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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十二钗的入选顺序及文化寓意
有研究者认为,排座论次是中国古典 小说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水浒》之石碣、《封神演义》之“封神榜”、《儒林外史》之“幽榜”至《红楼梦》的“情榜”,都显示了深刻的结构意义和人文内涵。据脂评可知,《红楼梦》原先构思过结尾的“警幻情榜”,最终没有看到。但第五回的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判词、判曲所体现出来的入选顺序及文化寓意,体现了红楼梦的基本主旨,以便更好地理解作品的创作意义。现在公认的“十二金钗”即“金陵十二钗正册”分别是:薛宝钗、林黛玉、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风、巧姐、李纨、秦可卿。警幻仙子认为她们处于“紧要者位置”的“十二冠首女子”。金陵,作为贾府原籍,是贾府的代名词;也是明朝的故地。我们这里是按照小说第五回中的判词和曲子的顺序来探讨作者的创作意图。所以,应该加上晴雯、袭人和香菱。宝玉在“薄命司”里看见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是按照大观园内女孩们的身分、地位划分的。贵族小姐、少奶奶们的名字都在正册中,介于小姐和丫鬟间的女孩儿名字在副册中,上等丫鬟的名字在又副册中。
  晴雯和袭人是掩人耳目的,不属于十二金钗,但是她们各自影射黛玉和宝钗;晴雯是黛玉的副本形象;袭人是宝钗的副本形象。更重要的是作者可能有分类的寓意。晴雯(秦文)是秦汉文化的代表,有人格魅力;袭人,即花气袭人,是依附清朝的代表人物,注重利益和地位。宝玉看又副册判词不解,又去翻副册,见上面“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接着便是这首香莲的判词。巧妙自然地引出英莲(应怜)。香菱原籍姑苏,原名甄英莲,是甄士隐独女,三岁那年元宵,在看社火花灯时由于家奴霍启(祸起)看护不当而被骗子拐走,在时间上与曹家元宵抄家,曹頫枷号下狱吻合。后来人贩子先是卖给冯渊,然后呆霸王薛蟠打死了冯渊,把英莲强买去做妾,改名香菱,与曹頫枷号下狱、出狱后出家、改换姓名的命运相似;又与贾府先辈投降为奴的命运相似。如果说甄家的小荣枯映衬着贾家的大荣枯,那么香菱的命运也是对大观园群芳命运的一个暗示。谁能想象娇生惯养的甄家的掌上明珠,会成为一个让人作践的奴才呢?香菱的悲剧无疑是社会悲剧;香菱是大观园女儿的总体形象;香菱的命运暗示了明清朝代的主仆颠倒和命运 颠倒。香菱是《红楼梦》中登场最早的一个女子,作者将英莲谐音为“应怜”很恰当。
  脂评本在贾雨村娶了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为妻后,有一段这样的评语:“好极,与英莲'有命无运’四字,遥遥相映射。莲,主也;杏,仆也。今莲反无运,而杏则两全。可知世人原在运数,不在眼下之高低也。此则大有深意存焉”,曹頫原本是贵族,过着锦衣饫甘的日子,最终贫困潦倒,有命无运,主仆颠倒。因此,香菱既影射作者曹頫的个人命运;又象征因李自成、吴三桂的偶然原因,侥幸入关而灭亡的明朝江山,这就是“大有深意存焉”的含义。把英莲类比为本为主子的明朝皇室,因李自成、吴三桂的偶然原因而“有命无运”,因为霍启(祸起)而主仆颠倒。因此,在晴雯和袭人的掩护之下,香菱悄悄的放在了第三的位置上,三在古代是虚数,寓意生成变化。从根源上说十二钗的悲剧命运都是从英莲衍生而来的。但根据家族、家庭、以及与宝玉的亲疏而进一步排序,更重要的还有作者的褒贬与寓意。十二钗的个性鲜明,内涵丰富独特。她们作为整体形象,表现了美的毁灭,所谓“万艳同杯(悲)”、“千红一窟(哭)”是也。读者可以从英莲推导出元、迎、探、惜(原应叹息),更具有文化寓意。
  宝钗和黛玉合一,是作者创作的重要依据;她们一个是宝玉名义上的妻子,一个是宝玉精神上的恋人;她们是宝玉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两个女子,也是书中的两大女主人公。脂砚斋在第三回的批语中写到“今黛玉为正十二钗之贯(冠),反用暗笔”,但是,判词、曲子宝钗在前,说明她们不分前后,体现钗黛合一的意图。钗黛合一除了要揭示她们共同的悲剧命运外,还在于钗黛代表了秦汉文化的两极,即宝钗代表秦汉文化的博大精深,黛玉代表秦汉文化的诗意灵魂;同时,“怀金悼玉”除了具有政治讽刺的意图外,还有“怀秦悼汉”的寓意。甲戌眉批:“怀金悼玉”,大有深意”。“悲秦悼玉”,是寓意秦汉文化遭到摧残。“宝”钗和黛“玉”的名字中,隐含了“宝玉”两个字。“钗黛合一”就是秦汉文化合一,这不难破解;无论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都是寓意秦汉文化的悲剧。但是,“玉、钗、黛合一”才真正全面地表现了复兴秦汉文化的伟大理想和创作意图。三位一体的情结结构和文化寓意是红楼梦的主干之一。
  据朱淡文考证,曹頫从小就熟读四书五经,对朱熹的理学也有深入的研究,是个知识丰富的“大通才”;又据陈琳考证,曹頫九岁就被家族选定继承江宁织造的职位,承受了家族的重任,扭曲了幼小的心灵,曹寅当年对曹頫给予了好评和寄予了希望,“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符合宝钗形象的文化内涵;两淮盐课噶乐泰向雍正报告说:“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人亦平常,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可见曹頫不是一个善于为官的人,对为官也无兴趣,他“好古嗜学,绍闻衣德”,他内心的理想与诗歌才华是通过黛玉的形象来表现的。所以,宝钗的人生主要体现了社会悲剧;黛玉的人生主要体现了理想的悲剧。她们代表了作者两个内在的自我,具有深刻的人性内涵与文化内涵。根据八十回后的情节判断,晴雯、黛玉的死,宝钗的守寡,不仅是对封建专制和封建礼教的控诉;由于她们代表了秦汉文化和秦汉文化的灵魂,更是在控诉清朝统治者对秦汉文化的摧残。因此,钗黛合一就是秦汉合一。把她们放在前面,与血缘无关;而是与文化寓意有关。
  元春和探春两姐妹与宝玉血缘关系最近了,前者是宝玉同父同母的姐姐,后者是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元春在进宫前,与宝玉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两人虽是姐弟,其情状有如母子。元春省亲时,男性只见了宝玉一人。元春虽在宫中,却对宝玉非常牵挂,她对宝玉的感情是非常深的。更重要的是元春决定了贾府的命运,决定宝玉的命运;为了她归家省亲,竟然修造一座规模宏丽的皇家式的大观园。她元宵节归省时烈烈轰轰的盛大场面,简直无与伦比。元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影射康熙皇帝,她的死代表了贾府的衰败。“虎兔相逢大梦归”暗示元春之死隐射康熙之死;元春省亲,又隐射康熙南巡。元春死于雍正元年年初,元宵前夕;这个日期非同小可,绝非偶然,因为这个日期对于小说中的贾府和历史上的曹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元春是贾府的靠山,这是一层含义。元春作为一个女子,十几岁就进入宫中,没有幸福,只有争宠。《恨无常》就表现了她的痛苦与遗憾。无常,是佛教哲学的一个概念,说世上一切事物都一无例外地由存在到毁灭,没有永恒存在的东西。
  探春是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两人有许多共同语言,常在一起说知心话,探春的很多言行主张,宝玉也很支持,比如探春下帖子要开诗社,立即得到了宝玉的响应;探春的管理与改革,表现了宝玉的政治理想;当探春给了王善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作者赞叹其高贵的人格。有人说,探春不愿认赵姨娘这个亲娘,并最终远嫁给一个性冷淡的人,类似于“厌恶堂客”的冯渊,只是婆家比冯渊的乡绅地位高出无数。探春的意义对于作者而言,主要寄托了宝玉的政治理想;探春没有真正的机会去施展才华,她的管理能力和治理方法得到了王熙凤的夸奖,但终究是纸上谈兵,无法真正实施,也无法真正改变贾府的命运,更无法改变黑暗的现实。在探春身上体现了作者的补偿心理,作者的意图是:不是我没有治理的才能,而是社会太黑暗,不值得去拯救,做一个公正廉洁的官员已经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因此,探春排位靠前,主要原因是表现了作者的政治理想和政治才华,否则,迎春、惜春应该排在其后。
  史湘云和妙玉是宝玉现实生活中的精神恋人,排在元春和探春之后,又在迎春和惜春之前,说明作者不完全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来排列。有红学家认为,把湘云和妙玉排在第五和第六位,与贾宝玉有关。湘云和宝玉的关系可谓青梅竹马,情同手足,宝玉可以不避嫌地去探望尚在熟睡的黛玉和湘云,并担心湘云着凉,还央求湘云给他梳头发,甚至用湘云用过的洗脸水洗脸;作者又用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金麒麟与湘云脖子上挂着的金麒麟进行比对,不仅强调宝钗有金配宝玉,湘云也有金配宝玉的,难怪黛玉会心存芥蒂。当湘云和宝玉在烤鹿肉时,李婶又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再次强调了“一个带玉的哥儿和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似乎有意突出了带玉和挂金的对应特性,无怪乎很多红学家认为金麒麟伏着宝玉与湘云的姻缘。其实,史湘云与林黛玉是互补形象。宝玉赞美她的横溢的诗才,欣赏她的豁达的个性,推崇她女扮男装的豪放。从某种意义上说,湘云是宝玉推崇的理想性格,是作者的精神寄托,如果具备这样的个性,作者就不至于那么痛苦不堪了。史湘云代表了秦汉文化的旷达豪迈的特性,她的守寡也是秦汉文化难以继承和遭到毁坏的象征。
  妙玉与宝玉的关系就更加微妙了,妙玉是一个非常孤高的人,并以槛外人自居,妙玉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却将自己平日里喝茶用的绿玉斗给宝玉斟茶,并且独独记着宝玉的生辰并送去了贺帖。宝玉也很能体会妙玉的良苦用心。对妙玉来说动了凡心,就是“云空未必空”。因此,妙玉是宝钗的互补形象。妙玉的处境比宝钗更尴尬,很难表达爱意,却想尽各种方法表达内心深处的情感。一个妙龄尼姑给一个贵公子拜寿,这是滑稽可笑的,她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宝玉萌生了一种爱慕之意;而宝钗却极力克制自己的感情,爱意都融化在冷香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妙玉代表了轻视世俗功名的清高文人,代表了宝玉的文化基因,如陶潜、阮籍、嵇康等,但他们的处境是尴尬的,也是矛盾的。他们既要保持自己的独特个性,又希望得到尊重和重用;他们的隐居是躲避政治灾难,但是,依然无法躲避悲剧命运,嵇康就是如此。妙玉也是为了躲避权贵而被迫进入尼姑庵,最终还是被强盗掠去。如果说湘云的悲剧是婚姻的有名无实,寓意是秦汉的优秀文化无人继承;那么,妙玉的悲剧是遭到强人的奸淫蹂躏,寓意秦汉文化遭到清朝的蹂躏和摧残。
  迎春和惜春,排在第七和第八位。她们两人与宝玉是兄妹,却都是堂亲。一个是宝玉大伯贾赦之妾生的女儿,一个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自幼由贾母抚养,与宝玉有血缘关系,但更远了。第三回写她的外貌”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可是她的性格懦弱无能,正如兴儿所说“二姑娘的浑名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迎春的丫头司棋因与表兄秘密往来,自主婚约,被抄出“罪证”,行将驱逐出境。司棋百般央求迎春援救,而迎春却无动于衷,不加过问,听任她受辱被撵,最后,司棋愤而撞墙自尽。迎春与宝玉的关系无特别之处,连宝玉过生日、群芳开夜宴时都未见二人的身影,可见作者也是有意将二人忽略,只是迎春出嫁的当天,才使得宝玉对她的命运牵肠挂肚起来。但是,在迎春出嫁那样重要的日子,宝玉还要外出,可见迎春在他心中的份量并不重,虽然宝玉也吟出“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的诗句。然而迎春的悲剧是她的父亲贾赦一手造成的。贾赦花了孙家五千银子,拿迎春抵了债。所以,迎春代表了清朝对汉民族及汉文化的欺压与糟蹋,从某种意义上说,迎春是投靠或投降清朝人的牺牲品,是无辜者的飞来横祸。
  惜春来自宁国府,论亲疏自然比与宝玉同在荣国府的迎春更远一层,所以排在迎春之后,当然,她是在四春之中最小的一个。第七回里写周瑞家的给她去送宫花,惜春笑着说:“我这里正和智能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她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那么小的年纪,还没受什么挫折,就一心想出家,有些不合情理。其实,在十二钗中安排这样一个人物,同全书格调一致,寓意是对清朝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所以,惜春对尤氏说:“不做狠心人,难得自了汉”,又如“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她要与宁府的肮脏生活划清界限。大姐元春短命天亡,二姐迎春出嫁不久被折磨死,三姐探春远嫁异国他乡音信渺茫,都没有好结果,她“看破红尘”毅然出家。据脂砚斋的批语说,她将来要有“缁衣乞食”的经历。在迎春身上,寄托了作者对清朝统治的血泪控诉;在惜春身上,代表了宝玉对尘世的厌倦与愤恨,毅然悬崖撒手。惜春彻底的冷漠,缺乏基本的人情,表达了作者对世俗人情的绝望。当然,迎春和惜春的排位也有掩护迷惑作者寓意的因素。
  王熙凤和巧姐列在正册第八第九位,王熙凤是除了宝玉、黛玉和宝钗之外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她既是宝玉的表姐,又是宝玉的堂嫂,因为凤姐从小就跟男孩子玩惯了,又因为与宝玉年龄上有一定差异,所以与宝玉的关系完全没有叔嫂间的顾忌。宝玉对凤姐,也没有情感上的依赖或是牵挂,在凤姐生日当天,宝玉跑出去祭金钏。贾宝玉代表的是理想、信念和人格;王熙凤代表的是权势、财富和物欲。王熙凤在现实社会叱咤风云,是家族的中心人物。虽然凤姐在小说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她是曹家投靠清朝的代表人物,最终没有好下场。所以,只能排在第九位了。在凤姐之后的是她的女儿巧姐,巧姐的出场次数很少,只写了她出痘、生病以及与板儿争佛手玩,还有就是刘姥姥为她取名字。对于巧姐的命运,也只能通过她的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沦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来猜测,册页上画得是一座荒村野店里,有一个美人在那里纺线。根据脂批的暗示,巧姐最后应该是与板儿结为夫妻。巧姐的命运是为了对比王熙凤的命运,她的女儿没有继续投靠权势,而是自食其力,平淡生活。这才是巧姐入钗的必然性,其寓意有鲜明的对比效应。
  李纨和秦可卿排在正册最末尾。她们两人都是外嫁过来的女性,一个是宝玉已故哥哥贾珠的妻子,一个是宁府的长孙贾蓉的媳妇。对李纨之居末二位置,或许很多人不太理解。恪守程朱理学、青春守寡的李纨,其性格是畸型扭曲的,恰如稻香村“人力穿凿,扭捏而成”,“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对于循守封建礼教的李纨,作者并未为其安排苦尽甘来的结局,相反原先构思是李纨晚年荣华富贵,“戴珠冠,披凤袄”,成为奉旨旌表、贞节可嘉的诰命夫人,然其子贾兰却突然死去,她的一切希望全成泡影,最终落了个“枉与他人作笑谈”的下场,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可以说,李纨身上缺乏的正是一种抗争精神,她是“封建理学”的牺牲品。自幼其父就教她读《列女传》之类的书,受封建伦理道德的黛陶,培养她成为一名典型的淑女。果然,她青春丧偶,还能安之若素,只知道孝敬公婆和抚养儿子,此外一概不闻不问。她果然就“稿木死灰”吗?其实不然,她只不过是把苦痛和悲哀深深掩抑在内心里不流露罢了。李纨的文化寓意是秦汉文化遭到清朝统治者的篡改而变质,她的悲剧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和人性扭曲的典型意义。
  恪守礼节、清心寡欲的李纨与风流鲜艳、争强好胜的可卿也形成了一种对比。秦可卿以警幻仙子妹妹的身份成为宝玉的性启蒙者,并发生了肉体关系;这样宝玉成了秦汉文化精神的继承者。因此“乳名兼美,表字可卿”的秦可卿具有双重的文化寓意,一是代表秦汉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诗意灵魂。“兼美”是兼宝钗、黛玉之美。二是秦可卿代表了投靠清朝的“风流公案”中的曹家一族。秦可卿可以谐音'情可情”,那么,之后应该是“非常情”,我们认为,这个“非常情”就是指汉族曹家与清朝统治者的乱伦之情。所以说“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并不是单指秦可卿,而是指整个贾府。秦可卿代表了变身为“女体”的曹家一族,虽然从此世代袭官,百年家族鼎盛,但是,毕竟是“汉”与“满”的乱伦,为奴的身份使得曹家几代人不得不用一生的眼泪来回报清朝统治者对曹家的恩赐。百年后家族的败落,也就是“公案”的结束。秦可卿的“风流公案”造劫了曹家历代历世,勾出了多少曹家后代的风流“冤孽”,最终导致了红楼家族的大悲剧;这就是秦可卿的第二层寓意。秦可卿死前,她以托梦的方式警示凤姐;并以“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为贾府的衰败预言。秦可卿也可谐音“秦可亲”,暗示其文化回归。当然,还可以谐音“清可倾”、“情可亲”等。
  总之,秦可卿是理解红楼梦主旨的重要人物,仅次于贾宝玉。秦可卿与香菱遥相呼应,首尾相连。具有鲜明的文化寓意。总而言之,《红楼梦》十二钗的入选顺序及文化寓意,让我们对红楼梦的主旨和寓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人物形象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小说的深刻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欢迎朋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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