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关于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关于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部发[1994]521号
颁布时间:1994-12-22发文单位:劳动部

铁道部:

  你部《关于铁路轮班工作制和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函》(铁劳函[1994]4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铁路劳动者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针对铁路运输、施工生产特点,对于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即劳动者可实行轮班工作制,也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等工作方式,但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86.6小时。

  二、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休假节日工作按加班处理。

  三、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由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自主确定不同的劳动班制。其他用人单位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五、铁道部可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实施办法。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企业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具体规定
法定工作时间
新劳动法最新规定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三节 劳动基准法(一)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