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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必须明确具体:厘清“师生平等”,重建教师尊严!
“希望能进一步加强对医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保护,使这两个职业成为令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在这里,笔者仅从“师生平等”这一角度来说一说重建教师“尊严”的必要。


“师生平等”,是这些年来,我们广大教师被“学习、培训、践行、评价”等方式方法提倡、灌输得最多的教育理念之一。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关“师生平等,讲究民主”的字眼充斥于教育的书书本本、课堂内外、墙壁走廊、甚至厕所等等学校的每一个旮旮旯旯:


课堂是师生,平时是朋友;
教师应该放下自己的架子,把学生当作朋友一样对待;
尊重学生的个性与人格尊严,尽量做到有事和学生商量解决;
让学生有话敢说,有主意敢讲,有意见敢提;
民主平等的环境才能让学生在老师面前无拘无束畅所欲言;


有句名言说得更形象:“把学生看作天使,教师便生活在天堂;把学生看作魔鬼,教师便生活在地狱。”

……

无庸置疑,应该说倡导“师生平等”这样的教育理念,并没有什么不好,更没有什么错。

老师理解、关心学生,学生尊重、信任老师,这实际上是师生之间心灵的碰撞和情感的交流,这不好吗?错在何方?

但有时世事就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你大声喊叫、提倡“师生平等”,打碎了供奉于香案上几千年“天地君亲师”的牌位,打破了传承几千年的“师道尊严”,

而带来的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师生平等”,而是教育、教师少了或没了尊严。

学生无视老师,不服老师管教,甚至辱师案层出不穷。

这些,践踏教师尊严,给老师带来伤害,给教育带来危害的大大小小的让人心痛心酸的案例,都是我们不可回避与忽视的事实。


教育要发展,教育要出成果,重建教师尊严,显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于是,在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意见》说:“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这就是说,对学生进行批评、惩戒,以及处分,把戒尺重归教师手中,让尊严重回教师身上,是中国最高层——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教师已有法可依,已有上方宝剑在握。

但过去的一段时间,教师虽有惩戒权,但尚需细则才可行。广大教师在“惩戒”与“体罚”的临界域之间无可适从。


在时过近10月之后,直到今年4月29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表决通过,意味着赋予“教师惩戒权”的细则,已在第一个省份诞生,相信后续将会有大量省份跟进。

作为老师,非常支持国家赋予“教师惩戒权”,这项权利不仅适应了教育发展的需要,还使老师拥有了更高的权威。

有了这项权利,老师管教学生时底气更足,腰板更硬,说服力更强,对学生同样能起到威慑作用,有助于学生加强自我约束。

老师有了“惩戒权”后,学生也会对老师更加尊重,甚至增加几分忌惮,这对于学生成长是十分有利的,可以帮助学生健全人格,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但是,教师重拾惩戒权,是不是说要打破“师生平等”这一教育理念呢?重回过去我们极力否定的“师道尊严”呢?显然不是。

应该说,师生平等不但不能打破,而且还应要发扬光大,把它做得更好更加科学。这就需要我们厘清“师生平等”的两个关系。

一是要厘清“你”“我”


作为教师的“我”,和作为学生的“你”之间的平等,应是“我跟你平等”,而不是“你和我平等”。

教师要让学生知道,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平等,是因为老师对学生的爱,愿意和你尽可能平等,友好相处,大家相安静好,理性地共同成长。

而不是学生以自己为中心,误以为自己拥有什么与老师平等的权利。


现今学校的发展,已成全新的模式,已不在仅是老师无私地传道授业解惑,而是老师扮演着多重角色。

很多学校学生早来晚归,一整天都交由老师管理。

老师不仅要教书育人,还要给学生分发、管理午餐,还要管理督促学生睡觉,还要保护学生活动的安全,甚至放学后还要托管部分学生。

因此,有位大家说得好:

学生要和老师讲平等,是件很难的事,你在享用老师无私的知识供给,你在享用老师如妈妈般的服务,你在享用老师如警察般的安全保护,你在享用老师如雷锋般的工作之外的劳动付出……

你做不到最起码的学习自主,生活自理,行为自律,这时候,以不尊重老师为前提,强调平等,完全是无礼无理的。

二是厘清“长”“幼”


现行教育强调教师和学生要平等相处,但这并不代表要彻底取消师生之间“长幼有序”的秩序感。

由于长期的倡导和灌输,给了学生一种思维定势,就是“我与老师是平等的”。

因为平等相处,导致的结果就是,学生已经彻底丧失了对老师的尊重。


颜氏家训说: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
骨肉之爱,不可以简
简则孝慈不接,狎则怠慢生焉”

这虽是父子家训,但同样也适宜师生关系。

过分简慢,师生之间没有规矩,没有大小长幼之分,看上去是其乐融融,但最终会发展成为对老师的“简慢”。

老师和学生可以是朋友,但不能过分“狎玩”,丧失了老师的尊严,师生之间就会变成彻底的勾肩搭背的兄弟或疯疯闹闹的姐妹。


法规给予我们教师重拾戒尺的权力,重建教师的尊严,

也许有老师会说,不得体罚的紧箍咒仍箍在我们的头上,体罚这红线这雷谁都踩不得,试问这尊严从何而来?

也许还有老师会说,这“惩戒”这“体罚”两极好理解,但临界实难分辨,该怎样把握好一个度,才能赢得学生对老师的尊敬?

朱熹说,和而不同,执两用中。

他说的是,真理往往就在两个极端之间。其实,这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黄金法则。这法则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惩戒”。


这里举个例子:

我在师范学习时,曾把《教育学》当作是一门副课,现今连教这门课的老师的姓名也不记得,只在印象中依稀记得是一个短粗身材的男教师。

但至今难忘的是,他在讲台上,举着右臂,口呼“冷静三分钟”,如董存瑞炸碉堡般的形象一直刻在脑中,三十多年来都不曾忘记。

遇到学生犯错,“冷静三分钟”,给予“长目光”。

用如“长镜头”一样的目光盯着犯错的学生,不仅冷静了自己,也威慑和谴责了学生,让学生意识到自已的问题之后,也开始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问题。

这种无言自威的“长目光”在集体的场合效果更好。

有时“长目光”还可以因时因事变换使用,可厉可暖,因情变化。其实,它也是心理学中一种教育效果很好的方式。

我想,只要我们肯动脑,类似这种“长目光”,既非体罚又起“惩戒”的教育方式一定会找到很多很多。

但真心来说,教师的尊严光有惩戒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培养学生的“他者意识”。


作家周国平说:
人生有三次成长,一是发现自己不再是世界的中心的时候;
二是发现再怎么努力也无能为力的时候;
三是接受自己的平凡并去享受平凡的时候。

“发现自己不再是世界的中心”,说白了就是要有“他者意识”,这是人生成长的第一台阶,是基础的基础,这也是教师获取尊严保持尊严的根本。

现今有些学生,特别是被家庭宠腻坏了的学生,霸道欺凌,唯我独尊,唯我是从,好的喜欢的都是自己的,别说平等,凡事都要把平衡木的一头高高翘起。

教育学生打破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观念,心中有他人,不让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别人的利益。

这些都需引导学生从学习、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只有有他者意识的学生,跟他讲平等才有价值,教师才能赢得学生从心里给予的真正意义上的尊严。

“师生平等”,师与生授受、长幼的关系模糊不得;重建尊严,惩戒虽是法宝,但根本还需像诸葛孔明七擒孟获一样,收服学生敬畏的心。


说了这么多,但呵护教师的尊严,说到底,如《中国教育报》所说:“维护教师尊严是全社会的责任。”

无论学生还是家长,无论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或是我们教师自己,都有责任做到。

如果教师获得不了应有的尊严,他们在忍辱负重中教学,会有良好的效果吗?

最后,借用《中国教师报》的一句话作为结语:

尊师重教,就是善待自己的孩子!保护教师,就是保护教育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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