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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詁清華簡《耆夜》

閒詁清華簡《耆夜》

按:此文初照網絡版寫成,今按正式發布文本改。

簡文《耆夜·說明》節錄:簡文講述武王八年伐黎大勝之後,在文太室舉行飮至典禮,武王君臣飮酒作歌的情事。

簡文《耆夜》注釋[一]節錄:戡黎的“西伯”,《尙書大傳》《史記·周本紀》都以爲周文王,但是這個諸侯國的地理位置距離商都太近,文王征伐到那裏於情勢不合,所以从宋代的胡宏、薛季宣、到清代的梁玉繩,許多學者主張應該是武王。简文明說是武王八年,證實了他們的質疑

簡文

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還,乃飲至于文太室。畢公高爲客,召公保奭爲夾,周公叔旦爲主,辛公𧧰甲爲位,作策逸爲東堂之客,吕尚父命爲司正,監飲酒。王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樂樂旨酒》:“樂樂旨酒,宴以二公。恁仁兄弟,庶民和同。方臧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飲,後爵乃從。”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終曰《輶乘》:“輶乘既飭,人服余不胄。𠭯士奮甲,繄民之秀。方臧方武,克燮仇雠。嘉爵速飲,後爵乃復。”周公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戎服,臧武赳赳。謐精謀猷,𥙿德乃救。王有旨酒,我憂以[风孚]。既醉有侑,明日勿稻。”周公或夜爵酬王,作祝誦一終曰《明明上帝》:“明明上帝,臨下之光。丕顯來格,歆厥禋盟。於……月有盈缺,歲有歇行。作茲祝誦,萬壽無疆。”周公秉爵未飲,蟋蟀𧻖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終曰《蟋蟀》:“蟋蟀在堂,役車其行。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夫日□□,□□□荒。毋已大樂,則終以康。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方方。蟋蟀在席,歲矞云莫。今夫君子,不喜不樂。日月其邁,從朝及夕。毋已大康,則終以祚。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懼懼。蟋蟀在舒,歲矞云□。□□□□,□□□□,□□□□,□□□□□□,□□□□。毋已大康,則終以懼。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懼懼。”

《尙書·西伯戡黎》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於受,作《西伯戡黎》。”

西伯戡黎

西伯旣戡黎,祖伊恐,奔告於王。曰:“天子,天旣訖我殷命,格人元龜,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後人,惟王滛戲用自絶。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今 我民罔弗慾喪,曰:'天何不降威?大命不摰?’今王其如台。”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反曰:“嗚呼!乃罪多參在上,乃能責命於天?殷之卽喪,指乃功,不無戮於尔邦。”

何按:簡主稱:“《尙書》今文篇則是真的”。上錄《西伯戡黎》爲今文篇,入《商書》。今文篇是真的,簡《耆夜》對應於《書·西伯戡黎》,兩文毫不相同,《書》文真,簡文必僞;簡文真,《書》文必僞,今文篇僞,《書》今、古文皆僞。清華簡再次自相矛盾。一種學說,一個體系,自諧性之不具備,假僞無疑。

“武王八年”,示《耆夜》晚出

昔人稱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記言者以《尙書》為例,記事者以《春秋》為例。此分過泥。《尙書》有事,《春秋》有言。但《尙書》言多,《春秋》事多,則為不爭。  

《尙書》記先王先聖先賢之言,意在資治,不刻意於是今日說,明日說,故《尙書》非编年史。《尙書》为史官目擊,直錄其言其事,故不以王系年,王雖薨,亦不以王謚或廟號紀年,整本《尙書》,無論今文古文,虞、夏、商《書》,因歷時邈遠,不系時。《周書》或有時之錄,但絶無以王系年者,更無以王謚系年者,王尙在,何謚為?《耆夜》中作策逸在塲,意在證此篇為目擊,蟋蟀躍降於堂乃些須小事亦記錄在册,意在證當事卽錄。

姬發與姬旦等正行“飮至”禮,姬發何從得謚?以王謚繫年,乃春秋後事。此文不僅不按《尙書》《逸周書》書法,亦不按“簡”書法,《保訓》開篇卽稱:“惟王五十年”卽例,按例當書“惟王八年”。所以書“武王八年”,是唯恐人指王為文王,欲蓋彌彰。

“武王八年征伐耆”示《耆夜》晚出

“清華簡”《耆夜》注釋(一):“,古書作'黎’或'耆’等”。“戡黎的'西伯’,《尙書大傳》、《史記·周本紀》等,都以為周文王。但這個諸侯國的地理位置距離商都太近,文王征伐到那裏於情勢不合,所以從宋代之胡宏(1102-1161)、薛季宣(1134-1173),到清代的梁玉繩,許多學者主張應該是武王。簡文明說是武王八年,證實了他們的質疑。”

《尙書·西伯戡黎》爲今文篇,入《商書》。序曰:“文王既受命,黎為不道,於是舉兵伐而勝之。”西伯昌戡黎,是為商紂效命,商史官親歷其事,為商人作,入《商書》。

孔穎逹《正義》引鄭玄云:“西伯,周文王也。時國於岐,封為雍州伯也。國在西,故曰西伯。”引王肅云:“王者中分天下,為二公總治之,謂之二伯,得專行征伐,文王為西伯。黎侯無道,文王伐而勝之。”《正義》云:“兩說不同,孔無明解。”孔指孔安國。孔雖無明觧,有一點是明確的:戡黎西伯為文王。鄭玄東漢末人,王肅漢魏人,據稱《古文尙書》猶在,歐陽及大小夏侯三家所傳伏生《尙書》亦在,马融、鄭玄、王肅所注杜林《書》,所謂《今古文尙書》亦如是説,自漢至魏,今、古文經學家,皆以戡黎者西伯昌。其後孔穎逹至北宋治《尙書》者,無異議。

《左傳·昭四年》:“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

《左傳·襄四年》:“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

《尙書·正義》曰:“黎國,漢之上黨郡壺關所治黎亭是也(今之山西上黨壺關),紂都朝歌(今河南淇縣),王圻千里,黎在朝歌之西,故為'近王圻之諸侯’也。鄭云:'入紂圻內。’”

紂春蒐於黎,東夷諸侯叛。於情,昌新受紂“專征伐之命”,率軍伐不庭,是向紂獻忠心,不疑其忠,何計遠近?;於勢,西伯戡定黎等叛殷之國,率之事紂,使紂不費一兵一卒,而收天下安定,海内晏然之效,於情於勢,大合紂心。黎雖入圻内,猶離朝歌數百里之遥,且阻山帶河,于紂有何威脅?胡宏、薛季宣,梁玉繩未讀《左傳》耶?

蔡沈(1167-1230)《書經集傳·西伯戡黎》解題:“或曰西伯,武王也。《史記》嘗載紂使膠鬲觀兵。膠鬲問之曰:'西伯何為而來。則武王亦繼文王為西伯矣。’”

膠鬲所觀之兵,為伐紂之兵,非戡黎之兵。故蔡沈所言,與戡黎無涉,惟説明姬發亦曾為西伯。膠鬲事《史記》不載,蔡沈誤記。先秦典籍,膠鬲見於《孟子》、《國語》、《韓非子》,唯《呂氏春秋》涉觀兵;《吕氏春秋·慎大·貴因》:“武王至鮪水。殷使膠鬲候周師,武王見之。膠鬲曰:'西伯將何之?無欺我也。’武王曰:'不子欺,將之殷也。’膠鬲曰:'朅至?’武王曰:'將以甲子至殷郊,子以是報矣。’”由《呂氏》知,至姬發伐商,商人仍稱其西伯。“清華簡”捉刀者錯會其意。乃有武王八年伐耆之説。

前議姬發繼昌為西伯,四年後伐商成功,次年亡,在位六年,無武王八年之說。

《屈賦·天問》證戡黎之西伯為姬昌。

師望在肆,昌何識①?鼓刀揚聲,后何喜②?

武發殺殷,何所悒③?載屍集戰,何所急④?

①師望:齊太公呂望。《詩·大雅·文王》:“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毛傳:“師,大師也。尚父,可尚可父。”鄭玄箋:“尚父,呂望也,尊稱焉。”肆:商肆,《古今註》:“肆,所以陳貨鬻之物也。”王逸註(以下稱王註):“言太公在市肆而屠。”

昌:西伯姬昌;    何識:怎麽知道呂望其人其能?

②后:王註:“后,謂文王也。言呂望鼓刀在列肆,文王親往問之,呂望對曰:'下屠屠牛,上屠屠國。’文王喜,載與俱歸也。”    何喜?因可屠國而喜。見西伯謀紂之國,處心積慮久。

③武發:周武王姬發。    殺:《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公羊傳·隱元年》曰:'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亦有弒義,《左傳·僖九年》:“里克殺奚齊於次。”此句二義兼取。

悒:《説文》:“悒,不安也。”何所悒:不伐紂則數年營謀付之東流,且有殺身覆國之憂,何能安?伐紂則以下犯上,以臣弒君,何能安?

④載屍:屍,王註:“屍,主也。集,會也。言武王伐紂,載文王木主,稱太子發,急欲奉行天誅,為民除害也。”    何所急:文王新死,尙未入土,姬發即興兵伐紂。不亦太急乎?姬昌多年營謀,伐商條件已經成熟,西土八國諸侯聚難散易,不僅事關成敗,且關係家國存亡絶續,個人生死榮辱,能不急乎?

屈原生時當“清華簡”出世之後,作為楚國宗室,高官,嫻習文學,應當有機會看到这批竹簡,若“武王八年征伐耆”,十三年始伐紂,不亦太緩乎?何得謂急?故屈未見此簡,此“楚簡”乃“子虚烏有”。

《史記·周本紀》:“崇侯虎譖西伯……,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紂大說,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况其多乎!’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伐。”《殷本紀》:“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得專征伐。”史家以為:文王受命九年,大統未集,蓋得專征伐,受命自此年始。

《史記·周本紀》:“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明年,敗耆國。”《史記》是我國第一部通史,自黄帝至汉武,時間跨度幾三千年,前人著述必𧗊力搜集,“清華簡”自稱祖本,先於六藝成書,必長期流傳。楚為大邦,先六國稱王,文事必興,𣃔不會以孤本入土。然六藝,先秦諸子之著至太史公書皆無戡黎為西伯發之説,兩千餘年為學人所重之《左傳》《史記》,戡黎為西伯昌却赫然在目。

“清華簡”所稱之三次重大学術發現,第一次《孔壁書》無武王戡黎,第二次《汲冢書》無是説。只2008年入藏清華之“第三次”重大學術發現之“清華簡”如是説。

《逸周書·程典觧》:“維三月旣生魄,文王合六州之侯,奉勤於商”。

“商王用崈(崇)讒,震怒無疆”。

“文王弗忍,乃作《程典》,以命三忠。”

此說可與《左傳》、《史記》說法相印證,戡黎者文王。

《逸周書·文傳觧》:“文王受命九年,時維暮春,在鄗,召太子發”。

《逸周書·柔武觧》:“維(武)王元祀,一月旣生魄,王召周公”。

《逸周書·小開武觧》:“維王二祀,一月旣生魄,王召周公旦”。

《逸周書·寶典觧》:“維王三祀,二月丙辰朔,王在鄗”。

《逸周書·文政觧第三十八》:“維王十三祀,王在管”。

《逸周書·大聚觧第三十九》:“維武王勝殷。”

《逸周書·世俘觧第四十》:“惟一月丙辰旁生魄,若翼日丁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紂”。此自《文政觧》之十三祀。此十三祀顯用文王系年。若以武王系年,則武王三祀至十三祀,十年間不記武王一事,此不可能。武王繼位時為文王九年,加武王三年,正好十二年,文王十三年,武王圖商矣,無武王戡黎之事。

人以為“姬發戡黎”而後伐紂,是要清除紂之與國。《戡黎》入商書,前引《左傳》紂因蒐黎引致東夷諸國叛,黎侯非紂忠藎之臣,黎國非紂同心之國。黎可成周伐紂與國,何须翦除?此説仿湯征自葛載,湯乘伐葛滅夏,與武王八年戡黎,十三年滅商不相當。出周原經壺關入朝歌,繞道而行,更有山川之阻,豈如出潼關攻朝歌便㨗?

上古之戰非中央集權制下之戰,宗國與諸侯國非緊密不可分。鳴條一戰成商,牧野一戰成周;犬戎入鎬京西周亡。

《耆夜》字、詞芻議

𢦟

“清華簡”釋文“戡”原作𢦟。

𢦟:《說文》:“殺也。從戈今聲。《商書》曰:'西伯旣𢦟黎。’”然則,《說文》引西伯戡黎非只此處。

段註:“殺也。殺者,戮也。按漢,魏,六朝人𢦟、堪、戡、龕四字不甚區別。《左傳》:'王心弗堪’,《漢五行志》作'王心弗𢦟’。勝也。從戈。今聲。口含切。古音在七部。《商書》曰:'西伯旣𢦟黎。’西伯𢦟黎文,今作戡黎。許所據作𢦟黎。邑部𨛫下又引'西伯戡𨛫’。其乖異或因古文今文不同與?《爾雅》曰。堪,勝也。郭註引《書·西伯堪黎》葢訓勝。則堪爲正字。或叚𢦟,或叚戡,又或叚龕。皆以同音爲之也。”

故《說文》“𢦟黎”亦作“戡黎。”郭璞(276—324)在西晉生活了四十二年,其主要學術成果當在西晉時取得,照一些人說法,此時古文《尚書》尚在,其《書》作《西伯堪黎》,當錄自所謂“梅賾獻《書》”前之“真”《尚書》,段註不誣,則《耆夜》所用𢦟不過堪之通假字,算不得古老。

“文太室”

《史记·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于畢。東觀兵,至于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畢立賞罰,以定其功。’”稱先祖不稱文考,此時未為昌上謚。

《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十年而崩,謚為文王。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為太王,公季為王季:蓋王瑞自太王興。”

西伯即位五十年卽西伯在位五十年,依此説法,姬昌及其終,只稱西伯。“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十年而崩,謚為文王。”史遷以為,受命之年卽斷虞、芮之訟之年,自稱王,謚為文王,皆詩人言,非史家所叙。與《竹書》相證,昌至薨,仍稱昌西伯,不稱王。

《逸周書·謚法觧第五十四》:“維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建功於牧之野,終將葬,乃制謚。遂敘謚法。”此說多歧議,竊以“終將葬”者,葬文王也,伐商之年,姬發稱王,上姬昌謚為文王而葬。旦、望制謚,非二人終後,终後何能制?故“文太室”之稱者,後人偽作之證也。

飮至

“飲至”乃古王侯盟會,征伐等功成後祭告宗廟及宴飲典禮。飮至一詞最早見於《左傳·隠五年》:“歸而飲至,以數軍實,飲於廟,以數車徒、器械及所獲也。”《左傳·桓二年》:“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耆夜》惟燕飮賦詩,非行“飲至”礼。

史稱周公製禮作樂,今周三禮,皆周禮遺存。周禮當然不可能與夏、商二代割裂,孔子說:“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飮至”不見於三禮,不見於《詩》《書》等,《周禮》注疏中,凡涉飮至,皆引《左傳》,如《周禮·卷二十八·夏官司馬第四》:“司勛,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賈公彥疏:“故僖二十八年秋,七月,晉文公獻俘、授馘、飲至、大賞。武王入殷,封功臣謀士,師尚父為首,故司勛列位在前。”賈疏在釋司勛,只言晉文公行飮至,飮至一詞,先秦典籍最早見且僅見於《左傳》,非殷周間礼。

監飮酒

“吕尚父命為司正,監飮酒”。

“司正”一詞,乃古“鄉飲”、“鄉射”、“大射”禮及燕樂等活動臨時設置,以正賓主之禮者。《禮記·鄉飲酒義》:“工告樂備。遂出,一人揚觶,乃立司正焉。”《荀子·樂論篇》亦引《鄉飲》此節。《國語·晉語》:“公飲大夫酒,令司正實爵與史蘇。”韋昭註:“司正,正賓主之禮者也。”

十三經中僅《儀禮》、《禮記》正文有司正一詞,另如前引《國語》正文,《荀子》正文亦有“司正”一詞。

《毛詩正義》兩見於箋註(《卷耳》、《南有嘉魚》),《左傳》一見於註疏,《韓非子》一見於註。《書》、《易》、《論語》、《孟子》、《孝經》、《周禮》、《爾雅》、《公羊傳》、《谷梁傳》、《戰國策》、《呂氏春秋》等皆無。

司正司何職,先秦經史子諸籍皆無說明,唯見於有關註疏。此極易理解,“司正”為古代行射、飲等禮及燕樂間臨時設置職司,眾皆習以為常,不必介紹其所司何職。如今日報幕員,或稱主持,眾已明白其所當職,不必稱“報幕,報節目”。《耆夜》作者惟恐讀者不知,故有此誤。

司正所司職,前引韋昭註《晉語》。鄭玄《毛詩箋》《卷耳》註:“觥,罰爵也。饗燕所以有之者,禮自立司正之後,旅酬必有醉而失禮者,罰之亦所以為樂。”

鄭註為最早說明司正為正賓主之禮者。

《禮記·投壺第四十》“庭長,司正也。”孔穎達《正義》“經云'司射庭長’,案《鄉飲酒》,將旅之時,使相為司正,在庭中,立於觶南北面,察飲酒不如儀者,故知'庭長,司正’也。”

此為最早提到司正之職為“察飲酒不如儀者”。

《儀禮註疏·大射十八》:“司正升受命,皆命。公曰:'眾無不醉。’賓及諸公、卿、大夫皆興,對曰:'諾,取不醉!’”賈公彥《疏》:“案司正監酒。”此為最早明確說到司正監酒,“監飲酒”非殷周間語。

 “呂尚父命為司正,監飲酒”,既違反行文常例,又用後世詞語,揣其用意,飲至之禮在於飲酒,與後“武王”“周公”飮酒唱和相呼應。

耆夜、夜爵

夜字《耆夜》訓舉(何按,此為前釋)。古人文字少,或一時想不起,多假借。假借有二:本無其字,借用聲同或相近者代,許慎在《說文序》中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北之本義為二人相背,北方之北與背音同,故借北為北方之北,為背之北反而添月作背。本有其字,或因書寫時忘記,而用同音或音近之字代替,如常借為棠等。

夜字在《詩經》中出現31次,皆作名詞,在古代典籍中亦多作名詞,間作名詞性形容詞,如夜月,夜宮等。無作動詞者。音相近者,《詩·唐風·葛生》:“夏之日,冬之夜。百歲之後,歸於其居。”夜古音在鐸部,舌根塞音(入聲),居在魚部,主要元音同。故通押。《鄭風·大叔於田》:“火烈具舉,襢裼暴虎,獻於公所。”舉在魚部。故舉與夜韻可通押。韻通押不等於聲近,夜之古聲紐為喻四,喻四今人定為喉塞音,舉之聲紐古為見母,見母為舌根清塞音,兩聲相去甚遠,與舉聲相近者如莒、矩、據、倨等皆可假借。

“舉爵酬”三字連文不見於六經,舉觶酬則見於註疏,可見非當時用語。假夜為舉,典籍所無,妄度。

今“清華簡”釋讀又以夜為舍之假借,舍古聲紐為書母,韻在魚部;《詩·節南山·何人斯》:“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爾之亟行,遑脂爾車”為其例;夜古音聲為喻四,韻在鐸部,《詩·節南山·雨無正》:“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為其例。雖韻部主元音同,但鐸部為以k收聲之入聲韻,書母為舌面清察音,夜古聲紐為喻四,為喉塞濁音,二字聲紐與舉、夜二字聲紐讀音相去更遠。釋讀以舍訓奠,舍爵卽奠爵。

“舍爵”一詞,六經中唯《左傳》用到,義亦有歧。《春秋·經·隠元年》:“冬,十有二月,祭伯來。”孔疏:“然則大夫有爵,不可舍爵而書字;卿而无爵,不可越字而書名。”此句釋《春秋》書法,言大夫若有爵位,則不可不書爵位而書其字。舍取棄義。

《左傳·桓二年》:“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孔穎逹疏:“書勞策勛,其事也。舍爵乃策勛,策勛常在廟,知飲至亦在廟也。”“故舍爵即書勞於策,言速紀有功也。”故此舍爵等價於書勳勞。

《左傳·文十八年》:“(齊人)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注:“舍音赦,置也。”此處舍爵卽置爵,方言所謂“做酒”、“整酒”、“辦席”,卽置宴飮酒。

觀此三例,舍爵無舉爵、奠爵義。與“耆夜”中夜爵義無關,釋夜爵為舍爵非。竊以為作簡者以夜訓厭,厭此處有充滿、斟滿義,不詳議。

《耆夜》雖擬商末事,寫簡者卻是“戰國”中晚期人,漢文字經陶文、甲骨、吉金等演進,春秋以降,踵事增華,文字更為繁富、完備,人們使用文字之技巧更為嫻悉、準確。戰國間,列國雖各自為政,但商貿發逹,聘問频繁,外交、戰事、婚嫁常在列國間進行,文字容或有些須差異,何礙列國交流?《詩》,諸《禮》、諸子屢用奠字,“奠爵”二字,亦《禮》習用,何雖三轉其聲,而後得義?

篇名《耆夜》,四稱夜爵,實乃夜宴。造簡者實從《詩·小雅·湛露》得靈感:《湛露》:“厭厭夜飲,不醉無歸。”《毛傳》:“夜飲,私燕也。宗子將有事,族人皆入侍。”《正義》引《尚書傳》:“宗室有事,族人皆侍終日。大宗已侍於賓,奠然後燕私。”所謂周公詩:“於飲月有盈缺,歲(歲星,即木星)有歇行”(按:以肉眼於一夜月見盈缺,歳見歇行幾不可能)。於飮者於此飮者也。詩《豳風》:“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皆夜間事,更直接點題,不是夜宴是什麽。故《耆夜》者,奠而詠《蟋蟀》後燕私之謂也。硬將夜釋為舉,釋為舍,強解事耳!

周公、召公、畢公、皆伐商後之爵位,昌、發尙為西伯,其子、弟何得為公?造簡諸公知否?

紝𡰥

綞𡰥一詞,《耆夜》中三改釋讀,改變最多。初釋為“任仁”,再釋為“綞夷”,於此二釋,下愚在評《耆夜》詩中,還要說到,此不贅。正式發行版釋讀仍為“紝𡰥”紝可以通假為任(今釋作恁,訓作信)。𡰥訓為仁。三改其字,釋讀諸先生不勝其勞。

仁:《說文》:“親也。從人從二。”段註謂:“獨則無耦,耦則相親。故其字從人二。”

𡰥:段《説文觧字註》仁字條:“古文仁或從尸。”仁從人,此人乃立人;尸為臥人。𡰥字不見於《爾雅》、《說文》,《集韻》錄之,《集韻》:“𡰥,古文仁字。”

《集韻》在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由丁度等編成。“𡰥”字雖前此不見於經典釋義,其造字則合於六書。仁字從立人,尸之篆體象臥人,故𡰥從臥人,立人臥人皆人,𡰥為仁字別體。

《康熙字典》引《玉篇》:“𡰥,古文夷字。”故“𡰥”作夷之古文,最早見於《玉篇》,《玉篇》由南朝梁顧野王於梁武帝大同九年(公元543年)編成。梁簡文帝(550—551在位)嫌其詳略未當,令蕭愷等“刪改”。唐高宗上元元年(公元674年),南國處士富春孫強又予以修訂增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陳彭年等又奉敕重修,這就是今天所看到的《大廣益會玉篇》,學界以為這次重修,變動最大。

陳彭年等於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修《廣韻》,《廣韻》遍錄各字異體,如東韻𠍀,下錄倲,註曰同上,即倲為𠍀之異體。又同下錄仝,註曰:古文,出道書等,皆是。宋版《廣韻》六脂韻“夷”字條下,未錄入𡰥為夷字異體,於十七真韻“仁”字條下,亦未錄入𡰥為仁字異體,𡰥字無論《說文》或隋陸法言修切韻,唐玄宗時孫愐修《唐韻》(較《切韻》增收3500字),陳彭年承其余緒修《廣韻》,均未收入𡰥字。

據唐代封演《聞見記》載,《玉篇》共16917字,現行本為22561字,大約為孫等陸續增添者。與《說文》對照,《玉篇》原本多出7564字,今本多13208字。

《說文》許慎作,許慎活動於東漢明帝與順帝間(約58年—約147年),於和帝永元12年始作《說文觧字》,收字9353個,許慎博極群書,時人評為“《五經》無雙許叔重”。應當認為,當時經籍用字,民間常用字,大體搜羅殆盡。𡰥字不見於《十三經》,亦不見於《說文》,無其為夷古文之說。《集韻》成書於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從集韻錄𡰥字看,當在《玉篇》經陳彭年等修訂後。夷:《說文》:“平也。從大從弓。東方之人也。”大固像人形,但非臥人,“二”則絕不同弓,𡰥同夷於六書造字法不合。或按段玉裁《說文解字註》:“周禮註夷之言尸也者,謂夷卽尸之叚借也。尸,陳也。”夷有平義,尸(臥人)亦有平義,今罵人挺尸用其義,故可借夷為尸。

𡰥字曾出現在1987年出土之湖北荊門市包山二號戰國墓包山楚簡上,其中“黃㾊人𡰥”等二處出現𡰥字。包山簡所錄日期為前322—前316年。義為仁或體,非夷或體。

包山簡有竹簡448枚,竹牘1枚,有字簡278枚,無字簡170枚。

仁字最早出現在《詩·盧令》與《詩·叔於田》中,春秋晚期,由於孔子提倡仁學,仁人廣泛使用。故仁字別體𡰥或𡰥字訓夷,字皆晚出,義皆後起。《康熙字典》稱其為古字,所謂古非只指其年代久遠,更在古文獻不見其蹤,今已不用,足見其只在短時間內,在局部地域使用。由包山簡出土日期,寫成時間,清華簡雖不明出處,不明來歷,持簡者郤定為楚簡,寫成於前305±30年之端倪。

看了幾個釋讀版本之“清華簡”,無論簡體繁體,詩中皆作“戎服”。

字《十三經》所無,《說文》不載,《詩經·大雅·蕩》有𡚤[bì]字: 《說文》:“壯大也。”“曰迫也。”或簡化作奰,同讀。段玉裁註謂:“張衡、左思賦皆用奰㞒,而譌作贔屓。俗書之不正如此。”直至左思作賦,仍用奰字,即古之𡚤字。則“贔”字為晉後方出現之俗字.贔贔連文,更為晚出,《全唐詩》卷七八六《紀遊東觀山》詩有“贔贔左顧龜,狺狺欲吠尨“之句。

正式出版之釋文,上貝今作目,卽,查遍現有辭書,不知何字,何讀?釋讀認為當讀賏,卽英。並引詩《六月》“織文鳥章,白旆央央。”為例。《詩·小雅·出車》:“出車彭彭,旂旐央央。”毛傳:“央央,鮮明也。” 陸德明釋文:“央,本亦作英,同。”《采芑》“旂旐央央,方叔率止。”《載見》:“龍旂陽陽,和鈴央央。”且釋文造出之字,上目下賏,不合《六書》。《毛傳》:“央央,鮮明貌。”貝雖可寶,其時尙無見錢眼開之說,目見两个寶貝何能二目生光?央字周初已有,上引《周頌·載見》卽有“和鈴央央。”《詩經》用央字不下六七處。這是戰國中晚期製作之簡,央字已經習用,怎麽會用古今皆不見之[目上賏下]去代常用之央字?所用《詩經》三例,央央皆在語尾作修飾,今簡“央央戎服”卽“光光戎服”,小兒語也。

前引《紀遊東觀山》詩:“贔贔左顧龜,狺狺欲吠尨。”“贔贔戎服”,甲冑大而厚重不更恰當,借賏代央,不更省筆墨?莫非作簡者當真以為見錢眼開更洽!

地下出土文物,其所用字,與時或有廢棄,後世人難以認讀,但不會湮滅許久後復見於於世。贔字出現於西晉後,不用作什麽考證,唐後人偽作無疑。

從字、詞上看,《耆夜》屢用後世出見之字、詞,絶非殷末之作。

《耆夜》詩略評

《耆夜》諸詩,數度在網上公布釋讀,數改釋讀字詞,

致命意颠倒,公布之定稿,亦問題多多,今擇要簡評。

首首有題,如作歌一終”曰“樂樂旨酒”等。

古人作歌,皆無題目。《書·益稷》:“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時惟幾。’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臯陶賡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史記·伯夷列傳》:“武王既平殷,夷、齊恥之,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之。作歌曰:'登彼西山兮,爰采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

項羽《垓下歌》,劉邦《大風歌》,皆無題,題皆後人加。即《詩經》篇名,亦後人撮歌詩中文字或其命意添加。此文為作策者席間記錄,直擊歌者,當記為王作歌一終曰:“樂樂旨酒……”偏每歌加名於首,不合古例。

“清華簡”釋讀以《呂氏春秋·音初》:“有娀氏有二佚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飛’。”為例,《呂氏春秋》為戰國末年書,其時詩三百篇篇篇有名,《呂氏》仿之,豈可爰為八百年前殷末行文之例?

武王致畢公歌原釋讀為:“樂樂旨酒,宴以二公,任仁兄弟,庶民和同。方壯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飲,後爵乃從。”周公致畢公詩原釋讀為:“英英戎服,壯武赳赳,毖精謀猷,裕德乃究。王有旨酒,我弗憂以浮,既醉有侑,明日勿修。”

武王歌與周公歌與前此公布者有許多不同,下愚拙文《清華簡之再?》說到仁字是春秋前文獻中出現最少字之一,僅《詩》中出現二次。武王原詩“任仁兄弟”有觧讀為“佞人兄弟”之嫌;周公詩“王有旨酒,我無憂以浮;既醉又侑,明日無修。”有將周公寫成酒徒之嫌,今詩此等處皆作了180度之大轉變,經此釋讀,周公由高陽酒徒轉身為柳下聖人!改則改也,“紝𡰥”二字亦未諦。

《禮·內則》:“織紝組紃。”《疏》:“紝爲繒帛。”

夷有儕輩,等輩義,《禮記·曲禮上》:“在醜夷不爭。”鄭玄註:“夷,猶倚也。”《史記·留侯世家》:“今諸將皆陛下故等夷。”往好裏說,我等皆穿同樣衣裳,共同樣禍福,用《詩·秦風·無衣》義。往不好裏說,我等皆紈褲子弟。而且怎麽就把“任仁”讀成“紝𡰥”了,今又將紝讀為恁,《集韻》有是讀,恁訓為信,《廣韻》有是訓,夷還原為𡰥,繞了一圈,任仁變為紝𡰥,義為信仁。《集韻》較《廣韻》晚出,《廣韻》更接近周秦古音,《廣韻》無紝讀尼心切者。前論定𡰥同夷唯見於《集韻》,為宋代晚出。故纴𡰥釋讀之音義皆晚出於宋。若按今之釋讀版本,訓為信仁。仁字不見於殷周間,詩亦後人妄作。

周公致畢公詩,原釋“我弗憂以浮”,後把弗字讀掉,“明日勿修”之“修”也讀成“慆”。

經年多辰光,同章詩,竟釋讀得面目全非,“我弗憂以浮”改為“我憂以[風孚]”,“修”改為“慆”,命意全變。

[風孚]字原從水,釋作“浮”,現從風,釋作[風孚],風與水,無論今文、古文皆有别。

此[風孚]正造簡者敗筆。物浮在水上,水停物仍浮於水,浮於風者,風停物墜(氫氣球等除外)。倉頡只造從水之浮,造簡者造從風之[風孚]。浮有罸義,有浮大白義,改成從[風孚],有何命意?

有人說偽造地下文物不易,未必。《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客有為齊王畫者,齊王問曰:'畫孰最難者?’曰:'犬馬最難。’'孰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馬,人所知也,旦暮罄於前,不可類之,故難。鬼魅無形者,不罄於前,故易之也。’”

地下出土文物,前此誰也未見過,似乎還立有規矩,文獻說東,出土文物說西,定是西,文獻隨之成偽;鬼畫桃符,造出字來,只有你認不得,不能說他錯。

周公詩:“王有旨酒,我憂以[風孚]。既醉有侑,明日勿慆。”及其《蟋蟀》詩,若為自警,又當別論,自席間作而誦之,大有憂於宴樂,諷王不要荒於酒色,戒畢公惜福,“毋已大樂,則終以康。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方方。”這是在行飮至之禮,周公如此不知趣?

周公致畢公詩之後兩句,前釋作“既醉有侑,明日勿修”。今改修為慆,末句為“明日勿慆”。慆字亦自《唐風·蟋蟀》剥來,其第三章有“今我不樂,日月其慆”。《正義》訓慆為過,卽日月流逝。《康熙字典》慆字他侯切,音偷,與赳、猷等叶。

《說文》釋慆為說也。从心舀聲。《玉篇》喜也;又慢也。《書·湯誥》無卽慆淫。《詩·大雅》天降慆德。又久也。《詩·豳風》慆慆不歸。故慆可引伸為貪。“明日勿喜”“明日勿貪”?“明日勿久”?又疑也。《左傳·昭二十七年》:“天命不慆久矣。”《註》:“慆,疑也。”“明日勿疑”?《左傳·昭三年》以樂慆憂。《註》:“慆,藏也。”“明日勿藏”?不知所云!

塲景設置不倫

“周公秉爵未飲,蟋蟀躍降於堂”,分明為寫蟋蟀詩造景,仿《三國演義》橫槊賦詩。武王、周公等正觥籌交錯,弦歌互答,“戎服,壯武赳赳”,怎麽扯到《蟋蟀》詩?只好由蟋蟀出來打圓塲。然則造作者忘記這是在宴飲之所,古王侯宴飲,必是樂聲大作,舞袖蹁躚。《論語·微子》:“大師摯適齊,亞飯干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鼓方叔入於河,播鼗武入於漢,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魯哀公小邦侯爵,一飯即如此排場,周王室慶功宴樂,其盛況可以想見。不論其在日間、夜間,笙歌聒耳,曼舞盈目,僕役雜沓,一只蟋蟀躍降於堂,周公能看見聽見?編故事編到這個份兒上,造簡者水平真不怎麽樣。

《蟋蟀》篇見於《詩·唐風》,《耆夜》詩剝其而成,以“役車其行”切畢公戡黎。全詩命意則在宣揚天命不常,警戒畢公“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毋大康,樂毋荒,分明在賣勸世文,哪有一點慶功宴席歡樂氣氛?大煞風景!

周公封地在魯,《蟋蟀》怎麽入了《唐風》?《耆夜》真,則《唐風·蟋蟀》偽,《詩經》偽。

周以商因酒而亡為鑑,大力提倡戒酒,武王以殷之舊都妹邦封其弟康叔,作《酒誥》,有句曰:“(文王)厥誥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越庶國飮惟祀,德將無醉。’”康王時之大盂鼎銘文,亦以殷紂嗜酒亡國以誡其臣盂。西周晚期周宣王時之毛公鼎亦有“無敢湛於酒”之戒。故姬發、姬旦等直接惟犯姬昌“飮惟祀,德將無醉”之戒,姬昌一抔之土未亁,實則未下葬,姬發等即在其太室内:“王有旨酒”,“嘉爵速飮,後爵乃從”,“嘉爵速飮,後爵乃復”周公詩之“既醉有侑”豈非直接違背姬昌“德將無醉”之訓?

《豳風·七月》於蟋蟀之活動有句曰:“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牀下。”則此飮至之期,在豳曆十月,亦夏曆十月。

《耆夜》詩不合周初詩風

一種文學形式,一般遵循由簡到繁,由粗及精之發展過程,诗不例外。《書·舜典》雖有“詩言志”之说,但唐虞夏三代有歌而无無詩,殷商亦不見有诗,《商頌》等乃商後人作,詩當是周初首創之文學形式。

《周頌》粗檢

全無韻八首。

《清廟》八句,四言。《毛傳》:“祀文王也。”《正義》:“《清廟》詩者,祀文王之樂歌也。”《清廟》為《周頌》首。

《昊天有成命》七句,第四句六字,他為四言。《序》:“郊祀天地也。”《正義》:“郊祀天地之樂歌也。”

《時邁》十五句,四言。《序》:“巡守告祭柴望也。”《正義》:“治天下而使之太平者,乃是周公為之。得自作頌者,於時和樂既興,頌聲咸作,周公采民之意,以追述先王,非是自頌其身,故得親為之。”

《噫嘻》八句,四言。《序》:“春夏祈穀於上帝也。”《正義》:“春夏祈穀於上帝之樂歌也。謂周公、成王之時,春郊夏雩,以禱求膏雨而成其穀實,為此祭於上帝。”或曰耕籍田之宴會樂歌。

《武》七句,四言。《序》:“奏《大武》也。《大武》,周公作樂所為舞也。”《正義》:“奏《大武》之樂歌也。謂周公攝政六年之時,象武王伐紂之事,作《大武》之樂既成,而於廟奏之。詩人睹其奏而思武功,故述其事而作此歌焉。”或頌武王伐紂。或與《有瞽》、《酌》為一時之事。

《酌》八句,雜言。《序》:“告成《大武》也。”《正義》:“告成《大武》之樂歌也。”或頌周公召公領兵伐殷。

《桓》九句,首二句三言,余四言。《序》:“講武類禡也。”《正義》:“講武類禡之樂歌也。謂武王將欲伐殷,陳列六軍,講習武事,又為類祭於上帝,為禡祭於所征之地。至周公、成王太平之時,詩人追述其事而為此歌焉。”

《般》七句,四言。《序》:“巡守而祀四嶽河海也。”《正義》:“巡守而祀四嶽河海之樂歌也。謂武王既定天下,巡行諸侯所守之土,祭祀四嶽河海之神,至周公、成王太平之時,詩人述其事而作此歌焉。”

部分無韻十一首。

《維天之命》八句,前四句無韻,後四句幽覺通韻,第四句六字。《毛傳》:“太平告文王也。”《正義》:“大平告文王之樂歌也。”毛與孔皆斷為周公居攝五年,天下大平,作以告文王,將欲制禮作樂。《正義》斷為詩人作,詩人不排除為周公,而以成王之名頌之。

《烈文》十三句,雜言,前東陽真文元合韻,末句無韻。《序》:“成王卽政,諸侯助祭也。”《正義》:“成王卽政,諸侯助祭之樂歌也。”

《天作》七句,雜言,前陽部韻,末句無韻。《序》:“祀先王先公也。”《正義》:“祀先王先公之樂歌也。”或以為祀岐山之歌,祀岐山亦祀先人功德。

《我將》十句,雜言,前之部陽部韻,末三句無韻。《序》:“祀文王於明堂也。”《正義》:“祀文王於明堂之樂歌也。謂祭五帝之神於明堂,以文王配而祀之。”

《思文》八句,四言,前四句入韻,真部職部錯押,後四句無韻。《序》:“後稷配天也。”《正義》:“後稷配天之樂歌也。”《国语》以为詩為周公作。

《臣工》十五句,句四字,前二句東部韻,後十三句無韻。《序》:“諸侯助祭遣於廟也。”《正義》:“諸侯助祭遣於廟之樂歌也。謂周公、成王之時,諸侯以禮春朝,因助天子之祭。”或曰:王耕籍田與臣工宴會所唱之樂歌。

《有客》十二句,四言,五、六句無韻、魚微脂合韻。《序》:“微子來見祖廟也。成王既黜殷命,殺武庚,命微子代殷後。既受命,來朝而見也。”《正義》:“微子來見於祖廟之樂歌也。詩人因其來見,述其美德而為此歌焉。”或曰為來朝諸侯餞行之樂歌。

《訪落》十二句,雜言,之幽合韻、月元通韻、魚部韻,末二句無韻。《序》:“嗣王謀於廟也。”《正義》:“嗣王謀於廟之樂歌也。”

《小毖》七句,雜言,前三句無韻,後四句幽部韻。《序》:“嗣王求助也。”《正義》:“嗣王求助之樂歌也。謂周公歸政之後,成王初始嗣位,因祭在廟,而求群臣助己。”

《載芟》三十一句,四言,鐸韻、鐸魚通韻,及分押之月宵脂部陽耕部韻,後三句無韻。《序》:“春籍田而祈社稷也。”《正義》:“春籍田而祈社稷之樂歌也。王者於春時親耕籍田,以勸農業,又祈求社稷,使獲其年豐歲稔。”

《良耜》二十三句,四言,之魚幽宵部合韻、質耕屋部分韻,末句無韻。《序》:“秋報社稷也。”《正義》:“秋報社稷之樂歌也。謂周公、成王太平之時,年穀豐稔,以為由社稷之所祐。”以新谷祭社神稷神之樂歌。

全有韻十二首。

《維清》五句,第三句二字,余四言,分押真部耕部。《序》:“奏《象舞》也。”《正義》:“周公、成王之時,用而奏之於廟。詩人以今太平由彼五伐,睹其奏而思其本。《時邁》《般》《桓》等,皆武王時事,成王之世乃頌之。”

《執競》十四句,四言,分押陽部元部韻。《序》:“祀武王也。”《正義》:祀武王之樂歌也。”高亨以為“合祭武王、成王、康王之樂歌。”高說是。

《振鷺》八句,四言,東部鐸部與魚部通韻。《序》:“二王之後來助祭也。”《正義》:“二王之後來助祭之樂歌也。”或曰:宴來朝諸侯樂歌。

《豐年》七句,雜言,分押魚部脂部韻。《序》:“秋冬報也。報者,謂嘗也,烝也。”《正義》:“秋冬報之樂歌也。秋冬嘗、烝,報祭宗廟。”烝祭宗廟樂歌。

《有瞽》十三句,四言,魚部耕部韻間押。《序》:“始作樂而合乎祖也。王者治定制禮,功成作樂。合者,大合諸樂而奏之。”《正義》:“始作樂而合於太祖之樂歌也。”大合樂於宗廟之樂歌。

《潛》六句,四言,魚、之、職部通韻。《序》:“季冬薦魚,春獻鮪也。”《正義》:“《潛》詩者,季冬薦魚,春獻鮪之樂歌也。謂季冬薦魚於宗廟,至春又獻鮪。”專以魚祭宗廟之樂歌。

《雝》十六句,四言,東、覺、幽、之、真、侯部混叶。《序》:“禘大祖也。”《正義》:禘大祖之樂歌也。”或曰:徹時樂歌。

《載見》:十四句,末句六字,分押陽、幽、魚部韻。《序》:“諸侯始見乎武王廟也。”《正義》:“諸侯始見武王廟之樂歌也。”諸侯來朝,祭祀武王樂歌。

《閔予小子》十一句,末句五字,幽、之合韻,及分押耕部、陽部韻。《序》:“嗣王朝於廟也。”《箋》:“嗣王者,謂成王也。除武王之喪,將始卽政,朝於廟也。”《正義》:“《閔予小子》,嗣王朝於廟之樂歌也。”“此及《小毖》四篇,俱言嗣王,文勢相類,則毛意俱為攝政之後,成王嗣位之初,詩人當卽歌之也。”或曰:成王悔過告廟之詩。

《敬之》十二句,雜言,分押之部、陽部韻。《序》:“群臣進戒嗣王也。”《正義》:“群臣進戒嗣王之樂歌也。謂成王朝廟,群臣因在廟而進戒嗣王。”成王告廟詩。

《絲衣》九句,句四字,之幽合韻。《序》:“繹賓屍也。”《正義》:“繹賓屍之樂歌也。祭宗廟之明日,又設祭事,以尋繹昨日之祭,謂之為繹。”或行養老禮時之樂歌。

《賚》六句,四言,押之部韻。《序》:“大封於廟也。”《正義》:“大封於廟之樂歌也。謂武王既伐紂,於廟中大封有功之臣以為諸侯。成王時詩人追述其事而為此歌焉。”述武王南征之詩。

周公《蟋蟀》詩,别說三千餘年前邉看蟋蟀,邉觀舞聽歌,邉“夜”爵酬,寫三十行押韻古詩,要多少晨光?釋讀諸先生隨便用什麽書寫工具,寫一首三十行四言有韻詩,可押今韻,看看要多少時間。

周公詩“於飲月有盈缺,歲有歇行。”簡主特别提醒,歲者歲星也,歲星卽木星,爲外行星,大致以12年为周期繞太陽一周,其視速度比地球慢許多,視運動周期性地發生“歇行”,即停,逆行。然而,同一天夜間月由盈而缺,星由歇而行,是肉眼很難觀察到的天文現象,用之測定武王八年何年,實非易事,終未派上用塲。

以上諸項,證《耆夜》為後人偽作。

周初詩,以《周頌》為代表,《周頌》為廟堂文學,為祭祀、慶典樂歌,已經定型,久經吟唱,且地位神聖,後人不敢妄改,多保持“原生態”。

耆夜諸詩,除《蟋蟀》剥《唐風·蟋蟀》而成,餘詩皆句式整齊,一韻到底,不類周初詩風。

武王詩:

王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樂樂旨酒》:“樂樂旨酒,宴以二公。恁仁兄弟,庶民和同。方壯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飲,後爵乃從。”

詩八句,句四字,偶句押韻,一韻到底,古韻在東部。

王夜爵酬周公,作歌一終曰《輶乘》:“輶乘既飭,人服余不胄。士奮刃,繄民之秀。方壯方武,克燮仇雠。嘉爵速飲,後爵乃復。”

句式基本同上,偶句押韻,前六句三韻,古韻在幽部。第八句“復”古韻在覺部,入聲,韻腹為u,與幽部同。幽、覺通押。

周公詩

周公夜爵酬畢公,作歌一終曰《》:“戎服,壯武赳赳。謐精謀猷,欲德乃救。王有旨酒,我憂以[風孚]。既醉有侑,明日勿慆。”

四言八句,一韻到底,古韻在幽部。

周公又夜爵酬王,作祝誦一終曰《明明上帝》:“明明上帝,臨下之光。丕顯來格,歆厥禋盟。於飲月有盈缺,歲有歇行。作茲祝誦,萬壽無疆。”

詩八句,第五句六言,一韻到底,古韻在陽部。

周頌諸詩,多在伐商成功之後,大勛已集,叛亂平定,社會安和,文事漸興之成、康時期寫成,為廟堂樂歌,草創之初,大多篇幅短淺,句式錯雜,多韻混押,全無韻者八,部份有韻者十一。全有韻者十二,占三分之一强,且為多韻混押,無一篇一韻到底。卽以《國語·周語上》指為周公所作之《周頌·時邁》,全詩十五句,全篇無韻。《思文》八句,句四字,前四句入韻,真部、職部錯押,後四句無韻。後人亦指為周公作。《時邁》為周公頌武王伐紂成功後巡守、告祭之樂歌,《思文》為郊祀后稷以配天地之樂歌,較之《耆夜》之會,意義更為重大,創作時間更為充裕,而所作之歌詩,與戎馬倥傯之際,觥籌交錯之間,卽席急就之《耆夜》諸篇,無論句式之整齊,用韻之完整和諧,不堪比擬。

周公《蟋蟀》詩,三千餘年前之卽興創作,一邉看蟋蟀,一邉“夜”爵酬,一邉觀舞聽歌,一邉書或刻竹簡,寫三十行押韻古詩,要多少晨光?

鑒定一篇文字真偽,有兩大通用凖則:時代特徵,作者風格。如一篇駢賦,題名司馬相如作;一篇七律,題名唐太宗作,必偽。一篇題名杜甫夔州作七律,真文韻與庚青韻通押,偽作無疑。

如所引,《周頌》中定為周公旦作者,《時邁》十五句,全不押韻;《思文》前四句,職部韻與真部韻混押,后四句無韻,廟堂祭祀樂歌,其作如此,而在文太室中即興之作,卻布局嚴整,章章有韻,《耆夜》偽作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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