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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低散乱”整治改造完善产业空间布局的建议

我市作为工业大市,产业门类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但与此同时,部分行业(区块)“低散乱”问题明显,存在生产方式与生态环境不匹配、产出效益和占有资源不匹配、企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不匹配、企业布点与产业空间规划不匹配等问题,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美丽宁波建设等要求不适应、不协调。因此,我市亟需加快推动“低散乱”整治改造,全面激发企业转型升级动力,加快完善产业空间布局,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

一、我市“低散乱”整治提升现状

我市于2015年全面启动“低散乱”行业(区块)整治提升行动,目前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完成一批重点行业(区块)整治提升。全市聚焦以“三合一”、“四无”企业、低效企业等为重点的“低散乱”行业(区块)整治,累计完成“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提升约10000家,完成镇海酸洗行业、掌起小五金行业、逍林拖鞋行业、江北老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等重点整治项目60余个,树立了慈溪、镇海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出示范作用。

二是布局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区。积极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区和标准厂房建设情况排摸,建立了小微企业园区数据库,聚焦小微企业发展空间难题,建设了一批专业园区,2017年,建成18个小微园区和13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2018年,新建和提升小微园区20个。注重引导小微企业入园集聚,推动产业空间布局优化,2018年,共计推动2500家小微企业入园,截至2019年1月,全市小微企业园入驻企业已达5924家。

三是有效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宁波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18525家规上和3亩(含)以上规下企业取数,评价企业17447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价格政策,较好地解决了资源要素配置中存在的一些错配、低配问题,有力推动低端落后产能淘汰、低效企业转型转产。2018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63家,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1980家,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到40.2万元/亩,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8倍,居全省首位。

四是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散乱”整治改造任务,已形成多部门联动、市-县协同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和深化“腾笼换鸟”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深化“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宁波市绿色制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进一步明确整治提升的目标、路径、保障措施。不断强化资金扶持力度,修订市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明确将低散乱整治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截至目前,市级资金支持“低散乱”整治提升项目累计已达9000余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宁波在“低散乱”整治提升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治改造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与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低散乱”整治工作任务重,推进空间布局优化难度较大。宁波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已成为各行各业有机组成部分,与区域经济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但与此同时,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与价值链的低端,存在大量以“四无”为特征的“低散乱”企业(作坊),资源利用率低、产出效益低。2018年,全市占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1.1万家,占地12.9万亩,亩均税收4.45万元,仅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的1/9,占用了全市35.3%的工业用地却只贡献了4.3%的税收。当“低散乱”行业(区块)达到相当规模后,若要放弃或转产其他行业就会十分困难,往往存在“低端锁定”现象。同时,对于部分需关停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再就业压力与难度较大,极易因历史遗留问题、劳动力遣散等情况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企业整改提升动力小,“低散乱”空间新增现象禁而不绝。一方面,对于部分“低散乱”企业主,由于考虑个人利益,在整治过程中抵触情绪严重,存在不配合、不履行等行为。同时,由于整治改造要求企业投入较大人力、物力、财力,企业缺少必要的资金及技术,在整治提升方面既缺乏动力又缺乏能力。另一方面,对于部分房东,随着房租连年上涨,受租房经济利益驱动,房东乐意将房屋出租用于“低散乱”生产,给予了“低散乱”生存的物理空间,导致“低散乱”空间新增现象禁而不绝。

三是存在整治后返潮现象,前期准入与后期管理亟待加强。目前,市场准入防控机制尚不健全,存在防控不足、产业准入关口不严等问题,同时,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重整治、轻监管,部分已关停“低散乱”企业(作坊)转移区域后继续生产经营,经整治后返潮率较高,在质量、安全、环保、社会等方面的隐患突出,对巩固整治成果造成一定影响。

四是服务配套体系不健全,整治提升需长效深入推进。面向已整治企业在“缺用地资源、缺规范管理、缺要素支撑、缺配套服务”等方面的诉求,尚缺乏统一有效的破解途径,相关安置政策尚未明确。在“低散乱”整治与小微企业园建设上仍存在“两张皮”现象,一方面,目前“低散乱”整治工作往往“一刀切”,重关停、轻疏通,对于大量具有整治提升空间的小微企业缺乏转型帮扶、入园指导等针对性举措;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园建设在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上缺乏全市层面的统筹规划,缺乏推动散居小微企业集聚入园、规范提升、创新升级的全盘谋划。

三、加快“低散乱”整治改造,完善产业空间布局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低散乱”排摸,分类开展空间优化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摸底。重点针对轴承、电线电缆、橡胶、小五金模具、水洗、铝制品氧化等“低散乱”现象集中行业开展全市新一轮“低散乱”点位排摸,加强对行业企业违章违建、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情况的调研梳理,深入了解“低散乱”重点行业(区块)企业数量规模、行业、类别等情况,建立健全“低散乱”行业企业动态监管数据库,完善企业档案。二是明确分类施策路线图。根据实际排摸情况,注重分类施策、精准施策。一方面,要围绕各行业特性,分别制定不同整治方案,明确各行业的整治要求、标准、步骤、进程等。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企业综合评价,针对企业特点,实施“一企一策”,疏堵结合推进“低散乱”综合整治;对违反环保、质量、节能、安全等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加快淘汰关停;对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企业,要加强整治规范、改造提升;对散居各处的小微企业,要加快推进整合入园。

(二)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倒逼产业发展转型

一是深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力推进全市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全覆盖”,将评价指标作为低散乱整治、三改一拆、先进企业评比、小微企业园评比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单一企业评价向分指标、分行业、分区域、多层次的数据深度挖掘评价拓展。二是加快淘汰一批落后产能。鼓励各区域应用综合评价结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用电、用能、用地、用水、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针对不锈钢、铸造、印染、化纤等重点行业,强化反向倒逼机制,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序引导处于价值链低端,或因环境容量等因素已不适合继续留在本地发展的产能有序转移。三是强化企业“亩产论英雄”理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营造全市注重“亩产效益”、抵制“低散乱”的氛围。积极向企业主体宣贯“亩均论英雄”理念,大力推广企业整改案例、输出经验做法,及时发布企业产出效益情况,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

(三)合理规划建设小微园区,推动“低散乱”企业集聚发展

一是科学谋划小微园区空间布局。梳理各区县(市)“低散乱”现状,紧密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在“低散乱”集中区域布局新建一批小微产业园,有序推进镇海智造谷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慈溪市掌起镇万洋众创城、相士地小微轴承园、余姚马渚小微企业园等园区整治提升。强化市-区(县)层面前期统筹规划,推动小微企业园与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融合布局,注重打造园区间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二是提高小微园区建设水平。加强新建园区、整改园区的整体设计,在建设方案上要体现前瞻性、先进性与高定位,功能布局要适度超前,建设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新型小微企业园。坚持小微企业园的准公共属性和低成本性质不变,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工业地产开发建设,支持园区厂房分割转让,优先利用“三改一拆”整理土地和闲置厂房、仓库等空间,推进低效用地减量增效。三是优化小微园区管理运营模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和物业进行社区化管理,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口碑的“星级管家”。结合5G网络建设,选择一批园区开展数字化管理,精准掌握园区人流、物流、用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建立小微企业园星级评定机制,以优秀小微企业园示范带动全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

(四)明确园区定位和标准,避免空间二次“低散乱”

一是引导企业加快集聚。明确园区产业定位,鼓励行业企业主动搬离违章场所,引导散居各处的小微企业入驻专业园区,重点引导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小升规”企业入园发展,推动同行业企业集中入园、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作坊)配套入园,原则上主导及关联产业的集聚度不得低于70%,确保产业链优化整合、有效重组。把整治改造范围从企业拓展到工业区块,整体改造提升功能布局不科学、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服务不健全的老旧工业区、低效园区,必要时采取整体关停或整体搬迁等举措。二是明确园区准入及出清标准。明确小微企业园不能成为“低散乱”企业“避风港”,要统一制定入园标准,设立准入门槛,对入园企业的技术装备、生产工艺、产出水平和节能减排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入园企业质量,避免造成低端产业平移和二次“低散乱”。加强入园企业动态管理,对亩均效益排位末档的入园企业,敦促加快整改,对整改无望、整改不达标企业予以坚决出清、关停。三是提升园区服务水平。面向“低散乱”问题企业遣散人员开展劳动力免费培训,推荐合适的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工作。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小微企业园延伸,积极研究针对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的专项优惠措施,对入园企业的项目审批、租购厂房、物业管理、行政服务等,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待遇。

(五)强化各方分工协作,健全“低散乱”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协同机制。加强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明确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强化网格管理,对“低散乱”企业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加强整治对象信息资源共享,实行联动管理、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形成整治改造合力。各区县(市)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工作协调与推动,加大考核监督力度。二是创新产业引导机制。紧密结合全市产业定位和民生需求,形成健康有序的产业进入、发展和退出机制。严控环保、资源消耗、技术、安全、质量等行业准入标准和门槛,加强源头管理,各地各部门从注册登记、用电、用房等环节着手,完善政策措施,严禁新增“低散乱”企业。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治提升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行业协会、社会民众等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工作,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巡查力量联动协同,防止关停取缔企业在原生产区域“死灰复燃”,防止其他“低散乱”企业非法流入,力求做到巡查全覆盖、管控有力度,全面巩固整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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