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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经典《红楼梦》#小人物的大心计



小人物的大心计

——《红楼梦》小红形象浅析

 

在长篇巨制《红楼梦》里,人物名字带玉的并不多,带玉的人物都是重要人物,象主人公宝玉和黛玉,以及妙玉,都在十二钗之列(有个偶尔出来的小戏子叫了玉,但那是短暂的命名,不计),可是却还有一个地位不高,但“戏份”不少的丫环,那就是林红玉,大家叫她小红。有的红学家,如霍氏姐弟,把林红玉排在三副册之一,把麝月排在二副册,我以为这并不正确,林红玉应同为二副册。

曹雪芹塑造这么一个地位低下的“玉儿”,其用意何在呢?

有考证认为,红楼“四玉”:宝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妙玉是度情,而红玉是情醒。

红玉一出场就摄夺耳目。第24回,贾芸进大观园找宝玉,一时找不到一个可以给宝玉屋里传信的人,“正在烦闷,只听门前娇音嫩语的叫了一声‘哥哥呀’,贾芸往外瞧时,是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生的倒甚齐整,两只眼儿水水灵灵的,见了贾芸,抽身要躲。”后来当这个小丫头得知是本家的爷们,便“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再接着,当贾芸请她传过话给宝玉屋里时,她很真诚的告诉他“不如家去,明儿来是正经。”当贾芸离开时,“眼睛瞧那丫头还站在那里呢”。

这个开场亮相,直接就把一个漂亮而机灵,活泼成熟而又有些心事重重的女孩子推到观众的眼前了,让人为之一亮,映象深刻。

关于红玉的身世,在27回,李纨告诉凤姐:“她就是林之孝的女儿。”林之孝是贾府里的二管家(总管是赖大),或许还要低一点。也只是比小厮稍高点辈份的奴仆罢了。24回也介绍,红玉原是荣府的旧仆,他父亲收管各处房田事务。而且红玉连自己的名字也差点不保,因犯了“玉”,被宝玉改名“小红”,这一方面证明其地位的低下,一方面也寄托着她的家庭对她的珍视(不然为什么要取带玉的名儿呢)。同时,宝玉给她改名为小红,理由是她犯了黛玉,在脂批本中,说到:林红玉,林字犯黛玉的林姓,红字犯“降珠”(黛玉),而玉字则直通矣,可见,林红玉这个人物,在小说中是影射黛玉的,两个女子都是怀才不遇、郁郁不舍型,都是敢于大胆追求自己爱情的“闺阁另类”。《红楼梦》特地用一篇文学去解释一个普通丫头名字的由来,足见不是把她作为一般小人物来写的。

与曹雪芹同时代的富察明义,在《题红楼梦》的20首诗中,专门有一首写红玉,这就是第8首:

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

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意思是,窗帘白天用帐钩勾起来,丫头们却不知哪里去了(其实是有身份的丫头们游园去了)。红玉因地位低不敢出去,独自坐在怡红院里,倒也落得个清幽雅静。不想竟结成宝玉给她开镜与梳头的好事。

红玉刚进怡红院时,才14岁,是二等丫头,只干扫地、浇花、喂鸟之类的苦活儿,还常常被其他丫环奚落。比如晴雯一见了她,就骂她“你只是疯罢”,当然,这也是晴雯后来遭殃的一个方面,试想,得罪一个管家的宝贝女儿,会有好果子吃吗?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丫头,却被宝玉起了眼,也被凤姐起了眼,更不用说被贾芸起了眼。

宝玉起眼。在第24回中有一个重要情节,宝玉在房里要水喝,旁边正好没人,这样的时候并不多,而就是这不多的时候,被红玉抓住了,她替宝玉送了水,几句话就得宝玉赏识,后来宝玉还替她梳头呢。虽然有的本子说是麝月被宝玉篦头,但从明义诗中看到是宝玉为红玉梳头,还有,脂本曾有批有红玉“且后有宝玉大得力处”一句,可见,宝玉与红玉关系不一般。

凤姐起眼。一日,凤姐在山坡上向丫头们招手,想找一个传话的人,这样的时候也不多,也被机敏的红玉抓住了,她当即就“弃了众人”,赶上前去抢了这个差事儿,最终因口齿伶俐,能把“六七门子的关系”转述得清清楚楚,被凤姐看中,要到自己手下。她到凤姐处时,是17岁,可见从14岁的怡红院,到17岁进入贾府权力核心地,三年上了大台阶。

贾芸起眼。红玉刚出场是在仪门外书房里遇见贾芸的,她那一声娇声嫩语“哥哥呀”,想必是她的哥哥也是这里家奴,应是在仪门外书房当差,她找哥哥时,竟遇上了贾府的外二爷贾芸,又因她的内在气质和外在功夫(下死眼“勾”贾芸与遗手帕“贾芸”),两下子就把贾芸弄得“丢不开手了”。那么最终红玉是不是嫁给贾芸呢?笔者认为是有的,一是从书中已有文字来看,贾芸同红玉之父林之孝总的一块在书中出现,如贾府遇盗时,林之孝就与贾芸在一起,证明红玉贾芸是一家人。再就是凤姐、贾琏都很赏识贾芸,象把周瑞家的女儿嫁给商人冷子兴一样,凤姐夫妇可能把林之孝的女儿嫁给贾芸。

红颜者薄命,杰出者多怯。命运对红玉并不公正,第26回,小丫头佳蕙对红玉说:“贾母给服侍宝玉的人都有赏,连晴雯绮雯,仗着老子娘的脸都有赏,你怎么不算在里头?”晴雯是孤儿,小时候卖到赖大家,而红玉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反而不归到上等婢女之前列。从这一点上看,要么红玉是林之孝收养的,要么是林之孝在贾府地位很低。

红玉是大观园的又一个反叛,这一点并不亚于宝黛。她是一位大胆的爱情追求者,在那个时代,无异于女中豪杰。如在24回中,她敢于在大众场合主动对男人贾芸“下死眼”,还敢于“遗帕子”给男性贾芸。这个女孩常常怀着相思情绪,夜里都梦见贾芸与自己相遇。在26回,由于宝玉中邪,贾府派贾芸带小厮坐更看守,与红玉相见多日,红玉在这期间“一直懒吃懒睡的”,可见是害了相思病。

坠儿带贾芸入园时,红玉故意当面问寻帕子的事,这是一种大胆的爱情挑衅。因此,脂批对这个动作,批为“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可见《红楼梦》对红玉追求爱情,原本是有许多设计的。

27回宝钗扑蝶时,在滴翠亭听见了红玉与坠儿密谈爱情之事,宝钗用假装追赶黛玉来躲开,这是不是说明大观园里的人们都把红玉当成黛玉一类人呢?有可能。还有,这是不是作者借此来反讽宝钗处处欲嫁祸于黛玉呢?对“反叛”女儿(黛玉、红玉之类)的爱与对“顺从”(宝钗、袭人之类)女儿的讽,一直是作者曹雪芹的主题。

 

《红楼梦》对红玉这个人物,特别对这个女孩追求爱情的过程,篇幅不可谓不多。在24、25两个章节中,是写红玉是最多的,开始还没有写红玉大胆追求爱情的行为,即使写到红玉害了相思病,终日出神发呆时,还写得还较隐晦,如她被袭人叫到潇湘馆云借喷壶时的心理反映。但到了26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就完全是红玉大胆追求爱情的描写篇章了。一开始,她看见贾芸拿的手帕象是自己的,就证明她的心思一直在贾芸身上,“待要问去,又怕被人猜疑”,这已经就是大胆的尝试了。等到坠儿把贾芸的手帕转给她时,她竞“设言传心事”。在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清,男女私传信物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何况还是女孩儿主动传给男方。在《红楼梦》里,只有宝玉与黛玉私传手帕,红玉私传“心事”是宝黛之外的唯一。

工于心计,积极向上,敢与命运抗争,是红玉这个人物形象的又一特征。作品中的红玉一出场,就“下死眼把贾芸看了一下”,这不仅是一种对爱情的主动与大胆,更重要的是她的人生设计的开始。要知她是管家的女儿,要了解一个贾府的公子身世是不难的。她知道,在宝玉房里,嫁宝玉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而贾芸虽穷一点,却也是贾氏正宗,如果能嫁到那里也是一个正宗夫人,凭贾家的势力,自己的才能,不愁没发迹处。所以,她是在走两步棋的同时,又始终保持第三步棋,一步棋是尽量接近宝玉,成为身边人,受挫后(常受大丫头们排挤)走第二步棋,即占凤姐这个高枝儿,而在走这两步棋时,始终追求着与贾芸的爱情。

凤姐赏识红玉,以至把她从宝玉手里抢到自己身边来。凭什么?如果不是她的过人聪明,凤姐肯定不会冒违背贾母旨意,把宝玉手下人要过来的危险的。凤姐曾说过,看了这么多女孩子,没有一个象红玉那样利索干净的。她替凤姐传个话,把五六门子的关系都转述得清楚明白,连李纨都叫不上来。凤姐问她愿不愿意留下,她说,跟着长点眼高手低的。这证明她机灵,聪明。还有一点就是善于抓住机遇。

她高到凤姐处后,只露过两次面。一次在29回,清虚观打醮时,红玉列在凤姐丫头里。二次在67回,莺儿送东西给巧姐,见凤姐有怒色,就向小红打听。

 

草灰蛇线是公认的《红楼梦》艺术特色,在前80回中既然有那么多关于红玉这个人物的伏线,可以想象,在后面一定有这个人物的大篇幅。现简单作一些相关探佚:

作为全书四大玉之一,“特别丫头”林红玉应是全书中占举足轻重的人物之一。脂评本在27回,红玉被凤姐调去一节文字旁,批:“奸邪婢岂是怡红院应答者,故即逐之”。给红玉安上“奸邪婢”头衔,应是有大故事的。

畸笏叟在旁加更有解释:“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是有批。丁亥夏,畸笏。”(其中顿号为作者所标——作者注)

在甲戌本中,这段文字的章节末,又有畸笏的总评:“凤姐用小红,可知晴雯等埋没其人久矣,无怪有私心私情。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畸笏还批有:“狱神庙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贾府被抄时,把一些并没有罪名或者一时并不知道是否有罪的人送进狱神庙(祀奉狱神的庙宇,应在监狱的场院内),作为临时羁留所。林之孝作为贾府管家,当然会被拘留问话,做女儿的当然可以去探监。这其中应当有与狱神庙里的主人凤姐和宝玉的故事。

红玉是被怡红院挤兑出去的,而恰恰她又是在宝玉患难中帮助、安慰宝玉的唯一的人。红玉到凤姐处,被人说是“占高枝儿”,而恰恰是她在这个“高枝儿”上唯一的与主人共难。红玉应当是与晴雯、金钏儿一样,是同一音乐主题上的两个变调。《红楼梦》写红玉这个“四大玉之一”,写这个“奸邪婢”,显然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绝不会在她被凤姐要了去之后,就销声匿迹。畸笏有一条批为:“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眷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畸笏叟。”证明有《狱神庙慰宝玉》章回,另五六稿(回)中应有《贾芸仗义探庙》之类的章回,因为红玉不管与贾芸成家与否,凭她与贾芸的关系,肯定能通过贾芸去与凤姐宝玉联系的。1943年6月的《北大文学》刊发张琦翔教授的《读红楼梦札记》,称:1942年冬,日籍哲学教授柯达章告北大文学系张琦翔说,日本蒙人三多的百十回本的《红楼梦》,内容有宝玉入狱,小红探监,小红与贾芸结褵……。蒙人三多是清末一位有名的大臣,极爱文字收藏。

红玉一到凤姐处就被“冷藏”起来,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与作者的观念有关,如脂批“大观园何其严肃清幽地也”、“奸邪婢岂是怡红院应答者,故即逐之”,象秦可清不能入园一样,红玉一有私情,便被放逐。二是此书只意于闺阁中,写儿女之笔墨,至于以后的抄家、探监,只能略去。但尽管这样,作者仍然非常爱惜这“四玉之一”,一是把她作为管家女儿,抬高身份,或是为了让她能嫁贾芸,或是让她能更有机会帮助宝玉。二是用了比秦可清多得多的篇幅来写她。三是将她与贾芸恋爱,这点写得比司棋与潘又安恋爱光明正大。四是即使让她走(在大观园的居留权上,作者是有原则而毫不通融的),也走得光鲜,不是排到外面,而是进入凤姐房中。此后,再在狱神庙中让她大显身手,这是捧足了她啊。

至于说到红玉为否未上钗榜这个大问题,笔者猜为:大概贾芸、红玉的结局在作品中是完美的,而入钗榜的都是“薄命司”,因而她就榜上无名了。不过,也有霍氏姐弟考证,在情榜中,红玉列在副册之首,在此不作详述。

原作于1997年12月. 

作者简介:邱风,又名邱保华,男,湖北省黄冈市人,现在鄂州工作,政府机关公务员。业余爱好红学及创作。系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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