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锥编》读书札记之五
钱钟书如何解“干蛊”
文/周敏
《管锥编》《周易正义》第四则,正标题是《蛊》,副标题是《干蛊之解》。
什么是“干蛊”?这个词来源于《易经》《象》卦的卦辞:
“《象》:‘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注》:“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
这其中有“干父之蛊”四个字。因为《易-序卦》中有“蛊者,事也”,所以,对这四个字的解释是,“干父之事”。用白话说就是:继承父亲的志事。志是志气,事是事业。
古籍中有一个典型的事例,是宋代的张栻继承他父亲张浚的志事。
张浚何许人也?我们来看一下。
张浚(1097年8月11日—1164年4月20日),字德远,世称紫岩先生。汉州绵竹(今属四川)人。南宋名相、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学者,西汉留侯张良之后。宋孝宗即位后,除枢密使。隆兴元年(1163年),封魏国公,督师北伐,初战告捷,收复宿州(今安徽宿州市)等地,后因部下将领不和,于符离之战大败。旋即再相,视师淮上,积极部署抗金措施,不久又为主和派排去。隆兴二年(1164年)病卒。著有《紫岩易传》等。近人辑有《张魏公集》。 张浚有一个儿子叫张栻。张栻何许人也?我们再来看一下。 张栻(1133~1180.8)字敬夫,一字钦夫,又字乐斋,号南轩,世称南轩先生,南宋人。幼承家学,既长,从师南岳五峰先生,潜心理学。孝宗乾道元年(1165),主管岳麓书院教事,三年,使书院闻名遐迩,从学者达数千人,初步奠定了湖湘学派规模,成为一代学宗。其学自成一派,与朱熹、吕祖谦齐名,时称“东南三贤”。著作经朱熹审定的有《南轩文集》四十四卷刊行于世,还有《论语解》十卷、《孟子说》七卷,后人合刊为《张南轩公全集》。尝作石鼓书院《武侯祠记》、《风雩亭赋》,并亲书韩愈《题合江亭寄刺史邹君》诗,刻碑嵌于合江亭壁。卒谥宣,葬于湖南宁乡沩山,朱熹志其墓(《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 钱先生在此则的开篇,提出蛊卦的“象”辞和“注”后,讲述了史籍中有关张栻继承张浚之志事的记载。 《管锥编》原文: 按萧穆《敬孚类稿》卷六《跋<东塾读书记>》略谓朱熹《张敬父画像赞》中“汲汲乎其干父之劳”一句,陈澧称为“直笔”,非是,朱语自用“古训”;《易-序卦》:“蛊者,事也”,虞翻、李鼎祚皆以能继父之志事为解,《颜氏家训·治家》篇、《唐大诏令》载宝应二年《李光弼实封一子官制》亦用此义,宋以后始有训“干蛊”为盖父之愆,如舜之于瞽瞍、禹之于鲧者。 提请关注,这里举出的朱熹《张敬父画像赞》中“汲汲乎其干父之劳”这句话,是钱先生此则要讨论的核心问题,以后的行文均没有离开过对这句话的理解。钱先生正是通过理解这句话,来解“干蛊”的。 为了叙述的方便,还要简介一下上文提及的三个人萧穆、朱熹、陈澧: 萧穆(1835—1904),字敬孚,又字敬甫,安徽桐城人,其著作行世有《敬孚类稿》十六 卷本,内收论说、序跋、传记、墓表、志铭、杂记等等。尤以跋三卷、杂记二卷,纠误钩沉,颇具特识。 朱熹(农历1130.9.15—1200.4.23),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谥文,世称朱文公。宋朝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世尊称为朱子。朱熹著述甚多,有《四书章句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说》《周易读本》《楚辞集注》,后人辑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语象》等。其中《四书章句集注 》成为钦定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标准。 陈澧(1810-1882)清代著名学者。字兰甫、兰浦,号东塾,世称东塾先生。于天文、地理、乐律、算术、古文、骈文、填词、书法,无不研习,著述达120余种,著有《东塾读书记》、《汉儒通义》、《声律通考》等。 介绍完三人情况,回来再梳理一下《管锥编》原文那段话: 陈澧有读书札记汇编《东塾读书记》,里面谈及了朱熹《张敬父画像赞》中的一句话“汲汲乎其干父之劳”,认为朱熹这句话是“直笔”,是关于张栻子承父业的直接叙述。 萧穆对《东塾读书记》这本书有一个跋,名为《跋<东塾读书记>》,认为陈澧的评点不全面,没有看到朱熹在这里用了“古训”。 为什么萧穆说朱熹用了“古训”,是因为在他看来,“干父之劳”实际上来源于《易经》的卦象“干父之蛊”。《易·序卦》中说:“蛊者,事也。”虞翻、李鼎祚等人将其解释为继承父亲的事业。《颜氏家训》等书均袭用这种说法。 另外,钱先生还介绍了另一种说法。 宋以后始有训“干蛊”为盖父之愆,如舜之于瞽瞍、禹之于鲧者。 有关“舜之于瞽瞍、禹之于鲧”的掌故: 相传舜的父亲瞽瞍及继母、继母的儿子象,多次想害死舜。舜并不嫉恨,仍孝敬父母,关爱弟弟。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种粮食,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欣赏他的才德,让他继承了天子位。舜继位后,对外隐瞒了父亲的罪过,经常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 又相传鲧是黄帝的曾孙、大禹之父,被尧封于崇地,为伯爵,故称崇伯鲧或崇伯。当尧之时,洪水为害,尧在四岳的推荐下命鲧去治水。但鲧用的是共工氏修筑堤防,并逐年加高加厚的办法,如《淮南子·原道训》所说,达三仞的高度,而不疏导河道,水无归宿。所以鲧虽经九年的努力,但终因功用不成,水害不息,治水失败,据《山海经》记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后来,大禹继承父业,采用疏导的办法,治水成功。鲧是大禹之父,所以大禹对鲧的失败和被戮均加以掩盖。 综上所述,朱熹“汲汲乎其干父之劳”有三种解释: 其一,是“直笔”,直接叙事。此系陈澧的观点。 其二,取用了“古训”,“干父之劳”来源于“干父之蛊”,蛊者,事也,也就是子承父业。此系萧穆的观点。 其三,是“盖父之愆”,掩盖父亲的过错。是宋代以后的一种观点。 面对这三种解释,如何取舍呢? 钱先生说:“朱文中有可与此句互明者,萧氏苟引以自佐,便更持之有故;陈氏究心朱学,亦未通观明辨,据单文而凿为深文,误用其心有焉。”。 从这一段话我们可以体会钱先生的研究方法,就是看问题下结论要多方求证,通观明辨。显然,在钱先生看来,萧氏和陈氏这方面都有所不足。 钱先生自己是如何做的呢? 他为了弄清“汲汲乎其干父之劳”这句话的内涵,认真研读朱熹的著述,看朱熹在其他场合用“干蛊”时是什么意思。 1、《朱文公集》卷四十《答刘平甫》有云:“大抵家务冗干既多,此不可已者。若于其余时,又以不急杂务虚废光阴,则是终无时读书也。愚意讲学、干蛊之外,挽弓、鸣琴、抄书、雠校之类,皆且可罢。此等不惟废读书,亦妨干也。”。“干蛊”乃办事、了事之意,寻常书札中语也。 这里的“干蛊”是理事,即干事的意思。 2、《朱文公集》卷四十一《答程允夫》:“魏公好佛,敬夫无如之何”。魏公是张浚,敬夫是张栻;张浚信佛,作为儿子虽然自己是大儒对父亲的信佛也无可奈何。 然朱熹在《魏国公张公行状》中却只言:“公(指魏公张浚)之学一本天理,犹深于《易》、《春秋》、《论》、《孟》”:在《修撰张公神道碑》亦只字不及父子异趣,而曰:“孝承父志”,即《赞》之“汲汲乎干父之劳”。碑、状为尊者讳如此,岂赞中乃贬父以褒子乎? 以上钱先生援引朱熹记述魏国公张浚的例子,张浚好佛,朱熹在《魏国公张公行状》却只说他好儒学,对其好佛则只字不提;《修撰张公神道碑》亦只字不及张浚和张栻父子异趣,而曰:“孝承父志”。 从朱熹有关张浚的状、碑均是为尊者讳的情况,可以推断他《赞》中“干父之劳”也是“盖父之愆”。 从钱先生的例子可以看出:通观朱熹的行文,“干蛊”一词,他有时用来表示理事,有时用来表示“盖父之愆”。 因此,钱先生回到《赞》之“汲汲乎其干父之劳”这句话上来,说:“然则朱《赞》虽本‘古训’乎,正亦随循时俗用字耳;本‘古训’易知,亦正从时用则不易知而考论修词者却不可不知也。” 提请关注,这句话是钱先生此则的结论。 用白话表达即是,朱熹《赞》之“汲汲乎其干父之劳”虽然以“古训”为本,同时也随“时用”(当时社会的通用意思,即“盖父之愆”) 钱先生由此得出结论,朱熹《赞》中“汲汲乎干父之劳”兼有子承父业和“盖父之愆”的双重意思,既本宋代以前的“古训”亦随宋代以后之“时用”,在表达子承父业的时候也隐瞒了父亲的过错和父子的异趣。 由此可见,如何理解《赞》之“汲汲乎其干父之劳”这句话,陈澧只看到是事实的陈述; 萧穆进一层,看到这句话内含“古训”,钱先生则更深一层,看到这句话不仅是“古训”,同时还内含“时用”,有“盖父之愆”的功用。 对待学问,考证和讲究修词的学人要深思明辨,力求完整全面,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里也让我们见识了钱先生的一个治学方法,拈取一二字句,多方探究,溯本求源,抉秘尽致,阐发己意。 (2018年5月7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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