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中的平仄规律
毛泽东在《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中说:“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格律诗要讲平仄、对仗、押韵和章法,否则会不伦不类,贻笑大方。
在格律诗中,两字平声“平平”、两字仄声“仄仄”,及单平声“平”、单仄声“仄”,是构成平仄格式最基本的声律要素,它们以相互交错规律排列成完整的诗歌声律。
所有的五言律绝,都以“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四种形式组成平仄格式。
所有的七言律绝,都以“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四种形式组成平仄格式。
它们以“粘'、“对”的方式有规律地组合成全诗的声律体系。
在中华诗的发展中,到了汉魏朝时代,逐渐产生五言诗、七言诗,后随着对汉字声韵的认识和归纳总结,为产生律诗、绝句等近体诗奠定了基础。在六朝后期(梁、陈)及隋和唐代初期,是近体诗孕育、发展、定型的时期。
近体诗中,八句的称律诗,四句的称绝句。律诗有五言律诗、七言律诗;绝句有五言绝句、七言绝句。
律诗和绝句的平仄格式是固定的,由于篇幅考虑不一一列出了。在四种平仄的基本格式中,包含如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平仄在本句中是互相交错的。
二,平仄在一联中的对句与出句是相反的。
三,平仄在下联出句与上联对句是相粘的,否则叫“失粘”。
四,在偶句的最后一字必须是平声,称为“韵脚”,是固定的押韵部位,要押同一韵部的韵字,否则“出韵”,这是忌讳的。
在律诗和绝句中,格律所规定的平仄都是有规律的,每句之间都遵循“粘对规律”。表示如下(绝句去掉句首二字):
起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奇句)1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偶句)2
粘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奇)3
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偶)4
粘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奇)5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偶)6
粘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奇)7
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偶)8
粘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奇)9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偶)10
粘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奇)11
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偶)12
粘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奇)13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偶)14
粘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奇)15
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偶)16
特殊的平仄格式与讲究
在七言律绝中,平仄格式总体上“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即每句的第一、三、五字可以应平可仄或应仄可平,第二、四、六字是不能含糊,必须平仄分明。在五言律绝中,相应就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不少诗人喜欢用平仄变式,就要注意律绝平仄格式的讲究:
1,忌“三平尾”和“三仄尾”,即每句最后三字出现“平平平”和“仄仄仄”的情况。
2,忌犯孤平,即在七言平仄句式“仄仄平平仄仄平”中,除韵脚的平声字外,只有第三四字是平声,若按“一三五”不论,第三字若用仄声,则仅剩第四字是平声,成了“仄仄仄平仄仄平”的格式,故称“犯孤平”;同理,在五言平仄句式“平平仄仄平”中,若成“仄平仄仄平”,也属犯孤平。
从全国各地诗词刊物的发表上看,律诗(尤其七律)、七绝和词的数量最多。写好律诗并非易事,这不是格律形式问题,是各人的水平差异。掌握好平仄格式,遵守“粘对”规则,若心有灵犀偶有妙句,得好诗一篇实在是快哉!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