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闫红
在古代,皇帝的财务和国家财务是分开的,皇帝有自己的私产,叫做内帑。内帑主要用于皇帝、嫔妃、皇子、公主们的日常开支,在特殊时期,也可能用于国家开支,皇帝本人可以任意支配。清代的内帑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
(金镶嵌杯盘)
其一,皇庄缴纳的“皇粮”。皇帝拥有1600多所粮庄、银庄、瓜园、菜园、果园、棉庄、靛庄,几千名牲丁,占地四五百万亩,每年纳粮十几万石、银六七万两。
其二,罪产入库。朝廷各大小官员,犯罪斩绞流徙,家产籍没,田地银房店铺,以及家人、奴仆,都要变卖银两,送交内库。
其三,各级官员和藩国的进贡。
(七宝烧瓶)
其四,利息银。借贷内帑,照例交纳利息银。
其五,广州海关的关税收入。
其六,关外人参、皮张、新疆玉石等的专卖。
其七,盐政收入。
内帑是由内务府管理的,内务府于1661年开始运作,机构庞大,主管皇家事务。内务府专设广储司,掌管皇家库藏,分设银、皮、瓷、缎、衣、茶六库。其中银库为六库之首,储存金、银、珠、玉、珊瑚、玛瑙等。皮库储皮革、昵绒、象牙、犀角等,瓷库储瓷器及铜、锡器皿,缎库储缎、纱、绸、绫、绢、布等,衣库储朝服、便衣及八旗兵丁盔甲等,茶库储茶叶、人碜、香、纸、颜料、绒线等。银库里金玉珍宝,数不胜数,是以看管非常严格。银库由25人日夜值守。而且为了防止监守自盗,钥匙不由银库的管理者保管,而是放在乾清宫侍卫那里,且不只一把。开库手续更是繁琐,须有多名官员在场监视,进出库房的人都得搜身。库房关闭时,现场官员共同签字画押,然后在锁上贴封条。
(内务府)
内帑是皇权不断强化的产物,来源于国家财政的赢余。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朝廷财政的无计划支出、挪用和官吏贪污中饱的机会,有利于“量入制出”财政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期内的贯彻执行。但是,内帑作为皇帝的私库,难免会增大皇帝穷奢极欲铺张浪费的可能,更会为了增加财政盈余而多加剥削。
参考书目:
周远廉著,《清朝兴亡史》
编辑: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施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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