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油漆、涂料及裱糊
五、木材面刷防火涂料,按所刷木材面的面积计算工程量;木方面刷防火涂料,按木方所附墙、板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油漆、涂料工程量系数表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木门 | 1.00 | 按单面洞口面积 |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 1.36 | |
双层(单裁口)木门 | 2.00 | |
单层全玻门 | 0.83 | |
木百叶门 | 1.25 | |
厂库木门 | 1.10 |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玻璃窗 | 1.00 | 按单面洞口面积 |
双层(一玻一纱)窗 | 1.36 | |
双层(单裁口)窗 | 2.00 | |
三层(二玻一纱)窗 | 2.60 | |
单层组合窗 | 0.83 | |
双层组合窗 | 1.13 | |
木百叶窗 | 1.50 |
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扶手(不带托板) | 1.00 | 按延长米 |
木扶手(带托板) | 2.60 | |
窗帘盒 | 2.04 | |
封檐板、顺水板 | 1.74 | |
挂衣板、黑板框 | 0.52 | |
挂镜线、窗帘棍 | 0.35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无造型墙面墙裙 | 1.00 | 长×宽 |
有造型墙面墙裙 | 1.25 | 投影面积 |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顶棚、檐口(其他木材面) | 1.00 | 长×宽 |
清水板条顶棚、檐口 | 1.07 | |
木方格吊顶顶棚 | 1.20 | |
吸音板墙面、顶棚面 | 0.87 | |
鱼鳞板墙 | 2.48 | |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 1.00 | |
暖气罩 | 1.28 | |
屋面板(带檩条) | 1.11 | 斜长×宽 |
木间壁、木隔断 | 1.90 | 单面外围面积 |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 1.65 | |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 1.82 | |
木屋架 | 1.79 | 跨度(长)×中高×1/2 |
衣柜、壁柜 | 1.00 | 展开面积 |
零星木装饰 | 1.10 |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地板 | 1.00 | 长×宽 |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 2.30 | 水平投影面积 |
(2)金属面油漆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钢门窗 | 1.00 | 洞口面积 |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 1.48 | |
钢百叶钢门 | 2.74 | |
半截百叶钢门 | 2.22 | |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 1.63 | |
钢折叠门 | 2.30 | |
射线防护门 | 2.96 | 框(扇)外围面积 |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 1.70 | |
铁丝网大门 | 0.81 | |
间壁 | 1.85 | 长×宽 |
平板屋面 | 0.74 | 斜长×宽 |
瓦垄板屋面 | 0.89 | |
排水、伸缩缝盖板 | 0.78 | 展开面积 |
吸气罩 | 1.63 | 水平投影面积 |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 1.00 | 重量(吨) |
墙架(空腹式) | 0.50 | |
墙架(格板式) | 0.82 | |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 0.63 | |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 0.71 | |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 1.71 | |
钢爬梯 | 1.18 | |
轻型屋架 | 1.42 | |
踏步式钢扶梯 | 1.05 | |
零星构件 | 1.32 |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平板屋面 | 1.00 | 斜长×宽 |
瓦垄板屋面 | 1.20 | |
排水、伸缩缝盖板 | 1.05 | 展开面积 |
吸气罩 | 2.20 | 水平投影面积 |
包镀锌铁皮门 | 2.20 | 洞口面积 |
(3)抹灰面油漆、涂料
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 | 1.30 | 长×宽 |
有梁板底 | 1.10 | |
密肋、井字梁底板 | 1.50 | |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 | 1.30 | 水平投影面积 |
(五) 配套装饰项目
一、基层、造型层及面层的工程量均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窗台板按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窗宽两边共加100mm计算长度(有贴脸的按贴脸外边线间宽度),凸出墙面的宽度按50mm计算。
三、暖气罩各层按设计面积计算,与壁柜相连时,暖气罩算至壁柜隔板外侧,壁柜套用橱柜相应子目,散热口按其框外围面积单独计算。
四、百叶窗帘、网扣帘按设计尺寸面积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洞口面积计算;窗帘、遮光帘均按帘轨的长度以米计算(折叠部分已在定额内考虑)。
五、明式窗帘盒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与天棚相连的暗式窗帘盒,基层板(龙骨)、面层板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装饰线条应区分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延长米计算。
七、大理石洗漱台按台面及裙边的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开孔的面积;挡水板按设计面积计算。台面需现场开孔、磨孔边,按个计算。
八、不锈钢、塑铝板包门框按框饰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夹板门门扇木龙骨不分扇的形式,按扇面积计算;基层、造型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扇安装按扇个数计算。门扇上镶嵌按镶嵌的外围面积计算。
十、橱柜木龙骨项目按橱柜正立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基层板、造型层板及饰面板按实铺面积计算。抽屉按抽屉正面面板面积计算。
十一、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面积,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栏杆、扶手按延长米计算;木柱、木梁按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栏板、栏杆、扶手,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十三、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十四、招牌、灯箱的龙骨按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基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
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1、
2、
3、
4、
5、
(1)
(2)
(3)
6、
7、
8、
9、
10、楼地面层铺地毯,定额按矩形房间编制。若遇异形房间,设计允许接缝时,人工乘系数1.10,其他不变;设计不允许接缝时,人工乘系数1.20,地毯损耗率,根据现场裁剪情况据实测定。
06年综合解释:
1、
2、
3、
4、
5、
1、 本节所有子目,定额不分外墙、内墙,使用时按设计饰面做法和不同材质墙体,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 本节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子目,定额注明了抹灰厚度;
(1) 厚度为××mm者,砂浆种类为一种。
(2) 厚度为××mm+××mm者,砂浆种类为两种,前者为打底厚度,后者为罩面厚度。
(3) 厚度为××mm+××mm+××mm者,砂浆种类为三种,前者为罩面厚度,中者为中层厚度,后者为打底厚度。
砂浆种类和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先调整抹灰厚度,再调整砂浆种类,其他不变。
3、 窗台(无论内、外)抹灰的砂浆种类和厚度,与墙面一致时,不另计算;否则,按其展开宽度,按相应零星项目或装饰线条计算。
4、 凸弧形装饰线条补充定额,共3项:
(1) 凸弧形装饰线条,系指突出墙面、断面外形为弧形(由抹灰形成)的直线型线条。
(2) 凸弧形装饰线条,区分不同断面,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3) 突出墙面的矩形混凝土或砖外表面,抹灰形成凸弧形装饰线条,该线条的断面面积,应扣除混凝土或砖所占的矩形面积。
(4) 线条纵向成弧形,或纵向直线连续长度小于2m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5、 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6、墙、柱面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子目,定额按块料挂在膨胀螺栓上编制。若设计挂在龙骨上,龙骨单独计算,执行相应龙骨子目;扣除子目中膨胀螺栓的消耗量,其他不变。
7、镶贴块料面层子目,除定额已注明留缝宽度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留缝宽度与定额不同时,其相应项目的块料和勾缝砂浆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8、单块面积0.03m2以内的墙柱饰面面层,其材料与周边饰面面层不一致时,应单独计算,且不扣除周边饰面面层的工程量。
9、 各类幕墙的周边封口,若采用相同材料,按其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幕墙的工程量内计算;若采用不同材料,其工程量应单独计算。
2006年综合解释:
1、
2、
3、
4、
5、
6、
第三节
1、楼梯底面(包括侧面及连接梁、平台梁、斜梁的侧面)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1,并入相应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各种吊顶顶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工料也不增加。
3、顶棚木龙骨子目,区分单层结构与双层结构。单层结构是指双向木龙骨形成的龙骨网片,直接由吊杆引上、与吊点固定的情况;双层结构是指双向木龙骨形成的龙骨网片,首先固定在单向设置的主木龙骨上,再由主木龙骨与吊杆连接、引上、与吊点固定的情况。
4、 顶棚木龙骨及其吊杆的规格与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和角钢的损耗率均为6%)
5、 顶棚装饰面开挖灯孔,按每开10个灯孔用工1.0工日计算。
2006年综合解释:
1、吊顶顶棚等级的划分:房间内全部吊顶、局部向下跌落,最大跌落线向外、最小跌落线向里每边各加0.60m,两条0.60m线范围内的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其余为一级吊顶顶棚。
2、
3、
4、
第四节
1、 油漆子目分为基本子目和每增加一遍子目。基本子目中的油漆遍数,是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或装饰质量要求所确定的最少施工遍数。
2、 木材面油漆补充定额,共20项:
(1)
(2)
(3)
(4)
3、 木踢脚板油漆,若与木地板油漆相同,并入地板工程量内计算,其工程量计算方法和系数不变。
4、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中的“零星木装饰”项目,指木材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中未列的项目。
第五节
1、木龙骨(装修材)的用量、钢龙骨(角钢)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的制作损耗率和下料损耗率分别为8%和6%,钢龙骨损耗率为6%。
2、 楼梯斜长部分的栏板、栏杆、扶手,按平台梁与连接梁外沿之间的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3、 本节所有子目,均不包括油漆和防火涂料,实际发生时按定额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