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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连发生数起学生杀害老师的血案给国务院的几点建议
 
 

1。 迅速重修教育立法,除去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特殊法”这一我国在长期实行中本身严重有问题的大问题法律,因为这会产生刑不下18岁的实际情况,还必会导致不能实施对18岁以下邪恶恶性犯罪空间的有效控制和有力打击,甚至出现零打击。从长远战略上看,如果再让这部根本性不公正大问题法律继续存在实行下去则更为严重的长期后果是执法人员对这一段犯罪会听之任之,熟视无睹。甚至变得很麻木。结果是只能无休止的助长青少年逐年急剧升级的恶性暴力犯罪和更加的狂妄自大粗野。更加以团伙形式极大危害和谐社会和人的根本生命安全。这恐怕是与广大高层立法者的初衷实际上正好是相反的。那些至今仍不敢面对自身已然积弊多多对广大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已丝毫不利的这种现实中南辕北辙式的“特殊保护”性法律的立法者,必须从严峻的实际中清醒过来,再不能空谈理论,理想化的立法。其实在法律上一讲特殊,根本性的正义法理已经就不存在了,那再在严重错误下实行这样的法律,后果当然可想而知了。大问题性法律就产生了。这样制定的法律,如果不立即根除和反省,则与国家与社会与人性健康发展和法律本体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实际局面,付出的代价必然也是巨大的,敬请国务院立法人深刻三思,下定决心,该是彻底废止这部荒谬直接违背法理神圣内涵的粗浅无素质质量的大问题法律的时候了,这是我中华民族的根本性大好事。希望毫不犹豫的立即执行。

 

2。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根本性原则一定要彻底贯彻执行。不论成人儿童都应一样,因为人格是平等的。绝不能出现儿童站在问题法律这一巨人的肩膀上去无知傲慢无理自私的去欺负成年人。这一定是违法的,是要受法律的“教导”的。

 

3。儿童平时由父母监管,被监管方由于年龄和生理尚小应无条件接受成人对其行为的管控和管制,不服管教则视为儿童青少年违法。尤其对父母大不敬的儿童青少年,非常有必要上升到刑法层面上去解决,去处理对待这些错误溺爱或放任中桀骜不训成长起来的大问题儿童青少年。

 

4。在学校,广大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教师的教育和教导,教师只对国家负责。家长由于也是成年人,既要对孩子负责,更要对国家负责,因此家长只能站在教师立场和国家立场。只能与教师密切配合,决不能站在孩子儿童的自私性立场上来严重片面看待和处理问题,更不能因一己之私对教师不配合甚至辱骂殴打,并进行人身恐吓威胁,否则,视为触犯刑法。依法,发现一桩,立即严肃查处一桩,尽快从根本上全面扭转全国目前法制治安在学校教育这片净土上本不应有的如此令人发指和震惊的问题学生侮辱,打骂,经常以团伙威胁围攻教师的甚至杀害教师生命的这一奇丑无比,极端无人性的惊天恶行和如此混乱局面,正义法理何在,公正何在。单从人的生命平等这一核心,就可以作出公正庄严判决,更何况还有另外的社会关系,即师生关系,能在我泱泱五千年古文明如此发达,如此的礼仪之邦的现代文明社会国度的校园里,学生中,现如今却发生如此无廉耻,无丝豪道德德性的惊天罪恶行为,简直禽兽不如,连最基本的人格基础都没有,更何况做人了。难道我国立法者,教育行政各个部门不应当深刻反省吗?不应该有正义良心道德上的负罪感吗?亡羊捕牢,未为晚矣,倘若真能正心悔过,则不失我华夏人等的优秀品德素养,善末大矣。此乃国之幸,家之幸也。

 

5。自古故意杀人必偿命,这又是一个根本正义性原则,人格平等,不论年龄大小者都必须一视同人。没有特殊。儿童不懂事理者是自然现象,但这并不表示儿童连最基本的人类的本能也没有,这又是另外一方面自然现象。这就是说,儿童虽然不明事理,但对于杀人,打人,欺负人,胡乱不尊重人这样一些好象跟吃饭睡觉一样

的人性中另外自然的恶劣本能还是会的,与生俱来的,更是懂得的。总之一句话,人性中的七情六欲儿童已完全具备,不用质疑。因此,只要儿童中出现个体杀人或群体团伙犯罪杀人的,这时法律决不能因其年龄问题作为丧失法律公正威严神圣正义的苍白无力的解释,即无理违背故意杀人必偿命这一神圣公正的根本性大原则。作出不判处儿童死刑,或相当轻的判决,让死去的冤魂不得安宁,不得昭雪。因为不论成人儿童生命机会都是一样的,都只有一次,况且在正义法理上也必然是平等的,我们有什么任意充分的理由可以在这样大原则大是非面前可以作出如此不平衡的判决呢?细想,这样的法律不就等于是儿童罪犯的最大帮凶和嚣张气焰的助燃机吗?这就是大问题法律,不除,和谐社会不会到来。

 

6。对于故意杀人的儿童罪犯家长,我们称其为骄纵或放纵家长,(俗称败家家长),由于平素这些骄横无理无原则纵容娇惯溺爱孩子的家长,自己就是时刻示范的“榜样”,久而久之,其孩子的各种恶习就形成了,真所谓穷不坏,打不坏,娇惯纵容能使人变得极端自私冷漠心胸狭隘脆弱。最终把人尤其儿童变坏。造成无可推测的可怕严重犯罪后果。对于这样的大问题家长,法律对其子女严惩之后,还要再进一步追究其未尽有效监护的违法问题,当其子被最轻判处无期徒刑时,其父坐牢至少三年,若其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则其父须交罚金三万元。但决不能判死缓二年执行,那样就失去了对广大民众的教育与威慑力了尤其是对那些问题家庭父母来说。

又有人提出这是不是不人道?其实这些人只是片面的伪人道,他们忘了被杀害人的人道那些凶狠残忍的儿童歹徒

为什么不讲?,归根揭底,真正的人道还是坚决贯彻执行那根本正义性原则才能唯一得以体现,舍此,谈其他一切的人道都必然归结为伪人道,如果这样,法律必然成了助纣为谑,不自觉沦为邪恶的大帮凶,岂有不成为大问题法律的道理呢?

 

7。对于上中下各级领导成员,要对国家祖国高度负责,这就意味着直接对教师负责,坚持为广大教师服务,同时严格保障教师人格及生命安全为两大核心原则,致始至终坚定不移广泛深入地贯彻执行,如果出现对教师存有打击报复,或者不对教师负责,而是任由听从片面无理家长的一面之词,变成了对问题家长和问题学生的偏袒和

立场的模糊,企图息事宁人,逃避矛盾,视为违法,尤其平时不教育学生,只流于形式,出了事情又不从根本上解决,同样是违法的。如果在校教师出现被学生杀害的惊天命案,所有大小领导都要受到法律的质询依据职责,分清责任大小,必须公正作出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部撤职,是党员的取消其党员资格和身份,送交法院进行刑事处理,至少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的判决处理,以告慰无辜死去的在天英灵,真正不惜任何代价必须达到全方位的古文明大国应具有的公正正义之庄严审判,此方能教育广大人民严厉严格自觉管教认真束缚其子女不良行为,防微杜渐,还社会以正气,才能真正达到构建实现和谐社会的目的。

 

                                                                ------孤独斗士品提  

 

 后记:

   人之所以为人,发生问题,首先应从自身找原因,子,不教,父母之过,所以,问题孩子,都必然有问题的父母,这是确实的,吴老师的教育的确是有理有节,有度的真实深刻教育,他的好意,反被无素质的问题家长们利用,他们利用法律惩罚拯救他们的恩人,并达到他们本来就贪婪自私阴暗不可告人的变相敲诈老师和学校正当利益的目的,无休止的诋毁和无限损坏教师学校的公信和尊严及声誉,这是学校教师的悲哀更是我们民族的悲哀,正义的悲哀,让真正义蒙冤,让邪恶无休止的嚣张而且肆无忌惮.他们永远看不透溺爱对孩子们的发展是多么大的危害,而且要出现多少逆子.问题家长由于他们本身和心里就从来没弄明白真正爱的力量和无价,也就是不懂真爱,所以就造就了他们重物质,重金钱,无感情无奉献的自私人格,自然轮到他们在孩子问题上不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就是无知的错把溺爱当真爱,根本谈不上教育孩子,这些问题家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从来没有检典自己的行为,总把问题和责任推给别人且不尊重人,我行我素,厚颜无理,认罚不认理.俗话说己身不正,何以盼出身正懂事的好孩子呢?那是不劳而获的白日梦,而这些问题家长们还老是做这种梦.害了自己又毁了孩子.由于他们根本不懂精神品质,只重小私利,所以看不到大爱大益,由于总爱钻法律的小空子,现在他们又为了他们的那点可怜的小私利而不惜利用法律,用自己孩子的前程做抵押来疯狂野蛮,没有廉耻地打击学校和广大有德有品的老师来得到其梦寐以求的疯狂敛不义之才的目的,因为他们认为此发财的捷径,又威风又风光.恨不得多让其孩子在学校和老师面前多多使坏,多多欺负好同学,不学无术,什么坏的都做就是不做人,好的学校和老师就要为了其他的好孩子和大家的利益,对其采取处罚措施,这样一来,这些问题家长就会暗暗得意,又要让不辩是非的当今问题法律替他们不成比例无理地野蛮地抢走老师和学校的劳动血汗钱,作为对他们孩子如此行为的大大奖励,以鼓舞其斗志,更加为非作歹.难怪金钱物质社会下,问题家长就是出人渣的超级工厂啊.从这个意义上说,问题法律就是最大的帮凶,是社会负面影响的典型模范.其实,除了生死伤残以外,适度的体罚是教育机构的最正当不过的有效教育手段,诫尺的发明几千年存在是有深刻教育理念道理在其中的,正如文明国家中存在的监狱法律一样有深刻内涵.正如不容许适度体罚就好比国家不容许设监狱要立法一样令人可笑,中看不中用,废物一般无用.目前我国教育的危机不是在物质条件和设备设施上,而是编教材机构和立法机构一定要大改革,大调整,用真人才,真君子,不能用高级读书奴才,真小人.尽量减少对教育的影响和干涉,还教师以崇高神圣不可侵犯的教书育人尊严和威信,只要问题家长找学校老师的茬,无理取闹,法律盖不介入,果能如此,那样才是我国教育真正走出危机的根本标志,不然,后悔又能如何,民族国家未来希望谁来真正关心明白和挽救呢?我们不能继续昏睡,僵死和麻木了,该是法律,教育部和家长们清醒和自我改造反省的当务之时了,为了明天,为了祖国下一代,给当代及未来中国家长立法的时候到了,一定要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长法》,势在必行.还教育一片自由纯净的广阔蓝天,还真正义以清白,还教育以孝子贤孙,以祭告天地,尊亲,列祖列宗,至圣先師。

 

                                                                     ------孤独斗士品评    

 

 
教师已成弱势群体.强烈呼吁出台《禁止体罚教师和变相体罚教师的根本性保护大法》为当务之急。
上帝,苍天,快给当代中国教师一点点最低人格尊严维护吧。

     老师的十种死法
                               上告教委整死你  
                               不服校长治死你  
                               以人为本哄死你  
                               选拔竞聘玩死你  
                               混蛋学生害死你  
                               家长护短告死你  
                               教学课改骗死你  
                               绩效竞争气死你  
                               不让休息累死你  
                               落聘下岗吓死你

 

                        家长殴打老师教育的尊严“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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