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帐业务委托书
甲 方:xx 有限公司
乙 方:深圳市商海通代理记帐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记帐、报税、建海关帐 业务
一、委托目的:
在甲方认定为小规模企业资格期间,每月为甲方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及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并按税局要求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提供相关业务的咨询指导工作。
二、业务范围:
1、依据甲方提供的每月和每季的有关业务收入、支出、往来及存货进出等会计资料,每月为甲方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编制相关会计报表(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纳税申报表;
2、按国税要求及时为企业进行增值税月报,企业所得税季报及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
3、按地税要求及时进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综合申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
4、在甲方资本金到位后为甲方申请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并按实收资本申报印花税;
5、每期纳税申报后打印出纳税申报表,与相关会计资料一并交企业存档并提供相关业务的咨询指导工作;
6、年度外资企业各相关部门的联合年审工作可委托我们代办,代理费用另计。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双方的责任: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乙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应会计制度的要求,出具会计报表,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
2、 双方的义务:甲方应及时(每月月初5日前)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全部会计原始资料及其他资料,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帐费用。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代理记帐报税业务,并出具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乙方在业务过程中知悉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
四、收费金额: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业务委托在甲方为小规模企业期间,代理收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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