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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科举与家族文学

两宋科举与家族文学

人类传授知识、传承文化的基本途径,现当代主要仰赖于学校教育;而在中国古代,学校之外尚依托于家族。汉至唐代,中国文化学术多掌握于高门大姓的世族,至宋以降,渐移于新兴的科宦家族。此一历史舞台主角的转换,恰可与近百年来史学界高倡的“唐宋变革论”相互印证。两宋科宦家族的大量出现,促进了文学家族的繁盛,并使宋代的文学家族有别于先唐时期。本文撰写的重心,在于初步探讨两宋科举与家族及其文学之间的复杂关系。试图阐明:两宋家族的兴衰与科举密不可分,科举对文学创作有着一定影响;同时,家族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单元和历史要素,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家族文化传统和文学传统,以及家族应世的某些弹性措施,可以适度调节科举功利性带来的消极影响,维护文学自身的良性发展。

   一、科举制度与宋代科宦家族的形成

  

  隋炀帝大业年间设置的进士科考试,开启了影响中国社会达1300年之久的科举之门。但隋国祚短暂,进士及第可考者不过杜正仪、祁基等数人而已①,唐代国运绵长,进士科录取总人数也不过6656人,而两宋仅正奏名进士即高达四万余人②。此一数量对比的变化,正是宋代科宦家族几率大大增长的重要因素。

  

  宋代社会阶层之间流动速度明显加快了。宋代统治者有意识地抑制势族而提升寒族,以强化这种流动,不断为自身补充新鲜血液。《宋史•选举志一》记载:开宝六年太祖覆试后,“帝尝语近臣曰: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三也载有咸平元年真宗语:“贡举重任,当务选擢寒俊,精求艺实。”为此宋代统治者还制定了许多措施,如发解锁厅试、考卷糊名制③以及殿试时“有官人不为状元”(王铚《黙记》卷下)等,以提升寒族地位。这一点为学界公认。

  

  但是,如果仔细考察两宋科举的一些具体政策,就会发现科举制度在选拔寒族进入科举之门、跻身仕宦之途后,又往往使其家族拥有诸多便利和特权。如别头试、胄试、锁厅试、免解等,就明显对科宦家族有利,促成一些家族在科举考试中的良性循环:一个家族一旦有一两个成员通过科举而仕宦,这个家族就可能因此享有科举制度的一些优惠政策,从而保持家族科举的连续性,以至于形成不同于六朝门第世族的“新世族”——科宦家族。

  

  两宋科举考试中各个地方解额宽窄不同。北宋内解(国子监、开封府)与外解(各路)的发解与及第比例悬殊,内解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外解则二十、三十分之一。而且三级考试中有两级(解试、省试)解额严重倾斜于京畿之地④。司马光曾对此现象感慨说:“以此比较在京及诸路举人得失多少之数,显然大段不均。”(《传家集》卷三十二《贡院乞逐路取人状》)苏颂《议贡举法》亦云:“盖以开封府举人不多,解额动以数百人,适所以招徕之而使其冒法。”(《苏魏公文集》卷十五)到了南宋,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梦粱录》卷四《解围》云:“杭城辇毂之地,恩例特优,本州元解额七十名,今增作(阙)名。诸州各有定额,两浙运司寓试士人约二百名取一名,有官文武人及登仕郎皆十人取一人,国子牒试则五人取一名,太、宗、武学士人约四五人取一名。……”当本贯所在州府解额太少、而京畿之地或异地解额稍宽时,一些士子当然希望异地取解,此时,除了家饶于财者,通过科举仕宦在外的家族,比一般寒族显然更有移居京师及其附近的条件。典型的如阆州陈氏,陈尧叟中状元时,“占谢词气明辨,上问宰相此谁子。吕蒙正等以省华对,省华时为楼烦令,即召见,擢太子中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一)因儿子中进士,父亲也跟着沾了光,从此陈省华一支迁居京师,其他兄弟也相继及第,家声大振。王明清《挥麈录前录》卷二列举了一批北宋世家望族:“自祖宗以来,故家以真定韩氏为首,忠宪公家也……居京师,廷有桐木,都人以桐树目之,以别‘相韩’焉。‘相韩’则魏公家也……东莱吕氏,文穆家也……河内向氏,文简公家也……两浙钱氏,文僖兄弟名连惟字……曹武惠诸子,名连玉字……高武烈诸子连遵字……晁文元诸子,名连宗字……李文定本甄城人,既徙京师,都人呼为‘濮州李家’。李文和居永宁坊,有园亭之胜,筑高楼临道边,呼为‘看楼’李家。李邯郸宅并念佛桥,以桥名目之。陈文惠居近金水门,以门名目之。王文贞手植三槐于廷,都人以‘三槐’表之。王文正本北海人,以‘青州王氏’别之。王景彝居太子巷,以巷名目之。王审琦太师九子,以‘九院’呼之。张荣僖以位显名,以‘侍中家’目之。贾文元居厢后,宋宣献居宣明坊,亦以巷名目之。宋元献兄弟安陆人,以‘安州’表。”⑤其中多是靠科举及第仕宦才久居京师,从而形成科举“新世族”的。这些京师“新世族”的子弟,无疑受到“内解”解额的诸多优惠。

  

  “盖凡取解之优,自太学及胄子之外,则有诸路漕试尔。”(《宋会要辑稿》选举五之二八)太学(招收八品以下官僚子弟及平民百姓之俊秀者)及胄子(又称国子,指公卿大夫子弟)之试,在解试之中解额最为优厚,这是科举制度对科宦家族子弟最明显的优惠。太学取解针对的大多是低级官僚子弟,而“胄子之试,取人稍宽,岂非念其父兄莅官中都而优之欤?”(《宋会要辑稿》选举五之二八)“胄子之试”简称为胄试,即国子监附试(简称监试),《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三云:“文武升朝官适(嫡)亲,许附国学。此胄试之始。”“盖由每次科场及第进士,大率是国子监、开封府解送之人。”(《传家集》卷三十二《贡院乞逐路取人状》)胄试照顾的主要是高级官僚子弟。这种对各级科宦子弟在科考上的优惠措施,是两宋一门父兄子弟叔侄相继及第的原因之一。

  

  “诸路漕试”即别头试,又称别试、牒试、类试。在解试中,发解官以及相关官僚的子弟、亲属、门客等为了避嫌,不能与一般士子同场考试,而由国学或各路转运司集中考校,称为别头试。这种考试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对官员的家族以及亲族应举更有利,因其解额比一般解试较宽。《宋史》卷一五五:“(景祐初)士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侍亲远宦距以本州二千里,令转运司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于是诸路始有别头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三《避亲牒试》云:“牒试者,旧制,以守倅及考试官同异姓、及有服亲大功以上并婚婣之家,与守倅门客皆引嫌,赴本路转运使别试。若帅臣部使者,与亲属门客则赴邻路,率七人而取一人。绍兴后,牒试者猥多。至二十三年,成都一路就试者三千五百人,而发解则五百人矣。议者以此为滥。于是成都路以八十三人,而潼州路以八十人为定额。”十人取三人、七人取一人,比一般外解的解额要宽得多,所以官员的家族与亲族往往乐于参加别头试,有些人甚至不惜修改家谱,所谓“间有背本宗而窜他谱”(《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二)以便参加别头试者。别头试比锁厅试等条件要求宽松一些,更有利于科宦家族,因此营私舞弊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解试有别头试,省试也有别头试,省试知举官亲戚别试,太宗时就开始了,其目的是防止贡举官徇私舞弊,但事实上对贡举官的家族亲属也都有不少优惠和照顾。这种对同宗亲及异姓亲科考的特殊政策,显然对科宦家族的发展很有益处,是科宦家族不断有人通过科举入仕的另一要因。

  

  锁厅试是针对官宦家族中因恩荫入仕的士子(命官、任子)的考试。宝元二年,因怕锁厅人“妨占本土孤寒”,遂令“在京于别试所……十人解三人,不及十人举二人,五人已下,举一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但锁厅试反而在解额上占尽了便宜⑥。锁厅人本来就已经享受到族人的恩荫任官,在科举中又享受到与一般解试不同的朝廷再次优惠政策,这是一般没有科名的家族无法享受到的。虽然锁厅试的应试条件比较苛刻,应试后的科名有些也不像一般科名那样坚挺,但是因其解额比通常解试稍宽,对命官将来继续升迁有好处,所以不少官宦家族子弟愿意应试,而主持锁厅试的官员对这些子弟有时会有所照顾,最著名且引起非议的锁厅试是景祐四年,“时锁厅应举人特多,开封府投牒者至数百,国子监及诸州不在焉。及出牓,而宰相陈尧佐之子博古为解元、参知政事韩亿子孙四人皆无落者,故嘲谤群起”。虽然后来经过考察证实“殿中侍御史萧定基与直集贤院韩琦、吴育、王拱辰实司试事,非有所私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但是足以说明锁厅试某种程度上对科宦子弟有所优惠。陈尧佐是阆中三陈之一,韩亿是桐木韩氏的奠基人,他们通过科考振兴了家族,其子孙则受其恩荫得到科考优惠(尽管这次因为嘲谤而受到不公正处理)。南宋的博学宏词科,尤其对任子优惠,洪迈《容斋三笔》卷十《词学科目》云:“绍兴三年,工部侍郎李擢又乞取两科裁订,别立一科,遂增为十二体,曰制、曰诰、曰诏、曰表、曰露布、曰檄、曰箴、曰铭、曰记、曰赞、曰颂、曰序,凡三场试六篇,每场一古一今,而许卿大夫之任子亦就试,为博学宏词科,所取不得过五人,任子中选者赐进士第,虽用唐时科目,而所试文则非也。自乙卯至于绍熙癸丑,二十牓,或三人,或二人,或一人,并之三十三人,而绍熙庚戌阙不取。其以任子进者,汤岐公至宰相,王日严至翰林承旨,李献之学士,陈子象兵部侍郎,汤朝美右史,陈岘方进用,而予兄弟居其间。”洪迈兄弟等正是因“任子”而受到了科举考试的格外照顾才入博学宏词科而显达的,这是科举制度优惠措施制造出科宦家族的显例。

  

  有些科宦家族子弟,甚至可以享受到免解而直接参加省试的特殊待遇。虽然得到免解的可能性较小⑦,但是仍有一些科宦家族子弟从中受益,譬如“皇祐五年,王汾擢进士甲科。唱名日,左右奏:‘汾,免解进士,例当降甲。’仁宗览家状曰:‘汾,先朝学士禹偁曾孙。’遂不降甲。”(《渑水燕谈录》卷二)王汾不仅免解,而且因为其曾祖是真宗朝著名学士文人王禹偁,以至于在殿试录取中不按常规降一等级。可见“家状”即便在殿试中也能起到作用。

  

  宋代录取进士名额比唐代扩大了很多倍,为寒族士子的进身广开门路,不少人从中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并为之而努力。当振兴家族的第一代成员的努力有了结果,其子孙后代固然可以通过相同的努力而及第仕宦,但也能够通过比祖辈更加优厚或优惠一些的条件而更为顺利地达到目的。这是两宋科宦家族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科举考试对宋代家族教育的直接导向

  

  在门第社会中,祖宗的功德可以成为泽被后代的强大力量,门第清高的家族后代们,常常不必努力便能坐享其成。然而在科举社会中,祖宗的功德、科举的优惠政策虽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庇佑后代,譬如奏荫(即门荫)入仕就是一种庇佑门径,甚至在南宋已经成为仕宦的主要手段,贾志扬在其名著《宋代科举》中转引周藤吉之的研究成果时说:“在哲宗统治时期以后,宰相和副宰相中具有进士学衔者所占的百分比已大大下降,在九九七至一一○○年平均为百分之九十,而在随后一个世纪中(一一○○至一一九五)仅为百分之七十二。……引人注目的事实是:一二一三年荫补者的人数占行政官员的百分之五十五,而进士仅占百分之四十一。荫补在政治上的重要性显然已随着朝代的延续而提高了。”⑧但是这种德泽护佑实际上是颇为有限的,难以维持一个家族绵延长久的社会和文化地位,因为“宋代恩荫不仅授官较低,而且升迁亦远较进士者缓慢,即使位极人臣的宰相之子,亦只授予一名小京官,至于一般官员余亲,只能授试衔、斋郎之类长期不得放选又无具体差遣的小官。与进士出身者相比,升迁也缓慢得多”⑨。又如科举制度虽有优惠措施,然而如果一个家族的多数成员不通过自身努力,就很难享受到这些措施带来的优惠,因为解额再宽的科考,也需要凭个人实力去竞争。后代如无科名迭继,即使名公巨卿之家,败亡亦在数代之间。北宋大将曹翰,“卒未三十年,子孙有乞匄于海上者矣”(《涑水记闻》卷三)。宰相吕端死后十年,“旧第已质于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三)。再如晏几道系宰相晏殊幼子,靠恩荫入仕,然无科名,终致潦倒;韩淲为真定韩氏后裔,其父韩元吉曾为吏部尚书,韩淲未举科举,以荫补京官,后家居,“贫益甚,客至不能具胡床,只木杌子而已”(《东南纪闻》卷一)。因此,在科举社会中,振兴一个家族以及维持一个家族的长盛不衰,主要途径便是通过科举。李弘祺研究宋代八个代表性家族后认为:“在宋代,许多杰出人物的家庭(家族),其族人当官的通常可维持五代之久。也就是说,其中许多家庭在连续五代中,至少每代能有一人科举及第。”⑩宋代绵延较久的世族,其科举人数都相当可观,如澶州晁氏,两宋十代殆无虚榜,共有进士七十三人(11);三槐王氏中进士者仅北宋一朝即有二十余人(12);明州楼氏从皇祐五年(1053)至开庆元年(1259)间亦有三十八名进士(13)。

  

  科举为两宋家族的崛起和长盛不衰,提供并创造了最为合法、便捷而且切实可行的途径,使得每个家族都十分重视科举;同时也为每个家族提出了保持竞争实力的要求,使得每个家族时刻都要关注与科举相关的教育。不仅要中举,而且尽可能得高第,成为不少家族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

  

  一个家族如果有一个成员科举中第,不仅仅会成为整个家族的荣耀,而且会对整个家族都起到很好的示范勉励作用,家族其他成员常常会因此而发愤图强,致力科考。眉山苏氏就是最为著名的案例:苏涣天圣二年中举,对其弟苏洵日后的发奋学习有所刺激,对苏轼、苏辙后来的科考有所鼓励。苏轼《苏廷评行状》云:“公(苏序)始命其子涣就学,所以劝导成就者无所不至。及涣以进士得官西归,父老纵观以为荣,教其子孙者皆法苏氏。自是眉之学者日益至千余人。”(《东坡全集》卷九十)眉山学者中受益最深的,当然是苏氏家族其他成员。

  

  家族中如果先人中举,而后人不能及第,后人的自责感往往十分强烈。李流谦《上宰相书》云:“某之先人(李良臣)登政和五年(1115)第。其试南省也,傅崧卿为之冠,先人在十人之列,程文例进呈,独先人之文,徽庙亲洒宸翰褒之,儒林以为宠。其后为馆职,为尚书郎,盖绍兴七年也。晚作简二册以终,而遗泽及其不肖之嗣。初,某之未命也,先人责以不复世科,属纩,言益苦,某不能力,竟负先训,最后兄弟受身后之泽。然日夜感励,抱此巨恨,思有以自赎。已而夤缘锁试,偶登科目,若粗酬九地之望者。家贫急禄,不果,祗奉大对例恩,天恩赐以名第。

   ”(《澹斋集》卷十)强烈的自责感是一个家族不断有人登科的重要动力。

  

  先人的应考“试卷”,往往可以作为家塾的教材以供家族后代揣摩模仿。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三:“按自唐以来,所谓明经者,不过帖书墨义而已。愚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乡举试卷,因知墨义之式,盖十余条。”这是先人对后人最为直接的影响。

  

  两宋家族基础教育的目的和内容,完全是以科举考试为重心而展开的。也可以说科举考试的目的和内容,几乎是强制性地引导或制约着两宋家族基础教育。在科举社会中,很少有哪个家族能够完全超然于科举制度之外而另辟其他教育蹊径。顺从科举制度并在此制度下不断努力,是宋代家族最基本的选择。

  

  正是在家族科举教育的严格要求和熏陶下,不少父子、兄弟、叔侄同榜或相继登第,如范镇、范镃;韩亿、韩维、韩绛;王琪、王珪;宋庠、宋祁;苏轼、苏辙;孙何、孙仅;刘敞、刘攽;黄庶、黄庭坚;张唐英、张商英;洪皓、洪适、洪遵、洪迈;李石、李占;任质言、任尽言;王应麟、王应凤,等等,不胜枚举。可以说自身的发奋努力,加上科举制度的一些优惠政策,使得科宦家族在两宋层出不穷,形成宋代社会文化中的重要现象。

   三、科举内容及相应教育促使科宦家族向文学家族转化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宋代科宦家族往往又是文学家族,确切地说科宦家族常常是文学家族形成的一个基因,或者说科宦家族常常会转化成文学家族,这种转化,是由科考内容以及由此引发的教育促成的。

  

  两宋科举包括贡举、武举、制举(制科)、词科、童子科及宗室应举等,贡举是常科,最受重视。贡举虽然设科颇多,如进士科外还设有诸科,但是进士科地位远高于诸科,所谓“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而进士科是最为偏重“文章”或“文艺”才能的科目,所谓“历代之议贡举者,每曰取士以文艺”。两宋进士科考试的主要是诗赋策论,而诗赋策论都是古代文学的常见形式,虽然诗赋策论的内容可能丰富多样,但是如果不符合其形式要求或者缺少应有的文采,是很难达到及第标准的。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云:“又南省考试举人,一场试诗赋,一场试策,人皆精意尽其所能,复考较日久,实少舛谬。及御试之日,诗赋文论共为一场,既声病所拘,意思不远,或音韵中一字有差,虽生平苦辛,实时摈逐。”(《范文正奏议》卷上)这段话虽然只是强调殿试不如省试那样能够考察出士人的才能,但是我们从中能够感受到科举考试对文学技巧以及敏捷的文学才能的要求。

  

  进士科偏重“文艺”而忽略“德行”,重视“浮华”而轻视“实学”,曾经引起宋代不少人的忧虑,如《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云:“然历代之议贡举者,每曰:取士以文艺,不若以德行就文艺而参酌之;赋论之浮华,不若经义之实学。”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云:“今乃不求履行,惟以词藻墨义取之,加用封弥,不见姓字,实非乡里举选之本意也。”(《范文正奏议》卷上)实际上,宋人的这些论点在唐代就已经开始了:“上元元年,刘晓上疏:礼部取士专用文章为甲乙,故天下之士皆舍德行而趋文艺。有朝登甲科,而夕陷刑辟者。虽日诵万言,何关理体?文成七步,未足化人。况尽心卉木之间,极笔烟霞之际,以斯成俗,岂非大谬?夫人之慕名,如水趋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陛下若取士以德行为先,文艺为末,则多士雷奔,四方风动矣。”(宋沈枢《纲鉴总类》卷十下《刘晓言取士以文艺为末》)唐人刘晓对“礼部取士专用文章为甲乙”的缺陷已经有非常深刻的论述了,但是这种科考内容并没有被及时终止,而是随着宋代重文抑武政策的推行愈演愈烈。

  

  诸科(北宋存在,南宋融合到经义)即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经、明法等科,除了明法主要考试律令(法律条令)外,其他均考试的是古代经、传、礼、史知识,这些仍是文史哲方面的内容。诸科的帖书、墨义,考的是士人的文史哲记诵能力,目的是提高士人经史学素养。这些虽说不是直接的文学内容,但仍然可以培养士人的文学底蕴。

  

  科举科目除了武举(最不受宋人重视)之外,制举(别名制科)、词科、童子科及宗室应举等,无不以“文艺”以及与“文艺”密切相关的文史知识为考试内容,尤其是词科,专为撰写朝廷应用文章而设立,考试章表、诫谕、露布、檄书、赋、颂、箴、铭、序、记等多种文体,士人考中之后在仕途上多能飞黄腾达,因此更能吸引人们对应用文学的重视和投入。

  

  简单概括了科举各项科目,可以发现科举基本以考核士人的文学才能(古人称之为文艺)以及文史知识(博学强记)为内容,这是文官政治体制对文学的极度重视;士人的文学才华以及文学技能被提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而这一切造成了宋代家族乃至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向“文艺”倾斜。科宦家族之所以有不少能够转化为文学家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诱因。

  

  科举内容调节着家族乃至社会的教育方向,当内容改变时,学风和文风也会有相应调整,因此科举对宋代文学家族乃至整个文学生态环境有着不容忽视的导向性。北宋前期以诗赋取士,而家族成员多博览群书以骋文采。北宋后期,改用经义取士,家族成员多专治一经以应举,知识面狭窄,熙宁八年颁王安石《三经新义》为科举教材,更禁锢了举子思想;政和间著律令,“士庶传习诗赋者杖一百,畏谨者至不敢作诗”(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五),影响了一些家族成员的诗赋才能发掘。至南宋,则逐渐演化为经义科与诗赋科并行的局面,然而可能因为“义理之学高明而难通,声偶之文美丽而易入。喜易而恶难者,世俗之常情也”(《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七),南宋科考中“诗赋人常占十之七八,而治经者止得十之一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士人偏重文学的倾向仍很明显。

  

  尽管经义取士和禁习诗赋似乎具有某种反文学的倾向,但正如诸科用经义取士,也要求有一定的文章表达技巧与经文知识,至于禁习诗赋,则从来是禁而不止。因此可以大体认为,两宋无论是太学、州学、县学还是私学、族学、家学,虽有博览专精之分,然皆以文史经学为主要教育内容,这样培养出来的家族成员,即便不能中举,也都粗通文墨,具备一定的作文能力。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科举考试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文学才能的培养,而一旦这些士人进入文学的交际圈,也许他们就影响了当时文学发展的面貌。因此研究科举考试就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一般士人阶层的文学素养。”(14)有宋一代,可以说都是处于一种重文风气中的。科举内容与随之而来的教育直接导致了全社会全民注重文学创作能力、注重文史知识培养的风气,正是这种基本风气,促成了如此众多的有文史修养的科宦家族出现,而科宦家族普遍的文史修养,又正是文学家族形成的强大基础。

   四、文化和文学家族应对科举制度的智慧

  

  科举制度与相应的教育是科宦家族产生的基本因素,而一些科举措施促成了科宦家族的大量出现,科举内容则促使科宦家族向文学家族转化。科举对家族及其文学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但是文学家族是由社会文化多方面因素的合力共同促成,并非全部都由科宦家族转化而来,也并非无一例外地受制于科举。有深厚文化传统积淀的文学家族(15),有时能够超越科举制度的强制导向性与功利色彩,而以遗世独立的精神相对游弋于科举制度强大辐射力之外。

  

  北宋末南宋初的文学可以证实这一点。一般认为,徽宗朝由于新党得势,科举多以经义取士,并有诗赋之禁,因此成为诗坛的衰落期。但王祥教授的实证研究却使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大为改观,他将北宋诗坛分为太祖、太宗、真宗时期(960-1022);仁宗时期(1023-1063);英宗、神宗、哲宗时期(1064-1100);徽宗、钦宗时期(1101-1126)四个时间段,然后令人惊讶地完成了对卷帙浩瀚的《全宋诗》有关数据的统计,结果发现:“第一期62年,诗人523人,人、时之比为8.4比1(即平均每年有8.4人);第二期40年,诗人767人,人、时之比为19比1;第三期36年,诗人858人,人、时之比为23.8比1;末期只有25年,却有诗人765人,人、时之比为36比1,比第三期增长了12个多百分点,比第二期增长了近一倍,比第一期增长了近4.4倍。从第一期到第四期是一条明显攀升的增长曲线,正清晰而形象地描绘出北宋诗歌发展的运行轨迹。”“从上面所描述的四个时期的诗歌发展来看,增长曲线直线上升,至北宋末达至最高点,无论是从诗人分布的范围,还是从人、时之比例,都无可争议地证明徽、钦宗时(也包括南渡初在内)是北宋诗歌最为繁荣的时期。”(16)造成集体错觉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在论述宋代科举与文学的关系时,论者普遍注意到北宋后期压抑文学的科举政策对文学造成的消极影响,但却很少留意到文学家族文化传统的力量及其对科举制度的某种超越。

  

  仔细考察徽宗时期江西诗派中诗人的身份地位,发现他们大多在徽宗朝未得科举功名甚至没有参加过科举。如洪朋,李彭,潘大临、潘大观兄弟,林敏修、林敏功兄弟等皆为布衣,晁冲之、程俱、吕本中、曾几、朱敦儒皆荫补为官,但他们无疑都是北宋末期诗坛最有成就的诗人。周必大在《跋韩子苍与曾公衮钱逊叔诸人倡和诗》中感慨说:“崇宁、大观而后,有司取士,专用王氏学,甚至欲禁读史作诗,然执牛耳者未尝无人。凡绍兴初以诗名家,皆当日人才也。今读韩子苍与钱逊叔、曾公衮等临川唱酬,略可睹矣。或疑所以然?予曰:举子在场屋,为学不专,为文不力,既仕,则弃其旧习,难乎新功。有志之士,其操心也专,其学古也力,譬之追风籋云之骥,要非绳墨所能驭,故子苍诸贤往往不由科举而进,一时如程致道、吕居仁、曾吉甫、朱希真,皆是也。其又奚疑?”(《文忠集》卷四十八)

  

  这些“不由科举而进”的“诸贤”,之所以在“绍兴初以诗名家”,超过那些在“场屋”打拼的“举子”,固然因为其专心与学古,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多具有“家学”背景,他们所处的家族,往往文化积淀较为深厚,甚至就是文学世家。如洪朋,其父洪民师是黄庭坚的表弟,仕至石州司法参军,其母黄氏是黄庭坚的胞妹,其祖母李氏是李常之妹,善诗,能治《春秋》。李彭,其祖父李布是李常之兄,有文名,父秉彝,也是一位著名诗人,受其影响,李彭兄弟三人皆以诗名世。潘大临、潘大观之父潘鲠为元丰二年进士,有《春秋断义》十二卷、《讲义》十五卷、《易要义》三卷。林敏功、林敏修兄弟家世不详,然二林既以文学见重于世,亦可谓文学家族。敏功自十六岁以《春秋》下第,叹曰“轩冕富贵,非吾所乐”,遂淡泊一生,屡拒荐举(《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三十三)。敏修更是终生不举进士。可见林氏亦不以科举萦怀。晁冲之,是著名文学世家澶州晁氏的后代,晁补之的族弟,晁说之的从弟,荫补为政务郎。程俱,外祖邓润甫是北宋文学名家,程俱蒙其荫补苏州吴江县主簿,著《麟台故事》、《北山小集》。吕本中,是中原文献之家东莱吕氏的后代,满门名宦、学者、文士,吕本中幼以荫授承务郎。曾几,其父准,兄懋、开、弼皆为名进士,有文名,曾几以兄弼恤恩授将仕郎。朱敦儒,其父勃,绍圣谏官。这批书宦之家,虽显晦无时,然家学渊源厚重,由于家族文化环境的影响,家族成员更趋于重视道德学问的培养,无论得第不得第,都不会因科举轻易改变自己的兴趣方向和文学创作。他们也因之能够摆脱科举的功利性,推动北宋末年诗歌走向普泛化和世俗化,营造出北宋末期的诗坛繁荣。

  

  当然,我们这里探讨家族文化传统对科举功利性的消解和超越,并不与我们前面探讨的“科举内容及相应教育促使科宦家族向文学家族转化”一节相矛盾,二者具有深刻的辩证关系。我们不妨将文学创作队伍分为超一流的大家、一流的名家、二流的作家和三流的粗通文墨者四个层级,由上到下,恰好构成金字塔形状。其中大家最少,却是塔顶明珠,其光芒往往超越金字塔本身,超越时代而为万世仰见;名家和作家次之,构成了金字塔的主干,为人常见;粗通文墨者最多,构成了金字塔的塔基,却常为人忽视,他们的作品也鲜能通过历史的淘汰,大都湮灭无闻。有作品流传下来的,多是前三个层级的大家、名家和作家。相比而言,大家、名家的家族文化传统也深厚一些,不会轻易随功利性的政策而发生变化,大家、名家最容易影响到的便是第三层级的那些二流作家,这三个层级,作品流存较易。而塔基的粗通文墨群,最容易受功利性的驱动和影响,他们人数虽然最多,却因作品未能流传而无法被纳入数据统计。北宋末年,大家、名家纷纷放逐下层,对第三层级的作家群构成影响,而功利性的科举政策虽然对第四层级发挥作用,但一来时间较短,其影响还没来得及进入前三个层级其风气就被扭转,二来它所影响的层级在统计数据上无法显现,此消彼长,北宋末期诗人和作品数量居于首位就不难理解了。如果北宋徽宗朝四个层级队伍的所有文字作品都完整保存下来,其统计结果可能会被完全改写。如果宋代科举政策数百年来一直坚持压抑文学,那么科举的影响迟早会覆盖到所有的四个层级,宋代文学的成就也将会大打折扣。毕竟个体家族的力量无法抗衡整个朝廷的长期国策。

  

  即使科举政策以诗赋取士和重视文学时,科考内容与纯粹的文学创作仍有较大的距离。且不说由于时间仓促等原因,科考作品本身很少能成为文学作品,就是对科考文体的教育训练也很容易形成一种程式化风气或一些不良“习气”,以至阻碍文学的发展。苏轼、朱熹都对“制科习气”的空言不实表示过不满(17),而科举考试的不少“习气”,往往会因为当事者在考试前用功很深,至于根深蒂固,一生不能剪除消灭,束缚乃至影响到中举后的文学创作。吴子良《荆溪林下偶谈》卷三评吕祖谦云:“东莱早年文章,在词科中最号杰然者,然藻缋排比之态,要亦消磨未尽,中年方就平实。”刘壎《隐居通议》卷十八《平园文体》云:“盖词科之文自有一种体致,既用功之深,则他日虽欲变化气质,而自不觉其暗合,犹如工举业者力学古文,未尝不欲脱去举文畦径也,若且淘汰未浄,自然一言半语不免暗犯,故作古文而有举子语在其中者,谓之金盘盛狗矢。”吕祖谦、周必大都是南宋一代作手,尚且如此,由此亦可见科考习气对文学的负面影响。

  

  更重要的是,科考考试的目的与学术文化及士子的道德修养、生存理想之间常常存在悖论,晁补之云:“州里之学,特以为求仕者之舍耳,而于治诚何补哉。”(《鸡肋集》卷二十九《祁州新修学记》)周行己云:“夫道之不明,天下学士沦于流俗,以圣人书为发策决科之具。父教其子,兄诏其弟,师传其徒,莫不一出于此。虽有良质美才,生则溺耳目恬习之事,长则师世儒崇尚之言,至头童齿豁,不知反一言以识诸身。”(《浮沚集》卷七《邓子同墓志》)科场的功利性,冲击着每个士子的人生追求和道德理念乃至文化信念,庸碌无为的士人往往被套牢在科举的彀中虚耗岁月,只有奋发向上试图超越现世束缚的士人才能够探索到一些突破策略。

  

  面对科举考试的负面效应及其带给士人的精神窘境,宋代文化或文学家族通常选择两种突围的方式:一种是自绝于科举仕进之途,遗世而独立,按着自己的理想方式读书生活创作,如北宋末南宋初的一些不应科举的文学家族成员,还有一些似乎超越红尘之外的隐逸之士。但是,遗世独立,需要简单或基本的物质生活基础,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氛围或环境,更需要不以常人利害得失为意的精神等等,这是一般人很难做到的,有文化传统或积淀的家族中也只有个别成员才可能做到,而隐逸超然也很难为一个家族两代以上的成员所坚持。毕竟在科宦社会中,任何家族都懂得适者生存的基本规则。一种是较为弹性的方式:既重视科举,又重视真道德真学问的培养,减少二者的冲突,调和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矛盾,这是大多数文化或文学家族的可操作性选择。北宋的许多有识之士如范仲淹、司马光等人已经意识到科举与道德修养的冲突,而有文化修养的科宦家族如澶州晁氏、眉山苏氏等已经通过实践解决了这一矛盾,到了南宋,随着道学的兴盛,更将这种解决矛盾的方式上升到理论总结层面,并通过道学家们的身体力行或他们倡导创办的书院教育,向整个社会普及。连道学大师朱熹都认识到当时科举的不可回避性:“居今之世,使孔子复生,也不免应举。”(《朱子语类》卷一三《力行》)因此他一方面对科举制度提出严厉的批评,积极推动南宋书院发展,希望借此优游圣学、砥砺名节,最大限度降低科举功利性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他又不从根本上否定科举制度,而提出重德修业的科举观(18)。心学家陆九渊也说:“科举取士久矣,名儒巨公,皆由此出,今为士者,固不能免此。”(《象山集》卷二三《白鹿书院论语讲义》)他自己也于乾道八年登进士第。东南三贤之一的吕祖谦更是“自其少时,即夺移于科试”(《除馆职谢政府启》)。其他像大儒林光朝、朱熹的弟子陈淳、“闽中四先生”之一的周希孟等,也都有多次科第的经历。《宋史•道学传》二十四位著名道学家中进士出身者竟占了一半,《宋史•儒林传》中孙复以下五十八名学者,由科举而进者达四十二人(19)。南宋前期社会上出现了以登科为目的的课社和以传圣贤学问为目的的书院并行不悖的奇观,吕祖谦的丽泽书院兼有科举内容,《东莱博议》、《古文关键》等还成为士子科考前揣摩的范文。理宗之后,书院与科举的关系更加密切,有的书院甚至将科举之学作为主要教学内容之一(20)。科举与进德修业的矛盾在南宋道学昌盛的状况下似乎得到了最终解决。而文学在此种解决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大变化:既受到科举功利性影响,又受到道学的道德性命之苛求的影响,变得更加进退维谷,以至于不少文学家族因此而以道学家族的面目出现。可见这种突围方式或回应策略很大程度上要以牺牲文学的独立性为代价,这使得家族在南宋更加难以单纯的文学传承而名家。但在科举制度的笼罩之下,宋代家族也别无更好的选择。

  

  苏轼曾言:“科场之文,风俗所系,所收者天下莫不以为法,所弃者天下莫不以为戒。昔祖宗之朝,崇尚辞律,则诗赋之工曲尽其巧,自嘉祐以来,以古文为贵,则策论盛行于世,而诗赋几至于熄。何者?利之所在,人无不化。

  ”(《苏轼文集》卷九《拟进士御试策》)即便从生物学意义上看,趋利避害,也是种族为了生存需要而做出的自然选择和反应。每个家族都希望自己的子孙繁衍久远并且飞黄腾达,在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因此,每个家族都会受制于国家的各项制度与政策,特别对于那些没有深厚文化传统的第四层级家族而言,其趋利性之直接迅速尤其难免。即使是具有深厚文化传统的家族,也很难长期抗衡国策的压力,但是基于对文化传统的尊重与对“家学”传统的保护,基于对不公正或不够理想的某些短劣国策的反抗或规避,一些家族用深厚的文化传统与家学渊源来抵抗制度的功利性与强制性,形成短时期的制度外“游离”,对于文学乃至文化的发展,无疑产生了某种超越政治性与制度性的保护和促进,这是我们不应忽视而应关注的。对于那些采取弹性措施的科宦家族,我们更应予以肯定,因为他们在不对抗硬性制度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弥补了科举功利性的缺失,为文学、学术、道德等别开生路,体现了宋代家族的生存智慧,即使在今天,也不乏借鉴性和现实意义。

   注释:

   ①参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二章《科举时代的开创》,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

   ②参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附录一《历代登科表》。

   ③参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

   ④参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第57—58页。

   ⑤王明清《挥麈录前录》卷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0—21页。

  

  ⑥宋代科举诸形式的详况,可参阅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宁慧如《北宋进士科考试内容之演变》,台湾知书房出版社1996年版;何忠礼《科举与宋代社会》,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⑦免解往往在大典推恩、战争照顾、奖赏等条件下才实行。参见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第10页。

   ⑧贾志扬《宋代科举》,台湾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46—47页。

  

  ⑨何忠礼《北宋扩大科举取士的原因及与冗官冗吏的关系》,原载《宋史研究集刊》第1辑(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后收入其论文集《科举与宋代社会》。

   ⑩李弘祺《宋代官学教育与科举》,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版,第241页。

   (11)据张剑《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一书统计,北京出版社2006年版。

   (12)据李贵录《北宋三槐王氏家族研究》提供的资料统计,齐鲁书社2004年版。

  (13)吴光主编《中国文化世家•吴越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66页。

   (14)林岩《北宋科举考试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15)家学传统一旦形成,并能带给家族成员所需的社会声望时,他们往往会选择遵循家学惯性而不愿做成本较高的家学转型,就像唐代经学世家宁愿放弃进士科而考明经科一样。

   (16)见王祥《北宋诗人的地理分布及其文学史意义分析》,《文学遗产》2006年第6期。

   (17)见《东坡全集》卷七十三《答李端叔书一首》和《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九《学校贡举私议》。

   (18)参李兵《书院大师朱熹的科举生涯与科举观评析》,《湖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19)参何忠礼《论科举制度与宋学的勃兴》,原载《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2期,后收入其论文集《科举与宋代社会》。

  

  (20)宋代课社情况,可参周扬波《宋代士绅结社研究》中《宋代科举会社》一节(浙江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宋代书院与学术、宋代书院与科举的关系,可参吴万居《宋代书院与宋代学术之关系》(台湾文史哲出版社2000年版)和李兵《书院与科举关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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