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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金陵十二钗之探春》


作者简介:欣然,原名闫瑞珍,六三年出生,甘肃庆城小学高级教师,爱好读书、写作,太极拳。文章曾发表于《庆阳教育》、《梦阳文学》等刊物。

杂谈

金陵十二钗之

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是《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里对探春的判词。

      探春是荣国府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是贾宝玉的庶出妹妹,与贾环同母,在贾府四姐妹中排行第三,人称三姑娘。她为人精明能干,有心机且能决断,有突出的才华,诨名“ 玫瑰花”。

     探春的庶出身份使她感到自卑,特别是她的亲生母亲赵姨娘和同胞兄弟贾环,在贾府中几乎是人见人憎的角色,行事做派总使探春在众人面前颜面扫尽。

     贾环嫉妒宝玉,故意把蜡烛推倒,烫伤了宝玉的脸,还在父亲面前添油加醋,告宝玉的黑状,致使宝玉被父亲毒打一顿。母亲赵姨娘在马道婆的唆使下,使魔法害得王熙凤和宝玉几乎丧命。

     在凤姐小产,探春协助李纨掌管贾府的事务时,刁奴欺负探春是未出阁的姑娘,处处为难她。而亲生母亲赵姨娘也不体谅女儿的难处,要求探春给兄弟赵国基超额发放丧葬补贴,当众为难探春。探春气得直哭,她对母亲说道:“……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道谁给谁没脸?”

     第六十回赵姨娘和芳官几个唱戏出身的丫头和打闹起来,探春对她母亲的不自重行为非常的反感,毫不客气的教训了她生母一番:“何苦自己不尊重?大吆小喝,也失了体统。”

      探春对亲生母亲赵姨娘的这种态度被台湾作家董挽华批评为“冷酷、刻薄、不近人情”殊不知探春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正是需要亲人呵护的年龄,可是父亲贾政整日忙于政务,根本无暇顾及到她,亲生母亲又是那样的不堪,她要在大观园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得到贾母和王夫人的庇护。

     探春心中明白,只有自己在贾府立稳脚跟,才能照顾自己的母亲和同胞兄弟贾环。事实证明探春在暗中对赵姨娘一直在尽力维护。如赵姨娘和芳官几个唱戏出身的丫头和打闹,探春要彻查是谁挑唆的;平儿在处理彩云玫瑰露一事时,考虑到害怕牵出赵姨娘,惹三姑娘生气,伤了三姑娘的体面。可惜赵姨娘天生愚蠢,自然不解其中之意,她从不为女儿着想,处处在公开场合和探春做对。

     正是因为赵姨娘的过分愚蠢,探春才表现出了少见的强硬。如果稍不留意,她三姑娘的尊严便从此不会存在,以前的所付出努力都会付诸东流。

     探春虽然改变不了自己庶出的身份,但是她不像迎春那样因自己的出生而在人前变得唯唯诺诺,反而更加的自珍自爱,用自己的品行举止赢得了贾府中上下人等对她的尊重与喜爱。

     探春有极强的治家理财的能力,在凤姐生病,她和李纨等管理园子时,在以下几件事情上进行改革:其一,第五十五回,探春的舅舅赵国基死了,她没有顾及死者与自己的关系和母亲赵姨娘的哭闹,而是按照规矩给了二十两的礼钱。由此看出她公事公办,大公无私的态度。其二,她蠲免了宝玉、贾环、贾兰以上学为名义,实际上作为袭人、赵姨娘、李纨零花的月钱;还蠲免了小姐、丫鬟多领的头油胭脂钱。这虽然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但因为探春做得正确,没人敢说什么。其三,她对整个园子作了改革——把园子里的花草树木、鱼池河塘等给一些老嬷嬷们包去。这样既使得园子每年有些利润,又使得资源不浪费,更使得那些得了实惠的嬷嬷们更加精心管理。

      探春见识长远,措施正确,精明、干练,连贾府最精明强干的凤姐也不得不佩服她。

     探春不甘心做一辈子娇弱女人,一心想着离开这个日益腐朽没落的家庭,到外边去“立一番事业”。

      她自己是这样说的:“……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心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个女孩儿家,一句多话都没有我乱说的。……”由此可见,她并不寄希望于爱情和家庭给予自己幸福,而更渴望自己给自己做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探春在关键时刻能够制强助弱、敢作敢当。在检抄大观园时,王善保家的仗着自己是正牌主子的陪嫁,欺负探春是庶出的,竟猖狂地去拉探春的衣襟,口中还说道:“连姑娘身上我都翻了……”气得探春“啪”就是一巴掌。探春的这个巴掌打的痛快、解气,而更重要的是她以此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保护了自己的丫头,使人觉得她像个真正的主子。

     探春才华出众,情趣高雅。这可以从探春闺房的布置可以看出 :“三间房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书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的白菊花。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幅对联,乃是颜鲁公的墨迹。”这一种高雅疏朗的情调,与她非凡的个性和胸襟是吻合的。

     在第三十七回里,她第一个提出了建立诗社的创意,她给宝玉和众姐妹送上了帖子,邀集大家共议创建诗社之事。在给宝玉的帖子中,还特别举出了东晋高僧慧远之莲社及谢安邀友集于东山的典故,以为结社之榜样。值得注意的是帖中云:“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意思是谁说结诗社以展示才华,只是男子的事?我们女子也是可以的!由此可见她巾帼不让须眉的刚烈品格。

     在探春的号召之下,众姐妹纷纷响应,接到帖子后匆匆赶到秋爽斋聚会。探春提出了诗社活动的时间,“一月之中,只可两三次才好。”又表示“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并决定当日就开一社……

      探春不仅是建立诗社的创意者,也是诗社活动的“决策”者。从此,大观园中第一个以女诗人为主体的海棠诗社诞生了,而且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海棠诗之后,有菊花诗、怀古诗、桃花诗等等,就连贾母和王夫人刘姥姥等都参加过诗社活动。

     诗社活动成为《红楼梦》这部交响乐中最美好的旋律。而诗社的创建,正是探春才干的一次高雅的显现。

      探春是贾府四姐妹中最出彩的一个,即使在十二钗里也是个极有个性的一个,“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是对探春的判词。探春聪明灵秀,品性高洁,有远见,有抱负,但却并没有因为她的这些优秀品质而逃过那个社会为她所安排的命运——远嫁番邦,骨肉分离的悲剧。

主编:清风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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