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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小说: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编辑: 时间: 2014-12-07 · 08:00 


我只能一个人离开,带着爱他的心。我曾费尽心思敲开一个人的心门,只在门口张望了一下风景就走开了。他痛苦了一阵子,而我却可能铭记这一辈子。


文/微酸袅袅

1、嗨,林放

我有多久没有见过林放了呢?

从2010年夏天开始算的话,那么是将近三年的时间。

三年,我们不打电话,不聊QQ,不见面,没有中间传话的朋友,我对他的所有了解只是他偶尔变化的QQ签名和说说。

他是个很保护内心的人,也可能是害怕暴露自己的内心,相较那些喝杯奶茶都要拍照传上网的人,他古板得像个生活在山顶洞时代的中年人。

可他又不是中年人,至少我闭上眼睛无法想象他谢顶又大肚腩的样子。在我心里,他是永远二十岁的少年郎,眼神发亮,有不笑也自然上扬的唇线,又落拓又英俊的样子。

他在我心里,是颗熠熠发光的星球。

所以四年之后在上海黄浦江边再次看到林放时,我一下就把他认了出来。他穿着细条纹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左手戴着Nomos手表,右手手背上有个小小的圆形图腾文身。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露着白色的牙齿对一个仰脸望他的小孩微笑。

我没有开口叫他,只是站在原地望着他的方向,心里想着如果他没有发现我,那么就当没有这次遇见。

十秒后林放的目光转向我,然后笔直地朝我走来——谢天谢地,那个小孩不是他的女儿,发胖的妈妈抱起自己的孩子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宁瑶。”他笑着叫我的名字,唇齿间的气流带动出悦耳的声音。

“嗨,林放。”我歪头,微笑,终于有机会露出我练习了几百遍的笑容。

2、你怎么不抓紧时间呀

十年前的春天,我在A大读大一。一米七○的瘦高个,平胸,戴一副镜片超厚的近视眼镜,穿着打扮遗留着高中时代的稚气痕迹,衣柜里至少有一半衣服都有蝴蝶结或者小花边元素——不是我有公主病,而是我妈心里的宁瑶仍然停留在扎着两只小辫蹦蹦跳跳的年纪,太“成熟”的衣服不适合我。

上大学是我长到十八岁,第一次离开家门开始独自生活。我妈一度担心得恨不得到A大对面的小区买个房子来陪我读书,被我好说歹说才掐灭了这个可怕的念头。

拜托,我好不容易才获得“自由”,怎么会允许它这么快就消失?

何况我在A大的女生寝室里过得风生水起、逍遥自在,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室友都很好相处,她们都说我很可爱又有安全感,四个人里有两个,在我爬高帮她们放行李和拿杂物时告白说“如果你是男生我就做你女朋友啦”。

唯一的遗憾是,我还是没有改掉高中时和男生说话就会喘不过气来的坏毛病,所以每次电脑又遭受校园网内的病毒攻击时,没办法像其他女生那样给班里的男生打电话求助,只会抱着电脑主机,绕着沿湖小路,去北大门的电脑维修店,花三十块钱重装盗版系统。

后来和林放熟悉之后他帮我装系统,坐在女生寝室的椅子上,他跷着二郎腿说:“早知道就抓紧时间认识你了,三十块钱装次系统,十次就是三百块,差不多都够我请女朋友去喜来登吃次自助了。”

他说这话时微微眯着眼睛,嘴角有若有似无的笑,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打在阳台的墙壁上,浅灰色的树影在风里轻微的摇晃。我站在他的身旁望着显示系统装机完成68%的屏幕,淡淡地说:“那你怎么不抓紧时间呀。”

我和男生说话大喘气的毛病是从林放开始好起来的,他第一次走过来和我说话的时候我忘了呼吸,转过头喘了好几口气才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这毛病就好了,也算不药而愈吧。

3、同学,你没事吧

我和林放的第一次交集是很让人尴尬的。

那是大二开始的夏天,我从空调开得很低的图书馆出来,没走几步就有人追上来:“同学,你的钱包掉了。”

我回头看到洁白修长的手指拿着一个正方形的花布小包,瞬间所有的血都往脑门冲——这哪是我的钱包啊,这是我为了掩人耳目让妈妈给我缝的“卫生棉包”,这样来例假时从书包拿卫生棉不用鬼鬼祟祟如地下党人,还曾在和我同届的高中女生间盛行一时。

我吞了吞口水抬起头,看到一张好看得恰到好处的男生脸孔。

瘦脸、方下巴,鼻梁挺直但鼻头微有肉感,浓眉细长眼,嘴角的弧度特别美好,像漫画美少年那般的波浪形嘴角。

十九岁的林放其实不算是那种非常“帅”的男生,但是他好看得刚刚好,不耀眼不惊艳,却看着特别顺眼舒服,你甚至可能觉得他普通,但是细看又能很快寻到五官的优点。

我就那么愣愣地瞪了他好久,在他越来越困惑的眼神中,我猛然回头大口吸气和吐气,这才没被自己活活憋死。

“同学,你没事吧……”听起来,他有点害怕。

“没事。”我扭过头,看着别处说,“这个不是钱包,也……不是我的,你扔掉好了。”

这时候,林放应该也意识到隔着一层花棉布感受到的质感不像是纸币,柔软饱满的诡异。他反应飞快地将其塞在我手里说:“还是你扔吧。”然后爆红着一张脸,大踏步走开。

我望着他的背影终于平稳了呼吸,然后可耻地把我的卫生棉包又塞回了自己的口袋里,假装镇定地走回寝室。

4、你的衣服,好像穿反了

和林放的第二次遇见,还是偶遇,地点是久芝巷的“月亮湾”。

久芝巷是A大附近的一条商业街,“月亮湾”是开在巷子尽头的一家家居饰品店。装修得很漂亮,白色木门框,透明的玻璃橱窗,各种各样漂亮的瓷碗,还有装在藤编篮里的大束大束仿真花。天气晴好的午后,阳光斜斜地打进店内在地上画出明亮的光斑,而店里的那只大金毛就会懒懒地走到门口趴下晒太阳。

虽然我既不需要碗也不需要花,但每次来久芝巷都会逛一逛“月亮湾”,这家花团锦簇却又透着股安静恬淡的气质的小店总让我无端就心生欢喜。

在“月亮湾”再遇林放那天是个雨天,突然而至的瓢泼大雨将我堵在店里,将看过了无数次的各种瓷碗和各类仿真花又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到最后几乎闭着眼睛都能背出它们的价格——真不算便宜,在这家店买一只碗的价格可以在市面上买三只。

“你为什么就不能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对你的女朋友好点呢?”

小店太安静,新进门的女生突然提高嗓门的声音格外明显,我忍不住好奇地偏转了一些视角,偷看那对男女——男生就是林放,而他身边的女生是个标准的美人,黑色长直发,瓜子小脸,皮肤皎洁细腻如上好的瓷,而双眸又美如剪水,顾盼生辉,只是此时不知为何隐含着委屈和怒气。

“小桃,别闹了。”林放站在女生身旁,戴一顶黑色鸭舌帽,侧脸的下颚线条弧度流畅又好看。

“我怎么就闹了?林放,我只是想你在我过生日时送我一束花,这个要求很过分吗?”叫小桃的女生直直地望定男生,眼里写着期盼。

林放沉默了几秒,然后摇摇头说:“抱歉,不行。”

或许是因为美貌向来让她无往不利,小桃没有想过会收到拒绝的答案。她愣了几秒钟,然后说:“好,你有种!”丢下这句话后就撑伞冲出了“月亮湾”。

“什么嘛……”林放把卫衣的帽子竖起来盖住他的鸭舌帽也冒雨追了出去,留下店员和我面面相觑。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雨过天晴。

我买了一只底部是猫咪脸孔的柠檬黄色大碗,抱着走在积了许多小水坑的青石板路上。在巷口我又看到了林放,他从一家二手书店出来,一个人。

狭路相逢,打了个不可避免的照面,我呼吸又开始紊乱,但好像和过去的不良经验相比已正常许多。

我当时不确定林放是否还记得我,但他回头频频看我的动作让我手足无措。

“看,看什么看!”我很弱地小声抗议。

林放应该是听到了,因为他突然轻咳了两声,郑重地回头看着我说:“同学,你的衣服,好像穿反了。”

我瞬间就燃烧了,脸热得快要爆炸。

如果当时可以选择的话,我还真情愿爆炸算了,那么就不用像个傻瓜一样窘得无地自容。

5、重点应该不是花,而是心意吧

回学校的路是一样的,我抱着碗还在懊恼自己穿着满是反面线头的外套就这么招摇地过了一个上午,而林放背着书包、捧着奶茶走在我身边。

他瞄到包装袋上“月亮湾”的店名,有些自来熟地问我:“你刚才是不是也在那家店?有没有看到我和一个女生吵架?”

我点点头:“是你女朋友吧,你抠门得不肯在她生日时送花。”

“这怎么是抠门呢?”林放如受不白之冤地反问,过了一会儿他又小声问,“对你们女生来说,过生日时送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吗?”没等我回答又道,“可是我觉得抱着一束花走在路上的男生看起来都特别蠢。两个人在一起,快乐不快乐,是需要特定的物质符号向别人证明的吗?”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重点应该不是花,而是心意吧。而且大多数女生都还是喜欢自己的恋人向所有人证明他对她的深情的。”

“虚荣。肤浅。”林放为此下定义。

“男生个个都喜欢美女,难道就不虚荣和肤浅了吗?”我回击道,“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学校近在咫尺,前面路口就是男生和女生寝室的分道岔口,我没等林放再次反驳就挥手告别:“同学再见。”

“我叫林放。”林放单手插在裤兜里,微微扬着下巴笑看我说,“大师,下次有时间再和你探讨‘爱情哲学’的话题。”

我回头笑笑地看着他:“每天只关注‘爱情’的男生很没出息哦。”

林放翻了枚白眼以作回答。

6、你真是太让我惊讶了

大学和高中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你可以拼装组合自己的生活,选择你喜欢的重心,而不是千篇一律,除了上课还是上课。

所以就算是同一所学校的同班同学也可能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拿我们寝室四个女生来说,小麦掌握了老师点名的规律后就逃了所有能逃的课去做兼职赚钱;欢欢不上早上第一节的课,其他逢课必到但是从不听讲,总是坐最后一排看漫画;最漂亮的一欣则是把所有的时间和热情都投入到了爱情里,坐在电脑前看韩剧时也不忘织围巾,因为她说秋天过后很快就要冬天了,她来自热带城市的男朋友扛不住亚热带的湿冷冬天。

我算最正常也是最乏味的吧,该上的课都去上,可以逃的课也逃得无怨无悔,课余时间大多扔在图书馆和网络论坛里,写一些没什么人看的侦探小说,因为起了一个中性化的笔名所以总被人怀疑是“伪娘”。

林放在知道我就是那个非著名侦探写手的真身时,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他说:“哇,宁大师,你真是太让我惊讶了,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我和蔼地呵呵笑着说:“大师的世界你们凡夫俗子怎么会懂呢?”其实我当时多想告诉他,他不知道的关于我的事情还有许多许多,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我喜欢你”。

7、单身女青年

我和林放真正熟悉起来是因为我们都喜欢泡校图书馆的同一间阅览室,隔三差五就在同层的热水间碰面,当然有时候地点也会换成厕所门口。一开始只是打个招呼的普通交情,但后来发现我们竟然喜欢同一位日本推理作家,借阅记录高度相同,顿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我帮他占了两次座,他帮我重装了一次电脑系统之后,我们的“朋友”关系算是奠定下了良好的基础。

那年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放邀请我参加一个饭局。我去了之后才知道其实是他给小桃办的庆功宴——小桃代表学校在外面参加一个舞蹈比赛,很争气地捧了一个第一名的奖杯回来。

林放的组织能力有些差,分类归纳能力也很弱,不然也不会邀请了一桌八竿子打不着的几拨人,互相之间连名字都很少听过。那天因为是周末,酒店上菜特别慢,在漫长的等菜上桌的过程里就出现了尴尬的冷场。

我去得有点晚,推门进去的时候一桌子的人抬头看我,林放像是如蒙大赦,将我视作打破冷场的关键,拖着我的胳膊说:“给大家介绍一个单身女青年,大二经管系的宁瑶,才女,文青。”

我窘得满脸通红,恨不得当时就扭头就走。可是小桃拉住了我的手,领我到她身边的空位坐下说:“你就是宁瑶啊,我常常听林放提起你。”

“是嘛,他肯定没什么好话,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笑着,眼神有些涣散,看不清对面都坐了些什么人,只知道林放坐在小桃的隔壁,和我隔了一个空位,刚好是我视觉的死角。

我要看林放,就必须经过小桃略施薄粉的漂亮脸孔。而我也在那时才突然意识到,原来我和大多数男生会喜欢的女生根本是两类人。

如果小桃是万众追捧的“女神”,那么我就是转眼即忘的“路人甲”吧。她穿低胸的青绿色吊带裙,荧光黄的长袖薄毛线开衫,手腕上缠了好几圈红石榴石的手链,脸上画着男生看不出的那种淡妆,眼线很细,所以不显夸张,反而将她眼睛的优点凸显。

而我呢?纯粹就还是孩子的样子,齐肩发,齐刘海,荷叶边的粉红格子衬衫,厚眼镜让我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呆呆的。

那天饭局散得很早,和小桃玩得好的三四个人约着去KTV,我借口还有事就先走了。

夜晚的A大校园很安静,三三两两的行人,多半是成双成对的学生恋人,背着书包、拉着手。

妈妈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很欢快地叫着我“囡囡”,和我说着家里的新鲜事,爸爸在旁边抢着话筒说:“到我了,到我了!”

我是他们的独女,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生命的唯一,可是我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个打扮土气的宅女而已。

那一瞬间我挺沮丧的,有种感觉,自己之前的十八年好像都白活了。

8、好久没看到你

我不再日日泡图书馆了,和欢欢上自习提高学习效率,向小麦谋了份兼职,赚来的零花钱就在空闲时间约一欣逛街买东西打扮自己。

我丢了框镜换了隐形,还备着一副棕色的美瞳片,学会打粉底和刷睫毛,不过眼线画得还是很糟糕,后来干脆就放弃了。

当我觉得镜子里的自己脱离了土气的范畴之后,我又开始频繁出现在图书馆里,然后意料中又看到了林放。

他好像有点颓丧,精神不好,站在图书馆四楼天台外抽烟。

我印象中他是不抽烟的。

我翻过栏杆过去的时候他还愣了一下,隔了几秒才认出我来:“是宁瑶啊。”

“好久没看到你。”我有点失望他没有赞美我的变化。

“嗯。”他点点头。

我以为他会问我最近忙什么去了,谁知他说:“我和小桃分手了,所以一直没心情来。”

原来在我努力让自己变得美好一些的时间里,他经历了一场“情变”。小桃终于受不了他的“不浪漫”和“不听话”,转身投入一个追了她许久的硕士男怀抱,连分手都只用短信通知。

我还在犹豫怎么安慰他的时候,林放熄灭烟蒂对我低头一笑说:“大丈夫何患无妻啊,我记得你说过整天关注情呀爱呀的男的没出息。所以我会振作起来的。”

“嗯,加油。”我也笑起来。

9、情怀

我始终都是林放的好朋友,不管他身边有没有小桃。

他主持晚会我是台下观众,他帮教授做项目我是送饭小妹,他写论文我在一边写小说,他忙着准备面试我是服装指导,他每一次成功我都饭局作陪,他失败了我陪他坐在路边喝娃哈哈矿泉水——因为他说这个名字喜气,多喝一点会不会就高兴一点……

我变得漂亮了一点,可我在林放眼里还是路人甲。

想要一个对你没感觉的人喜欢你的过程,就像是要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吸引另一个灵魂。对于有些男生来说喜欢是太容易的事,女生不丑就可以了,可是对于林放,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难。

可是我也就是喜欢他的这点与众不同。他不轻易恋爱,可是开始了就奔着长长久久去的,这想法和我多么地不谋而合。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林放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够漂亮,毕竟小桃的长相是校花级的,我自叹弗如。可是他毕业一年后,我大四准备毕业论文时,他突然约我吃饭,介绍新女朋友给我认识。

那是个很平凡的女生,圆脸塌鼻子,笑起来时有两个小小的酒窝,很可爱,但是不算美。

后来我问林放喜欢她什么,林放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看到她的笑容心里就很暖,就像以前小桃不发脾气的时候,哼着歌赤着脚在海边走来走去,我心里就好像要被夕阳晒化了一样。”

“看不出,你还有这种情怀。”

“我才看不出你咧,长得文文静静一写凶杀案就那么变态。”

我笑笑,扭头飞快抹掉眼角的泪。

10、是不是喜欢我

我和林放关系改变是因为他和他的第二任女友闹分手,他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女生家里要求他全款买一套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新房,而他不想家里太辛苦,希望和女友一起凑首付、贷款买房。

我读完本科又接着念了研究生,所以一直在校园里,不知道原来现在的爱情都开始掂斤论两。

林放穿着西装皮鞋回A大找我,我们两个在灯光昏暗的篮球场上打了一场蹩脚的篮球。夜风有些凉,吹过香樟树的树梢时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千百枚小小的叶子就四处纷飞。
林放说:“我可能又要分手了。”

我开玩笑说:“祝贺你,脱离苦海。”

他瞪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又问我:“宁瑶,为什么你不恋爱呢?都研二了,再不恋爱就老了,‘黄昏恋’都捞不上了。”

我低下头,不知道说什么。林放过了很久才发现我脚下湿了一小片,而我的整张脸上都是眼泪。

“如果你这次真的又分手了,可不可以让我做你三个月女朋友?”再过三个月我就毕业了,时间真的越来越紧迫。

林放侧脸望着我,半张脸孔在阴影里,半张脸孔被昏黄的路灯照亮。他的眼睛像幽深的湖水一样熠熠生辉。

“宁瑶,你是不是喜欢我啊?”他的声音那么低沉和柔软,像一片云朵,又像某种芬芳的醇酒。

我撇过脸,没有回答。但,不回答,其实也是回答了。

11、什么都好

我不知道林放为什么答应了我的提议,或许是因为我们多年来靠谱的友情,或许是因为失恋的打击所以需要人陪伴,又或许,他只是单纯地不想拒绝我让我难堪吧。反正一个星期后他又出现在我的寝室楼下,不自在地摸摸头说:“来之前去理发,没想到会被剪得那么丑……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你不会介意吧?”

我望着他可笑得如同《我的父亲母亲》里的父亲那个二愣子般的发型,很不给面子地当场大笑不止。

林放急得走过来挤压我控制不住向外扩张的笑脸:“不许笑,不许笑!”

我们闹作一团,静下来才发现彼此靠得很近,那是真正的情侣才会有的距离。林放顺势拉住我的手往前走说:“哥哥领你吃好吃的去,说吧,想吃什么?”

我跟在他身后,有些腼腆地说:“什么都好,什么都好。”真的,吃什么都好,只要是和林放一起吃的,这样的场景我幻想过无数次,也期待了许久。

而这一天终于来了,虽然是我自己像应征工作一样要来的。

12、我们要说再见了

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三个月,无论在学业上被导师虐了几百遍,也还是每天元气百倍、精神抖擞的,一扫之前的低沉情绪。

妈妈在电话里也听出了我的快乐,她问我:“囡囡,你是不是恋爱了?”

没等我回答,她又自顾说下去:“叫小伙子一起来我们家这边发展吧,现在家乡发展也很快呢……”

“嗯。”我敷衍地应着,高昂的情绪一点一点跌下来。

离三个月期满还有两天的时候,林放带我去爬山。我们从晚饭后开始爬,到山顶的时候已是晚上七八点,整座山都是暗黑色的,而山下是连绵不尽的一片灯海,无数个家庭在共享天伦,也有无数对恋人在家里摔盆子砸碗闹分手吧。

东边的天空突然窜起几朵烟火,夜空在瞬间被点亮,如一座空中花园。几乎同时,林放在我身后叫我的名字。

我扭过头,看到身后的林放手里抱着一捧白玫瑰,站姿笔挺,满脸紧张。

“你哪儿变出来的花啊?”

“下午先爬上来藏在树丛里了,幸好没有被偷走。”

“你以前不是说抱着花走在路上的男生都特别蠢吗?”

“确实很蠢啊,可是想到你会高兴,就觉得蠢一些也没关系,又不会少块肉……”林放孩子气地晃了晃头说,“哎呀都被你打乱了……其实我想说的是:宁瑶,我可能一直在费力地寻找爱情,却忘记睁开眼睛看一看身旁的人。我一直以为我对你的那种感觉是‘崇拜’和‘敬爱’——嘿,你可是出过书的人——后来那天晚上在篮球场,你突然哭了,我慌得不行,那一刻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可能一直以来都错了。谢天谢地,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对我露出庆幸的笑容。他坦诚又直接地望着我。

没有小桃,没有圆脸姑娘,没有其他谁谁,他好看的眼睛里终于只有我一个人的身影了。

我等这一天有多久了呢?没有七八年也总有五六年了吧?做梦做了大概有十次,幻想了无数次——可是当所有一切成真时我只能哭着说:“谢谢你林放,可是对不起……时间到了,我们要说再见了。”

13、带着爱他的心

我们本来是可以在一起的,如果我还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如果我的爸爸他没有摔坏腰的话。

可现实是我没有弟弟或者妹妹,而我研究生一年级时最疼爱我的爸爸为了多赚一笔加班费,在修理坏掉的电缆杆时从架子上摔了下来,从此没办法再站起来。

他再也不和妈妈抢电话了,而妈妈每次都霸占着一个多小时的通话时间表达着同一个意思:毕业了就快回家吧,爸爸妈妈都很需要你,很想念你。

我是想留在上海的,不管我和林放有没有可能。我在这里生活了六年,生活习惯和饮食口味都变得更像是上海人,这里还有我喜欢的街道和同学,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只要还在上海,我就有可能会见到林放。

我读研是因为林放,当时同时有一份薪水优厚的外资公司OFFER和保研通知放在我面前,我选了保研,因为可以留在上海。

我化妆、戴隐形、学习穿衣打扮是因为林放,因为都说男生是视觉动物,我漂亮多一分,他喜欢我的可能性就大一点。

我泡图书馆是因为林放,因为隔壁寝室的女生有次随意提起说“宁瑶,你上次指给我看说长得不错的男生我常常在四楼左手边那间阅览室看到他哎”。

甚至我开始写侦探小说也是因为林放,我查过他的所有借阅记录,发现他看过的书只有两类,一类是专业书,另一类就是侦探小说。我用了三个月时间看了所有他看过的侦探小说,然后尝试给他最常买的杂志投稿。

我的运气还不错,第三次投稿文章就见刊了。我还在杂志论坛注册马甲发自己的文章,装粉丝说好喜欢这个人的文章哦,把所有和我有关的帖子顶在首页,然后常上那个论坛潜水的林放就真的记住了我的名字。

林放以为他是偶然才发现我写侦探小说的事的,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我在林放面前消失的那段时间里和小桃依然保持联系,她向我透露有个男生追了她很久,很狂热,又抱怨林放不如他体贴。我状若公正地说:“恋爱就没把你放在眼里的男生以后结婚该会是什么样啊……你那么漂亮,谁要做你男朋友还不赶紧捧手里好好护着?”
小桃发分手短信时我就在她身边,她在犹豫要不要见面说清楚,短信显得太冷漠和草率。我对她说:“这样才显示你的决心,免得他死缠烂打,影响你和现任男友的感情。”

嘿,那短信的草稿都是我打的,言简意赅,字字见血封喉。

那天晚上去和林放打篮球之前,我刚刚接到妈妈的电话。爸爸的二次手术结束,情况没有朝更坏的方向发展,但是也没有变得更好,确认了以后几十年都没有办法站起来的事实。

我哭得满脸都是眼泪不是因为林放还没开始爱我,而是我知道自己没有可能像以前那样继续如影子般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望着他守着他了。

能看到也是一种希望,谁知道新一天的阳光洒下来时,他会不会昏头昏脑地爱上我呢?可是毕业后我必须回家照顾父母,林放生在上海,长在上海,有一份稳定的编制内工作,这里有他的亲戚同事和人脉,他怎么离开?

所以我只能一个人离开,带着爱他的心。

14、无法割舍

多古怪的故事,我没有时间爱他了,他却说他之前都错了,原来他也是喜欢我的。

可我又知道,这种刚刚萌芽的喜欢不足以让他抛弃所有和我回家乡。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的爱情再纯粹都要掂量,再掂量。

这倒未必是成年人的丑恶,而是我们在初探了世界和生命的真相之后才明白人生而为人,背负的责任和义务有那么那么多。

如果人生是一罐曲奇饼干,那么爱情就是其中形状最诱人的一块,但未必好吃,也不代表了全部。它只是一盒子饼干里的其中一块,甚至丢了可以再补,没有也就没有了,但亲情永远无法割舍。

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哪怕我曾经那么费尽心思地爱过林放。

15、铭记一辈子

2013年春天,我在黄浦江边又看到了林放。就像十年前我在两次真正的偶遇后制造的无数次“偶遇”一样,这次也不算真的“偶遇”。

我悄悄关注了他的微博,看到他最新的签到刚好是在酒店附近的外滩,抱着赌一把的心情打的特意赶过来。

林放还是我记忆里的样子,温润如玉,美好得恰到好处。而他在看到我的第一时间就对我露出笑(www.niubb、net,最好的文章网)容这件事,更是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安慰。

路边的梧桐树梢冒着毛茸茸的绿色嫩芽,黄浦江边游人如织,蓝色的天际飘摇着几只色彩缤纷的风筝。

我和林放在露天的咖啡馆坐下,喝着微苦的咖啡,慢慢叙说三年来的工作和生活。他升职加薪、买房买车,又有了新女友,婚期定在今年秋天。他甚至神情温和平静地说:“如果有空的话,希望你能来参加。”

久别重逢后的林放看起来比以前更平和,他好像不恨我了,当然也不再有爱。

也对,如果他还对我有爱,如果他对当初还耿耿于怀,他怎么能在看到我的第一秒就笑得那么好看呢?

当年他以为我耍了他,让他喜欢上我,又狠心离开,而三年后的重逢,我还是没有提爸爸的事,没有提那些所谓的苦衷,因为早已毫无意义。

其实那时我毕业林放甚至不愿再见我最后一面,我在车站哭得泣不成声时很想打电话告诉他:有一个人愿意蛰伏六年时间去耍一个人,这样的情谊其实也不简单了——但最后电话没拨,我擦干眼泪提着行李上了火车,独自与这个城市和我的初恋告别。

如果他自己无法想明白这件事,我自然也没有必要挑明。

重逢只是两条直线的偶尔交汇,分离才是永恒的主题。

当夕阳在西边的楼宇上方摇摇欲坠时,我起身告别,但在林放向我伸出手时请求了一个拥抱,就像三年前我请求一场假装的恋爱一样。

林放愣了愣,很大方地张开手臂。或许他以为只是一个客套的肢体动作,而我却将自己的脸孔深深埋入他的胸怀,然后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又迅速抽离了。

“林放再见。”我转身告别,来不及看他最后一个表情就让自己淹没于茫茫人海。

我曾费尽心思敲开一个人的心门,只在门口张望了一下风景就走开了。他痛苦了一阵子,而我却可能铭记这一辈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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