如今连她也说竟不如将黛玉配给宝玉,还能招老太太喜欢。足见,老太太的心眼到底是偏向了谁。第66回,贾琏的小厮兴儿就把话说的更加明白了:“他(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那黛玉其实早就被贾府内定为了孙子媳妇!那么,这么一桩明明得到了贾府核心权力集团支持的姻缘,怎么又最后会以失败告终呢?有人将其归因于赵姨娘、贾环一伙的暗中破坏,有人则在想象中把元春当成了“罪魁祸首”。然而,作者给出的提出,却明确无误地否定了这些说法:所谓“莫怨东风当自嗟”,悲剧的原因并不在外界,而分明在于他们自身呵!恰恰是宝玉与黛玉自身思想性格上的巨大分歧,才导致了他们最终的分道扬镳!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那贾宝玉几乎就是一个反官僚主义者。他鄙薄世俗的功名利禄,尤其厌恶以贾雨村为代表的一群贪官污吏,他宁死也不愿同这些人一道同流合污。而林黛玉呢?事实上,她却是一个极端重名重利的女孩。所谓“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第18回,林黛玉《世外仙园》),所谓“双瞻御座引朝仪”(第40回,林黛玉《牙牌令》),所谓“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第50回,林黛玉《騄駬》谜),黛玉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类“邀恩宠”、“独立名”的世俗荣耀!第18回,元春省亲的时候,黛玉竭力讨好,她“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一心要独取元妃的恩宠及满堂的喝彩。第40回,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黛玉更是亲手奉茶,以殷勤程度超过其他任何姐妹的礼节,为贾母挣足了面子。试想,这么一个重名重利,对着“邀宠”、“立名”之事有着过分敏感的女孩,怎么可能与宝玉建立起真正的思想上的相通呢?固然,宝玉也曾经一度把黛玉当成他“从不说混帐话”的知己。可实际上呢?黛玉不仅说过所谓的“混帐话”,而且她拿所谓“混帐话”劝谏宝玉的次数可能比谁都多,态度上也比谁都积极!比如,第9回,黛玉一听说宝玉要去上学去,她便鼓励他说:“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第34回,宝玉挨打以后,黛玉见着宝玉,她说出的第一句话,居然也是:“你从此可都改了罢!”第79回,黛玉又劝宝玉去拜会孙绍祖等人。宝玉不从,黛玉便挖苦道:“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曾经有人替黛玉辩护说,第34回,黛玉劝宝玉“都改了”,那是出于对宝玉的关心,是害怕他再次挨打才那么说的。然而,面对第79回这个例证,论者又该如何自圆其说呢?此时,宝玉早就没有了挨打的危险,而且贾政也不再以举业强逼宝玉,可黛玉却为何依然是孜孜不倦地去劝谏宝玉尽快改掉其“不求上进”的老毛病呢?这显然只能从二人在思想和价值取向上的南辕北辙上去寻找原因了。那么,更进一步,贾宝玉与林黛玉,这么一对世人眼中简直天造地设的绝代情痴,又何以会在思想和价值取向上如此背道而驰呢?我们不难从小说“以假混真”的神话构架上找到其根本的原因:其原因就在于,那绛珠草(林黛玉)是认错人,她把本质上为“体制外”属性的顽石(贾宝玉),给错当成了本质上为“体制内”属性的神瑛(甄宝玉)!正是这样的阴差阳错,才导致了他们最后不得不自行分道扬镳的结果。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作者一口一个“枉自嗟”、“莫怨东风当自嗟”,也就是暗暗地强调了宝、黛悲剧的某种“咎由自取”的意味。同时,这也多少反映出了曹雪芹对于这类世俗爱情,既深切同情,又彻底批判的复杂情态。

 

说到“咎由自取”四字,拥林派的读者一定又会跑出来表示反对了。譬如,有一位知名的红学家,即对于所谓“莫怨东风当自嗟”的断语,作出了符合拥林派胃口的颠倒性的解释。在他看来,“莫怨东风当自嗟”这句话,似乎并没有叹息黛玉“咎由自取”的含义,反倒是颂扬了其“崇高的爱情”,是所谓“黛玉为了宝玉而全不顾惜自己生命安危的隐语”。其具体解释说:“宝黛爱情像桃李花开,快要结出果实来了,梦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为现实,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间就乐极悲生:贾府发生了一连串的重大变故。……宝玉和凤姐仓皇离家,或许是因为避祸,竟由于某种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归来。……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她怜惜宝玉的不幸,明知这样下去自身病体支持不久,却毫不顾惜自己,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宝玉”云云。为证明其观点,论者还进一步地引用了戚序本上的一条回后总评:“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馀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戚序本第3回回后总评)而后,又论证说:“宝玉‘不自惜’,黛玉却千方百计地怜惜他。所以,黛玉虽眼泪‘至死不干’,却‘万苦不怨’,也就是说,她明知这样悲戚等于自杀,也不后悔。故脂评用‘悲夫’表达了极大的同情。”(蔡义江《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然而,只要稍加辨析,我们就不难知道,像上述这类颠倒性的解释,其实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首先,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真的是那种可以为别人而“毫不顾惜自己”,进而牺牲自己的人吗?正好相反,作者的笔墨倒恰恰不止一次地向读者暗示了黛玉的自私以及自我中心主义的倾向!如前所述,黛玉其实是一个极端重名重利的女孩。她追求的恰恰是“邀恩宠”、“独立名”、“双瞻御座引朝仪”一类的世俗荣耀。既然她把这些世俗的名位看得如此重要,她又怎么可能为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和追求呢?宝玉倒是一度把黛玉看成是他唯一的知己。可黛玉对待宝玉,又是否表现出了同等的真诚呢?我们看到,在第45回,宝玉对黛玉早已经无数次地述肺腑、表衷肠,可黛玉躺在床上独思,她想到的是什么呢?她想到的仍然是“宝玉虽素习和睦,终有嫌疑”!若她真有什么为了爱情可以自我牺牲的“崇高品质”,如何就不能稍微站在宝玉的立场上,替他想一想,理解并宽容一下对方的个性呢?反过来,连起码的理解和包容也做不到,我们又怎能相信,她真的能够为爱情而不顾惜自己呢?更重要的,黛玉爱宝玉,但她却更爱宝玉其人背后的名位。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她是把与宝玉成婚当做提高自身在贾府中的地位的一种有效手段,来爱宝玉的。正如她自己所说的“何幸邀恩宠”、“鳌背三山独立名”。众所周知,黛玉曾经很嫉妒宝钗、湘云,把她们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视为“情敌”。可黛玉却从来没有嫉妒过与宝玉关系更为亲密的袭人、晴雯,她甚至还当面呼袭人为“嫂”,以示结好。她何以如此呢?其实,这个道理也并不复杂。因为她很清楚,像袭人这样出身低贱的侍女,无论如何也做不了宝玉正式的妻子,是根本不可能影响到她日后同宝玉的婚姻的。由此,我们也不难以反面看出,世俗的利益和地位,在她的情感和价值取向中,竟占了多么大的份量!她深爱宝玉,但她也至少同样对后者地位深感兴趣!这样,我们就更难相信她竟然会抛弃其苦苦寻求的利益,而单纯地出于感情原因而自我牺牲了!其次,论者宣扬黛玉死在宝玉和凤姐“出事”之后,而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在小说正文中,还是脂批中,都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退一步讲,就算曹雪芹后面的构思真的就如这位红学家所想象的那样,未婚夫宝玉“出事”,未婚妻黛玉遂因之而死,这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利益上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已,似乎也很难与什么“崇高的爱情”扯上联系。我们可以打一个比方,假若是贾政获罪,遭到朝廷重处,王夫人因之一恸而亡,这是否又可以说王夫人是“为了贾政而全不顾惜自己生命安危”,“明知这样悲戚等于自杀,也不后悔”,因而就体现出了什么“崇高的爱情”呢?显然,论者完全是把利害共同体中的休戚与共,与真正的自我牺牲的精神,给混为了一谈!其三,也是最为要命的一条。论者所引用的那条所谓的“脂评”,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真正的脂批,而是属于伪脂批——松批的系统!自然,这条的观点很符合拥林派读者的胃口,因而在过去被很多文章不加辨析地引用。但任何一个熟悉《红楼梦》版本的人都知道,蒙、戚三本的回前、回后总评,以及蒙府本的侧批,除了偶然混入的少量脂批以外,其绝大多数批语都是出自立松轩等人之手。而立松轩这些人是在曹雪芹、脂砚斋皆相继去世若干年以后,才开始批评《石头记》的。立松轩这些人不仅与曹、脂等真正的“圈内人”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而且许多观点上,干脆就是曹、脂等人截然相反的。就以这条批语为例,批书人自然是按他的观点,盛赞了黛玉的所谓“至死不干”、“万苦不怨”。然而,小说中的黛玉,真的是什么“万苦不怨”吗?正好相反,作者一再提示我们的,恰恰是黛玉的“怨”,常常“怨”,而且是为自己的得失而“怨”!譬如,黛玉自己的诗作:

 

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第37回,林黛玉《白海棠咏》。)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第38回,林黛玉《咏菊》。)

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第38回,林黛玉《菊梦》。)

 

——又是自称“怨女”,又是自诉“幽怨”,而且人家林黛玉的“满纸素怨”,还明明是为“自怜”而题,她正是为“求仁未得仁”而怨,连脂砚斋也说及至“颦儿泪枯”,“种种忧忿,种种孽障,皆情所陷”(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她又何来什么“至死不干”、“万苦不怨”呢?这不是公然与曹雪芹、脂砚斋们的看法唱反调吗?至于批书人所谓黛玉对贾宝玉“千方百计为之惜”,联系小说中林黛玉一再猜忌贾宝玉的实际情形来看,就更是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了!其实,像这样谎话连篇的伪评论,其风格倒是与另一条伪脂批非常接近。这就是蒙府本第12回上的一条侧批:

 

这是作书者之立意,要写情种,故于此试一深写之。在贾瑞则是求仁而得仁,未尝不含笑九泉,虽死亦不解脱者,悲矣!(蒙府本第12回侧批)

 

我们知道,曹雪芹写“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恰恰是为了讽刺和警醒天下情迷之人,是促其转而情悟之意。故不惜将贾瑞其人情迷之后的状态写得丑态万状。所谓“梦魂颠倒,满口乱说胡话,惊怖异常”(见庚辰本第12回)。脂砚斋亦骂其“所谓醉生梦死也”(庚辰本第12回双行夹批)。可这位批书人却对贾瑞其人颇有回护之心,甚至反过来套用《论语·述而》中的话,赞扬贾瑞是所谓“求仁而得仁”、“未尝不含笑九泉”。请注意,这句“求仁而得仁”,不也正是戚序本第3回回后总评所用来赞扬并拔高黛玉的用语么?足见,这些风格和习惯用语都很类似的批语,全都是出自那些思想与曹雪芹背道而驰的后世评家之手,那是根本不能用来说明作者本人的观点的!一个或几个后世评家,因为完全不了解原作者的构思和创作意图,对作品作出了错误的评论,这本身是不足为奇的。然而,前面提到的这位知名的红学家,其明明知道这些伪脂批——松批的不可靠,却依然言之凿凿地把它们说成是脂批,然后把明明是伪脂批的观点当成是“脂评”的观点,将其推销给读者。这样的行为,还不值得学界好好反思一下吗?确实,在今天,回首那样一个一切都要以政治观念先行的时代,学术界实在有太多的故意欺骗读者的行为,需要自我反思了!【注5】

 

排除了拥林派种种荒唐说法的干扰,我们继续审视脂评本原著中的宝、黛爱情。提及所谓的“木石前盟”,我们看到,不仅曹雪芹是报之以叹息与无奈的情绪,就是脂砚斋也同样对其持有那种既同情,又批判的复杂态度。而这方面,最好的例证,就是本文第二部分中,我们曾经引用过的那条关于“以顽石、草木为偶”的脂批: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古人之“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耶?(甲戌本第1回眉批)

 

请注意这条批语所在的位置。在甲戌本中,它正批于神瑛施惠,绛珠还泪的那么一段神话故事所对应的页眉之上!一方面,小说正文津津有味地大谈神瑛与绛珠之间的所谓“前盟”,可另一方面,脂砚斋却口口声声地宣称,作者是“以顽石、草木为偶”。这究竟是什么缘故呢?显然,脂砚斋很清楚,小说男主角贾宝玉绝对不是真正的神瑛侍者,他不过是顽石所冒充假神瑛。而作者之所以要浓墨重彩地写下这么一个神瑛与绛珠的神话故事,也不是要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描写一段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爱情,而恰恰是要以此为由头,从而引出一段阴差阳错的讹缘!本来,小说正文描绘的是神瑛与绛珠之间的故事,批语似乎应该说作者“以瑛石、草木为偶”,才算正确。可实际上呢?那个神瑛,早在太虚幻境中,就被顽石掉了包。于是,在这么一干风流孽鬼投到尘世以后,小说所真正追踪、描写的,恰恰是顽石(贾宝玉)与绛珠(林黛玉)之间的错位的情缘。而错位的情缘,又注定了其不会有美满的结局。所以,脂砚斋才特别指出,作者不“以瑛石、草木为偶”,而偏偏“以顽石、草木为偶”,乃是为了“以泄胸中悒郁”!那么,作者的胸中又有什么“悒郁”,需要用那种错位的讹缘来体现呢?我们不妨再来回顾一下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其性格中的求名求利的一面。在脂评本原著中,林黛玉可谓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吐露出她渴求名位,爱慕势利的心声。如前所述,所谓“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第18回)、“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第18回)、“双瞻御座引朝仪”(第40回)、“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第50回)、“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第76回)等等,黛玉念念不忘的就是此类世俗的荣耀!换一个角度来看,这类世俗的荣耀,又何尝不是作者本人所曾经追求过的东西呢?曹雪芹毕竟是出身于那样一个世代给皇家为奴,并为皇家充当文化鹰犬的家庭。替“主人”,也就是皇家,效犬马之劳,从而博得千古流芳,甚至鳌头独占的美名,这样的价值观对于年轻时代的他,未必就没有深刻的影响。而事实上,中国古代的那些读书人,也几乎人人都有过自己的“兼济”理想。只是世路的坎坷,宦海的艰险,却早早地击碎他曾经的热望。命运仿佛是在同他开玩笑。按理说,他既然出身于这么一个与皇家有特殊关系的家庭,出人头地应该是顺手即可取得。但童年时代的家庭巨变,乃至家族内部与外部的种种纠纷,却又迅速地把他抛向社会的底层,与那种富贵骄人的生活永远地失之于交臂。这不能不让他产生出命运无常的强烈幻灭感。脂砚斋说曹雪芹“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曹雪芹是否在年轻时代有过那么曲折的爱情经历,我们完全不得而知。但从曹、脂等人一再声称“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并再三再四地作出所谓“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甲戌本《凡例》)之类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声明的情况来看,那个所谓的“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倒很有可能是在隐指作者本人“实历尽世途波澜,尝遍幻灭滋味”的真实经历!正因为作者历尽了世路的艰险,尝遍了人生大起大落、强热强冷的滋味,却又面对越来越森严的文网而不敢直言,所以才不得不“戴着镣铐跳舞”,通过塑造一个重名重利,倾慕势利的林黛玉,以承载自己曾经有过既世俗又幼稚的想法,又通过对宝、黛之间的一段阴差阳错的讹缘的描写,以象征自己与功名富贵若即若离,而最终失之交臂的命运。而作者对于宝、黛之间这么一段假“木石前盟”的最终失败的哀悼,在书中的作用,则正如脂砚斋所指,是起到了宣泄其胸中之“悒郁”的功效!只是这样一来,宝、黛爱情在小说中也就代表了一种不高的精神境界。不过,好在作者既有“情迷”的一面,又有“情悟”的一面。一方面,他以这样的错位的讹缘,来发泄自己的郁闷。而另一方面,他也要以此为一个出发点,开始对人生嗜欲的批判和反思。于是,脂砚斋又用一句古诗,来说明作者的心态。这就是所谓“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

 

所谓“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语出明代(一说唐代)无名氏的《题云岗石窟》:

 

一洞一窟一经书,一龛一佛一世界。

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也留人。

 

诗的前两句,应该是对石窟庄严景象的直接描写:一座石窟便是一部记满了真言的佛经,一龛佛像便包含了能够参悟世界本相的智慧。第三句中的“一石”,是取自“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典故。相传晋代高僧竺道生云游至姑苏虎丘,欲为讲经说法。太守下令百姓不得前往听经。生公“乃聚石为徒”,继续讲经。结果,一石点头,而群石皆动。后世遂以“石点头”,比喻鞭辟入里的讲法。所谓“劝人作善,开清净方便法门,能使顽夫俗子,积迷顿悟,此与高僧悟石何异?”(冯梦龙《〈石点头〉序》)诗中的“一花”,则取自佛教华严宗的偈语: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一潮一轮回,一沙一极乐。

 

昙花开了又谢了,仿佛世界之方生方灭。哪知小小的一片绿叶中,也蕴藏了成正觉的真道(“如来”,梵文tatha^-a^gata,意为由真理而来,即所谓“如实而来”,而成正觉之义)。潮水涨了又退了,仿佛世道之不断轮回。哪只小小的一粒尘沙中,也包含了比三千世界还大的极乐世界!——那么,整个一句“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也留人”,意思就是路过的人们,如果他们有感于昙花方开即逝的短暂,有意于“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顿悟,那么,石窟里的佛像,哪怕它们不语不笑,也能留住世人逸动的心。而脂砚斋引用这么一句带有浓厚宗教劝诫色彩的古诗,来说明作者“以顽石、草木为偶”,其背后的用心,则无疑是在强调,所谓“木石前盟”,在书中正代表了作者所要反思、所要忏悔的世俗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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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新浪不停地偷删我的回复贴,我不能不把我完整的回复贴编辑到这里:

 

癞头和尚难道没有拉林黛玉一把?如果林黛玉没有误跟顽石结缘,癞头和尚劝她出家做什么?拆散绛、瑛的木石前盟,这还是好事,还是坏事?癞头和尚满足了顽石的愿望,损了林黛玉的姻缘,当然应该化其出家作为补偿。难道你认为这茫茫大士是专干坏事的?

“所谓拉一把就是提醒绛珠神瑛并非眼前之人”,如果是这样,红楼梦还有什么戏?早早地让林黛玉回苏州去,离开贾宝玉。贾宝玉还会在尘世中迷恋那么深吗?戏还没开场,先就拆台了,世界上有这么写小说的?

再者,什么是天机?警幻为金陵十二钗预先安排的悲剧,就是天机!癞头和尚、跛足道人为顽石(贾宝玉)入世历劫,安排的阴差阳错的孽缘也是天机。关玉皇大帝什么事?如果仙子们托梦绛珠,让她离家出走寻找神瑛,那她们为什么不托梦让迎春不要嫁孙绍祖,离家出走以逃婚?为什么要厚黛玉薄迎春?如果人生的悲剧都事先告诉你如何可以避免,这悲剧还演的起来吗?

 

哈哈,你当然是在混说一气。只是在你提醒我的时候,我也提醒你,你说我的“这个理论中间最大的漏洞就是黛玉”,可我却认为,你拿黛玉作为攻击我的理论的口实,这本身是你的理论的最大漏洞,而非我的理论的漏洞!

正因为林黛玉不可复制,因此,癞头和尚才清楚地说明:“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如果林黛玉是为神瑛侍者还泪,她还她应该还的,癞头和尚管她做什么?

确实,贾宝玉贾宝玉不是神瑛,这就意味着绛珠还泪还错了对象。不过,这却不能说木石前盟不成立,或者《终身误》不成立。——不成立的只是人们对木石前盟和《终身误》片面理解而已。其实,木石前盟怎么不存在呢?只不过,那是神瑛侍者(甄宝玉)和绛珠(林黛玉)的前盟。《终身误》又如何不成立呢?你要说贾宝玉“只念”林黛玉,这本身就是他的“终身”一“误”!

 

至于贾宝玉三番两次的砸玉,这有什么奇怪?人有时候最害怕的就是认识自己!那个通灵玉客观上在说明贾宝玉不是真正的宝玉,他为什么不可以砸?当然,他主观上未必认识到这一点。可即使从主观上说,那个通灵玉不也说明了他与宝钗有缘,却与林黛玉无缘?

确实,它的存在妨碍了贾宝玉,确切地说妨碍了贾宝玉在尘世中进一步堕入更深的痛苦。可是良药苦口,不是吗?

他当然本就是那石头,而通灵玉就是他的前世遗蜕。打个比方,如果是一只狐狸修炼成人,想过人的生活,却留下一条狐狸尾巴变不过去。她能不憎恨自己这条暴露身份的尾巴吗?当然,你有可能把这种再正常不过的心理当成是所谓的“自虐”。

 

还有,所谓“即从贾宝玉的性格分析,博主说石头转世的时候还偷了神瑛一些灵性,我看未必,神瑛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呵护了绛珠,甘当护花使者.那么贾宝玉的脾气与神瑛十分契合,甘心为姐姐妹妹驱难避祸,甚至不惜为她们去死, 而这部分性格在石头来说是没有的,看来石头偷去的不仅有灵性还有脾气秉性,那么它还给神瑛剩下什么呢?......没了....这不叫偷,这叫连锅端”——这话很可笑!灵性这东西,就如同技术、知识什么的。你偷了他,你有了,他不照样还有吗?又不是一个实体的东西,你偷了他就没有!你连这都没弄懂吗?至于说“贾宝玉的性格当以神瑛的护花精神为主,兼有石头的呆性次之”,那你就错了。实际上,正好相反,贾宝玉的“情极之毒”才是作者所首先强调的。应该说,贾宝玉以神瑛的护花精神为其表,以石头的呆性为其里!这正是石头偷窃神瑛的结果!你要不在石头和神瑛之间切一刀,你试试看,能不能在全书开头的两个神话上自圆其说?神瑛若就是顽石,直接找警幻挂号下凡即可,癞头和尚和跛足道人岂不多余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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