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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宝钗到底爱不爱贾宝玉?

古典小说中,平生最爱《红楼梦》和《儒林外史》,但大概我素是个喜爱风花雪月的俗人,更着迷于红楼里那些诗情画意的环境,那些细致逼真的生活描述,那些形色各异、血肉丰满的闺阁人物,所以我反而翻看《红楼梦》次数最多。

《红楼梦》的奇妙在于,随着阅历的增长、心境的变化,每次看红楼,对人物、情节的理解都不一样,有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

今天,我就来浅谈下薛宝钗——金陵十二钗之冠(与黛玉并列)。

最初读红楼,还是初中时候,最是年少,喜欢“有情人终成眷属”,虽然也喜欢薛宝钗的雍容典雅,但对“金玉良缘”实在喜欢不起来,所以对薛宝钗敬而远之。

直到上了大学,重看红楼,才讶然发现原来薛宝钗最适合做古代的大家主母,她的安分随时、藏愚守拙非常符合古时士大夫对女子的要求,兼心中又极有主意,却聪明不外露,不出风头,又极擅长交际,高情商、高智商,与贾府上下每个人都交好,上能体贴长辈、中能交好开解平辈、下能安抚仆妇下人,简直就是最佳贤内助的代表!谁娶了她,后宅必定风过无痕,平静惬意,因为她必定能凭借自己的高智商高情商帮你处理一切,那些所谓的“后院起火”、“后宅混乱”的事情压根不会发生。那时,我就想,假若我是王夫人,我必定也会选薛宝钗为儿媳,贾宝玉上辈子简直是拯救了银河系,才能娶得如此一完美佳人!

但最近,因为疫情天天闷在家里,我闲来重看红楼,或许是因为已经工作几年、闯荡过社会的关系,我讶然发现原来薛宝钗竟然是一个性格如此多面、复杂的人物,让读者又爱又恨,怪不得有人说“薛宝钗是曹公在整本书中塑造最成功的人物”!

以前我自以为“金玉良缘”是王夫人和薛姨妈为反对“木石前盟”而抛出来的噱头,借用一个和尚的话,薛宝钗只是被动接受。作为端方守拙的大家闺秀,她对于婚姻秉行“父母之命”,丝毫没有插嘴的余地。可重翻红楼,我却处处看到薛宝钗为“金玉良缘”做出的诸多努力,她整个人如一只大彩蝴蝶一般,随时随地萦绕在宝黛之间。

曹公作《红楼》,是用春秋笔法来写,即在文章的记叙之中表现出作者的思想倾向,而不是通过议论性文辞表达出来。简而言之,作者不会直接表达自己对笔下人物和事件的看法,而是通过各种细节描写、各种修辞方法,委婉而隐晦地表达作者的主观看法。所以,如果你看文不仔细,囫囵吞枣,很大可能是看不出来作者喜恶的,我之前也是如此。

最初发现薛宝钗“不对劲”,是在第十九回中,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难得没有“不虞之隙”,两个人同躺在床上,亲亲密密地说笑,贾宝玉如任何一个陷入热恋中的少年,使出浑身解数逗黛玉开心,这时,一个不和谐的人物横插了进来,打破了这种和谐美好的气氛。此人就是薛宝钗!

书中这样描述:“黛玉笑道,‘饶骂了人,还说是典故呢。’一语未了,只见宝钗走来,笑问:‘谁说典故呢?我也听听。’”去别人家做客,连最基本的敲门礼仪都没有,就径直走了进去,打扰了别人笑闹自己却言笑如常,仿若不知。而彼时,宝玉和黛玉正在床上嬉笑打闹,难道宝钗都没有听到吗?按照她平日的闺阁素养和为人处事,难道不该避开,真有要事等会儿再来就是,又如何会做出如此失礼的举动呢?可见,她处处留心贾宝玉和林黛玉相处,有意无意横插其中,她对贾宝玉、对“金玉良缘”,根本就不是“婚姻大事,父母之命”,而早有自己的想法,只是很隐晦、不为人知罢了。

红楼中有一个人却早早就看透了薛宝钗,在第二十六回中,贾宝玉的两个丫鬟晴雯和碧痕拌嘴,看到宝钗来了,便将气转移到宝钗身上,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因此即使林黛玉在外敲门,晴雯也使性子不开。当然,晴雯因生宝钗的气不开门,由此引出林黛玉惊才艳绝一首《花谢花飞花满天》,此处暂且不谈。从晴雯的话中这个“有事没事”可见薛宝钗来怡红院之频繁,“三更半夜”可能是晴雯夸张之语,但也点明了时间,说明薛宝钗并没有顾忌夜深不便,还要来表弟院中闲话。这又哪里符合闺阁之秀的礼仪标准呢?要知道,古人是“女子七岁不见外男”,就算是青梅竹马的表兄妹,薛宝钗此举也过了些。

但明明“有事没事”凑得很近,在第二十八回后半回的描述里,薛宝钗却因母亲和王夫人提过金玉良缘,所以“所以总远着宝玉”。可通篇读下来,并未觉得她哪里“远着”了,反而凑得太近,以至于让喜欢“木石前盟”的人觉得碍眼,譬如我。曹公用了很多春秋笔法在薛宝钗身上,像“总远着宝玉”这种模棱两可的语句经常出现,总是让读者觉得言行不一,不在意又总在意。

还是这一回里,还有这样的语句:“昨儿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她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说是心里没意思,但实际上她却又巴巴地将元春所赐的红麝串戴在手上,要知道,之前薛宝钗卖的人设是极度“不爱花儿粉儿”的,不喜首饰化妆,整个人的打扮素净简单,连房间打扮也很素净,连贾母都说她这样犯了“忌讳”,偏偏她这回就戴了红麝串。难道不是因为元春中肯了“金玉良缘”,所以窃喜下不能自已,才会戴在手上炫耀吗?

后文继续说“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她,少不得褪了下来。”这里的“可巧”是当真巧合吗?“少不得”是当真没办法才能迁就贾宝玉吗?手串戴在她手上,爱取不取,有长长的袖子遮盖着,谁也看不见。更何况众人都在看戏,众目睽睽下,不好意思取手串多正常,但薛宝钗偏偏是“少不得”,无法推拒,这才勉为其难取下手串递给宝玉。其中所隐含的洋洋得意更窥见一斑。

更过分的是在第三十六回里她的所作所为,书中这样描述:“宝钗独自行来,顺路进了怡红院,意欲寻宝玉谈讲以解午倦。”在这里的“顺路”就也是春秋笔法,让人琢磨不透,是当真“顺路”?还是“早有目的”?暂且不说将她和午睡中的宝玉单独留在一室的袭人是何行为,只说自袭人走后,留下来的宝钗“只顾着看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

这里的“不留心”、“不由的”二词也着实有意思,贾宝玉鼾卧在床,薛宝钗是如何不留心才能坐到他的床边去的?此时她早过了十五岁及笄礼,在古代已经是成人了,就是在现代关系好的表兄妹也不会如此大大咧咧、丝毫没有男女大防吧?因觉得袭人绣的鸳鸯戏莲实在太过鲜活可爱,“不由的”替袭人绣起针线来——好像真的是不由自主,单单纯纯,没有丝毫僭越之心!

鸳鸯在古代代表着“白头偕老”,只有妻子才能为丈夫绣鸳鸯,袭人只是男主人的贴身丫鬟,不在此例,但薛宝钗是正经的大家闺秀,她这一辈子唯一能绣鸳鸯的机会就是出嫁时绣的嫁衣和婚后为丈夫做的针线,而不是妾身未明时“不由的”为贾宝玉绣肚兜。是的,她绣的还是肚兜,极其贴身私密之物,在古代更是相当于内衣了,一般人会随手碰触别人的内衣吗?连宝玉后来知道后都说“亵渎了她”,难道薛宝钗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亵渎”了自己吗?

但这或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情到深处,难以自已”吧?

平心而论,我并不讨厌薛宝钗,相反,却特别崇拜她的种种手段,如果在现代,她一定是女强人的代表,还是婉约会做人的那种。所以对于以上种种,我并不相信薛宝钗是心机深沉、故意为之,只认为她是真正的爱上了贾宝玉,在爱情的引导下才会做出种种言行不一的表现来吧,后文中她甚至在贾宝玉被贾政打伤后还伤心落泪、哽咽难言就更体现了这一点。

只可惜,妾有意,郎无情,这也造就了她后半生的悲剧!不然,以她的为人处世,不管嫁给谁,都必然会得到对方的真心敬重和喜爱,夫唱妇随,恩爱美满!王夫人和薛姨妈苦心经营,终归是害了两个人的一生。

这大概是所有红楼迷的遗憾吧!宝黛之恋是一憾,宝钗“意难平”是一憾!

且愿薛宝钗来生不再是那“山中高士晶莹雪”,而是有血有肉,敢爱敢恨,入世尘缘,终被世界温柔以待,用自己的高情商高智商度过美满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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