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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谥号的文化解析(转)

中国谥号的文化解析

 

作者:王泉根

                
         
    一、谥法是国家的荣典

    谥法是国家的荣典,具有极高的荣誉性与资格限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朝廷赐谥(官谥)的对象为已故帝王、后妃、文武百官与朝廷认为应予特赐之人。
    
    赐谥的第一对象为已故帝王。帝王是至高无上的,所以其谥号用字也应完美突出,无出其右。帝王谥号一般由礼官议定,其谥号有严格规定。明清两代廿八帝(不计溥仪)的谥号开头两字均系“×天”,如明太祖是“开天”,建文帝是“嗣天”,永乐帝是“启天”,自缢景山的崇祯帝是“钦天”;清太祖是“承天”,清太宗是“应天”,顺治帝是“体天”,康熙帝是“合天”等等。皇帝自以为是真命天子,替天行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天”字也就成了帝王谥号中的专用字。
    
    相比之下,明代以前的帝王谥字,并不怎么突出“天”,如唐太宗的谥号是“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宋太祖的谥号是“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
    
    历代帝王的谥号多为美谥,哪怕是昏庸无能、傀儡白痴死后也能得一个无与伦比的谥号。例如晋惠帝司马衷是著名的“昏愚不辨菽麦”、“朝野咸知不堪”的白痴,史载:“天下荒乱,百姓饥馁,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而他的谥字却是“惠”字。《周公谥法》解:“柔资慈民,爱民好与曰惠。”东晋也有一个白痴皇帝司马德宗,“自少及长,口不能言,至不能辨寒暑,凡动止皆非己出”,而他竟当了22年皇帝!死后谥号为晋安帝。《周公谥法》解:“好而不争曰安”,白痴当然与人无争了,这个谥号倒也贴切。明熹宗朱由校昏庸无耻,使国势败坏到不可收拾,他的谥号却美之曰:“达天阐道敦孝笃友章文襄武靖穆庄勤悊皇帝。”又如清代光绪皇帝在戊戌变法失败后被慈禧太后幽禁,成了名副其实的挂名皇帝,他死后的谥号却是“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
    
    历史上只有大权旁落或亡国废杀之君,才有可能加以恶谥。如烽火戏诸侯,好色迷褒姒,最终丧于犬戎之祸的周幽王(动静乱常曰幽);前燕慕容,在位11年,后被苻秦所执,也谥“幽帝”;隋朝杨广,在位14年,戊寅年(618)被宇文化及杀于江都,谥为“炀帝”(好内远礼,去礼远众曰炀)。
    
    帝王的谥号自周及隋,皆为一字或二字,但从唐开始,谥号逐渐加长,始作俑者为李隆基。天宝十三年(754),唐玄宗李隆基给他的列祖列宗一律改为七字谥,如李渊为“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李世民为“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李治为“天皇大圣大宏孝皇帝”。自此以后,唐朝帝王的谥号就长短不一了,最长者为唐宣宗李怡(后改名李忱),谥号18字,为“元圣至明成武宾文睿智章仁神聪懿道大孝皇帝”。最短者为李重茂,以庚戌年(710)为韦后所立,同年便让位睿宗李旦,谥号“殇帝”,一字谥。
    
    自唐以后,帝王均为长字谥,宋代除太宗14字谥,钦宗、度宗、端宗六字谥以外,其余各帝均为16字谥。
    
    元代是个例外,谥号长短不一,有二字谥(如简平皇帝贵由)、四字谥(如仁惠宣孝皇帝海山)、六字谥(如元世祖为圣德神功文武皇帝)等。
    
    明代除开国皇帝朱元璋与末代皇帝朱由检(崇祯)为21字谥外,其余14帝均为17字谥。清代各帝谥号均超过20字,清太祖最长,为25字谥;清太宗、顺治帝、雍正帝、乾隆帝、道光帝为23字谥;其余康熙帝、嘉庆帝、咸丰帝、同治帝、光绪帝均为21字;宣统帝被辛亥革命推翻,无谥。
    
    由于唐代以后的帝王谥号太长,难读难记,所以自唐以后帝王均称庙号(如唐太宗、宋仁宗)或年号(如康熙帝),而不再以谥号相称。唐以前帝王谥号一二字,故均以谥号称(如汉武帝、梁武帝)。这是历代帝王称谓的一个重要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自唐迄清帝王崇尚长谥号,但关键性的只是最末一字,如清仁宗(嘉庆)的谥号是“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简称就是“清睿帝”。
    
    按理说,只有当过皇帝的人才有资格得到帝谥。可是世界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没有当过皇帝的照样可以享受帝谥的褒荣,这就是皇帝的祖宗。第一个得到这一荣誉的是周朝的姬昌,他虽然在黄泉之下不知道人间的帝谥有多荣耀,但他的二儿子周武王姬发即位之后,却追谥其为“文”,于是姬昌就成了周文王。
    
    这一做法是不合礼制的。《礼记·曲礼下》曰:“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唐孔颖达疏:“谥者,列平生德行而为作美号。若父昔贱本无谥,而已今暴贵升为诸侯,乃得制谥,而不得为父作谥。所以尔者,无贱无谥,于今虽贵而忽为造之,如似鄙薄父贱,不宜为贵人之父也。或举武王为难,郑答赵商曰:‘周道之基隆于二王功德,由之王迹兴焉。凡为人父,岂能贤乎?若夏禹不得言己昔贱。今贵父贱,不宜为贵人之父也。’”东汉赵商对周武王追谥其父的做法提出责难,其师郑玄的解答倒也巧妙:姬发今天已贵为天子,岂能让昔日位卑的父亲辱没了他的光彩?所以追谥他一个美号也是很自然的。不是说“龙生龙,凤生凤”吗?皇帝既然以龙为象征,他的祖宗当然也是飞龙在天了。
    
    自从周武王开了这个头,以后许多帝王都有追谥祖宗的情况。有读者以为凡是称帝的人都当过皇帝,其原因即在于不了解追谥。例如曹丕建立魏国后,就追谥其父曹操为“武帝”。有人看三国,就误以为曹操真的当过魏国皇帝了。
    
    追尊祖宗帝谥有三种形式,一是开国皇帝追尊父祖,如曹丕之追谥曹操;唐高祖李渊追尊其祖父李虎为景皇帝,庙号太祖。二是藩王登基后迫谥父祖,如东汉恒帝刘志以章帝刘炟曾孙的资格承继大统,即位后就追谥其祖父为孝穆帝。三是皇帝追尊远祖,如唐高宗李治认为李耳(老子)是李氏始祖,追尊其为“太上玄元皇帝”。北魏武帝拓跋珪竟追尊其28代祖宗为皇帝!
    
    帝王还有加谥的情况,这也得顺带说一说。所谓加谥,就是以前的谥号不过瘾,再追加他几个美字。如宋高宗赵构的谥号,据《宋史·高宗本纪》记载:“上崩,谥曰‘神圣宪孝皇帝,庙号高宗。’光宗绍熙二年,加谥‘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又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谥号,《清史稿·太祖本纪》记载:“上崩,入宫发丧,初谥‘武皇帝,庙号太祖’;改谥‘高皇帝’;累谥‘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从一字谥加到了25字谥。
        
    二、谥法的由来与沿革

    我们知道,周文王、汉武帝、汉宣帝这些称谓,并不是这几位帝王活着的时候已有的,而是他们死了以后,后继的帝王所追赠的“葆荣”。他们活着时称王称帝称本名,死后才称这类特殊的称号。这类称号就是谥号。有关给谥的规定,谓之谥法。由于帝王死后不再称名号,而只称谥号,这等于给他们更改了一个名字,因此谥法又叫易名礼或更名典。
    
    什么是“谥”?《尔雅·释诂》:“谥,静也。”疏:“人死将葬,诔列其行而作之也。”人死则静,也就是盖棺之后来表彰一下死者的生前事迹,简言之则叫盖棺定论。西汉班固《白虎通义》:“谥之为言行也,引列行之迹也,所以进劝成德,使上务节也。”引字与列字并举,即言列举,意为列举一个人生前所作所为的重要事迹,给他一个评估。许慎《说文解字》:“谥,行之迹也。从言兮皿,阙。”行之迹,即一生的行迹。大凡一个人服务于社会,总有种种事迹,在他死后,凭他一生的事迹,好的,予以褒扬;恶的,予以贬责。这仍然讲的是盖棺定论。由此看来,所谓谥,就是封建时代在人(主要是帝王)死后,依其生前事迹评定褒贬给予的一种特殊称号。
    
    上古有号无谥,谥号滥觞于周初。南宋郑樵在《通志·谥略》中对此问题发表过自己的见解:“古无谥,谥起于周人。羲皇之前,名是,氏亦是,号亦是;至神农氏,则有炎帝之号,轩辕氏则有黄帝之号;二帝之号虽殊,名氏则一焉。尧曰陶唐,舜曰有虞,禹曰夏后,汤曰殷商,则氏已异于名。尧曰放勋,舜曰重华,禹曰文命,汤曰武王,则号已异于氏。然是时有名号之别者,不过开基之祖耳;夏自启,商自太甲,皆一名而生死通称;若其曰祖曰宗,为‘中’为‘高’,则又不可常也。以讳事神者,周道也。周人卒哭而讳,将葬而谥;有讳则有谥,无讳则谥不立。盖名不可名已,则后王之语前王,后代之及前代,所以为昭穆之次者,将何以别哉?生有名,死有谥;名乃生者之辨,谥乃死者之辨,初不为善恶也。以谥易名,名尚不敢称,况可加之以恶乎?非臣子之所安也。”又说:“立谥之意,本为昭穆;命谥之义,取于尊隆;且生有恶,死无恶者,人之情也;生可简,死不可简者,礼之事也;生虽侯伯,死必称公;生不逾等,死必加等,先王之通制也。岂有称生之号有隆,而命死之名有亏乎?谥亦有恶,恶谥非所以加君父也。”根据《通志·谥略》的考察,谥法应是周初制定的。从上古有号无谥,到周初生有名,死有谥,这是中国姓名学的一大重要发展。谥法作为古代典章制度与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于周初,这也是华夏民族文化进步的一种表现。从谥法的产生看,最初的目的有二端:一为避讳。以谥易名,死后称谥,无非是为了对已故君王的名号加以回避,以示敬重。因此,谥号与避讳同时产生于周初,应是可信的。二为表彰。谥号虽说是“谥者,行之迹;号者,功之表。”应做到“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逸周书·谥法解》),但实际上谥号从一产生就违背了它的这一本意,人们总觉得“人死了还算老账”,有失忠厚之道,对坏字眼总不肯轻易下,而是“诔列其行而作之”,“取于尊隆”,隐恶扬善,以告死者,以慰生者。正如郑樵所说:“况可加之以恶乎?非臣子之所安也。”因而谥号总是以好字眼为主。
    
    谥法产生于周,最初只是为了追谥文王、武王(经天纬地曰文,威强睿德曰武),以彪炳其为周王朝建立的勋业。当时的赐权完全掌握在王室,周天子死后才有谥,诸侯死后并不全部赐谥,即使像贡献极大的周公和召公,也都只有封号而不加谥。春秋以后,周室衰微,周天子已不能垄断谥法,于是各国诸侯也都有了谥号。诸侯的谥号多由其子弟、大臣议定。诸侯所得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谥号,这对他们来说实在关系重大,虽然死后是不知道了,但生前则是念念不忘的。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据《左传·文公元年》记载:楚王熊恽的长子商臣(即楚穆王)在太傅潘崇的策划下,阴谋篡夺王位。当王宫被包围时,楚王请求潘崇是不是等熊掌煮熟吃了后再杀他。潘崇说熊掌难熟,这不是等候救援吗?于是叫王自缢。楚王无奈被迫自缢,但还没有断气,他要知道自己能得个什么样的谥号。潘崇等人商议了一下,决定谥他为“成”(安民立政曰成)。楚王这才紧闭双眼,两脚一挺,呜呼哀哉。这就是“楚成王”谥号的来历。一字之差,对这位快要断气的楚王来说,关系到对他一生行状的评估,可见意义何等重大!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下令废除谥法,并立下制度,规定皇帝的称谓按世次计数,他是第一代,称为“始皇帝”,以后则二世皇帝、三世皇帝,直至万世皇帝。秦始皇废谥的本意是为了明辨世次,代代为王,并没有担心后世议论,给他一个恶谥的顾虑。郑樵《通志·谥略》中所谓“子议父,臣议君,秦人所厌而削之也”,恐怕不一定正确。但秦始皇的好梦只做到二世皇帝胡亥。“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短命的秦王朝就被刘邦、项羽领导的军队推翻了。
    
    汉王朝一建立,就恢复了谥制,而且对此兴趣十分浓厚。不但皇帝死后有谥(如刘邦谥“高”,刘盈谥“惠”,刘恒谥“文”,刘彻谥“武”),只要沾着一个“刘”字的两汉宗室,绝大多数也加谥,稍微有点成就的,便谥“康”谥“节”;即使那些短命夭折的,也谥之曰“悼”曰“愍”。史料记载,两汉宗室得谥的不下数百人。两汉谥法有一个新变化,凡是文臣武将,只要官位达到某一级别的,例如“三公”(西汉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或功绩显赫,皇帝认为有资格加谥者,大都也能得到谥号。自此,谥号不再作为帝王的专利品,臣下也有了谥。不过谥法有所不同:帝王之谥由礼官议上,贵族大臣的谥另有规定。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曾下过一道诏书,凡是王侯等谥应由大鸿胪(相当于礼宾部长)、大行人(相当于外交部长)共同提出谥字。但实际上两汉的谥法都没有严格照此执行,程式十分简单。例如再兴汉室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死后,也只是“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皆如乘舆制度……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汉书·霍光传》),并没有记载赐谥的程式。这说明两汉时期统治者对谥法虽兴趣十足,但还未将其制度化。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例如北魏的谥法就很混乱。北魏的政治制度、文化建设与当时的中原诸国相比是十分落后的,但它的谥号特别多,几乎只要请谥的文臣武将、帝王宗室都可以轻易得到。据不完全统计,北魏得谥者共有562人之多,大大超过以前各个朝代。
    
    严格实行谥法制度化的是唐朝。唐制规定:“诸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身亡者,佐吏录行状申考功,考功责历任勘校,下太常寺拟谥。讫,复申考功于都堂,集省内官仪定,然后奏闻,赠官同职事。无爵者称‘子’,若蕴德邱园,声实明著,虽无官爵,亦奏赐谥曰‘先生’。”(见《唐六典》注)从这段规定可以看出唐代谥法制度的严密:一是确定了得谥者的身份,必须是担任实职的三品以上或担任闲职的二品以上的官员,方有得谥资格。二是规定了授谥的法律程序,要由有关部门(考功司、太常寺、都堂)考核“行状”,查对档案,讨论拟定,申报通过,最后奏请皇帝批准。此外唐代谥法还规定了不做官而德隆望重者,亦可奏请赐谥,不过得谥者只能称“××先生”,而不能称“××公”。这是唐代谥法的又一个变化。
    
    自唐以后,谥法制度化一直延续了下来,当然历朝也都有所变更补充。根据《宋史·礼志》的记载:“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本家录行状上尚书省考功,移太常礼院议定博士撰议。考功审复判,都省集合省官参议,上中书门下宰臣判准,始录奏闻,敕付所司,即考功录牒,以未葬前赐其家。省官有异议者,听具议闻。蕴德邱园,声实明著,虽无官爵,亦奏谥曰先生。”与唐谥相比,宋谥有以下几点不同:一是请谥可由死者家属提出申请,这在唐代是没有记录的;二是谥字议定后,要由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方面负责人审定,可见其慎重;三是尽管请谥手续繁复,但必须在死者下葬前通知家属,以便出殡时应用,增其光彩。
    
    元代谥法大致承前,但出现了追谥的新现象。追谥起因于“尊朱”。至元年间,“四书”流行,科举改考“四书”,并规定不得违背朱注。于是南宋理学家朱熹的地位一下子高了起来,朱熹的父亲朱松也被追谥为“献靖”。明代谥法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因朱元璋重武轻文,所以武臣得谥最多,文臣微乎其微。朱元璋时期的文臣从未得谥。直到建文帝(惠帝)时,才追谥了一个亲信小臣侍制王祎。洪熙帝(仁宗)时始谥文臣10余人,以后文臣得谥才多了起来。明朝共谥1081人,极大多数是武臣,而明代前期得谥者,又大都集中在姓“朱”的王爵集团里。可见其谥之偏颇与芜滥了。
    
    清代谥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追赐明代忠烈。清初曾搞过一个追谥明末殉节诸臣的活动,以表彰忠烈,同时也为了使清初大吏之谥制不致中断。乾隆四十年至四十一年(1775~1776),放宽谥制,对明代殉节之臣,甚至没有官爵的义士,也一律赐谥,一下子追谥了1905人,创造了有谥以来的最高纪录。二是清世祖(顺治)与圣祖(康熙)对于本朝官吏的谥号严加控制,一切谥典,要由皇帝亲裁。后来又作了明文规定:“一品官以上,应否与谥,请旨定夺;予谥者交内阁撰拟谥号。工部给碑价,翰林院拟碑文。二品以下无谥,奉特旨者(例如效职勤劳有特行的,殁身行阵的,或以文学或以武功得邀逾格茂典的)予谥。”(见《皇清通志》)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清代谥法的一些变化:以前赐谥的权力在下面,由下面有关部门拟定,再奏请皇帝批准;现在则改为先由皇帝定夺后交办,权在上而不在下;以前三品以上的官员往往可以循例得谥,现在连一品官也不一定能得到;除了谥号外,还有御赐碑文,使得谥者益加荣耀。三是清代得谥者中满人超过汉人。据统计,清代满人得谥共661人,汉人574人。其原因是清王朝封了一大批满人为亲王郡王,这些人不管行状如何,谥号是一定有的,光是顺治、康熙两朝,就有六七十名之多。四是清代是中国谥法的末路。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作为封建上层建筑的谥法也就寿终正寝。从周初肇始的谥法,延续了2000余年,终于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但辛亥以后,谥法仍有一点余绪,这就是溥仪下台后还曾一度保留谥法,遗老们死后仍然赐谥。如著名学者、清秀才王国维于1927年在北京颐和园投水自尽,后得谥“忠悫”,所以他的遗著叫《王忠悫公遗书》。
        
    三、形形式式的官谥

    官谥对象的主体是文武百官。这是封建帝王的一种重要统治艺术,其目的是为了笼络人心,驾驭臣下,显示“皇恩浩荡”,以巩固其统治地位。当然某些谥号在客观上也有褒善惩恶的作用。
    
    谥法既为国家荣典,就有名额的限制与资格的审定。假若轻易能够得到,这谥号就不值钱了,俗话不是说“物以稀为贵”么。历代王朝对官员的赐谥资格均有明确规定,此已见前说。官员谥号的用字也有明确规定,如《大清会典》规定的“群臣谥字”为:“忠孝纯诚文献成宪宣昭明哲度武烈勇壮刚果威恒毅恭敬庄端恪钦穆厚安泰敦裕良康惠和顺温正肃简靖清介节悫僖平贞确质洁思慎密定直义勤襄景敏理通达荣隐愍懿”。官员谥号均为一二字,明清二字。从明朝开始,谥法用字有高下之分。据《明会典》记载,谥法有一定之次级,有严格的选配方法,试以“文、武、忠”为第一字的谥号为例,其选配等级如下。
    
    文——正(“文正”是第一谥),贞(唐只有“贞”无“正”,宋为避仁宗赵祯圣讳,始改为“正”字。元以后又恢复“贞”字,次第仅次于“正”),成,忠,端,定,简,懿,肃,毅,宪,庄,敬,裕,节,义,靖,穆,昭,恪,恭,襄,清,修,康,洁,敏,达,通,介,安,烈,和,僖,荣,愍,思。
    
    武——宁,毅,敏,惠,襄,顺,肃,靖,信,康,壮,恒,愍,烈,勇,僖。
    
    忠——文,武,定,烈,简,肃,毅,敬,宪,节,贞,靖,襄,敏,安,僖,穆,介,威,端,壮,宣,裕,果,勇,愍,刚,惠,悫,怀,清。
    
    清代大致仿此。因“文”是谥字中的第一字,唐宋时代谥“文”字的比较普遍,当时都把“文”当成一个普通谥字看待。明初也一样。但从明武宗正德(1506)年间开始,规定只有进士出身的人,才能谥“文”,其他途径出身的官员均不予。这一来。“文”谥就十分珍贵了。“文正”是第一谥,很难得到,明朝天顺进士、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1447~1506)生命垂危时,当他听到好友大学士杨一清答应为他向朝廷申请“文正”的谥号时,他感激涕零,竟在床上向杨磕起头来,他死后果然得谥“文正”。清廷统治200多年,不知有多少进士,但只有八位得谥“文正”。据说曾国藩死后谥号“文正”,把张之洞气得跳了起来,大叫“像涤笙(曾国藩的字)这号人物也能得到文正,那我又该得什么!”他认为自己的政绩功勋远在曾氏之上。岂知他死后只得谥“文襄”,比“文正”差了好几级!若九泉有知,一定要气昏了。左宗棠原是举人出身,担心死后得不到“文”字谥,当他在新疆参战,战争正激烈时,突然向皇帝上了禀呈,要求辞职,以便赶赴京师参加进士考试(会试)。清帝大惊,连忙召集廷议,决定特赐他一个“进士”。左宗棠死后果然得谥“文襄”。
    
    谥号是古代社会地位与荣誉的象征,为了求得这一殊荣,议谥时难免为谥字等级发生争执。有时遇到优柔寡断的皇帝,更争得闹哄哄了。这种“争谥”的事史书时有记载。如《册府元龟》卷五九五载,唐初益州大都督皇甫无逸卒,赐礼部尚书,谥曰孝。王珪提出异议,他认为皇甫无逸入蜀巡抚时,不带母亲同去,致使其母留在长安病死,因此不可称孝。皇帝以为言之有理,于是改谥为“良”。唐初御史大夫萧瑀卒,赠司空,太常寺卿初谥为“德”,尚书省议为谥“肃”,最后奏请唐太宗裁定。唐太宗说:“易名之典,必考其行;萧瑀性多猜贰,有失其真,更据实曰贞褊。”于是萧瑀谥为“贞褊”。唐马畅卒,赠太傅,太常博士林宝议谥为“敬”,遭到工部郎中崔备的批驳,认为“以敬字之义与马畅始终名迹不同,请更参议”。后由博士崔韵改谥曰“纵”。唐于卒,太常议为恶谥“厉”。于的次子季友跑到穆宗面前争辩,博士王彦威坚持认为不能改:“文吏,倔强犯命,擅军襄邓,欲协制朝廷,杀无辜……不宜更谥。”寡断不决的穆宗一时决意不下,最后为了照顾于家面子,改谥为“思”。
    
    谥号对死者是一种荣誉,对生者是一种安抚,因此谥号一般总得在丧礼时赐给。但历史上也有死了很久才给谥的事,这就是追谥与补谥。如唐武周后期宰相张柬之,在神龙元年(705)趁武则天病,与桓彦范、敬晖等乘机发动政变,恢复中宗帝位,后被武三思排挤罢相,愤恨而死,当时未赐谥。100多年过去了,元和三年(808),张柬之曾孙张曛向中书省提出曾祖谥事的申请,宰相与宪宗了解这件事后,决定追谥张柬之为“文正”。又如太常博士蒋钦绪之子东京判官蒋清,死于安禄山之乱。太和初年,吏部郎中王高向朝廷提出申请,被追谥“忠”。追谥除了追尊本朝以外,还有追尊前代人物的名目。如《新唐书·礼乐志五》记载,唐追谥周朝姜太公为武成王,筑庙祭祀,并以白起、韩信、诸葛亮、李靖、李、张良、田穰苴、孙武、吴起、乐毅为10哲,侍列左右。又如汉纪信谥“忠烈”,唐张极谥“忠毅”,邓文进谥为“忠襄”,宋谢枋谥“文节”,罗从彦谥“文质”,李侗谥“文靖”,文天祥谥“忠烈”,苏缄谥“忠壮”,谭必谥“忠愍”等。
    
    谥号本来是用以褒善惩恶的,所以善行得美谥,恶行得恶谥,这应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在实际上,谥号并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得谥者的行迹。试想一下,当大官的既然能钻营奉承贴近皇帝,就有办法广植党羽,为他讲话,赚得一个美谥。所以尽管历史上祸国殃民的恶相奸臣代代有之,而死后得恶谥者却微乎其微。另一方面,对最高掌权圈内或其他权势人物恶劣品性的容忍,这是帝王们惯用的统治艺术。皇帝对他们的劣迹如何表明自己的看法,必须从总体上考虑是否有助于维护政治体系的平衡和稳定,有助于自己的统治地位的巩固。因而皇帝对他们的劣迹恶行往往违反常人的准则,开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王顾左右而言他。至于赐谥,反正人也死了,乐得做个人情,美言一番顺水推舟,来一个皆大欢喜。有的实在通不过,御史争执太甚,美谥不可得,恶谥也不可免,于是就来一个“不议谥”。如《明史》记载:明洪熙元年,定已故兵部尚书兼詹事金忠等18人谥,其中通政使贺银议为恶谥。皇帝知道后说:“银劳可赠官,行不应美谥,若加恶谥,又不若无谥。”于是贺银遂不谥。
    
    当然事情并不是绝对的,历史上也有一些人得了恶谥,多少体现了谥号的意义。如汉昭帝时的阳城侯刘德,为铸造假黄金伏法的儿子刘向四处说情,不久自己也死了。大鸿胪奏诉刘德有讼子罪,有失大臣体统,被谥为“缪侯”。历史上还有改谥与夺谥的现象。改谥就是改变以前已经确定的谥号,这往往是改变前朝之谥。如陷害岳飞的南宋奸臣秦桧,为相19年,死后被宋高宗赠申王,谥“忠献”。秦桧死去20多年后,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宋宁宗时又将岳飞追封为鄂王;并追夺秦桧王爵,改恶谥为“缪丑”。宋仁宗时的崇信节度使钱惟演博学能文辞,真宗时曾召直秘阁,为翰林学士;后卷入政治漩涡,追随丁谓排挤寇准;不久又排挤丁谓以自解。钱死后,太常张瓌按谥法“敏而好学曰文,贪而败官曰墨”,认为应谥“文墨”。钱的家属向朝廷提出申诉,仁宗下诏复议,认为钱没有贪渎现象,晚年能率职自新,有惶惧可怜之意,最后改谥为“思”。后来钱的儿子钱暖又向朝廷提出复诉,乃改谥“文僖”。夺谥就是撤销认为不应谥的谥号。明世宗朱厚熜曾下诏特谥道士邵元节为“文康荣靖”,方士陶仲文为“荣康惠肃”。明穆宗隆庆年间,认为这是滥谥,都被追削。明代张居正为相10年,海内称治,卒谥“文忠”。后为政敌张诚弹劾,遭抄家掘墓鞭尸,并夺去谥号,这是政治斗争所致。
    
    官谥的对象除了皇帝与文武百官外,还有皇后、公主。据《万历野获编》卷三记载:历代皇后谥号,例用12字,谥中必有“天”、“圣”二字,以表示皇后与皇帝的关系,亡后仍存伉俪之体。如刘邦谥高皇帝,吕雉谥号中就有“承天顺圣”。后世皆仿此。明世宗时,追谥章圣太后为“安天诞圣献皇后”。公主之谥,始于唐德宗李适。李适的爱女安公主去世,谥为“庄穆”,以后历代效法。明仁宗登极,追封第四女为德安公主,谥曰“悼简”。嘉靖年间,武定侯郭勋,曾申请追谥其将近200年前、历经九朝的远祖郭镇所娶的永嘉公主为“贞懿”,永嘉公主是朱元璋的第12个女儿。中国古代社会素来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裙带风。皇亲国戚乃至奶娘的丈夫之类也能得谥。据《元史》载,元英宗奶娘的丈夫阿来被封为定襄王,赐谥“忠敏”;元敏宗奶娘的丈夫斡罗思被封为云国公,赐谥“忠懿”,连他的儿子琐乃,也得了个“贞闵”的谥号。甚至于溜须拍马、奉承进孝、博得皇帝欢心者,死后也可得谥。如《明史》记载:明代顾可学以方药进位尚书,徐可成以黄冠进位尚书,朱隆禧以方药进位侍郎,死后俱得谥。至于方士道士、宦官子弟得谥者史书也时有所载。这一来,就把崇为国家荣典的谥号搞乱了。滥谥严重影响了谥号的性质,这是封建社会走向末路的必然现象。历史上有气节的知识分子,特别在遗言中嘱咐子孙:“不得请谥!”以示对这种虚假名目的鄙视,保持自己的德操清名。
        

    四、德操清名在私谥
 
    前面讲到,谥法是封建国家的荣典,赐谥对象均有严格限制,非高官厚禄者是没有资格请谥的。但是,东晋诗人陶渊明一辈子只做过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小官,而且时间都很短,当彭泽县令时,在官仅80余日,就因“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而辞职回乡。可他死后,却为什么也能得到一个“靖节”的谥号呢?原来,这个谥号不是朝廷认可的“官谥”,而是陶渊明的生前好友、金紫光禄大夫、诗人颜延之(字延年)在征询了陶渊明的文朋诗友之后,所拟定的谥号。颜延之任始安郡太守时,路过寻阳,常在渊明家饮酒、谈论,自晨达昏,相知很深。渊明死后,他特写了一篇哀悼文《陶征士诔》,以作定谥,以寓哀伤。其中有这样一段:“元嘉四年月日,卒于寻阳县之某里,近识悲悼,远士伤情,冥默福应,呜呼淑贞。夫实以诔华,名由谥高,苟允德义,贵贱何算焉!若其宽乐令终之美,好廉克己之操,有合谥典,无愆前志。故询诸友好,宜谥曰靖节征士。”根据谥法,宽乐令终曰靖,好廉自克曰节。颜延之认为渊明的生前行迹,完全符合谥典,无违前人书志,故拟定了这一谥号。这就是渊明之谥“靖节征士”的由来。像这种不是经过朝廷议定,而是由死者生前好友或弟子、乡人所定的谥号,在姓名学上叫作私谥。
    
    私谥是民间的谥号,不是官方的谥号。私谥是民意的认可,无须朝廷的审批。私谥的对象多为德隆望重的社会贤达,或隐逸高士,其道德、文章颇为人津津乐道,而地位却够不上官谥规定的级别,有的甚至终生未仕。私谥不能称“公”称“侯”,只能称为“××先生”、“××居士”、“××子”。这是官谥与私谥符号的一大区别。如陶渊明在义熙十四年(418)曾被征聘为著作郎,辞不就职,所以颜延之称他为“征士”,谥号“靖节征士”。
    
    最早得私谥者,当推春秋时晋国的世子申生。据《礼记·檀弓上》记载:晋献公因宠幸骊姬,不但立其为夫人,而且相信了骊姬所编造的世子申生(献公与原立夫人齐姜所生)要毒害他的鬼话,决意杀死申生。公子重耳万分着急,问申生要不要把事实真相告诉献公或者赶快逃跑。申生不听劝说,宁可自己去死,也不愿使父亲难堪。于是北向拜稽,自缢而死。由于他恭顺不违父命,所以大家都叫他“恭世子”。《礼记》疏曰:“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父不义也。孝子不陷亲于不义,而申生不能自理遂陷。父有杀子之恶,虽心存孝而于理终非,故不曰‘孝’,但谥为‘恭’,以其顺于父事而已。谥法曰:‘敬顺事上曰恭。’”申生之得谥,实在是出于“愚孝”。但在“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礼教严格统治的古代中国,这种愚行反被当作美事受到赞扬,这实在是一大悲剧!
    
    私谥在汉魏六朝最为流行,这主要是当时战乱频繁隐逸高士居多所致。以后历代皆有私谥,直至民国初年尚有余绪。私谥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有一类是乡人给本乡耆宿贤达的谥号。东汉颍川许县(今河南许昌东)人陈寔,字仲弓,初为县吏,有志好学,曾入太学就读,后任太丘长。党锢之祸起,被株连,余人多逃亡,独有陈寔不走,他说:“吾不就狱,众无所恃。”自动投案请囚。党禁解出狱。他久居乡间,为人处世,讲究公道,凡有争讼事,多请他判正。乡人说:“宁为刑罚所加,毋为陈君所短。”大将军何进、司徒袁隗多次征聘,皆辞不就。陈寔活到83岁去世,海内赴吊者3万余人,戴重孝的数以百计,大家刻石立碑,谥其为“文范先生”。陈寔的两个儿子陈纪(字元方)、陈谌(字季方),并著高名,时号“三君”。东汉杨厚,字仲桓,顺帝时遣使特征至长安,累官侍中。每当地方发生自然灾害,他就上书提出消救之法。但因宦官专权,不被采纳。后谢病归乡,教授学生3千余人,至82岁去世。乡人私谥“文父”。明代南昌人章璜,字本清,笃志学古,主持白鹿书院。其乡人称其自少迄老,口无非礼之言,身无非礼之行,交无非礼之友,目无非礼之乐。及卒,私谥“文德先生”,著有《周易象义》、《诗经原体》等。
    
    有的谥号是弟子门人在老师去世后所定,以寄托对先师的思念。东汉成都儒生张霸,字伯饶,7岁通《春秋》,博览五经,举孝廉,曾任会稽太守。郡中争励志节,习经者千余人,汉和帝时召拜侍中。他死后,诸门人追录生前行迹,私谥“宪文”。南北朝梁代文学家、《世说新语》的注者刘峻,字孝标,生于公元462年,好学安贫,耕读不辍,有异书必往借,人称“书淫”。天监初典校秘书,后任荆州户曹参军。讲学东阳紫岩山,吴、会人士多从其学,门人甚众。普通二年(521)卒,门人私谥“玄靖先生”。隋朝龙门人王通,字仲淹,好学不倦。隋文帝仁寿年间,西游长安,上太平十二策,知谋不用。退居河汾教书,学生千数,如薛收、房玄龄、李靖、魏征等都是他的学生。隋炀帝大业年间,被征聘为著作郎、国子博士。37岁卒,门人私谥曰“文中子”。  
    
    也有的私谥是文朋诗友或宗族亲友所定。如西汉夏恭,字敬公,专事研究《韩诗》、《孟子》、《周易》,弟子门人千余人。王莽作乱时盗贼围攻郡县,夏恭因恩信被大家拥戴,率众保卫城池,独得安全。光武帝时召拜郎中,选泰山都尉。49岁卒,诸儒共谥曰“宣明君”。南北朝梁代儒生刘,博学有文才,终身不娶不仕,隐居求志,遨游林泽,以山水书籍相娱。及卒,亲戚故旧诔其行迹,谥为“贞节处士”。唐代永城人朱仁轨,字德容,隐居养亲。曾诲弟子说:“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日让畔,不失一段。”及卒,亲友私谥曰“孝友先生”。元代吴兴人宇文公琼,字子贞,精通经史,至顺年间中进士,为国子监助教。他勤奋好学,又爱洁净,平时即使居于暗室,也必正衣冠端坐;日有所为,夜则书之,其不可书者,即不敢为。死后诸儒私谥曰“纯节先生”。
    
    私谥由于不是官方所赐,未经朝廷认可,因此正史往往不载。虽然私谥的“规格”不高,声誉不盛,但它却比朝廷那些例行公事的官谥要公正、珍贵得多。至于官方的滥谥、枉谥更是分文不值。据统计,晋朝得谥的文武官员、贵妃宠臣共有220多人,可这些显赫一时的官谥有多少垂之不朽?又有几个能有陶渊明的私谥“靖节征士”那样响亮、长久地活在人民心中?

 

   来源:儒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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