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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奸杀女同学未遂无罪释放,未成年人都有一块免死金牌?

来源:张十三说(ID:zhang13shuo)


01


现在的孩子,真的是太可怕了。


刷微博,看见一个妈妈的求助:


她正在上初中的女儿,被一个年仅13岁的男孩抢劫并强奸未遂,随后被其用刀捅伤,女儿获救后,妈妈报警求助。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因为凶手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即使追责下来也仅仅是民事纠纷。


这位妈妈长达几千字的长信里,说明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妈妈说,自己上初中的女儿放学后,在回家等电梯的时候被人持刀劫持,然而罪犯不是陌生的彪形大汉,是女儿曾经的小学同学黄正杨。


抢钱,女儿身上刚好没有,黄正杨气的直接几刀划向女儿的脖子,随后拿到要挟她脱光自己的衣服,企图强奸。



但由于女儿强烈反抗,他并没有得逞,恼羞成怒的他拿起刀又是在女儿的胸前一顿乱捅。


他还拿着刀在女孩的小腿上划过,特别变态的说:你记着,这是给你留纪念的,因为要你死都记住我。


肉体的折磨加上内心的恐惧一起袭来,女儿当场昏过去,赶在黄正杨去隔壁查看情况的空档,醒过来的女儿直接跳到楼下的一个棚子上。


呼喊得救,命虽然保住了,但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这件事带来的心里阴影,可能终其一生也不会消退。


妈妈说,从医院出来后,女儿不敢再回家,不敢再到那个电梯前面,更不敢和任何一个陌生人说话,经常一个人半夜醒来后大哭。


最让人揪心的是,每次她照镜子,看见自己密密麻麻的伤口就会崩溃大哭:我和他无怨无仇,他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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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很难想象,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详细了解这件事,然后再把事情讲给你们听的。


因为这件事光是想想,就他妈已经要把人气死了。


脑补一下,如果此刻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你面前,那会是怎样的一个场景?


一边是一个求助无望的妈妈牵着伤痕累累的女儿,她们眼含泪水,却没人能把那个孩子绳之以法。


而站在对面的,是躲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下逍遥法外的13岁男孩,就连他那一双垃圾父母也面无表情的说:我家没钱,赔不起。


你们关不了我儿子,他还是个孩子,受法律的保护呢,你们要制裁他,就是和法律作对。


你说气不气死你?


你儿子未成年,人家女儿就成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能保护你儿子那样的人渣,为什么就不能保护一个无辜可怜的女孩?


我去你妈的。


凭什么啊?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就能做出性质如此恶劣的事情,现在不给他按死在萌芽里,以后长大了杀人放火再制裁,还来得及吗?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而不是这种年纪轻轻就胡作非为的未成年人渣的。


就这事而言,这位母亲和女孩需要公平,我们旁观者和发声者,更需要一个合理的结果。


因为法律是为了服务人民,保护人民的,绝对不应该是恶魔行凶的免死金牌。


如果这件事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想这件事情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


如果你觉得我信口开河,那我随便给你举几个例子:


如果我是这女孩12岁的弟弟,我姐被刀捅成这样,因为对方是个孩子,所以可以逍遥法外。


那我能不能去放火烧了他全家?我能不能拿刀去捅他?我没什么好怕的啊,我姐就是这么被欺负的,没人受到制裁啊?


如果你觉得我这样说三观不正,那行,我问你,如果被刀捅,被强奸未遂的是你女儿,你怎么办?


你会说算了吧,忍忍吧,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这么判了我能怎么办?还是说去你妈的,这小子我不会让他好过?


我猜,没有一个受了委屈不公的人,能轻易的咽下这口气,说一声算了吧,又何况,我们凭什么就这么怂,凭什么就这样算了?


我们遵纪守法,不是让那些目无王法的人跑我们头上拉屎的。


03


这些年来,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案例,并不在少数,网友@曹师傅侬好 整理了几年来一系列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


2012年,10岁女童电梯内殴打1岁半男童,把他带到25楼后,男童从25楼坠下身亡,因为是未成年人,此事没有任何后续处理。



蓝极速网吧纵火案,未满14岁的孩子因为不满网吧工作人员随后放火烧死25人,免于刑责。



14岁之前,韦某曾掐死一名儿童,被抓到后给另一名儿童灌农药,涉嫌杀害两名儿童,免于刑责。


14岁后杀人未遂,重伤一名女童,从轻减刑,19岁出狱后奸杀一名11岁女童。




14岁男孩,杀人之前5个月用刀将一人捅成重伤,在等待伤情鉴定时将同学杀害。


被抓后仍不悔改,说我就是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


因年满14,在检察院坚决抗诉下,被判无期。



三名未满14岁未成年人夜晚窜至一小学宿舍,抢劫杀害了一名52岁的女教师。


处理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送往工读学校。



广西覃某,因为常记恨同学说自己胖,将其骗到家中后杀害肢解,处理结果也是不追求刑责,收容教养3年。



你看,这些年来,其实未成年人犯罪从来就没有断绝过,但往往那些十恶不赦的低龄恶魔,靠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次又一次的逃避了制裁。


何其可悲。


我想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想本意是给那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多一些机会,多一些宽容。


但我们忽略的是,那些被未成年人伤害的,大多也是未成年人。


而那些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又有谁给过他们机会?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伤害了我的孩子不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些可怜的民事赔偿,能有多大用处?


所以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重视起来,对于这种恶性犯罪,不要考虑年龄而从轻,一定要从重处罚。


因为伤害你的恶魔,从来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而手软,所以处罚的时候,也别因为他是个孩子,就收下留情。


他是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


04


最后,说点题外话。


先说一下,这篇文章不知道会不会被删,因为写这个这次选题之前,照旧又和领导交流了一下,得到的结果还是,最好别碰。


有关法律的东西,尽量不要去质疑,这是我们行业容身自保的准则。


但今天我想了好久,还是决定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我就是想知道,人家上初中的女儿被伤害成这样,到底他妈有没有人管?


今天我不说大家一起看热闹,一起口头心疼,哪天事真摊自己身上了,谁能帮你?


司法的本质不就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约束我们老百姓的吗?那现在呢?能不能改改,就这要抢劫强奸的逼孩子能不能治治他?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人死了,法律还是死的,那我要你有什么用?


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要保护的是谁?如果本来好心,办成了坏事,那这还算是好心吗?


可能对你们来说,这是一份工作,而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条和我们有关的,鲜活的生命!


所以我真的希望能负起责任的人能设身处地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靠冰冷的法条一刀切断。


孩子都可能犯错误,但我们每个人,乃至整个社会都要教会他,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做。


打打闹闹摔摔跤都可以,但你杀人就要偿命,抢劫强奸就要进监狱,没人管你是不是个孩子。


最后,还是那句话:他还是个孩子,请千万不要放过他。

 



作者:28岁小鲜肉大叔,13线情感作者,所有女性的娘家人,写他敢写敢说,犀利精彩。他的公众号张十三说(ID:zhang13shuo),随时欢迎你来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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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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