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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难题一偏坡(二)

 

四、五行生旺死绝正反两说

几乎所有的命书论五行生旺死绝都有两套说法,一是只论五行四时休旺,不分阴阳干,如木旺于春、相于冬、休囚于夏、死绝于秋等;二是将五行分阴阳干按十二宫顺逆论,如甲木生于亥,旺于卯,死于午,乙木则生于午,旺于寅,死于亥等。

然而,这两套说法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诸多矛盾,譬如乙木,一说在午为长生,另一说却为休囚;一说在亥为相地,另一说却为死地。其余金水火土均有这样的问题。查子平经典《渊海子平》,又未见对此问题有任何明确解释。这令后学者们左右为难,不知所从。即如《三命通汇》在“六乙日壬午时断”云:“乙木长生在午……”语音未落,便在“六乙日丁亥时断”又说:“时上生逢亥与丁,食神乙木遇长生。”瞧,乙木又长生在亥了!乙木到底长生在哪?即使是万民英复生,恐怕也难作答。

比之《三命通汇》等子平书,《子平真诠》说理最为简明而透彻。但在这个问题上,《子平真诠》仍然有模糊之处。该书作者一面说“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但另一面又说“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先是把得根与否作为论断五行强弱的最大砝码,然后却将没根的阴长生也视为不弱。这使后学者每读至此就犯晕:说阴长生“不弱”是什么意思?是旺强吗?

笔者认为:判断五行强弱最大的两个砝码是“根”与“气”。所谓“得根”是指天干在地支得同类五行,如甲乙木得寅卯未辰亥之一即是。所谓“得气”是指五行处于生长时段,如甲木在子在丑,虽然无根,但处于沐浴和冠带之地,是有生气的,也能受财官食伤。甲木即使是在戌,也处于所谓“进气”阶段,要比在午酉之地有气一点。当然,进气不如得气,得气不如得根更有力。至于长生,本意是指植物的萌生阶段,虽然生机勃发,但还尚未长大,不能算强。阳干之木类似樟楠梓柏,根粗气壮,长大则出干分枝,拔地撑天,而阴干之木却如花草苔藓,根微气薄,即便长大了也是柔弱之物,不能作栋梁,如果还是长生状态那就更谈不上旺强了。阳长生尚且不能算强,阴长生那就真要算弱了,而且很弱。若以计分论,则乙木在亥为5分,在子为4分,在丑为3分,在卯寅为89分,在辰为10分,在巳为1分,在午为2分,在未为6分,在申为3分,在酉为0分,在戌为1分。其中得12分者基本上处于死绝无气状态,乙木如此,其余阴干也不例外。因此,阴干长生可以忽略不计。   

细读《渊海子平》我们会发现,子平在实际论命时一般是不论阴长生的。例如“论命细法”云:“妻星入败地,主妻不正,如己酉 庚午 癸酉 丁丑,是财入败地也。”这里丁火在酉不论长生,而是论败地。下文又说“假令壬癸日运逆行者……取丙丁火为财……酉运火死水败,主破败。”这里也没有将丙丁分阴阳而论,而是一概论火死在酉。

既然阴长生可以不论,那么阴干到死地也是大有问题的。如乙在亥、丁己在寅、辛在巳,不仅不死,反而有几分生气。因此,阴干也可以不能死,只论绝即可。

阴干在墓库之地呢?如乙在戌、丁己在丑、辛在辰之类,则论墓而不论库,为什么呢?因为戌中无木,丑中无火,辰中无金,不能说是库藏,只能说是入墓了。

阴干的旺呢,也不同。阳性是独立的,故以得本气强根为最旺,如甲得卯即是。阴性呢,则具有附从性,如乙木在辰有癸水戊土培养,故最旺,所以子平将乙木羊刃定位在辰,而不是寅卯。其余丁己在未,癸在丑,辛在戌,皆是此理。


五、一子不冲二午正反两说

干支相冲时,是一对一或一对三,能不能一对二呢?《五言独步》云:“二子不冲午,二寅不冲申,二午不冲子,二申不冲寅。”明确指出:二不冲一。石田山人《命理微言》也云:“一不合两,两不冲一。”

但李素庵的《命理约言》云:“旧说谓二不冲一,夫两不相能,则多助者愈肆侵伐,譬之仇家相值,岂必各一人则操戈,多一人反袖手乎?”他认为就跟人打架一样,难道只能一对一,不能两个打一个吗?任铁樵在注释《滴天髓·战局》时亦云:“如谓两不冲一,此谬言也。两寅一申,冲去一寅,存一寅也。”徐乐吾的《子平粹言》跟任氏同唱一调:“至于两寅不冲申,两子不冲午,谬论也。冲者,克也。天干七位为克,地支七位为冲。如庚见两甲,能不克乎?丁见两癸,能不被克乎?此遁词不足辩也。”他们均认为冲与克完全是一回事,所以不存在二不冲一的问题。

实际上,冲与克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克是不论方位的,而冲则只论方位。子平书中为何只有甲庚冲、壬丙冲、丁癸冲、乙辛冲这四冲,而没有戊壬冲和己癸冲呢?就是因为戊与壬、己与癸不是对立的方位啊!冤有头,债有主,不是对立的方位就不相冲。而同一个方位是没有两个对冲点的,正如指南针不会指向两个午位。因此,一子不冲二午,二寅不冲一申。当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是一不冲二的。什么情况下一能冲二呢?就是在因合冲刑害破坏了一对二的状态时,或者说因合冲刑害变成了一对一或一对三、或二对二时,便又能相冲了。

严世蕃命:癸酉 丙辰 辛卯 辛卯。这里两卯冲一酉吗?冲。因为辰酉合,就是辰酉联手对付两卯,由一对一变成了二对二的状态。乙木到辰月为羊刃,又有两个卯木做坚强后盾,势力极强,岂能与酉金真心合作?酉金见有辰土帮扶自己,便向卯木发起攻击,哪知道辰土跟卯木是一伙的呢,结果只能是木坚金缺,格成从财。倘若这两卯不冲一酉,那么从财则不真,正所谓“财多身弱,富屋贫人”也,加之年月有忌神,命主是不可能有富贵父母的。然而,其父却是权倾朝野的著名权臣严嵩。可见,此命两卯还是冲一酉的,惟其冲去了一酉,从财斯真,命主才会有那样的父亲。此后运走东北木水之地,大利格局,故命主早年因父荫进入国子监读书,学成后即任左军都督府都司、经历。30岁癸卯年升任尚宝司少卿(正五品),38岁辛亥年又升任太常寺卿(正三品),皇上还特许他“随任侍亲”,跟他父亲一块儿左右朝政。世人合称其父子为“大丞相”、“小丞相”。命主整日象牙床,金丝帐,朝歌夜舞,恨谁杀谁,此皆得之于卯木偏财父星也。50岁入辛运,比劫忌神透干当权,52岁流年逢乙丑,酉丑合金,冲克卯木,大破格局,命主被抄家杀头,身败名裂。

孔祥熙命:庚辰 乙酉 癸卯 庚申。用印喜食格。酉金冲卯木,因辰有合而解冲。故命主于北方运中事业成功,婚姻顺利。64岁大运入卯,这时候看似两卯对一酉,实际是辰酉联手对两卯,所以一入卯运命主即因财政政策失败而辞去财长职务。次年乙酉再冲卯,命主辞去一切公职。妻子生病。不久即携妻去美国治病,一去就是15年。

陈公博命:壬辰 庚戌 甲申 甲戌。杀印格。因两戌不冲一辰而使印星无损,故命主生于官宦之家,学业优异,文章出众,官至立法院长、上海市长。52岁大运入卯,合去一戌,引发辰戌冲,财星坏印而破格,命主于53岁乙酉年因汉奸罪入狱,次年丙戌被处死。

男命甲:丁酉 癸卯 丁酉 甲辰。月令印星当令,有癸杀透干,格论印赖杀生。如果两酉冲一卯,那么就会冲坏月令印星,命主则毫无贵气可言。然而,命主却是市政府的一位处级官员。可见两酉不冲一酉,两酉也不合一辰,印格不破,再走北方官杀运才会有如许小贵。

男命乙:壬子 癸卯 壬子 丙午。本来两子不冲一午,但因子卯刑伤一子,所剩一子则出午,破了食伤生财格。若以食伤喜比格论,大运又走南方,比劫失地,故命主百谋不遂,于丙午运中落沦街头,加入了丐帮队伍。


六、隔柱相合正反两说

有间隔的干支是否能相合,查阅《渊海子平》有关论合的文字,找不到明确答案。但从其所举的一些相关命例来看,则都是肯定隔柱能够相合的。如其“论七杀”一章云:“如辛丑 乙未 乙卯 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为木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这是在以时干丙火合制年干的辛杀。还有一例:“如丁巳 戊申 壬子 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于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这里的年干与日干丁壬合,年支巳中戊土与日支子中癸水戊癸相合,均属于隔干隔支之合。《三命通汇》论“年上七杀”一章也举例说:“一命戊戌 庚申 壬午 癸卯,戊与癸合,卯与戌合,壬坐午支,财官具备,为贵。”这里说的戊癸合、卯戌合,也都是年时隔干隔支之合。

然而,《子平真诠·论十干合而不合》却明确指出:“何谓合而不合?盖有所间隔也。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有庚间隔之,则甲不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以乙间隔之,则己岂能越克我之乙以合甲,此制于势也,合而不敢合也。又如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如人地北天南,不能相合一般。然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有差别,欲合而不能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意思很清楚,就是两条,一是隔干能克制相合的两干时不能相合,二是年柱与时柱的遥合不能相合。现在很多命书都持此观点。

两种观点谁对谁错呢?假设遥合不合,隔干克合干也不合,那么,上文所举《渊海子平》中的辛丑命,时干丙火便不能合制年柱辛杀,从而因七杀无制而破格,命主便不会“贵而有权”。戴安娜命也是如此:辛丑 甲午 乙未 丙子。倘若时干丙火不能合制年干辛杀,命主就不会成为富贵非凡的英国王妃,而会是个七杀无制的贫病之人。再看这个男命:甲戌 癸酉 乙未 戊寅。月令七杀透印,如果戊癸之间因有乙木克制而不合,那杀印格就成立,命主则必然会显贵无疑。可是命主却六亲早丧,无依无靠,无妻无子,一生孤独穷困。显然,这乙木还是不能阻隔时干的戊土合坏月干的癸水印星啊。又有某男命:癸巳 甲寅 己丑 戊辰。正官当令,但巳丑拱伤官,破了官格。故命主为普通农民。男以财为妻,八字上的时干戊土能合去年干癸水妻星吗?请看事实:命主于18岁壬子运辛亥年三会财局时娶妻,一年后的癸丑年其妻外遇,21岁甲寅年正式离婚。辛亥运丙辰年,丙辛合财,23的命主再婚。25岁戊午年,其二妻又出轨,次年再离。27岁庚申年亥财长生并转合入妻宫,命主三度成婚。这次他是下定决心打死也不离婚的,但最终还是没能熬不过命运之神的摆布,到33岁戊寅年其妻跟人家悄悄私奔了。从命理上看,这一切难道不都是戊癸遥合整出来的破事儿吗?

如此说来,是不是隔柱之合就完全没有条件限制了呢?隔柱不合的说法是否就可以不予理睬了呢?也不是。哪要在什么情况下隔合才不合呢?那就是冲。因为冲与合才是一对矛盾,一般钥匙解一把锁,只有冲才能破合。如甲己之间隔一个庚字,甲庚冲,则能破甲己之合。乙庚之间隔一个甲字或辛字,甲庚冲,乙辛冲,也能破乙庚合。当然,还得分先后以及各自的力量而论,破合之字倘若没有力量也是难以破合的。

女命甲:戊申 乙卯 丁亥 癸卯。时干癸水夫星与年干作合,戊癸合比劫,这是丈夫外遇的信号。但命主夫妇都在农行工作,结婚二十多年来,其夫尚无绯闻,两人关系也不错,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日主丁火与癸水相冲,不让戊癸相合。而另一女命:丁未 癸卯 壬申 戊申。同样是隔干戊癸合,只因中间没有破合的丁火,所以在命主36岁癸未年时,其夫外遇并与命主离婚。

女命乙:丁酉 辛亥 乙酉 丙戌。此命夫星辛金透出,日主以丙火合之,伤官合杀,这是典型的婚姻信号。然而,辛金坐下有甲木,是辛金的正财,表示辛金是有妇之夫。只要大运不能将亥中甲木去掉,命主就会始终处于三角恋之中而无法摆脱。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十几年来命主一直在充当小三角色。她也不想这样,多次试图摆脱这种囧境,在命理上就是日元乙木冲辛金,可是金强木弱,乙木无力冲破丙辛之合,故而至今还是二女共一夫。

男命甲:癸卯 丙辰 丁酉 辛亥。丙辛合,劫财合妻星,命主之妻是否就有外遇及离异的事情呢?实际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丙火劫财受到癸水七杀贴身克制,大运又是一路水金,七杀有力克制丙火,故丙火不能合去辛金,所以命主夫妇在感情上均无明显的出轨行为。


七、隔干生克正反两说

隔干是否生克,《渊海子平》等子平经典没有明确论述。后之学者有持肯定观点的,也有持否定观点的。细看否定者的有关论述,实为不太明确八字五行生克制化的规律所致。子平有云:“伤官见官,妙入财印之乡。” 为何有了财印之后,伤官就不克官了呢?因为伤官生财,财又生官,或者官生印,印又制伤,所以伤官不再克官。这说明,在五行相克时,只要中间有字通关,或者有字制约主克之字,便能解其相克。明白了这个道理,隔干是否生克的道理也就不言自明了。不是因为隔干就不克不生,而是看所隔之字是否真正有阻隔作用。

邹文耀先生在其《命学寻真》中引用了《子平真诠》的两段论述,第一段是:“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贵格也。如吴榜眼命,庚戌 戊子 戊子 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第二段是:“有财带七杀者……或制杀生财,贵格也。李御史命,庚辰 戊子 戊寅 甲寅,制杀生财也。”邹先生的意思是,吴命的时干丙火不能克年干的庚金,而李命的年干庚金却能克时干的甲木,这两命的说法是相互矛盾的。其实,这并不矛盾。吴命的丙火生戊土,转而生庚金,所以丙火不克庚金。李命的庚甲之间没有水通关或火制金,故而能相克。

任铁樵所注《滴天髓》一命:壬辰 壬子 辛酉 己丑。任氏论此命“伤官配印,格局清纯”。接着又说“甲寅乙卯(运),泄水之气,家业大增。”试想,既然是伤官配印,印就是他所谓的平衡“用神”,而甲寅乙卯运不正是财星坏印的糗运吗?怎么还能“家业大增”?入丙运,命主“竞成弱症而死”,命书不是说“伤官配印,不怕官杀搅局”吗?为何此命一见官星就连命都丢了呢?很显然,任氏还没有整明白五行生克制化的方式。此命时柱己丑土必然要生日柱辛酉金,并转而再生壬子水,也就说是这己丑土根本不会去克制伤官,从而构成伤官配印格。此命若走木运,则土金水木连续相生,成为食伤生财格,所以命主家业大增。若走金运则可以构成食伤喜比格。唯独不能走官运,伤官见官而破格,故卒。

任铁樵所注《滴天髓》另一命:辛亥 壬辰 丙申 己亥。任氏谓“此财生杀,杀攻身,丙临申,申辰拱水,火衰极者似金也。初运辛卯庚寅,东方木地,椿萱凋谢,祖业无恒,至己丑运,出外经营,青蚨衬辇,白镪随舆,及戊子二十年,春风吹柳,红绫易公子之裳;杏露沾衣,膏雨沐王孙之袖……”意思是此命日元丙火太衰,变得跟金一样喜欢土生了,所以走木运时坏事接踵而至,走土运时好事不断而来,出入都有车马带着许多金银,穿着也极其华丽。其实,此命就是很简单的杀邀食制格。丙火与己土在月令处冠带之地,得气不衰,岂能以衰极而论?己土又得丙火之生,是有力量克制壬水的。这不能用什么丙火衰极似金的歪理来解释。木运食伤受制,又不能构成杀印格,因而刑丧破耗。土运食伤当权制杀,故能大发其财。

此外,还有一个生克先后的问题,这更是任氏等所谓“平衡用神”论者所全然不知的。《四言独步》云:“先财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财,即受其辱。”都是财克印,为何换个位置就吉凶相反了呢?还是格局问题。月令是财,便是用神,要使此用神得用,其余一切便都要做这个财星的配角。它受比劫克夺,就要官杀制劫或食伤化劫。它受官杀化泄,就要食伤制官杀。它既多又杂,就要比劫清格。孤财不贵,因此喜其配印。当印星作为财星的配角时,虽然财印相克也无妨,因为印星不能伤害用神财星而导致破格。但若是月令为印,则其余七字则都要做这印星的配角,而财星克印坏了用神就要招致破格,除非印星多了,故曰“先印后财,即受其辱”。财印如此,其余官与伤、枭与食、财与劫等皆是如此。不过,恶用神是务必要予以克制的。

曾从龙命:乙未 甲申 丙申 庚寅。財格配印。因先财后印而没有贪财坏印的不良现象。相反,命主于辛运己未年25岁高中状元,累官至宰相。

男命甲:丁酉 丁未 庚寅 壬午。天干是杀邀食制格,地支是印赖杀生格。月令未印,日支寅财,属于先印后财即受其辱之命。命局寅午合,寅木不坏未印,加之大运南方,杀旺泄财生印,故命主事业顺利,官至副县长。晚年一入卯运,财星到了旺地,卯未一合,贪财坏印的信息就显露出来了,命主因女色被罢官,降为普通公务员。好在天干的格局尚未损坏,故没有坐牢判刑。

男命乙:甲午 庚午 丙申 乙未。年月劫刃,日支为财,是为先劫后财,反成其财,命主于己酉运中财发数百万,正所谓“火生夏天金叠叠,富有千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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