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新丝路学刊︱18世纪东南亚高地傣掸民族政权与政治生态案例分析

18世纪东南亚高地傣掸民族政权与政治生态案例分析  

作者简介:张宁,博士,上海外国语大学丝路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文章来源:《新丝路学刊》2019年第1期。

【摘  要】傣掸民族政权是东南亚高地区域主要的政治实体,是沟通周边国家权力中心与东南高地土著社会的纽带。由孟连土司政权的个案可知,众多傣掸民族政权一方面受到东南亚曼陀罗体系中附属关系非排他性特点的影响,在各国家权力中心的夹缝中往往维持着多重附属关系,另一方面又独立地建构自己的利益关系网络,将邻近的山地民族纳入政权,以此作为保持政权自主性的重要条件,与周围傣掸民族政权保持着频繁的政治互动关系,与汉族矿民集团或商队保持良好的互惠关系。

【关键词】东南亚高地;傣掸民族政权;政治生态

今缅甸北部、东部山地,泰国北部山地,老挝北部山地和高原,越南西北部山地以及与之毗连的中国云南、广西等省(区)的高原和山地所构成的这一新月地带,是傣掸民族各支系的分布区域,也是东南亚大陆的高地核心区。自 16 世纪中叶以来,这一区域处于中国中原王朝、缅甸、暹罗、越南几大权力中心的交界地带,众多的傣掸民族政权是这一区域主要的政治实体,并与周边国家权力中心保持着或多或少的附属关系。了解传统时代这一地区的政治生态是理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现代民族国家边界形成的基础,同时也是探索中国朝贡体系与东南亚各国曼陀罗体系两种政治文明的交错融合的一个切入点。

关于这一地区,詹姆斯斯科特认为它是诸多民族逃离国家权力的目的地,是一个无政府状态的区域,同时由于地形和气候等原因,国家权力很难进入这区域。斯坦利・坦比亚认为东南亚在印度教一佛教文化的影响下,其内部存在个政治体系一一曼陀罗体系,东南亚高地区域的傣掸民族政权附属于周边国家权力中心。维克多・利伯曼认为这一地区的傣掸民族政权是缅甸等权力中心的最外层影响区域,保持自治状态,对权力中心朝贡和附属。通猜・威尼差恭阐述泰国民族国家构成时,认为前近代清迈、老挝等高地地区的政权同时对泰国等多国保持朝贡。埃德蒙・利奇对缅甸高地的政治体系的阐述认为,低地傣族与山地的克钦人在社会组织或政权组织方面存在某种共同性,克钦人的社会组织可以在贡萨制和贡劳制之间变动。纪若诚对中边境社会的研究认为,清王朝通过改土归流,其权力向云南边疆地区渗透,大量汉族移民进人边境区域,使边地原有社会加了汉族文化因素。杨煜达对明清以来中国云南及其周边国家的矿产开发研究注意到了高地区域汉族矿民集团对当地社会和政治秩序的冲击。另外,他还对近代中缅划界时部分土司的“两属”争议产生的历史原因进行了解释。维克・葛雷保斯基、何平等傣掸民族史学者也涉足了对傣掸民族政权及其历史的研究。

以上研究的关注点多为大陆东南亚高地政治生态的某一片段或侧面。本文选取滇缅边境地区的孟连土司,以具体个案来展现传统时代东南亚高地政治生态的一般状况。

有关孟连土司除了本政权的编年史以外,还有中文文献中保留的与其相关的大量历史事件,可以支撑一个完整的个案分析,这是其他傣掸民族政权所不具备的。孟连土司政权位于中国云南省西南部边境,其辖境地处横断山脉怒山山系的南段,大部分被海拔1300米以下的低山所覆盖,属于亚热带和热带季雨林气候,也是东南亚高地的典型区域。本文勾稽史料,以孟连土司为中心阐述东南亚高地政治生态的一般状况。不当之处,尚启斧正。

一、中心与边缘:孟连土司与周边国家权力中心关系 

16世纪中叶,缅甸洞吾王朝崛起之后,对当时明王朝在云南边境设立的傣掸民族土司地区连年攻扰,大部分土司政权被迫向缅甸入贡。孟连土司也未能幸免,“内孟琏长官司原系属夷,颁有印信,岁输差发,后因莽酋猖獗,遂尔外附” ,“天启二年(1622)三月,阿瓦破之(即孟连土司),会洞吾伐阿瓦,阿瓦乃退” 。当时,孟连土司也要向缅甸进贡“花马礼”  。此时的孟连土司已脱离中原王朝控制,主要受到缅甸的影响。

1661年,清王朝的军队底定全滇时,处于偏远地带的孟连土司同其他被缅甸兼并的诸土司政权一样,没有主动归附清军,这可以从成书1681年的《云南通志》看到。在康熙《云南通志》的《土司志》中列出当时未归附的明代诸土司,注明“以上诸土司旧志所载,本朝未经授职,附录备考” ,而孟连土司就在其中。

孟连土司在1709年归附清王朝,根据《清史稿》记载,“康熙四十八年,孟连土司刁派鼎贡象,归附,授宣抚司世职” ,这一说法也得到《孟连土司亲供册》的证实。为什么孟连土司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突然归附,史料中没有明确记载,我们只能从一些间接史料中找到蛛丝马迹。

根据孟连土司自述的傣文史料记载,当时孟连土司境内著名的募乃银厂,开采正旺,云南省地方官员贪图募乃银厂矿税,主动“派人送委任书,给刀派鼎(孟连土司)继位”,并要求孟连土司缴纳矿税。而汉文史料中正好也有对此事的记载,“其(孟连土司)地募乃银场,旺盛三十余年,故汉人络绎而往焉。先是,署总督张文焕遣辕下官去,意有所在,刀酋设等限而见之,且席之地,如待下属礼,又缚数人于前斩之以示威,各与以酒,各给银一饼,曰:‘好归,毋再来也。’差归,陈状,文焕遂不复言募乃矣。”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康熙四十八年(1709)孟连土司的内附可能是由云南少数地方官员的逐利行为促成的,而不是孟连土司的主观意愿。此时清王朝对孟连土司仍然没有管控能力,“该土司止上差发银四十八两,交永昌府转解,此外一切公事,即奉牌谕,亦不遵照”,孟连土司对清王朝的内附仅是名义上。

孟连与清王朝关系疏远的状况在雍正滇南的改土归流期间开始改变。雍正年间,澜沧江以东哀牢山区和车里土司普洱地区改土归流,这样一来,孟连土司隔澜沧江与改流区域直接相接。当时云贵总督鄂尔泰不惜代价地镇压哀牢山和车里土司境内的各族群暴动,《清史稿》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雍正六年(1728),鄂尔泰先檄车里土兵截诸江外,官兵各持斧锹开路,焚栅填沟,连破险隘,直抵孟养,据蛮坡,通饷道;其六茶山巢穴四十馀寨,乃用降夷向导,以贼攻贼,于是深入数千里,无险不搜……” 清军如此深入的剿捕活动对孟连土司造成很大的冲击,于是“孟连土司献银厂”。

1730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奏报云南孟连土司“情愿自雍正七年始,每年纳厂课银六百两,以充兵饷”,鄂尔泰以“边外酋长为应律以恭顺,原不必科其钱粮,但土夷重财,即所以重礼,若无些须上纳,转难以示羁縻”, 批准缴纳。雍正皇帝批示“每年六百两,为数太多,著减半收纳,以昭柔怀至意” 。雍正年间滇南地区的改土归流使得孟连土司摄于清王朝的强大势力主动向其靠拢,这对于孟连土司与清王朝双方来说都是标志性事件。尽管早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孟连土司已经在形式上投附清王朝,但清代很多文献将雍正年间的“献银场”事件作为孟连土司正式进入清王朝版图的开端;同时孟连土司主动“献银场”并缴纳矿税也是对清王朝权威的正式认可。此后,清初以来夹在清王朝和缅甸两大势力之间的孟连土司开始倒向清王朝。

随后,孟连的内部争袭事件使清王朝有机会插手孟连土司政权的内部事务,以展示其在孟连合法继承人确立上的权力或控制力。

1732年,孟连土司刀派鼎病故,正妻狼氏无子,妾木氏生子派春,年甫八岁,众土目公举孟连土司之弟勐览头目刀派烈抚孤,出具甘结,呈请将派春承袭。但到了1736年,刀派烈被应袭土司刀派春之舅刀派佑袭击杀害,刀派烈之子刀派永向云南地方官员求助,但刀派佑声称是因为抚孤刀派烈毒死前土司刀派鼎,谋权篡位,才将刀派烈杀害。乾隆四年(1739),清廷徼调双方到昆明对质审问,刀派佑自愿认罪伏法,王朝将刀派佑羁留昆明,待刀派春长成胜任土司再行放回。但随后几年,以刀派佑之子法朗募为首的孟连河西土目和以刀派永为首的河东土目仇怨未释,仍然争杀不断,应袭土司刀派春没有任何威信和势力,只能避居募乃银厂。于是,刀派春只能请求王朝再次介入。1744年,清廷派人召集敌对双方互相赔偿损失,消除仇怨,并派兵到募乃护送孟连回土司驻地,扶持土司正式袭职,这场长达十几年的土司争袭事件才告结束。

在这次争袭事件中,孟连土司刀派春完全依靠清王朝力量承袭土司职位,这使得清王朝的权威在孟连土司内部得到空前提高,孟连土司也因此对清王朝产生了依赖感。此后,孟连土司与王朝基本维持了稳定的隶属关系。

与清王朝逐渐建立关系的同时,在16世纪后半叶,孟连土司与缅甸洞吾王朝建立的朝贡关系并未中止。

处于滇缅边境的孟连土司是中原王朝势力延伸的边缘地区,受缅甸影响很大,在明代后期,孟连土司被迫向缅甸进贡并接受缅甸册封。进入清代,孟连土司仍延续着与缅甸的这种传统交往关系,18世纪60年代中缅边境冲突时,孟连土司刀派功接受讯问,称“缘孟连始祖罕把法系缅甸国王第十子,每遇故替,必将缅国所赐象只及金银镶刀盒等物交还,复赐新物”。
孟连土司与缅甸王朝交往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向缅甸进贡“花马礼”,花即花银,马即马匹,也就是每年给缅甸王朝送一定数量的以花银和马匹为代表的礼物。在清代,孟连土司长期向缅甸王朝进贡“花马礼”,例如在乾隆中缅战争(1762—1769)前夕,缅甸派人到孟连来索贡,当时的孟连应袭土司刀派先供述有莽子数十人送伊兄刀派新来连坐索礼物,孟连土司为避免麻烦,向其赠送了马匹银两,故暂时没有受到骚扰。乾隆中缅战争以后,这种关系仍然延续,例如傣文史料《孟连宣抚史》中记载,“孟连不仅欠缅甸的贡银,也欠天朝的贡银。缅甸在年关时节来摧逼,每户‘哈曼’(即五钱银)”。为了免受缅甸的骚扰抢掠,“花马礼”成为孟连等滇缅边界土司应对缅甸势力的一种策略,相当于花钱免灾。
孟连土司与缅甸王朝的另一重要交往方式是接受缅甸的册封授职。历史上,中原王朝对傣族土司的册封成为其统治权威的重要来源,但是在中原王朝册封的同时,缅甸的册封对这些土司的权威也有一定影响。到清代,孟连土司接受缅甸册封授职的传统也被延续下来,我们在傣文史料中可以看到很多关于孟连等土司进贡缅甸王朝、接受册封授职的历史记载。例如傣历1179年(1817)孟连土司去世,“车里、孟连、景栋(作者按:景栋即当时的缅属孟艮土司)头人又派他两兄弟(作者按:孟连土司两个儿子)去拿大印,哥哥召顿去勐安瓦(作者按:当时缅甸都城阿瓦),弟弟召砍梭去昆明。这时召砍梭上去到勐戛(作者按:勐戛即威远厅所属勐戛土司,去往昆明要经过威远厅),就做了当地的姑爷了。召砍松去到勐安瓦,得了大印,时在(傣历)1180年(1818),得印后即回孟连当土司。”由于缅甸的册封对于土司巩固自身政权是有利的,所以他们经常是很乐意接受这种册封,例如孟连附近的车里土司刀士宛于乾隆四十二年袭位,到乾隆五十五年,缅甸派人招士宛,“士宛甚喜,乃派诏蕴至缅,请求缅王委给刀士宛为缅方宣慰使,缅王许之,并发委状”。
缅甸王朝对于孟连土司归属清王朝这一点有清楚地了解,但它仍坚持让孟连土司入贡,这一现象根源于东南亚政治文明的“曼陀罗体系”,在这一体系下,东南亚高地众多傣掸民族政权的归属不具有排他性,可以同时向多个国家朝贡。清王朝对于孟连等边界附近土司与缅甸的交往也是清楚的,如鄂尔泰在1730年的奏折中写道,“该土司(孟连土司)虽内输厂课,仍外属缅酋,未经颁给印信,与内陆各土司不同”,这里的“外属缅酋”应该是向缅甸进贡并接受缅甸册封的事件。清王朝之所以对此采取默认的态度,从根本上是由于它对边境地区的控制力尚不足以完全保护土司免受缅甸经常性的骚扰。作为深受东南亚政治文明影响的傣族政权,孟连土司长期保持着与中、缅两国的同时交往。

二、坝区与山地:孟连土司政权及内部族群关系

孟连土司辖区民族成分复杂,有傣族、拉祜族、哈尼族、佤族、布朗族等多个民族,这些民族按居住地的地形和生产生活方式可分为两类,即坝区民族和山地民族。坝区民族主要是傣族,其他民族基本上是山地民族。

傣族主要生活在坝区,以种植水稻为生。傣族社会发展水平较山地民族要高,基本上已经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政权组织方式,出现傣族小邦国。孟连土司就是典型的傣族土司,其政权组织方式遵循傣族传统的封建领主制。孟连土司在辖区内,被称为“召贺罕”,意为“金色王宫之王”,他在辖区内是至高无上的王,辖区全部土地归其所有。除了直辖一部分村寨外,孟连土司会分封自己的亲信到各地进行统治,分封一般以坝子为单位,一个或几个坝子称为一个“勐”,这个坝子及其周围地区就成为被分封贵族的领地,通过这种方式孟连土司实现了对辖区内傣族的统治,这也是傣族土司统治本民族的一般方式。

山地民族主要生活在山区和半山区,除了一部分哈尼族采用梯田种植水稻外,其他民族很多都采用刀耕火种的方式种植一些旱稻或旱谷,一些民族还兼及采集、狩猎等辅助生产方式,例如澜沧县糯福地区布朗族,“以种植旱稻为主,实行刀耕火种,每片旱谷地耕种1年后即抛荒12年,待树木成林再行砍种,以保持地力”。

山地民族与坝区傣族在生产方式上多有互补,这就形成了彼此相互依存的关系。云南民族史研究学者苍铭对此有这样的表述:“由于边疆民族生态分布的差异和文化的差异,使民族间在生产上有着自然的分工,自然分工又使不同民族有着相互可供交换的特色产品。这种差异和自然分工,又可归结为山地和坝区的差异和自然分工,表现为山地民族和坝区(低地)民族经济上的相互需求和依存关系”。

对于山地民族来说,因为农业技术的落后,导致农产品不能供给全年食用,主要是靠交换坝区傣族所生产的粮食。例如澜沧县拉祜族所在的山区,“本类地区每年至少有80%的人口缺粮6个月。在缺粮期间,采集野生植物便成了获得食物的重要来源。拉祜族农民在追述新中国成立前的生活状况时常说:‘我们过去的生活,就是追山和找蜂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拉祜族要靠与坝区傣族的交换才能满足生存需要,此外还要交换傣族地区所产的盐、农具等生产生活必需品。坝区的傣族所需的青靛、茶叶、山货以及畜牧产品则需要从山地民族那里获得。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互通有无,相互依存的关系。山地民族由于交换的目的是满足基本生存需要,所以对于这种物质交换的依赖更强。

这些山地民族的社会组织发育程度较低,这主要源于其经济生产方式。我们已经知道这一地区的山地民族多为刀耕火种式的游耕经济,因此他们的村庄分布极为分散,很难形成比村寨更高一级的公共权力。例如孟连土司境内分布最广的山地民族是拉祜族,在清代中期以前,“倮黑无君长,亦不属缅甸”。

因此,面对傣族更为成熟和强大的政权组织,山地民族只能在政治上屈服于傣族土司,向傣族土司缴纳一定贡赋来维持两者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例如建国后的社会历史调查中记载孟连土司向下辖的糯福拉祜族村寨收取的贡赋有:门户钱每户半开1.5元;火炉钱,每户半开0.5元;山水钱,每户半开0.5元。同时,孟连土司还利用拉祜族原有的基层社会组织将其纳入自己的封建领主制统治之下。

根据1950年代民族调查资料,拉祜族最原始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是卡些卡列制度。“卡”是拉祜族早期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原意是由血亲组成的大家庭公社,后来逐渐演变成地缘聚落的名称;“卡些”是地缘聚落村寨的行政首领,即头人;“卡列”是卡些的副手。“卡些卡列”掌管村寨的政治经济大权,处理对内对外的各种事务。最初卡些卡列制度仅是一种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政治统治的作用很小,卡些卡列由全体村寨成员选举产生,无任何特权,但后来在土司和政府强大的外部压力作用下,卡些卡列被纳入封建领主制统治体系中,成为土司的统治工具。

孟连土司将境内拉祜族所处的山区分为若干各“圈”,“圈”内设有傣族的召圈(圈官)进行管理。建国初期,在澜沧县糯福地区的拉祜族聚居区保留着完整的“圈”的行政管理体系,“糯福地区属孟连九圈中的圈海,由傣族贵族召圈海管辖”,孟连土司用傣族的称号加封拉祜族的头人,改卡些为“先”(或布格),数寨或十数寨设一大卡些,傣称“先弄”(“先”为伙头,“先弄”为大伙头),这些人物都由拉祜族群众选举本族之人,由土司加委,数个“先弄”之上设一“波郎”(圈官),由傣人充任,再上即为孟连土司。土司加封的这些拉祜族头人主要工作是替土司向各拉祜族村寨征收山水银和贡赋。这样就形成了土司——召圈——先弄(大卡些)——先(卡些)的统治层级,通过这样的政权层级孟连土司将拉祜族的卡些卡列纳入自己的封建领主制统治系统之内。

孟连土司的这种内部统治秩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到清嘉庆初年,孟连土司境内的拉祜族发生大规模集体暴动,使孟连土司内部的统治秩序面临崩溃。在暴动中,为对抗强大的王朝和土司势力,拉祜族通过改造传人的佛教,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治组织系统——“五佛五经”,其原有基层的“卡些卡列”社会组织被纳入拉祜化的佛教组织系统,村寨头人向佛教领袖“佛爷”负责。通过新的佛教组织,原来分散的村寨被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强大势力,逐渐可以与土司抗衡。土司对于拉祜族头人的管辖被佛教组织系统所替代,土司完全失去了对一部分山地民族的控制力,这就打破了王朝在滇西南边疆原有的统治秩序。

从嘉庆元年到嘉庆十八年(1796—1813),拉祜族利用佛教的统一组织发动了多次暴动,其中嘉庆十八年(1813)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孟连土司的统治到了崩溃的边缘,清王朝不得不插手帮助土司恢复统治秩序。

孟连土司与辖区内山地民族形成的这种政治隶属关系,是经过长期政治经济互动形成的,山地民族成为孟连土司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所示,清王朝以及缅甸王国对于这种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的山地民族缺乏管理技术,因此山地民族的存在成为孟连土司维持其自身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孟连土司与周边傣掸民族政权之间的交往

傣掸民族土司作为一种大陆东南亚高地自治性很强的政权,基于其自身的利益,众多傣掸民族政权保持着其内部的政治文化传统,影响区域性政治秩序的主要有两种传统政治交往方式。

傣族土司与其周围土司贵族之间存在着经常性的婚姻关系。人类学家埃德蒙·利奇认为掸人(傣族)王族之间的通婚是政治性联姻,这种联娴可以为袭职的新任土司赢得外部势力的支持,或者是结交政治联盟。孟连土司与周边的车里、孟艮、耿马等土司都有联娴,尤其是车里(今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孟连、孟艮(今缅甸景栋)三土司间频繁的联娴。例如1864年、1870年、1888年孟连与孟艮土司连续进行政治联娴,反映了历史上孟连与孟艮土司联娴关系的频繁程度。在不断地政治联娴下,孟连土司和周围的土司经常保持政治联盟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维持和稳定土司统治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嘉靖十九年(1591),王叔刀派汉,杀害孟连第十一世傣王刀强真篡位自立,因勐允等地的召勐不服,刀派汉为了扫平障碍,请孟艮月出兵增援。于是,孟艮出动兵马二万、大象十头,在刀派汉的率领下围攻勐允”,此即孟艮土司帮助孟连土司巩固其统治地位的实例。

政治联盟,一面代表可以接受外来支持,另一面则意味着对外的援助。1804年,暹罗与缅甸在中、缅、老、泰交界区域拉锯战,暹罗支持的清迈联军俘虏缅属孟艮土司家族,仅有土司最小的儿子召玛哈勘喃( Cao Mahakhanan)逃往孟艮北部的孟养(地处孟艮土司与中国境内孟连土司交界地方)。1805年,暹罗再次远征孟养,召玛哈勘喃向孟连土司求救,孟连土司拿着印信,带领三百军队前往救援。当到达孟养时,召玛哈勘喃已经逃走,孟养已经被清迈联军占领,孟连遇到经过长期战争洗礼的强悍的清迈联军,被戕身亡,军队逃散。消息传回孟连,“孟连土目夷民齐集土练前往根究,亦败回,被暹罗夷人返至孟连地方,将土司房屋烧毁。” 类似事件,傣文史料中这种记载更多,例如傣历一一九五年(1833)孟连和蟒冷发生战争,孟连不敌,车里土司帮助孟连土司抵抗,事后孟连土司重金答谢 。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政治联姻也可能带来外部势力干涉。上文孟连土司争袭事件中河西土目引入孟养兵将土司代办刀派烈杀死,孟连土司掌印夫人狼氏就来自孟艮土司所属孟养地方。

接收政治避难是另一种政治文化传统,在傣掸民族土司之间广泛存在,同样也是傣泰民族土司政权之间的一种政治交往形式。琼赛所著的《老挝史》中记有一例代表性事件。在南掌王国的苏里亚旺萨王时期(1633—1690),“景龙(即景洪,指车里土司)的英塔库曼亲王和他的姊妹婵塔库玛丽公主……他们因为人入侵逃难来到老挝。婵塔库玛丽公主后来嫁给太子(即苏里亚旺萨的儿子,后来王子因和国王随从陶科的妻子私通,而被国王处死;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国王失去继承人,王国形成分裂),生下两个儿子:基萨腊和英塔松。”“景龙的英塔库曼亲王娶了一个老挝妻子坎娘,生了一个儿子叫翁诺亲王。景基萨腊、英塔松和翁诺在一起被抚养成人,他们都十分喜爱英塔库曼亲王”。当苏里亚旺萨王死后,由于景基萨腊、英塔松年纪太轻无力治国而引起王位之争。1698年,“苏里亚旺萨的孙子景基萨腊和英塔松这两位小亲王,跟异母兄弟翁诺亲王,逃出琅勃拉邦,景基萨腊亲王和翁诺亲王逃到西双版纳的勐腊、勐捧,英塔松逃到芒雷”。其后,景基萨腊亲王和翁诺亲王在景洪的支持下组织军队反攻回国,在琅勃拉邦建立分裂政权,即清代的南掌政权。

孟连土司接收傣掸民族土司政治避难的事迹在傣文和汉文文献中并未留下来,不过1762年接收土酋宫里雁避难的事件也是以上传统的表现。宫里雁是缅属木邦土司境内的土酋,18世纪中叶参与反抗缅甸洞吾王照暴政的起义,继而与新崛起的缅甸雍籍牙王朝对抗,结果兵败。1762年宫里雁退入孟连土司境内,孟连土司将宫里雁夫人囊占及其部众招人孟连城,后孟连土司因索要报酬,与囊占起争端,宫里雁部众焚掠孟连城,土司家族仅有其小儿子和一个小妾逃出。此事惊动了清廷中央。

跳出中心与边缘的国家视角,傣掸民族土司作为利益主体,在东南亚高地特殊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中,结成了基于自身利益的关系网络。这种利益网络,不能简单用现代国家观念去理解,而是与当时边地复杂的地理环境、历史渊源与政治形势相关的,这种状况体现的是周边国家权力对其边境地带控制的不足。

四、外来势力:孟连土司境内的矿民集团 

东南亚高地区域矿产丰富,主要是银矿、铜矿和宝石矿。金属矿产开发需要冶炼技术,宝石矿的主要需求来自中国,因此15世纪以来这些矿产多由熟谙冶炼技术的汉人开采。18世纪以来,由于中国人口“大爆炸”,大量汉族人口涌入此地从事矿产开发,这些汉族矿民集团成为东南亚高地的一股重要势力。17世纪以来,比较著名银矿有安南境内的都厂、缅属木邦土司辖境的波奄厂、佧佤山的茂隆厂、中国耿马土司境内的悉宜厂。“滇南田少山多,民鲜恒产,又舟车不通,末利罕有,唯地产五金,不但本省民人多赖开矿谋生,即江西、湖广、川、陕、贵州各省民人,亦俱来滇开采;至外夷地方,亦皆产有矿硐……凡外域有一旺盛之厂,立即闻风云集,大抵滇、黔及各省居其二三,湖广、江西居其七八”。

孟连土司境内募乃银厂是一处较大银矿产地,它的起始年代不晚于明万历年间。成书于万历间的《滇略》一书载“孟琏,旧名哈瓦……所部内有莫乃场矿,世专其利,以致殷富。”尽管孟连土司“世专其利”,但募乃银厂的实际开采者应该是汉族矿民,“地募乃银场,旺盛三十余年,故汉人络绎而往焉” ,并且从事开采之人多达“万余人” 。

募乃银厂所聚集的矿民与孟连傣族土司政权必然发生关系,这样他们也构成了当地社会秩序的一部分。

傣族土司作为当地的领主,对土地拥有最高的所有权,募乃银厂的开采必然是在孟连土司认可的前提下进行,根据傣文文献记载,孟连土司刀派鼎在任时,主持开采,随后各地商人聚集于此。在矿产开发过程中,募乃银厂的矿民集团与孟连土司的关系不仅限于单纯的分享矿厂收入,例如他们曾直接介入雍正末年孟连土司内斗事件中,积极解救被劫持的应袭小土司刀派春母子:“节据猛猛土巡检罕戴亲及募遁厂客课人等前后投具缅文,将刀派春母子孤危情形具报……召贺白即乘衅诬捏,率夷众波结、波意坎、波温等勾结野夷,袭杀派烈,自居抚孤之任,其波结等旋被厂众公愤打死。”在回驻地孟连坝受阻后,小土司母子选择临时柄身于募乃银厂。土司承袭是影响滇缅边区社会秩序的重要问题,孟连土司利用与矿民集团建立的互惠关系,在政权内斗中得到了矿民集团的巨大帮助。

直接而频繁的交往还在于同当地底层民众的联系中。矿民生活所需多依赖于土著民族的供应,“夷人不谙架罩煎练,唯能烧炭及种植菜蔬、豢养牲畜,乐与厂民交易,以享其利”。虽然这种互利贸易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双方的实际交往并不总是这样和谐。募乃银厂地处孟连土司西部,这里分布着大量尚武的佧佤民族,他们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保持着猎头习俗,这会威胁到矿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处理与佧佤民族的关系需要相当谨慎“佧佤来则款之以酒食,惧触其怒而滋扰也”。20世纪初,在募乃银厂附近发现新矿苗,政府计划开办新矿厂,但因与佧佤民族发生激烈冲突,最后以失败告终 。

作为地处多民族边疆的汉族群体,矿民集团在必要时还可以成为清王朝政治和军事力量的立足点。在雍正末年孟连土司的内斗中,面对冲突的双方,清王朝的官员及所带护卫人员仅能暂驻募乃银厂从中调解,“当令代办右营游击萧士能带领把总三员,马步兵丁三百名,并调耿马夷兵三百名,猛猛夷兵二百,于正月初一日星往募乃防护堵御……前发官兵土练,遵照节次批檄,已于二月初三日飞谕守备萧士能暂驻募乃,等候普洱守备马世雄到日,和衷商办。”

东南亚高地区域的矿民集团有时也会参与或被卷入中缅两国的国际交往中。在卡瓦山的茂隆银厂,以吴尚贤为首的矿民集团通过在中缅双方政府间的关系网络,促成了乾隆十六年(1751)缅甸洞吾王朝向清王朝的首次进贡,其影响力之大引起了清王朝的警觉,最终导致了吴尚贤本人悲剧性的结局。孟连土司境内的募乃银厂和大多数边境矿厂一样,都组织有护厂的厂练,这些厂矿武装在乾隆中缅战争中曾经被作为清王朝重要的边防力量。尽管在战争中募乃银厂抗缅失败,但是他们在战争爆发前的防边工作中还是起到了重要作用。

东南亚高地区域的矿民集团如此深入地介入到当地的民族社会以及国家关系中,中国中原王朝对此是保持高度警惕态度的。正如杨煜达对茂隆银厂矿民集团所做的研究,一旦滇边某一矿民集团的影响力超出中国中原王朝的控制,中原王朝会果断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孟连土司招徕汉族矿民开采,与汉族矿民保持亲密关系,这也是其维护政权统治的一个可以依靠的外来力量。

结 论

由孟连土司的个案一窥傣掸民族政权主导下的东南亚高地区域,其政治生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东南亚高地的众多傣掸民族政权受到传统东南亚政治文明——曼陀罗体系的影响,这种体系最显著的特点是边缘政权的非排他性。这些边缘政权可以同时屈从于多个国家权力中心,形成多重附属关系,并深刻影响周边相关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由于东南亚高地特殊的自然和人文条件,众多傣掸民族政权又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可以根据自身利益构建跨境的关系网络。其中辖区内的山地民族既是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政权自主性的重要因素。他们与周围其他傣掸土司自主地保持着频繁的政治互动关系,同时与境内的汉族矿民集团和商队保持良好的互惠关系,并在必要时将其作为外部的支撑力量。

东南亚高地区域的傣掸民族依靠其成熟的政权体制,成为沟通周边国家权力中心与东南高地土著社会的纽带。因此,作为东南亚高地核心区域的傣掸民族分布区并非完全的无政府状态,而是以傣掸民族土司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利益关系网络。

图片来源:网络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中国与缅北的血缘,聊一聊缅甸最大的半独立地区掸邦
傣族
曾经名义上属于的果敢、掸邦、佤邦、等地,正式划入缅甸
缅甸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邦,以傣族和华人为主
中国西南边疆的变迁与缅甸掸族的由来
勐泐王朝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