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分封制是周朝立国的根本制度之一,分封的对象为周王的同姓亲属、功臣和上古帝王之后,其中同姓亲属最多,“周初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诸侯虽然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的义务,但诸侯国的独立性非常大,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之后独立性只会越来越强,到春秋时期,诸侯国已成独立国家,周天子对其毫无管控能力。
也就是说,周天子是不能直接插手管理诸侯国内部事务的,这是周初王室自己的规定的,毕竟想让人家履行义务,还一点好处不给,事事由你管着,谁搭理你?
汉初最开始也是这种情况,刘邦很难管到那些异姓诸侯王,所以他直接一个个清理掉了,全部改为同姓诸侯王,相比于这些同姓,汉朝皇帝等同于宗法制下的大家长,给家族里的小辈推恩情,诸侯王们不乐意,他的儿子们可乐意得很。
但光有乐意是不够的,关键在于诸侯真的会实行推恩令吗?这是周朝不能推行推恩令的根本原因,即王室没有足够的力量压制诸侯实行推恩令,随便一个中等诸侯已经能够让王室头发挠秃,更别提大国。
汉朝皇室则没有这个顾虑,经过之前对七国之乱的平定,诸侯中最大的几个刺头已经被清理掉了,汉朝中央对诸侯有足够的压制力,只要不是足够多的诸侯一起反,中央完全镇得住场子。
周朝还有一个跟汉朝不同的地方,那就是诸侯国内也是分封的,周朝是层层分封,诸侯保留一部分土地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情况分土地给士,士才直接统治庶民,我们可以看到有些诸侯国是被卿大夫取而代之或者瓜分的,如齐国和晋国。
汉朝诸侯王则没有这种情况,这带来的问题就是,即便诸侯愿意实行推恩令,公子们是拥护得很,可卿大夫们愿意吗?卿大夫往往是一个诸侯国的柱石,他们的意见,是举足轻重的。
退一万步说,诸侯国接受了推恩令,一步步把自己的封国分小了,周天子也很难重新成为大家长。经过分割,天下形势会变成周王畿最大,周边一群小国,这样就会带来两个后果。
一个是诸侯单独不具备对抗王室的能力,王室可以以力服人,但跟汉朝不同的是,周朝在诸侯国中间没有派出机构,往来全靠使者,不能很好地掌控住诸侯国,而汉朝在诸侯国之间有郡县存在,分割后的诸侯国直接受郡县节制,换而言之,也就是间接受中央节制。
另外汉朝有跟推恩令匹配的酎金律,酎是一种优质酒,金则是黄金,这两种东西都是献给太庙的,从汉文帝时期开始实施。
汉武帝搞推恩令的时候,就利用这个制度搞掉一批王侯,因为按照酎金律规定,所献黄金份量或成色不足,王削县,侯免国,这些被黜的、被削的土地,自然就到汉朝郡县管辖下了。诸侯们就在频繁的罢黜、续封、徙封中慢慢徒有虚名,被汉朝的刺史、郡守们取代。
周朝没有这个制度,就算是诸侯不来朝见周王,也不可能把诸侯国收归王室,最多给他换个诸侯,这是周王室自己的定的规矩,除非突破,否则一群小国周王室也很难吞并,更可能的情况是当小国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纷纷开启兼并模式,周王室军队有限,管不过那么多,最终的结果也还是春秋争霸。
另一个就是边境上的诸侯不再具备抵御外敌的能力,周朝时期可不是中原天下无敌,就算是中原,也穿插着各种夷狄部落,边境上更是凶猛,犬戎、赤狄等等,都是打仗的好手,如果没有足够强的诸侯国抵御,每次打仗估计都是直接推到周王畿,诸侯的拱卫作用也就消失了。
总的来说,制度的不同和中央威信的差别,使得周王室很难想出推恩令,就算是想出来了,也很难实施,更别说重回大家长之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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