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前期实行府兵制,农民普遍要服兵役,唐朝规定,府兵被征点服役,所需戎器驮马锅幕糗粮均须自备。《唐六典》兵部载:“凡差卫士征戍镇防,亦有团伍,其善弓马者为越骑团,余为步兵团,主帅以下统领之,火十人,有六驮马,若无马乡,任备驴、骡及牛。”“天下之有马者,州县皆先以邮递军旅之役。”唐朝规定,战马由官府给钱购置或供给监牧马,后来“诸州府马缺数稍多,既合官填,复须私备。”
而后在长达7年之久的平乱过程中,骁勇剽悍的回纥民族为李唐王朝立下了赫赫功劳,因此在自唐肃宗乾元以后的民族贸易中,回纥恃功,屡次遣使以马换绢帛,每岁来市,以马一匹,易绢40匹,动辄至数万匹马求售。唐政府看在当年平乱之功的份上,对回纥采取了相当优惠的政策。这一匹马换取40匹绢,就是当时回纥与唐朝绢马贸易中的标准价。对这种交易,传统史家认为:“番得帛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甚苦之。”
贞观3年,米价一斗30到40钱,15年,一斗20钱。开元六年,米价一斗30钱,天宝三年米价一斗130钱。中唐贞元时期米价一斗150钱,一匹绢800钱,一匹普通的回鹘马要40匹绢。唐中期的番马在32000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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