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蒲长廷)为了解中小学生所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本月30日前,城六区中小学生将要登录“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网上登记”系统完成填报。市教委已经明确专项治理的时间表,6月前为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期,今年下半年集中整改,明年上半年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校外补习每周超10小时 市教委启动专项治理
据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的中小学生可以登录“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网上登记”系统完成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内容包括目前参加校外培训班的科目、机构名称、培训时长、上课地点和上课时间,以及培训总费用。问卷还设置了一道开放式答题,即填写对于校外培训的看法。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本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共1199家,而由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是351家,工商部门测算的培训企业约3.4万家。有调查显示,有些学生每周课外补习时间甚至超过10小时。对此,市教委启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民办高校招生禁用“最大”“最好”
昨天,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招生宣传内容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
通知中提出,凡经市教委批准设立或管理的,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2018-2019学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进行备案。民办高校在本市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未经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张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2018-2019学年秋季及春季招生简章、广告、报考指南、入学通知等各种形式的招生及办学宣传信息,均为备案内容。
通知中还指出,招生宣传有关办学条件、教学活动的图片要使用本校及本校师生员工的实景照片,不得使用电脑合成的图片;使用的图片要有文字说明,选用人物图片要征得本人同意使用。
招生宣传内容不得回避、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不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使用学生穿学位服的图片,须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情况附加有关通过自考等取得学位的文字说明。
市教委强调,对发布违规、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招生管理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文/记者 蒲长廷
作者:蒲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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