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宗,就是祖的意思,古人把他分别为嫡庶与亲疏。把同姓都叫同宗,但又分为大宗和小宗。
大宗小宗: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现在有的地方流行修统谱或叫通谱,即某一地,或某个区域的同姓各支各族联合修谱,以其中一大宗为主干,其它小宗为旁枝而附修之。
注:①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老大为伯,仲是第二,季最小。
②嗣子有2个释义:一,嫡长而作继承人者。(如某人无子嗣或乏嗣),指此人无继承人了,即无儿无女)。二,因自已无子而过续他人为子的叫嗣子。
③别子,嫡长子以外之子。
③庶子(女),侧室,妾所生子女。
④支子,宗法制度称嫡妻所生次子以下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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