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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才大略的李斯为何输给小人

李斯,秦国丞相,法家巨子。赵高,野史上是个阿谀奉承的宦官。秦始皇一死,赵高先拉拢后诬陷,轻而易举将李斯腰斩于咸阳,灭三族。这样一个雄才大略的人怎么会轻易败给一个小人呢?

李斯替秦始皇背的两个黑锅

潇湘蓝

李斯,在秦国历史上赫赫有名,他替秦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其人不仅眼光远大,而且文才卓著,《谏逐客书》论理严密,措辞精妙。鲁迅说: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他所作出的贡献荫及后世几千年,非常罕见。这样一个雄才大略的人,为什么会落得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这样非常悲惨的境地呢?

李斯之才,为秦始皇所用,但他却未必真的懂帝王的心思。

第一,毒杀韩非子。

韩非子,法家集大成者。李斯和他同拜荀卿为师,才学自称不如韩非子。韩非子出生皇族,从小口吃,却天赋异禀。其人为韩王室忌惮,始终不受重用。但韩非子在这种抑郁不得志的困境中写出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富国强民的法家巨作,盛名远扬,秦王嬴政看到后极为赞赏:“寡人得见并与之游,死不恨矣。”于是,他出兵攻打韩国,迫使韩非子出使秦国。

韩非子来到秦国,和秦王纵论天下,最后却劝秦王:先灭赵,缓伐韩。这点让秦王猛然警醒,韩非子并无心协秦一统天下,他是韩国的王族,所作所为必不负韩国为上。

其二,韩非子的著作,对帝王之术分析透彻。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说法律条文要明文告知,而权谋招术不能让人察觉。“君无见其所欲,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这是说君王要将自己的喜恶都隐藏起来,不为臣子觉察所知,才能自如地运用权谋生杀予夺。这些法家巨作一方面令秦王爱不释手,一方面也令秦王十分忌惮。这对于谋求天下的秦王是最好的教科书,对于韩非子,不是僭越了吗?你这么懂,是你谋天下还是要制衡帝王呢?

其三,秦王深知韩非子出生皇族,和出生平民的李斯比起来,后者将功名富贵完全寄予秦王一人,用起来顺心顺手,全无后顾之忧。而韩非子还有可能辅助韩国,针对秦国,有不少有力的措施。这三者结合起来,放虎归山,实在是风险太大了。

那么历史上有人认为的,李斯因嫉妒而杀韩非的说法,也有几点值得怀疑。第一,两人同学多年,李斯公开承认韩非子高于他,并没有避讳,两人也没有任何不和的记录。若仅仅是嫉妒,李斯可以联合姚贾把韩非子赶回韩国,没必要背负杀人的罪名。

第二,从李斯的性格来看,他骨子里是个谨慎甚至是胆小的人,从他被赵高陷害的经过来看,李斯有雄才大略,却不具备防范小人的心机。他一心一意为秦王做事,所操心的是经国大略,琢磨的是文章书法。与小人斗智斗勇的例子还真是没有。他甚至也没有太多揣摩秦王的心思,否则不会不早留个心眼,给自己找条退路。即便是面对胡亥这样昏庸的帝王面前,还是傻乎乎一门心思想做事。以致于身首异处的当口,才明白,天伦之乐,才是人生大幸。

所以,韩非子之死,极有可能,主要是嬴政的帝王之术导致的。至于,姚贾的谗言不过是给了秦王将韩非下狱的一个理由,而派李斯下毒于韩非,也是实实在在让臣子背个千古骂名。

第二,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咸阳宫宴请群臣,博士淳于越进言,要求秦王师法周朝,将土地分封给诸王子和功臣。嬴政非常反感。他一向重视变法,信奉“世异则事异”,欣赏韩非子的“如今还赞赏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分封制不利于天下统一。各地称王,一旦你强我弱,不是又要回到诸侯争霸的局面吗?嬴政始终致力于中央专制政权。这个淳于越也太拎不清了。秦王也不动声色,把淳于越这件事交给李斯去处理。

实际上,秦王对法家之术了然于心,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干的执行者。

李斯协助秦王统一车轨、度量衡、文字。这个时候是需要统一儒生们的思想了。李斯分析,儒生们能言善辩,口无遮拦。都是读书多了,恃才傲物的缘故。于是秦王和李斯商议之后下令“焚书”。目的就是要震慑天下读书人。李斯也是一介平民,苦读诗书拜师学艺才有了锦绣前程。一介文臣不可能将诗书作为祸害。而当时的珍贵的文献古籍都由秦王宫中的博士掌管,这个不在焚书之内。他们焚烧的不过是民间儒生们的抄本,一把火真正要烧掉的是儒生们胆大包天、无所畏惧的气势。

其二“坑儒”是历史上的一个误传。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焚诗书,坑术士。”这个很清楚,秦始皇当年坑杀的是辱骂秦王的术士。到了东晋年间,被讹传为“坑儒”,无人纠正至今。这个不用赘述,史论已定。

毒杀韩非子是执行皇命。“焚书”是秦王要灭儒生的傲气,“坑儒”是“坑术”的误传。李斯对秦王言听计从,在执行中大展雄才,为秦帝国立下千秋功勋,也因为太过惧怕王威,看中身名,被秦王利用,为后世诟病。

秦始皇第五次东巡,身边带着四个重要的人物:李斯、赵高、胡亥、蒙毅。赵高不离左右,是他最亲近的人。

其一、李斯和赵高,出生都是平民。

李斯出生毫无背景。最早是个掌管文书的小吏。有一天,他看到米仓中的老鼠和厕所中的老鼠的不同境遇时,顿悟“人不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他目睹了环境的重要性,并由此立志,高居庙堂之上而非庸居乡里,他要做人人仰慕的仓中之鼠,而非令人嫌恶的厕中之鼠。从老鼠哲学出发,李斯一路从楚国、齐国走到秦国,从长史、廷尉、做到丞相,从位高权重、合谋改诏到腰斩咸阳。他用实际行为诠释了这种老鼠人生。

如今看来是一个多么可悲可叹的笑话。

赵高的出生更为隐秘:“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这是说赵高的母亲受过刑罚,身体或面容上留下了残缺,因此赵高兄弟从出生起就低人一等,似乎更为可怜。他的身份是比普通庶民还要低半级,所以从小就遭受世人的鄙夷,看到的都是人世黑暗的一面。因此他的奋起,是从白眼,冷笑、讥讽中逼出来的,自然带着一股冷酷的阴森之气。与他最后的肆虐和张狂是对称的。

其二,李斯以才学急急入世,赵高用心机春风化雨。

李斯从家乡辞官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卿的思想接近法家,他对儒学进行了发挥和改造,主要教授的是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这对于雄心勃勃,期望通过真才实学改变平民身份和环境地位的李斯来说,是正中下怀的。所以他学的是法家的“帝王之术”,研究是治理国家的具体措施,实际上做的也是利国利民的实事。

赵高为人也很勤奋,历史上称他为法律学家和书法家。想来秦国人才济济,从不缺学识渊博之士。而赵高也没有任何著名的举措建议为秦王赏识,但他还是引起了嬴政的注意。总之,赵高被嬴政看中,一是懂法,二是书法一流。并不是野史所说的只会阿谀奉承的宦官末流。他不仅被秦始皇提拔为中车府令掌皇帝车舆,而且还成为公子胡亥的老师,专门教习法律刑名。但赵高的才学和影响力远不如李斯。然而秦始皇和胡亥对的信任和赏识远甚于李斯。所以世人揣测他察言观色和逢迎献媚的本事了得。

嬴政深谙帝王之术,一般不会喜怒于色,要拍他的马屁实在不易。由此可见,赵高的能耐,一言一行如春风化雨,随风潜入,都细细地都拍到了点子上,且还深藏不漏,自然舒适。以致于,秦王根本离不开他。哪怕他知法犯法,被判处死罪时,秦王嬴政都能一笔勾销,一言不提,继续保在身边鞍前马后,位高权重。至于胡亥,得到秦王的偏爱,也多半是赵高这个师傅悉心指点的缘故。有这两个人稳稳地被赵高攥在手里,赵高不夺天下,没有篡位之心,真是“情理不容”了。

第三,李斯做事,赵高做人。

李斯协助秦王,统一车轨、文字、货币、度量衡。建立中央专制统治,影响中国两千余年,功勋千秋。赵高做了什么?培养了一个无能的秦二世,知法犯法、指鹿为马。

两者相比,李斯才高,专心做事。赵高恃才,一味做人。同样是学识渊博,人生追求完全不同。李斯不管谁做皇帝,只求保住庙堂高位。赵高收服身边所有人,低头抬头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这么看,李斯还有惧怕的,赵高已经无恐了。做事的功在千秋,做人的攻心为上,没有比人心更难控制的,谁更厉害呢。

第四,李斯懦弱,赵高阴狠。

从性格上来讲,李斯懦弱,被自己的老鼠哲学所困,一句“诟莫大于卑贱,悲莫甚于穷困。”为人生格言,却是作茧自缚。赵高阴狠。位高权重之时尚有恃无恐,知法犯法。其人能耐与胆略不可估量。

赵高杀李斯,犹如玩只老鼠。

后世人臣从李斯身上看到迂腐和急世。从赵高身上看到野心和贪婪。不过人世繁杂,岂是小人二字可以说清的。“小人”不过是图一时口快,真正的缘由,还是人性的局限和法律的不健全。秦始皇一生致力于法治,最后却被个小人钻了空子,轻轻一笔,毁了长城,换了江山。法不健全,一切都是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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