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 鲁建节科函〔2020〕1号 全文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工作,明确认定产品技术要求,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18〕40号)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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