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故轰动海内外。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72名朝夕相伴的弟兄突然被大海吞没,死难者家属在海边呼天抢地的哀哭,让每一个海洋石油人心里都在淌血。作为主管石油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在得知“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的报告后,受到极大的震动。
康世恩一面向李先念副总理做了汇报,一面要求石油部迅速查明翻沉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以后他又多次听取汇报,指示石油部领导严肃对待这一重大问题。他认为,自己多年来领导石油部工作,出了这么大事故,造成这么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己是有责任的。他从内心里深感内疚和痛苦。
国务院会议在听取石油部和其他有关各方的报告后,决定接受宋振明的请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解除石油部部长的职务;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对这一事故没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在国务院领导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对于国务院的处分决定,康世恩深表拥护,并在国家经委党组扩大会议上就自己思想作风做了沉痛检查。石油部每个党组成员都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召集各主要油田的负责同志来京座谈,听取批评建议。宋振明还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向全国人民做了检查。
社会舆论的谴责一时铺天盖地,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和石油部长都被问责,海洋石油勘探局局长马骥祥等4名责任人被判承担刑事责任。很多直接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情节都被忽略了,“渤海2号”翻沉的深层次原因也没真正找准。
最关键的,当时的批判也好,审判也好,都缺乏应有的海洋思维,全是以陆上的常规思维推断海上发生的事情,并且是在沉船尚未打捞的情况下就匆匆做出了结论。几位被送上法庭的当事人,一想到72位死难弟兄就难过得不行,不管法庭怎么判都没有意见,也没深思发生这场灾难的真实原因究竟是什么。
为使石油工业走出徘徊不前的困境,1982年2月,中央决定康世恩回石油部兼任部长。“鉴于近两年来康世恩同志在石油工业部的工作卓有成效,国务院决定撤销对康世恩同志记大过的处分。”1982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出撤销康世恩处分的通知。这以后,国务院领导多次对康世恩讲,“渤海2号”事故以后不要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