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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史记》遗忘的王朝 | 刘三解

看一个人,不能听他说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什么。

读史,同样如此。

《项羽“贵族”袍子下的跳蚤》一文中,三解描述了项梁、项羽对“陈王”、“义帝”的态度以及“张楚”秩序的表皮,本文则要谈一谈刘邦和他亲身经历的这段“历史”与“遗忘”。

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

(汉高帝十二年)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釐王、齐缗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

这里有一位与“秦始皇帝”并列的“秦皇帝”,因为“子婴”被赵高拥立时只是秦王之位,自然不可能是他,只能是“秦二世”,他的守墓人二十家,比秦始皇和陈胜(另:《陈涉世家》记守冢人为三十家)都多,说明至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刘邦心中,秦二世与信陵君(他仰慕信陵君,史有名载)都是重要的历史人物,当然,陈胜能和秦始皇以及六国著名君主同列,也说明了他的地位比拟帝王。

吊诡的是,这里面没有提及“义帝”楚怀王和“西楚霸王”项羽,后者是刘邦的敌人,以鲁公之礼安葬,没有计较也说得过去。

那么,“义帝”楚怀王这个“旧主”,为什么也不在其中呢?

已故史学大师田余庆先生在《说张楚》一文中提出,在秦汉之交的短短数年之间,虽然如流星一般短暂,“张楚”政权仍是当时的“六国人”认可的“正统”所在,一个显例就是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其中《五星占》五星行度和另一种古佚书的干支表,跨越秦、汉纪年,夹处其间的是“张楚”纪年,而无“秦二世”年号。

《五星占》的搁笔下限为汉文帝时代,足以说明,在西汉初年的贵族、平民的普遍认知中,“张楚”是一个代表时代的“正统王朝”。

要理解田余庆先生的结论,需要普及一点历史常识,那就是“奉正统”的标志之一,就“奉正朔”,“正”即正月,“朔”即元日,代指的就是“纪年历法”,所以,在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即令天下以“十月”为岁首,用“颛顼历”,后世汉武帝更制之后,则以“正月”为岁首,颁行“太初历”。

所以,“纪年”、“正朔”,就是最重要的政治标志,而在民间传播的书中,以“张楚”纪年,无疑说明当时的大众观念中,秦始皇驾崩前的秦朝仍是“天下正统”,而秦始皇驾崩之后,已经进入“张楚”为天下正统的新时代,“秦二世”虽名为皇帝,不过是与“张楚”对峙的一国罢了。

田余庆先生在《说张楚》中还提及:

《史记》立月表记秦末事,不名曰“秦汉之际月表”,而名曰“秦楚之际月表”,说明司马迁明确地意识到楚在秦末历史中具有独特地位。

《史记》中的月表系年未用张楚而用楚义帝,是以义帝代表楚;《史记》中的本纪不立陈胜而立项羽,是以项羽代表楚。与帛书比较,《史记》尊楚虽旧,但张楚陈胜的地位却被义帝、项羽取代了。《史记》以陈胜入世家,比帛书书法降了一等。

历代史家对《史记》立《陈涉世家》事,议论甚多,但都难于说透其中的道理。因为,若是如司马迁所说尊重亡秦首事,则张楚之功不在项羽之下,虽立《陈王本纪》亦无不可;若从陈胜不继世而亡言之,比诸侯立为世家也不合适,入列传就可以了,又何必立世家呢?

田余庆先生认为这是《史记》的瑕疵,“书法于此确有缺陷,不惬人意而已”。

不过,辛德勇教授对此却有不同意见,他在《馬王堆帛書“張楚”注記與《史記·秦楚之際月表》之尊漢、尊楚問題》(《出土文献》第六辑,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李学勤编,中西书局,2015年4月出版)一文中指出,《五星占》等帛书干支表中的“张楚”字样,实为当时的作者添加的“注记”,也就是这一年出现重要事件的“注释”,没有秦二世纪年而由秦始皇纪年代之,也是作者为了便于编年,而非政治立场,不存在什么“尊楚”、“尊汉”的初衷,至于司马迁在《史记》中的“矛盾”则不能称其为矛盾。

尤其是指出《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的“太史公曰”另有深意:

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於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於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

翻译过来就是,太史公个人意见:发难于陈胜;灭秦依赖于项氏,不只是项羽,还包括之前的项梁;最后是“汉家”平定海内。五年之间,号令三嬗,也就是三次“转移”,自古以来,没有受命立朝如此迅速的。

另见《史记·太史公自序》:

秦既暴虐,楚人发难,项氏遂乱,汉乃扶义征伐;八年之间,天下三嬗,事繁变众,故详著秦楚之际月表第四。

“五年之间,号令三嬗”与“八年之间,天下三嬗”,也是辛德勇教授着重讨论的问题,他指出:

“三嬗”实为“变化三次”,也就由秦至义帝之楚,义帝之楚至项氏之楚,项氏之楚再至刘氏之汉,四家更替三次,是为“三嬗”。

这个解释,如果仅就《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的纪年来看,完全正确,也应该符合太史公的初衷,属于其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对纪年的“严谨”编排。

问题是,司马迁在汉武帝时代的“严谨解释”不等于在西汉初年的“解释”,文本的自圆其说,并不代表事实的“真实”。

甚至可以说,恰恰相反,因为西汉初年由于政权草创,利益牵扯极多,对诸多王朝“合法性议题”的定论,往往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比如汉初的“水德”推定,乃至于汉为“水德”服色却定为“外黑内赤”,而旗帜仍旧如旧的“尚赤”,到了汉文帝时代又争论汉实为“土德”,直到汉武帝时代才正式改服色、正朔,算是尘埃落定,至于汉景帝时代辕固生与黄生对于汉高祖是“汤武革命”还是“篡逆”的争论,更是直接被皇帝亲自叫停。

恰恰是历史遗留问题太多,才给后人提供了那么多“自圆其说”的机会。

至于“自圆其说”的《史记》,与帛书《五星占》中将“张楚”视为特殊时间点的类似说法,在《史记·天官书》也有:

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因以张楚并起,三十年之间,兵相骀藉,不可胜数。自蚩尤以来,未尝若斯也。项羽救钜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诸侯,西坑秦人,诛屠咸阳。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

此处,秦始皇之后即接“张楚并起”,进而为项羽合纵诸侯灭秦,然后是汉之兴,也可以说是“三嬗”。

结合上文中为先代帝王设守陵户的记载可知,这种认知矛盾,可能自刘邦开始就已经埋下了,司马迁只是面对矛盾百出的官方记录进行了挑战和记录罢了。

读史至此,必须注意视角的区别,总计有五个:

(1)《史记·高祖本纪》纪年,这是汉初视角,正统为秦始皇帝——二世皇帝——刘邦,但是承认陈胜为“楚隐王”,不提“义帝”、“项梁”、“项羽”纪年;

(2)《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纪年,正统为秦二世——义帝,陈胜为“义帝”之楚的前身;

(3)《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叙述的三家为陈胜——项氏——刘邦;

(4)《史记·太史公自序》,叙述的三家为楚人——项氏——汉;

(5)《史记·天官书》,叙述的三家为张楚——项羽——汉。

五者对照后可知,就是两个大类:

(1)秦——楚(张楚、陈胜、义帝)——项氏——汉(包含上述2、3、4、5);

(2)秦始皇帝——二世皇帝——陈胜——刘邦(包含上述1)。

区别其实一目了然,就是“项氏”的地位认知的区别。

汉初刘邦的认知中,“义帝”和项氏,属于被遮蔽的部分,并不希望将其视为“正统”,但这就存在一个逻辑漏洞,那就是,“时间溜走了”,陈胜的“张楚”只有1年,到“汉元年”还有1年多的空档,对于西汉的官方叙事而言,这种“小问题”无所谓,但是到了“修史”的时候,“时间就成了大问题。

所以,司马迁必须明确“三嬗”,才能补上这中间的时间空缺,而《史记》有《秦始皇本纪》、《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却无“秦二世本纪”、“陈涉本纪”和“义帝本纪”,已经表明了基本态度。

“秦二世”事迹附丽于《秦始皇本纪》之后,“陈涉”事迹单列于《陈涉世家》,就是将陈胜起义建立“张楚”秩序之后与“秦国”的对峙,视为“有土诸侯”与“非正统皇帝”的对峙,即无“秦朝”、无“楚朝”,而是“秦楚之际”。

“义帝”无本纪而项羽有本纪的原因,则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明言:

西楚主伯,项籍始为天下主命,主十八王。

也就是说,西楚为“主伯”,也就是诸侯中的“家长”、“长子”,且项羽自此开始为“天下主命”,也就是主宰,为十八位诸侯王之主。

那么,项羽与“义帝”的关系是什么?见《史记·项羽本纪》:

项王欲自王,先王诸将相。谓曰:“天下初发难时,假立诸侯后以伐秦。然身被坚执锐首事,暴露於野三年,灭秦定天下者,皆将相诸君与籍之力也。义帝虽无功,故当分其地而王之。”诸将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诸将为侯王。

项羽的解释非常直白,为了反秦的大目标,所以才“假立诸侯后”,“假”就是“权宜”、“代理”的意思。

不过下面“义帝虽无功,故当分其地以王之”这句话就有不同解释了:

可以解释为,义帝没有功劳,所以,诸有功将相,应该分裂其名义所有的天下土地而为王。

也可以解释为,尽管“义帝”没有功劳,但仍旧应该分给他土地,立他为王。

依照《史记》的表述,项羽率领入关灭秦的诸将,立楚怀王为“义帝”,然后宰割天下,实质上已经废止了诸将出身的各诸侯国的王权,这是以“楚”之君夺“五国”之君的土地,也就是最后一次利用“义帝”的牌位,“先夺”。

“夺地”之后,再换一个标准来“分”,就是“功劳”,并明确点出“义帝虽无功”,“虽”如果不是衍字,则代表着项羽的本心,仍是要给“义帝”留一国诸侯的血脉的。

也就是说,项羽以“灭秦功劳”分封十八路诸侯之后,已经成为新的“天下主命”,而非取自“义帝”,“义帝”已经成了“战国秩序”下的“周天子”,而非“西周秩序”下的周天子,原则上,项羽自此已经开创了新朝,刘邦是十八王之一,自然在他的“主”下,所以,司马迁将项羽列入本纪。

正因为如此,“义帝”不但没有帝王“本纪”,连诸侯“世家”和名人“列传”都没能进入,而之所以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以“义帝”纪年,并非“尊义帝”,是为了与“先入关中者为王”的正统故事配合,含糊解释汉王刘邦的“以下犯上”的悖逆行为,正如刘邦在当时采取“为义帝发丧”的政治号召一样,所为是“定暴止乱”,也即“以臣伐臣”,“义帝”之下,楚汉平等。

这种口径可见《史记·项羽本纪》的太史公曰:

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

背关怀楚,即背弃“先入关中者为王”的约定,又放逐义帝自立,总结即为“暴”字,再看上文中提及项氏,“虐戾灭秦”、“项氏遂乱”,而汉室则是“拨乱诛暴”,这也是汉武帝时代司马迁统合全书的“楚汉之争”的历史解释。

所以,所谓“五年之间,号令三嬗”和“八年之间,天下三嬗”的主体,根本就不包括“义帝”,而是秦——陈胜——项氏——汉,这也和前后文呼应,因为:

“号令三嬗”配套的是陈胜、项氏、汉家,“天下三嬗”配套的是“秦”、“楚人”、项氏、汉,而之所以前人学者困于“义帝”,归根结底则在于“秦亡”与否,秦未亡则正统无从嬗代,其实太史公用字已经区分开来:

“号令”,实为天下人认可,而非“正统”接续,说的是“秦”与“反秦”的“阵营”权力交接,由秦一统至陈胜起兵,陈胜身死由项氏灭秦,汉家灭项氏止暴。

“天下”,则为正统变革,说的是“天下”的执掌,“秦朝”至“张楚、景驹之楚、义帝之楚,都是一贯的楚”,再到“项氏之西楚”,最后到“汉家”。

可以说,太史公的说法毫无矛盾,正好解释圆融,原因就在于他从历史的角落里寻访回了真实历史上举足轻重的“项氏”,补上了这块历史空白。

反观刘邦时代的官方口径则是忽略“义帝”、“项氏”,直接接续秦末、陈胜,正如汉初“占星家”们的“无政治责任”写法,秦始皇直至汉高祖,纪年一杆子到底,才是汉初的“政治正确”,随手加个“张楚”的备注也不算错误,这种表述,在《史记·天官书》中类似。

可你要是补上“西楚”、“项王”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只不过作为立国80年后的“史官”,司马迁就不能像“占星家”这样大而化之,统绪必须分明,他要补上这一年之缺,就得重提项羽,要重提项羽就不得不提“义帝”以分“高祖”之谤,这是一环套一环的解释,而且他笔下的项羽之亡也完全是“贪暴”所致,也就是说,《史记》相关编撰非但不是“错谬”,而恰是司马迁在所处历史环境下“钩沉遗事”的“秉笔直书”。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刘邦对陈胜如此推崇?

难道只是对这个素未谋面的“首事者”致敬?在天下异姓诸侯纷纷平定的时刻,难道他不应该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加警惕吗?

答案,将在下文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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