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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小说一瞥

写在前面

这些年,小说看了不少,但看后留下几笔的不多。现在搜集到这里的有关当代小说文字,时间跨度很大,最早写的时候,我还刚上大学。

所以,这些文字算不上严格的小说评论。有的只是短促的笔记,有的是粗浅的读后感,有的写得挺多,但真知灼见并不多。但认真看了,按照彼时的水平也用心写了,拿出来示人我也不害臊。

略备一格吧。或许以后会阶段性的将零散小说阅读笔记,以这个题目聚合起来发一下。尽管现在看小说很少,中国当代小说尤其少。

顺便要说明的是,本篇的次序比较随意,只确保都是当代小说创作,稍年轻的作者作品往后排一排。其他因素一概不考虑。

1,莫言《檀香刑》

莫言长久以来被一个情结所困惑,他写了几十年,差不多就在他奠定小说大师地位那当口,他那时还算年轻,年轻的没有想到:也许这一辈子的写作生涯都将与拉美哥伦比亚一个叫马尔克斯的家伙纠缠不清。

其实不止他一人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那一辈成长起来的作家敢说没读过马尔克斯就如同敢说他从不放屁一样。莫言在诸多头衔里,有一个便是“中国的马尔克斯”,可见他受老马荼毒之深。

莫言本人是感到很委屈的,他说了一句马尔克斯看过卡夫卡后说的话:要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我一定比他写的好多了。没记错,苏东坡也发过类似感叹,他恨自己没早生几百年,被李白那酒鬼抢了先。古今一叹。

然而,莫言自有他的一套魔幻套数,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也明显区别于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

他写乡土又不困于乡土情结;他写命运,又不止于命运无常;他写人性又不局促于人性洞察。他写出的和未写的总是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狂欢性,让苍凉,再苍凉一点,让隆重,再隆重一点,让辛酸,再辛酸一点。

小说采用全知全能的视角叙述,分章由主人公们轮番叙事,孙眉娘,和她的亲爹孙丙,公爹赵甲,干爹钱丁,还有傻丈夫赵小甲。另外作为第二阶梯的角色是袁世凯,德国人头头克罗德。

小说背景是在1900年前后,德国人要在山东高密建胶济铁路,引起民众反对,认为坏了地方风水,但敢怒不敢言。孰料一日德国兵街头扰民,调戏妇女,而这被调戏者正是孙眉娘亲爹新娶不久的媳妇,听了风声的孙丙打死了大兵,救下了婆娘。德国人哪会善罢甘休?任孙丙逃跑去,水嫩的媳妇外带娇儿一双,合着27条同乡的性命,都叫贼人拿了去。于是乎,举大旗,义和拳,孙丙为报仇,成立了敌后抗德民间组织。

而孙眉娘的干爹钱丁正是高密知县,要捉拿孙丙归案,否则小小的高密保不齐要受屠城之灾。一边顶头上司袁世凯勒令紧逼,一边是亲亲的心头肉孙眉娘的亲爹,实在难办。但最终结果是,孙丙凛然大义而出,慨然伏首归罪。而为了杀一儆百,这等与德意志帝国公然叫板的一级罪犯定要施以大刑方才相衬,什么大刑呢?从京城告老还乡的刑部顶尖刽子手赵姥姥赵甲献出妙计:不如使那檀香刑。

于是,一台三十五万言戏文的好戏便围绕这三个爹展开。

莫言的文字像一锅浓汤,土的掉渣又正宗的要命。全篇数不清有多少段猫腔(高密地方小戏)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唱的人心慌慌,泪断肠,茶饭不思量。

在小说的后记里,他说有人问他写的是什么,他说,是声音,一是小时候胶济铁路上飞驰而过的火车的声音,另一便是那让高密乡人如痴如醉,长调一起泪汪汪,直叫那入棺的死人也坐起听一场的猫腔的声音。

这是两种看似毫无干系的声音,但看完小说却又分明能听出它们长一声短一声高一声低一声相互抵抗,相互角力,火车乌拉一声,猫腔一声凄厉。

2,苏童:《罂粟之家》

小说的背景设置于1930~1950这二十年间,讲述了两代地主家庭命运的沧桑变故。篇中充满了象征符号,如专用来玩女人的衰草亭子,似与刘沉草的非亲生关系有所指。结合最终的结局,寓意也不难明白:

传统的地主阶级到刘沉草这里,已从血缘上失去了传承性,它的断裂是彻底的。

但小说也没有表面的那样对革命完全肯定,在土匪姜龙与革命者庐方(算上陈茂)的对比下,也表现了一层点到即止的反思和批判。刘沉草杀了陈茂,弑父这一笔殊堪寻味。陈茂的形象在刘家人眼中,就是一条狗,在女人眼中,是一条大公狗。他以腰间的唢呐和裆间的巨物为标识,操遍枫杨树村的女人,也包括刘家的两个女人。

最后刘沉草的两枪,一枪直冲裆下,一枪打下一颗眼球。而裆间直挺的画面更spotlight“生殖崇拜”的原始象征,他的殉葬就象征了地主阶级“斩草除根”式的决绝自戕。

刘沉草最后死在陈年罂粟粉缸里的设计,恍惚间就是一个这样的隐喻:这朵恶之花(罂粟)既是生享的莲座,亦是死归的棺樽。

3,张承志:《黑骏马》

小说共八章,开篇题记一句古歌《黑骏马》中的歌词,统摄情节的内在发展。直到赶到索米娅现在的地方宝音乌拉,前面几章都在回忆与现实这一虚一实间交织编排。

张承志的文字遒劲苍凉,满含力与美,他对力与美的崇拜给人以强烈震撼。

索米娅的形象无疑是深刻动人的,她被强暴,远嫁,过着蒙古女人逃不过的命运的生活,给学校做工,操持一份家庭生活,而她越是被生活磨地粗粝,她的纯洁美丽就越发浮现。草原民族对生命的尊重,人性的善良,对古老信仰的忠诚,无不令人感动。

4,王安忆:《小鲍庄》

小说采用了几条叙事线同时并进的结构,一条是鲍彦山家的捞渣(鲍仁平)与鲍五爷的故事;一条是鲍山那边的小冯庄拾来和大姑的故事;一条是文学青年鲍仁文的故事;一条是鲍秉义的花鼓戏,每到一个叙事节点就唱上一段;一条是小翠子和文化子的故事;一条是鲍秉德和他的疯老婆的故事。

一开头,就是六节小故事,到了第七节,才又兜回头从第一节接着讲起。

于是小说的共时结构使得叙事一下子立体饱满起来。最后各条叙事线在捞渣之死上拧为一股绳,却反而因这时的强劲叙事推进冲淡了各色人物的形象,都不复开始的本真,可爱。

譬如鲍仁文,他的文学梦想最后似乎可以说是实现了,然而却是撰写小英雄生平的事实,看来更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嘲弄。拾来面对采访记者的反复讲述救尸细节,这些都像是对前面部分精心结构的一次毫不怜惜地解构。

从另一种角度,还可以同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对比来看,其中孙广才英勇救人的小儿子始终未受到政府方面的嘉奖,同样也构成后面情节走向的契机。

5,刘震云:《吃瓜时代的儿女们》

《吃瓜时代的儿女们》非常好读。慢一点的话,也能在四个小时左右看完。

同样是写眼前两三年的社会热点,余华的第七天令人感到不满的地方就在,这一次,一向以冷酷残忍著称的余华,也似乎瞪大了一圈眼睛,发出了微微的惊叹,被离他如此之近的拍案惊奇事件裹进其中,不自觉地挥起了手指给你看,样子着实有点傻了。

刘震云比较沉得住气。但你也看得出,一不留神,他还会流露一丝与广大网友心连心的共谋般的自得。

但总体来说,他毕竟是跟电影常打交道的人,按照电影语法这么写下来,大问题是没有的,是一出没什么野心,轻松加愉快的小品。

刘震云笔下的人物,都有一股头撞南墙的轴劲儿和琢磨劲儿。事要做得退一步进三步,不留余地;话要说得里三层外三层,藏着机杼。明说一句,但话里有话;听的人,仅仅听出话里的话,还停留在一根筋和小聪明的阶段,非要吃一番苦头,琢磨出话里的第三层乃至第四层,才得开窍,豁然,才有智慧相。

一句顶一万句里的杨百顺,我不是潘金莲里的李雪莲,以及这部吃瓜时代的儿女们里的牛小丽,莫不如此。

刘震云是河南人,河南话里有个词叫 喷空。意思类似侃大山、摆龙门阵。照我理解,这是一种充满热情和想象力并且谋求精神共振的聊天方式。所以这也是他小说里大多数人物的苦闷所在:

找不到能聊到一块的人。话聊不到一块,事情就极容易从这件事变成另一件事,隔着十万八千里的两件事,也能以惊人的方式产生直接联系。到头来,只落得荒唐二字。

6,余华:《兄弟》

小说的开头描写了一个偷看女人屁股的情节。

里面描述的公厕的构造我很熟悉,就是那种一堵墙隔开男女厕所,而下面是两边通气的,所以只要能忍住臭味,把头使劲朝下钻,当然不能钻得太狠,否则就会来个倒插垂杨柳。这样就能看到隔壁女厕的局部情况。

小说主人公之一李光头因为偷看到了五个屁股,关键是,这五个屁股里有一个是刘镇公认的美人林红的屁股,一看成名,他靠向别人兜售看到的林红屁股的细节,在那个沾点油星能美半天的饥馑年代,饱吃了人民饭店的三鲜面和档次稍低的阳春面。

李光头当时是个十四岁的少年,在性的问题上还谈不上什么压抑,但通过这样一个独特的视角,不是偷看女人洗澡,也不是搞破鞋,只是从一个少年由于偷看到了美人的屁股,因而就人尽皆知,花钱买屁股详情的络绎不绝的侧面描写,却使人会心的了解到,那个时代性的压抑是多么深。

小说分两部,看完上部我长出一口气。

在那样一个狂热的年代,人的尊严和生命是被踩在脚底下的,唯有逆来顺受,可能死的还要轻松一点,愈反抗,死的愈惨。没有人能完全掌控自己的命运,在那样的环境下,不像现在,你可以通过奋斗去改变你的生活,只要你肯努力,面前就有楼梯。

而当人的努力只会催进他的死亡时,你会羡慕起大街上的那些疯子,没有清醒的头脑是多么幸福,可只要你还清醒着,你就不得不在憧憬着理性到来幸福到来的痛苦中煎熬度日。

小说上半部描写了很多人的死,宋凡平死的肝肠寸断,李兰死的失神落魄,长头发李伟的爸爸死的锥心刺骨。

余华笔下的那种悲伤,是伤到五内俱焚肝胆俱裂也还要用一层平静的外衣包裹着,他笔下人物的悲伤不是细细流淌,而是从心底深处涌起的强劲爆发。

宋凡平在车站准备前往上海接李兰回家被追赶上来的一拨红卫兵狠命的朝死里打,他们打断了棍子,打疼了自己的手,踢痛了脚,一见他又从地上爬起来,冲上去便又是一轮更为激烈的暴打。这一拨打累了,宋凡平躺在血泊中不动了,又来了一拨,围上去,再打,棍子又打断了,手也打疼了,脚也踢痛了,还不解恨似的,他们觉得人是打不死的好像。

看到这一段,是最揪心的一刻,我不知道,像宋凡平这样强壮高大的男人,一次次被打倒,又一次次坚强的爬起,生命到底是脆弱还是不屈的?都说人死如灯灭,但我想,只要灯芯还在,就有重新燃起的希望吧。面对棍棒,拳头和飞脚,宋凡平用自己的一身血肉相连去迎接,只为拿出那封李兰的来信,告诉这些暴徒,他不是想逃跑,只是去接老婆回家。

后来李兰回来了,看到自己的丈夫两个多月前还洋溢着笑容的脸已变成乌青,那个温暖的家如今七零八乱,两个儿子糟蹋的跟叫花子一样,逝者已逝,让生者情何以堪?李兰为宋凡平买来一口薄木棺材,有洗澡盆那么大,宋凡平高大的身体根本放不进去,抬棺的人说,没办法,只能把他的两条腿砸断,才能弯下去放进棺材。

李兰泪如泉涌伤心欲绝,她不明白,宋凡平为什么活得那么艰难,死的那么惨烈,死之后也不能舒舒服服的躺着,她很自责,但,没办法。她和两个孩子躲在里面的屋子,听外面砸腿的声音,声声刺心。

在宋凡平之前,李兰因为李光头的爸爸偷看女人屁股被粪淹死蒙羞过了惨淡的七年,宋凡平死后,她又过了一个为宋凡平坚持不洗头发病体沉重的七年,终于完成了这一生的艰难跋涉。到了小说下部,开始落到对兄弟这个词的含义的诠释上。

上部的李光头和宋钢之间的感情,一语蔽之,哥俩好。那时候他们还是相依为命的兄弟,虽然不是亲的,但两兄弟互相拉扯照顾着,直到成人长大。长大后的李光头,在外形上是短粗的身材,满口粗话,一脸匪气;宋钢则像他爸宋凡平,高大英俊,微笑迷人,温柔内敛。

李光头这一天想起来要追求当年被他看到屁股的刘镇第一美女林红,让读过半部《孙子兵法》的宋钢给他当狗头军师。

后来结果是,林红反倒看上了来说媒的宋钢,经历一番曲折,两人好上了,走在了一起。按李光头的逻辑,林红是他的女人,宋钢是他的兄弟,所以宋钢不能喜欢林红,现在两人在一起了,两兄弟就分灶了。一开始,宋钢的日子过得比李光头好,和林红小两口上着班,骑着那辆闪耀刘镇大街的永久牌自行车,得瑟的很哪。

李光头呢,先是在一个只有十四个瘸子聋子瞎子傻子的福利厂当自封的厂长,后来拉投资准备去上海拉订单做大生意,亏了,跑到县政府门前要求再给他当回福利厂厂长,没人理他,他就一边收破烂一边死等。没想到后来收破烂的买卖越做越大,由此发家致富,成为刘镇第一富豪。

而此时,宋钢的境况就一路直下了,下岗了,先是去买白玉兰,后来去干搬运工,得了肺病,最后跟一个叫周游的骗子去外面捞金,推销丰乳霜阴茎增粗丸这些,逗留在外一年多,拼了老命挣了一点钱。

而林红在家呢,所在的针织厂厂长老是性骚扰她,她很委屈,可又不忍心跟宋钢说,现在他又走了,更是求助无门,李光头每次路过看到她,都会跟她打招呼,问一些宋钢的情况,然后坐在白天的宝马车呼啸而去。后来林红实在忍不住,跟李光头说起在厂里受的委屈,李光头很轻松的给她摆平了,让她改变了以前对李光头的看法。

李光头请了一位俄罗斯的画家给自己画了类似天安门城楼上毛主席的肖像,后来声势浩大的请林红给自己去揭幕,由此开始他们三个月的疯狂做爱。宋钢回家后知道林红和李光头在一起了,回想起二十年前与林红的结合其实就是个错误,她更适合李光头。然后给自己的女人和兄弟各写了封信,卧轨自杀了。

闻讯时,李光头和林红正在激情四射的做爱,这将是他们最后一夜,此前林红刚在上海做完处女膜修复手术。因为林红,宋钢和李光头兄弟反目了,也因为林红,两兄弟的情谊得以彰显。

宋钢在信中说,以前李光头说就算天翻地覆慨而慷了也是相依为命的兄弟,现在就算生离死别了,咱们还是兄弟。李光头读的热泪盈眶,读一遍抽自己一个巴掌,从此不再有心思过问公司的事了,昏昏沉沉。林红则成了红灯区的老板娘,做起了老鸨,成了人们口中的林姐。得知宋钢死讯时,床上的李光头和林红跳起来互相指骂,李光头骂林红是臭婊子,林红骂李光头是混蛋王八蛋。

到头来,余华要阐述的还是那个古老的命题:

女人和兄弟之于一个男人的意义。在宋钢心里,林红永远是他的好女人,李光头永远是他的好兄弟。究竟好不好,林红和李光头在各自以后的岁月中静静思量。

7,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接着《兄弟》看这部小说,无论在篇幅上还是阅读体验上都是相对轻松的。

比起《兄弟》的语言恣肆,《在细雨中呼喊》则比较平静舒缓,一个一个故事与人物的遭遇还是荒唐中带着辛酸,悲喜的跳跃也入乎情理之中。叙事依然是一种回眸的姿态,像翻出年代久远的器皿,边擦拭边讲述它们的历史,这一件银质水烟袋的前世今生还没有勾勒完整,又捧起一件珐琅瓷器爱不释手的端详着。

在繁复的叙述中,我一直保持清醒,没有被搞得兵荒马乱,在南门的父辈,祖辈,祖祖辈辈,在孙荡的养父养母家,在这两个地方之间,是“我”童年的记忆所在。小说前前后后提到的人物,在完篇之前都留下了一个清晰可感的形象,“我”的父亲孙广才无疑是其中最浓墨重彩的一位。

最先讲到的是中年以后的孙广才,在遭受英勇救人不幸牺牲的小儿子却未受到政府方面的嘉奖的打击后,孙广才心灰意冷,开始爬上那个有名的寡妇的床,迎接他至死方休的堕落生涯。

直到后来,老不正经的孙广才竟然伸出颤巍巍的魔爪对准自己的儿媳妇的肥臀,这一下触怒了一直压抑着不满与愤恨的大儿子孙光平,他怒气冲冲的举起斧子追着年逾六十的老父亲,誓要将其砍死。虽然最后真要动手时还是没下得了手,不过手起刀落割下的一只耳朵,应该让这个老父亲长个教训了吧。

我们说一个人老不正经的时候,常常会忽略,其实他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儿女尚幼时的孙广才粗俗不堪脾气暴躁,从田里回到家中,永远是气急败坏的模样,稍有不满,便指着全家老小吼得鸡飞狗跳。

保罗·奥斯特在《孤独及其所创造的》一书的第一篇是回忆他的父亲的,他把这一章文字的标题称为“一个隐身者的画像”。

奥斯特的父亲与孙广才不同,他不关心他的儿子,所有的笑容和关怀的话似乎只是出于礼貌和假意的应付,在他那里,眼前的儿子显得那么与己无关,因而他总是温和的。

卡夫卡致父亲的一封信写得细腻入微,让我们了解到他神经质敏感的性格与他长期生活在对父亲的恐惧阴影下不无关联。

孙广才是个地道的农民,他不懂得如何表达他的爱,也许他根本没有爱。如果说他真没有爱,在他那个一辈子忍气吞声的女人死后,他又为何半夜爬下寡妇的雕花木床来到妻子的坟前失声痛哭?

六岁那年,“我”被送给孙荡的一户人家,在那儿住了五年,直到养父王立强和他的情人被捉奸在床后,恼羞成怒跑到医院找人家算账,拉爆了手榴弹自杀了,“我”在玩伴国庆的资助下再次回到阔别五年的南门,与“我”的年迈的祖父在路上相遇,找到那个光着上身眼含热泪望着大火熊熊的茅草屋的亲生父亲,对他说道,我找孙广才。

小说最后提到的这个情节让我感慨不已,时间原来可以把感情的田地梳理的如此荒凉。

孙广才终其一生不管作为父亲抑或丈夫还是儿子,都是失败的。就算试图找出一条管道疏导他的失败,说他是被贫穷逼出来的,可是,为何偏偏是他,被贫穷逼走了感情和人伦?

说到底,明白过来一个粗浅的道理,并不是有了女人生了孩子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称自己是个男人的。死亡是余华小说倚重的一个主题,对死亡这一命题深远与不断地思考,能让人渐渐明白活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国庆带我“我”和李小青去楼上看风景必过的一位老太婆的关卡是一个可怕的噩梦。老太婆在自己的房间挂满死者的照片,阴森可怖,散发着腐化的气味。而这只不过是一声轻微的叹息,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则是在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那儿得到华丽铺陈。

年轻时的孙有元是个穷途末路的传统木匠,在兵荒马乱的岁月,在枪林弹雨中,背着死去的父亲来到当铺,用僵硬如盾牌的尸体与掌柜的和伙计展开厮杀;

背着风烛残年的老母亲跟随人流逃窜,在一棵榆树下休息时,只离开一会会儿,回来时却看到被野狗啃的七零八乱的母亲的残骸;

背着在草地上独自啜泣的当年财主的千金,从此一背就是三十多年,穷酸的家庭弥漫着落魄贵族的气息,这位千金老婆是他一生的骄傲。

当他老了,身体依然健壮,因为一次从山坡上不慎滚落摔坏了腰,随即也迎来了他的末日。

丧失劳动力的孙有元是儿子孙广才的眼中钉,而这位老人并未由于岁月流逝积累出他作为长者的威严,胆怯如一个小孩,整天将自己隐蔽在阴暗的角落,不与人语,见到谁都是一脸谦卑的笑容,只有到了吃饭的时候,他才冷不丁冒出来,动作迅捷的夹菜扒饭,充耳不闻儿子孙广才的叫嚣和谩骂。

给村里求雨的孙有元像是死前的回光返照,挨家挨户嚷嚷着把泥菩萨扔到外面,对着老天爷爆发式的一顿臭骂,展现了一个一直温顺的老人惊人的气力,可不巧,这一顿骂不仅把老天爷骂哭了,也把自己的魂儿给骂跑了。

孙有元预感到自己大限将尽,开始在床上等死了。他要求儿子孙广才给他预备一口棺材,而不孝的孙广才却让几个儿子在屋外舞弄木条吭哧作响糊弄自己的老父亲,让他误以为在请木匠给他打棺材。

慎终追远,死者为大,古老的训谕浸透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的血液,活着的时候,再怎么卑贱,死时也应当体面的死去,这是对死亡的尊重,或者毋宁说是对卑贱的活着一个交待。卧床等死的日子里,孙有元表现的不像一个要死的人的样子,这一点让儿子孙广才很不满,他心里迫切的盼着这个老不死的赶快死去,在他眼里,这个老人什么都不是,一口一个“爹”叫得心不在焉,他只是个累赘。

《浮士德》里的那位博士在临死前不胜追挽道,多美啊,再停留一会儿吧!不同的是,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孙有元竟然下床扶着墙壁走出屋外,他望向远方的浑浊的双目像是在发问,死亡啊,你怎么还不来?

8,韩东:《扎根》

韩东是尚存的为数不多的好诗人之一。

他的模样符合一个诗人的模样,比起他的身架略微嫌大的光头像太阳底下的石头。

但我想谈谈他的小说。

最早看的是一部编选的小说集,叫《美元硬不过人民币》。如今对《花花》那一篇仍有印象,他把一只猫写神了。之后看的便是这部长篇小说《扎根》,用了两个半小时看完。

小说看得够多的读者一听这名字便意会到这一层:这根是扎不了的。好比我们不管看没看过都爱引用昆德拉那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轻么?其实是重。同时我想到王安石一首诗,内容忘了,题目里有“风”,他是要写午夜拂来的风的,但诗句里不见一个“风”字,而“风”却无处不在。

说这个干嘛呢?是因为要说这根虽没扎进土里,然而深深扎进了心里。小陶的心里。

故事的结构很简单,围绕定性为“下放户”的一家人展开,老陶、苏群夫妇;陶文江、陶冯氏夫妇;小陶。这样的组合我看着是别扭的,因为老陶是陶文江的儿子,称呼为老陶完全是为了与小陶构成一对,不过看上去总像陶文江该叫老陶爸爸。他们一家五口从南京下放到洪泽县一个叫三余的地方。接下来几乎三分之二的篇幅都在描写老陶的打“万年桩”计划。

他们准备在这块农村的土地上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的扎根。

韩东细致的描画他们怎么住进牛屋,怎么盖得新房子,怎么与村里人拉近关系,怎么在房前屋后的自留地上种植四季瓜果菜蔬,怎么搞农业生产,苏群怎么当的赤脚医生,小陶怎么被一步步朝地道的农民方向培养。

不愧是受过哲学训练的,韩东有一点是很多小说家做不到的,以充分的自我写无我之境。

为什么要在农村扎根呢?他们可是城里人哎!不想着有朝一日返回去么?小说里写了一个人物赵宁生,他是小陶在葛庄小学的老师,他很巴结小陶,他调查过,班里只有小陶家是“革命干部”下放来的,他想着能带上一丝关系,好回城里去。最后也没回成,倒是他的女朋友夏小洁考上了大学回去了。

那时候年轻人要想翻身回城,只有两条路,一是当兵,二是考大学。而这是很难的,尤其对于下放的知情来说。

我还没讲清楚为什么老陶一腔热血要扎根农村呢。回头再看一下,我用了“下放户”这个词,这说明他们的情况比一般人要严重的多,全家老少都跟着来,罪责轻得了么?扣上了这顶大帽子,死了回城的心从此做个农民的是对的,是识时务的。

他们在三余的生活过的有模有样,挺会过日子的。而村里的余有富一家被评为村里最穷的穷人。这样的比较很有必要。

不是纯粹为了比较才写了这一家,后面陶文江的死跟有富的妓女老婆不无关系。这样说有歧义了。陶文江一个年届七十的老头与有富老婆是没什么瓜葛的,是被像是老年痴呆的陶冯氏叨叨出事情的。歧义又添了一层。我的意思是说,有富家不是穷嘛,有富老婆便常来老陶家洗洗衣服啥的,临走时陶文江给上一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临时工。陶冯氏看在眼里瞎寻思了,陶文江这样一个可爱的老头硬是被她叨叨的仰药自尽了。

看到后面三分之一,种种变故来了。

本来陶文江死了埋在三余,老陶远打算以此为纪元,开辟陶家的一脉来,他和苏群以及陶冯氏也将死在这里,小陶会成为一个农民,驾着手扶拖拉机,娶上当地的姑娘做媳妇,过日子。

海子有诗道,“亚洲铜/亚洲铜/你是唯一一块埋人的地方/祖父死在这里/父亲死在这里/我也将死在这里”。这样的诗句在我觉得,远比艾青更为著名的“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动人的多。

接过话头,最大的变故是小陶上大学了,老陶夫妇带上陶冯氏也回南京了。

在这煞尾的部分里,我们才意识到老陶是一个知名作家。“知名”更表现在他得了晚期肝癌躺在病床上的时候。

小陶在念中学时便表露出过人的文学天赋,还在《新华日报》副刊发表了文章。假如文学才能可以转变成基因,我就相信文学才能可以遗传。

有一点使我注意到也会使任何看小说的读者注意到,那就是小陶对于老陶之死从得到噩耗到奔丧回家一系列过程中,他是几乎没有反应的,甚至还在回家的车上看了五六本小人书。老陶夫妇住在借住的小房子里,不是原来的洪武路96号。小陶从济南到了南京,感到的只是陌生。

他现在是大学生了,不假。而在他的成长最为关键的阶段,他是向着一个合格的农民标准成长的。

他是南京人,但他在填各种表格时常会在籍贯一栏上犹豫不决。他骨子里自认为是三余人了。

对于小陶在奔丧、丧礼期间漠然无情的不解在最后有了解释。他拉上自己的朋友在清明前后的扫墓高峰过去后来给老陶扫墓。文中说“他们的纪念方式是坐在石头上,各自抽了一支烟,一面聊着一个不相干的朋友。就像两个长途跋涉的人,偶尔路过此地,坐下来歇息片刻。”

联想起小时候的小陶,长大的小陶有些叛逆了。提到他的朋友,“我”还特意强调不是老陶、苏群的朋友。

长大的小陶是老陶和苏群无法理解的,如在公交里老陶的蛮缠,在校期间小陶的不回信,在老陶丧礼后苏群收藏领导干部写的挽联悼词。

在三余生活的经历永远的扎根在小陶的心里。不是豪言壮语要打万年桩的老陶。

这样说或许有批判老陶的味道。而这我想不是韩东的本意。那他的本意是什么呢?

答案是,问问他本人比较好。

9,曹寇:《在县城》

曹寇的中篇小说集《在县城》,共三篇,看得人眉飞色舞,欲罢不能。非要做个烂俗的类比,那他可以说是小说界的洪尚秀。男女之间那点糟心事龌龊事以及无所事事,无处不尴尬,也无处不动人。

《湖水倒映》一篇,典型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偷情往事。读来有洪尚秀《生活的发现》那种牵肠挂肚而又注定徒劳的追逐感。女人都是出于对男人(《湖水》里男主人公是个在单位混日子的没啥名气的作家,《生活》里男主人公是个无戏可拍的过气演员)的欣赏而赴性爱之邀。从激烈的性爱中,男人唤起了内心某种崇高感和自我认同感,他以为捕捉到了珍贵的爱情。但聪明的女人一早就看透,分别之际,她会流泪,但她头也不回。

曹寇在这一点上不如洪尚秀残忍,但他让男人的可怜和可笑无处逃遁。他总是乐意把男人的虚伪和懦弱浸泡在琼瑶式的恋情的终结里,让他们的天真浪漫尽可能比一场酣畅的性爱持久一点,并误以为那就是爱。

《在县城》一篇,是一出有着复杂调度的恋爱变奏曲。他讲了一对情侣赶往另一对情侣朋友所在县城,游玩数日从而横生枝节的故事。曹寇不疾不徐地演示了爱情逐渐崩坏的过程,把所有粗糙的生猛的但是微末的具有针刺痛感的生活细节纷纷披露,当爱情倒塌的时候,它看上去面色如常,而它倒下去的姿态惊心动魄。

我最喜欢的是排在第一篇的《母亲》。这是唯一一篇有着悬念气质的故事:

我前女友的母亲,十多年以后,来到南京,并千方百计联系上我,希望可以跟我见面聊一聊。前女友都不联系了,她妈有什么好联系的?有什么事非要见面聊?关键是,他们又有什么可聊的呢?十万个为什么奔腾而来,曹寇的解题令人满意。尤其结尾的处理,令人惊喜。

南京作家群,朱文不写之后,幸好还有曹寇。

10,一组汇评

徐则臣可以说是70一代乃至当代活跃的中文小说家里最强悍的一位。

他写知识分子题材的《夜火车》,虽不及阎连科的《风雅颂》足够“神实主义(阎自己总结)”,但也比这回一块得奖的李洱的《应物兄》高明些。李洱憋了13年,一到性描写就完全失控,跟贾平凹那部脑满肠肥的《废都》有一拼。国内男作家的性描写,除了王小波,基本都不及格。

千万别跟我提春风十里不如你的冯唐,他那部不三不四的《不二》,想象力也就到往鱼玄机的头发杵 jb。他的长处显然在做一个全裸监督而不是写小说。

说回来,如果说这拨儿人中,有谁能终将比肩莫言余华格非阎连科王安忆迟子建这些光辉的前辈,那徐则臣肯定是跑在最前面那个。

即便如此,我还是要说,李师江2007年的《福寿春》是70一代作家群的长篇桂冠之作,乡村生活白描之绝,这恐怕他自己都难以超越。

路内和李师江在叙事能力上并列,是70后唯二的讲故事高手。但路内的问题就像盛可以,离开了工厂,脱离了工人阶级,就有点发挥不稳定。追随三部曲后,云中人和花街往事我都看不下去。

这种转型的艰难,也体现在才华惊人的80后之光双雪涛最新的短篇集《猎人》上,艳粉街往事不再回味,看得我止不住心慌。

所以这就看出余华的厉害。莫言有高密东北乡,贾平凹有商州风土,苏童有香椿树街,毕飞宇有他的王家庄。

余华两手空空,四海为家。他的写作从一开始就丢掉拐杖,语言貌不惊人,看不到修辞上的过人之处,但是音节准确,如山峦起伏,叙事上的花样,几部短篇集该玩的都玩过了。余华写不写,得不得奖,都独占一席,他成为西方最受欢迎的中国小说家,不是没有道理,他的写作有某种世界性。

假如非要说一个他不再写小说令我感到万分遗憾的人,那一定是抱着胳膊站在南京大厂的路边,脑袋里盘算着怎么“把穷人统统打昏”的朱文。

他的中篇《弟弟的变奏》,有论者赞其为中国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深以为然。可惜唯一的长篇《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有点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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