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真的是太会拗了!一名男子日前带友人的一对儿女去游泳池游泳,一行三人在游完之后,女童告知自己在游泳后疑似下体肿胀,男子得知后竟要求女童脱下裤子,让他「检查」。男子竟趁机侵吻女童下体长达3分钟,事后女童告诉父亲,父亲不满因而对友人提告,对方竟辩称亲吻是「表达关心」。
这起男子趁机在游泳池猥亵友人女儿的案件,发生在南投县。黄姓男子在98年间,带友人的2名子女到游泳池游泳,结束之后将他们带回住处洗澡。女童在洗澡前,曾向黄男表示自己下体发痒和肿胀,黄男要女童把裤子脱下,让他「检查」哪里会痒。没想到女童脱下之后,男子竟亲吻女童下体、甚至包括嘴唇和脸颊,时间长达约3分钟。
女童当时被黄男亲吻时,一再表达「不要」,且多次试图将黄男推开,却因力气不够且黄男不予理会,仍被黄男猥亵得逞。女童返家后将此事告知父亲,父亲立刻报警,并对黄男提出告诉。南投地检署在一审时依强制猥亵罪,判处黄男3年4个月徒刑,黄男不服再提上诉。
台中高分院受理后,黄男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因为关心女童,所以才会有亲吻行为。但法官对于黄男说法无法认同,并认为该理由非一般人可以接受,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太夸张」。但考虑黄男和女童父亲已达成民事和解,二审改判他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