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国家组织下不同于封建专制的另类制度——编户齐民的人民生活方式

导语:在群雄纷争的春秋战国时期,因为连年的征战导致周王朝以往建立的礼乐制度因此崩坏,封建王朝的统治也是日薄西山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新的国家与社会结构的重新结构就显得很有必要,在无数的尝试和蜕变下,新的国家制度应运而生,代替了传统的封建专制制度,这就是编户齐民,它的存在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编户齐民出现的原因

真正意义上促使编户齐民这样的新型政治和国家形态出现的最大背后推力,还终究是春秋时期中原大地上到处都有的战争。在历史上的周平王向东迁移周朝的国都之后,中国自商超开始逐渐建立的封建体系逐渐崩坏,各诸侯国的诸侯各自坐大,占领地盘,扩充自己的势力,兼并自己周围弱小的邻国,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

(编户齐民的制度发展)

后世编撰的《春秋》一书中,就有明确的记载,在短短的两百多年间中,被实力较强的大诸侯国灭掉的小型国家就有足足五十二个。当时春秋时期残存的著名的战国七雄,再加上几个较为弱小的国家,这些就是兼并之后获得新生的幸存者。日后的战国七雄相争,最终还是由秦始皇完成了统一中华的大业。几百年来的百多年间,强并弱,大并小,战争没有间断。

(春秋记载的史实)

在这一过程中,春秋时代的封建诸侯国家,一步一步凝聚为战国时代的君主国家,国家遂得以有效地控制资源,动员其人力,成为组织严密的战斗体。

国家形态的转变

国家组织的转变,第一步是地方行政系统渐渐取代了封建领主的封邑。中国历史上所谓郡县化的过程,分别出现于不同的国家。最早的县,可能是在春秋之初,楚国初露头角时,即已将吞灭的小国建立为县,由县公统治。"公"的称号,仍与封建诸侯的国君一样。但是,楚国的县公,是由楚国国王委派重要人员出任,却又不是世袭的。

(春秋战乱纷争)

楚国原本不在西周封建系统之中,其领土也原本不在华夏文化涵盖的区域之内。楚国新兴之初,很快即蔚为大国,可能与其国力凝聚有关。春秋中叶以后,晋国的制度也经历了重新编组:六卿强盛,每一家族都占有广大的领地,设立若干个"县"治理。

这些县,有的是晋国扩张过程中兼并的小诸侯,有的则是旧日戎狄的土地。战国时代,魏国在战略要地,则设有边郡,郡可以统辖若干县,例如西河一郡,郡守拥有相当权力。商鞅变法,将秦国地方行政组织改制为郡县。秦统一中国,全国均设郡县。自此以后,两千年来,中国都设有郡或相当于郡、县二级的地方行政单位,以为常态。

两者的不同之处

郡县制度不同于封建制度,一在政令出于中央,一在流官代替了世袭。西周封建制度下,主权经由层级的结构,逐级分享,不论王室,或是诸侯,还是卿大夫,都不能拥有完整的主权。

(政府实施的郡县制)

另一方面,由周王到大夫,都具有"士"的基本身份,与一般庶人分属两个阶层。郡县制度下,除了少数君主家族及封有爵位的家族外,庶民都是国家的百姓。百姓即国家以户籍注录的人口,基本上都有相同的身份,亦即所谓"编户齐民"。两千年来,中国最大部分人口,上不是贵族,下不是贱民,均是这些有户籍,服徭役,纳税完粮的一般平民百姓。

周代封建制度下,那些诸侯卿大夫,各自拥有土地,由其直辖人口耕种。耕作者在领主分配的田亩耕作,收获属于公赋,剩下的部分,才是私人所有。同样的,诸侯以收入贡献王室,自己留下一部分。这样金字塔形式的经济分配,逐级分配于各个阶层,其中没有哪一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封建崩溃,统治权力一级一级下降,诸侯不再贡纳于王室,卿大夫也逐渐不贡赋于公室。

与罗马形式的不同与改变的影响

中国在此时的情况下,先后因为种种缘故,经历了长期的王朝覆灭以及战后重组,先是分裂,再然后又是经历了文化、政治以及经济上的飞速发展,从而将各个本不相连的地区重新联合起来,将中原文化覆盖的地区1再次推广出去,形成东亚地区上难得一见的中华特有的文化发展共同体。

这一发展过程,在世界史上,颇与古代罗马的转变相似。古罗马秩序结束,基督教文化圈代兴,其涵盖范围也超越古代罗马的地中海世界。有学者注意到古代罗马帝国的衰亡,讨论其缘由,撰写了著名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本节仿照吉本的分析角度,也将以秦汉秩序的衰亡为主题,略述其梗概,并讨论两者异同。

(官方宣传的等级制度)

战国时代,战争频繁。列国在生死存灭的斗争中,必须尽力扩大其可能动员的各类资源,其中尤以人力最为重要。《孟子》引述魏王的话,说国君十分关怀国内人口,是以招徕人口,不遗余力。可见,战国人口,有相当流动性,哪里生活条件好,移民就往哪里移动。这也是"编户齐民"制度才有的现象,迥异于封建制度将劳动力束缚于土地上。

(春秋群雄征战)

结束语:封建制度崩解后,重组国家秩序,百姓从封建束缚中离解为个人,但又以个人的身份,纳入国家组织。中国历史上编户齐民体制内的个人,不是古代希腊城邦的市民,也不是今日主权国家的公民。

齐民,许多地位相同的百姓,在统治阶层的统治下,有一定的身份,其权利为国家法律保护,同时也必须承担交税服役的义务。齐民是隶属于国家统治机构的百姓,是这一个庞大共同体的成员,但并不能分享共同体的主权。主权是属于统治阶层的,并不属于编户齐民的百姓臣民。从战国时代到今天,中国两千余年的历史上,编户齐民的体制,其实变化不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注意!中国古代史易错概念解析
分封制和中央集权制,哪个更便于江山社稷的稳定
华中师范大学 陈军亚 教授 ‖ 对古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形态的新认知——以“国家郡县,社会封建”为描述路...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专题复习与训练
工具化的制度
中国历史进程中关于封建制度和郡县制度裨益关系的争论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