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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职教集团教师专业成长三年目标考核细则(试行)
(教学带头人)
姓名
职称
年龄
所在校区、处室
教育(管理)岗位
教学岗位
项目
努力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记载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职业
道德
10分
1、加强自身师德修养,遵守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生敬业,积极工作,与同志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合格者得6分。
2、年度考核优秀者得3分。
3、获“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者,按国、省、市、县、校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2分。
(该项最多得1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
管理
15分
1、承担班主任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科研管理工作等)得6分。
2、按时完成第1条各项工作任务者得3分。
(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1、2两项得分为0)
3、教师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课堂纪律总体状况好得1分。
4、提供的一份高质量学生管理报告获校级评选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1分、2分、3分。
5、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同类班级或部门中排在前列者得2分。
6、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国、省、市、县表彰者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7、获得国、省、市、县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该项最多得1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学
实绩
20分
1、服从分工,满工作量,教学工作符合教学规范化基本要求,任教班级学生学期综合教学实绩考核合格者得12分。
2、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县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2分、3分、4分。
3、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3分、4分、5分。
4、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4分、5分、6分。
5、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5分、6分、7分。
6、参加省对口单招命题得8分,任教学科取得市、县单科状元称号者分别得8分、6分。
7、对口单招本、专科达线率在扬州市同类学校中位于一、二、三名者分别得6分、5分、4分。
(该项最多得2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
科研
20分
1、  积极参加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经考核合格者得4分。
2、  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集团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3分、2分。
3、  撰写的教育教学设计在集团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3分、2分。
4、主持国、省、市、县级立项课题(或子课题)并圆满完成年度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
5、参与国、省、市、县级立项课题(或子课题)并圆满完成年度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6、在国、省、市、县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教育教学设计)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另加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按国、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7、独立出版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或项目课程专著得8分,参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或项目课程专著得4分。
8、在论文(教育教学设计)评选中,获省一等奖得4分/篇,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加3分/篇,获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得2分/篇,获市三等奖或县一等奖得1分/篇。
9、有一项技术发明获国家专利得8分,有一个技改项目为企业带来显著效益得8分。
(该项最多得2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专业
提升
20分
1、每年认真阅读1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并撰写3篇心得体会文章者得8分。
2、参加各类校本培训、教育科研、进修提高活动满50学时者得4分。
3、撰写的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文章在国、省、市、县获奖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4、在取得合格学历(本科)基础上获得研究生学历者得6分。
5、专业教师每年坚持进企业实践锻炼14天并经考核合格者得4分,每多一周加2分。
6、专业教师在取得学校规定的合格职业资格的基础上获取高一级职业资格者得6分。
(该项最多得2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示范
作用
15分
1、开设一次省、市、县、校级公开课或学术讲座效果较好者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
2、开设一次省、市、县、校级示范课或担任业务培训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
3、每学期听被指导的2名以上青年教师(徒弟)课8节以上并认真点评指导者得5分。
4、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徒弟)在国、省、市、县、校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2分。
(该项最多得1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1.满50周岁以上者原则上不参加专业成长三年目标考核。2.满30周岁以上者需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教学骨干或教学带头人三年目标考核。3.单项得分低于60%者视为该项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专业成长年度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4.总分达85分以上且民意测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85%以上可获得集团教学带头人称号,并获得参加省、市、县相关称号评比的资格。
宝应职教集团教师专业成长三年目标考核细则(试行)
(教学能手)
姓名
职称
年龄
所在校区、处室
教育(管理)岗位
教学岗位
项目
努力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记载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职业
道德
10分
1、加强自身师德修养,遵守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生敬业,积极工作、与同志团结协作,虚心好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者得6分。
2、年度考核优秀者得3分。
3、获得“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者,按国、省、市、县、校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2分。
(该项最多得1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
管理
25分
1、承担班主任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科研管理工作等)得9分。
2、按时完成第1条各项工作任务者得6分。
(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1、2两项得分为0)。
3、教师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课堂纪律总体状况好得3分。
4、提供的一份较高质量的学生管理报告获校级评选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2分、3分、4 分。
5、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同类班级或部门中排在前列者得3分。
6、班级或学生管理经验在国、省、市、县、校交流者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3分。
7、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国、省、市、县表彰者得8分、7分、6分、5分。
8、获得国、省、市、县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分别得8分、7分、6分、5分。
(该项最多得2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学
实绩
25分
1、服从分工,满工作量,教学工作符合教学规范基本要求,任教班级学生学期综合教学实绩考核合格者得15分。
2、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县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3分、4分、5分。
3、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4分、5分、6分。
4、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5分、6分、7分。
5、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6分、7分、8分。
6、参加省对口单招命题得8分,任教学科取得市、县单科状元称号者分别得8分、6分。
7、对口单招本、专科达线率在扬州市同类学校中位于一、二、三名者分别得6分、5分、4分。                          (该项最多得2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
科研
10分
1、  积极参加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经考核合格者得3分。
2、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集团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3、撰写的教育教学设计在集团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4、主持县、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并圆满完成年度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得3分、2分。
5、参与国、省、市、县级立项课题(或子课题)并且是核心成员且圆满完成年度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6、在国、省、市、县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另加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按国、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7、独立出版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或项目课程教材得8分,参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或项目课程教材得4分。
8、在论文评选中,获省一等奖加4分/篇,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加3分/篇,获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加2分/篇,获市三等奖或县一等奖加1分/篇。
9、有一项技术发明获国家专利得8分,有一个技改项目为企业带来显著效益得8分。
(该项最多得1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专业
提升
20分
1、每年认真阅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撰写5篇心得体会文章者得8分。
2、参加各类校本培训、教育科研、进修提高活动满70学时者得4分。
3、撰写的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文章在国、省、市、县获奖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4、在取得合格学历(本科)基础上获得研究生学历者得6分。
5、在县“一、三、五工程”考核中获优秀者得2分。
6、专业教师每年进企业实践锻炼21天并经考核合格者得4分,每多一周加2分。
7、专业教师在取得学校规定的合格职业资格的基础上获取高一级职业资格者加6分。
(该项最多得2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示范
作用
10分
1、开设一次省、市、县、校级公开课或学术讲座效果较好者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
2、开设一次省、市、县、校级示范课或担任业务培训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
(该项最多得1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1.满50周岁以上者原则上不参加专业成长三年目标考核。2.满30周岁以上者需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教学骨干或教学带头人三年目标考核。3.单项得分低于60%者视为该项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专业成长年度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4.总分达85分以上且民意测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85%以上可获得集团教学带头人称号,并获得参加省、市、县相关称号评比的资格。
宝应职教集团教师专业成长三年目标考核细则(试行)
(教学骨干)
姓名
职称
年龄
所在校区、处室
教育(管理)岗位
教学岗位
项目
努力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记载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职业
道德
10分
1、加强自身师德修养、遵守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师德规范,为人师表,爱生敬业,积极工作,与同志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者得6分
2、年度考核优秀者得3分。
3、获“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者,按国、省、市、县、校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2分。                     (该项最多得1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
管理
20分
1、承担班主任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科研管理工作等)得8分。
2、按时完成第1条各项工作任务者得4分。
(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1、2两项得分为0)。
3、教师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课堂纪律总体状况好得2分。
4、提供的一份高质量学生管理报告获校级评选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
5、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同类班级或部门中排在前列者得3分。
6、班级或学生管理经验在国、省、市、县、校交流者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3分。
7、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国、省、市、县表彰者得8分、7分、6分、5分。
8、获得国、省、市、县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分别得8分、7分、6分、5分。
(该项最多得20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学
实绩
25分
1、服从分工,满工作量,教学工作符合教学规范化基本要求,任教班级学生学期综合教学实绩考核合格者得15分。
2、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县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3分、4分、5分。
3、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4分、5分、6分。
4、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5分、6分、7分。
5、教师自己(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得6分、7分、8分。
6、参加省对口单招命题得8分,任教学科取得市、县单科状元称号者分别得8分、6分。
7、对口单招本、专科达线率在扬州市同类学校中位于一、二、三名者分别得6分、5分、4分。
(该项最多得2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
科研
15分
1、积极参加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经考核合格者得4分。
2、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集团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3分、2分。
3、撰写的教育教学设计在集团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得3分、2分。
4、主持国、省、市、县级立项课题(或子课题)并圆满完成年度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
5、参与国、省、市、县级立项课题(或子课题)并圆满完成年度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6、在国、省、市、县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分别得6分、5分、4分、3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另加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按国、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7、独立出版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或项目课程专著得8分,参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或项目课程专著得4分。
8、在论文评选中,获省一等奖得4分/篇,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加3分/篇,获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得2分/篇,获市三等奖或县一等奖得1分/篇。
9、有一项技术发明获国家专利得8分,有一个技改项目为企业带来显著效益得8分。
(该项最多得1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专业
提升
15分
1、每年认真阅读1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并撰写4篇心得体会文章者得7分。
2、参加各类校本培训、教育科研、进修提高活动满60学时者得3分。
3、撰写的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文章在国、省、市、县获奖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
4、在取得合格学历(本科)基础上获得研究生学历者得6分。
5、专业教师每年坚持进企业实践锻炼21天并经考核合格者得4分,每多一周加2分。
6、专业教师在取得学校规定的合格职业资格的基础上获取高一级职业资格者加6分。
(该项最多得1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示范
作用
15分
1、开设一次省、市、县、校级公开课或学术讲座效果较好者分别得7分、6分、5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
2、开设一次省、市、县、校级示范课或担任业务培训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得7分、6分、5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
3、每学期听被指导的1名以上青年教师(徒弟)课10节以上并认真点评指导者得5分。
4、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徒弟)在国、省、市、县、校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2分。    (该项最多得15分)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
考核人
年  月  日
说明:1.满50周岁以上者原则上不参加专业成长三年目标考核。2.满30周岁以上者需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教学骨干或教学带头人三年目标考核。3.单项得分低于60%者视为该项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专业成长年度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4.总分达85分以上且民意测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85%以上可获得集团教学带头人称号,并获得参加省、市、县相关称号评比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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