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和保险储金是如何确定的?
家庭财产保险单是定期保险单。普通家庭财产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例如,自1959年2月1日至1990年1月31日止。责任的起始时间,如果保险单上的日期与投保的日期是同一天,则自保险公司接受承保时,保险责任就宣布开始;如果投保日约定于其后某一天开始生效,生效的时间便从约定这天的零时开始。例如,投保日为3月19日,约定于4月1日开始生效,保险单上载明的起始日期应是4月1日,保险责任便从4月1日零时算起。保险单满期时,保险责任便告终止,终止时间是到期日的24时。续保时需另立保险单。
 
家庭财产双全保险的保险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可至10年,这与普通家庭财产的保险期限不同。双全保险的责任期限,也是从约定日的零时起,至到期日的24时止。一般期满前一个月,被保险人就可到保险公司领取投保时的保险储金。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提前办理续保手续。
 
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储金的确定?
 
保险金额不是表示保险财产的真正实际价值,而是表示保险公司对各项保险财产在发生损失时能够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一般家庭财产保险是按第一损失的赔偿方式进行的,如损失值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损失值的十足赔偿。因此,投保时,被保险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不能超过家财的实际数额。如果保险金额定得过高,超过了家庭财产的实际价格,一旦遭受损失,保险公司要调查了解核实,超保的部分得不到赔偿,白白多交了保险费。如果保险金额定得太低,大大低于实际水平,一旦遭受大一点的损失,保险公司只按实际损失赔偿,又以保险金额为限,必然又要使一部分损失得不到补偿。因而,被保险人在定保险金额时要对家里的所有财产作一番估价,分项列出,使买际价值与保险金额趋于一致。
 
保险费是按照保险合同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纳的费用,是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保险费用的构成因素主要有三个,即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用公式来表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
 
保险储金是指在家庭财产双全保险中,按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交纳的本金。保险储金所产生的利息作为保险费。期满后,保险公司应将保险储金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
 
 
保险储金的标准,由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差别,各省、市之间也有不同,而且储金的标准还因保险期限长短而不同。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需仔细查询当地保险公司的规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保险合同(人身伤害)
【中保厦门】居家用电保险条款
2003特种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阳光保险
家庭财产险条款
平安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保险条款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