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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十一层《红楼》解疑
 
第十一层《红楼》解疑

疑者,有两类:一为旧说相沿已久,视为定论而吾等却感到不无可疑之点,应重新再究;二是对于向来难解未定之问题,今世多有新解,而新解则诸说不一,莫衷一是。兹摘小例,试列一栏。

诗曰:

众说纷纭抉择难,不知张妥李为安?

而今试作公平断,依旧群言之一端。

不求甚解说陶公,疑义相寻又自攻。

为学自应兼解惑,沿讹袭伪没称雄。

"龟大何首乌”

头胎紫河车(胎盘),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六足龟,大何首乌……

这就顺顺当当,毫无疑难之处了。

因此,再考过去坊间流行本,也得到了一种曲折的“参证”,即:藤花榭本、王希廉(护花主人)本、金玉缘本皆作“四足龟”。

“四足龟”本身亦令人发笑,龟有四足,又有何珍何贵?然而,这个“四”却毕竟透露了“消息”:那本应是个数目字。而一经查到“六足龟”,便茅塞顿开,恍然爽然了。

六”误作“不”,是底本行、草书法之讹。至于“四”与“六”,也很微妙,因为从篆书上看,它们的区别只在一个“点”,“四”上无点,六则有之。如六字失点,即成四字。

现在,这难题应该依从“六足龟”而断句,不必再沿旧抄之讹了。

记得医家说,《山海经》记载“三足龟”,服之可终身无大疾,又可消肿,是一种珍药。那么可以推知,“六足龟”必亦另有奇效,故此列入那个特别费钱的药方了。

可供参证的还有六足鳖。这种奇物,几部古书皆有记载,说是其形如肺,而有四目六足;而且口中吐珠,故名为珠鳖。六足龟只见于《大明会典》,而六足鳖则《山海经》、《吕氏春秋》、《大明一统志》均有记载,说法一致,称产于澧水。

看来,配药的奇物中,应为“六足”的龟鳖是没有疑问了。

其实,六足龟的记载,在清代史籍中叙及域外进贡奇物时,也多次载明有暹罗进献六足龟的事实。据今生物学家云,此种龟是在尾部及左右后肢根部之间,长有几枚小趾状的发达鳞片,故得“六足”之名。由此可证,雪芹所作虽名曰小说,而种种事物,皆非编造虚拟,各有实证可查。

我认为,像这样的例子,性质较特殊,不宜再拘“版本无据”而不予变通,应当改作“六足龟”,加上按语说明原文抄写致讹,就不为鲁莽了。

诗曰:

虽云芹笔有新文,龟大首乌竟何云?

原是珍奇龟六足,启颜一快解疑纷。


为了林黛玉的眉和眼

如今的“红迷”们,大约谁也梦想不到我为了林姑娘的眉与眼所受的那番辛苦和戏弄欺侮。

事从拙著《石头记鉴真》说起。写这本书时,不拟一开头就让读者感到太专门太复杂,以致“望而却步”,就只用一个例子告诉大家:《石头记》十来个抄本的异文之多,之“麻烦”,是一般人断乎难以想像的,仅仅是“描写”林黛玉的眉、眼的这两句话,就有七种不同的“文本”!

 

如今再以此例为绪引,重说一下以前不及叙及的“故事”。

这就是,被人誉为“最佳本”的“庚辰本”,那文字是“两湾半蹙鹅眉,一对多情杏眼”。这可太俗气了!曹雪芹怎么会出此败笔?一直纳闷不解。再看“甲戌本”,却作“两湾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非□□□□”,有空格待补定。可见才大如雪芹,竟也为了黛玉的眉眼而大费心思。

既然还有阙文,又没有哪个人胆敢妄拟,这怎么办?1980年夏到美国出席首创的国际“红学”大会时,遇到版本专家潘重规先生,当时只有他曾到苏联去目验一部久藏于列宁格勒(今已改名圣彼得堡)的古抄本,发表了详细的访书记,揭出了许多此本与他本不同的独特价值。我就盘算:也许此本中会能找到解决夙疑的好文字。

1984年隆冬,因受国家古籍整理小组负责人李一氓(大藏书家)的重托,亲赴列宁格勒去验看此本的价值,以便决断是否与苏联洽商合作影印出版。

原来,曹雪芹虽然大才,却因传写黛玉林姑娘的眉、目而大感为难,甚至有“智短才穷”之困,至以“甲戌本”上此两句(首句叙写黛玉容貌时)竟未定稿,留着显眼的大空格子——而其他抄本之不缺字空格的,却是后笔妄补之文,非芹原句也。(如珍贵的“庚辰本”也竟补成了“两弯柳眉,一双杏眼”!其俗至于此极,雪芹若见,当为怒发冲冠,或至愤极而哭!)

话要简洁:当我打开首册的第三回,先就寻找这两句话的相应文字。一看时,竟是——你万万想不到,那真使我又惊又喜,连一直站在椅子后面的苏联“红学家”孟勃夫先生也忘记了与他招呼道谢了!那两句是:

两湾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我惊喜交加——不敢形于“色”,心里则一块石头落了地!我当时的内心十分激动:多年来寻找的真文这才如同“铁证”般出现了。(此前,诸本有作“笼烟眉”“含情目”者,皆为妄改。“烟”喻柳,见于雪芹好友敦敏的《东皋集》,俗人不解,反以为误。至于“含露”,喻其目内常似“泪光”湿润,有文互证。而改成“含情”,尤为俗不可耐。)我心里说,既见二句,以下不必多检了,其“定品”“定位”,已不待烦言细列了。

我一看,这才是在“甲戌本”尚未写定之后的惟一的一个补定真本。此本价值无与伦比!

我当时的心情的实况是:太兴奋了!以致往下再看别处的异文,简直“看不见”了——就是觉得:有此一例足矣,往下不必再细究了。

在此说一下,“烟”一词,很多人不懂,其实恰恰就在雪芹好友敦敏的《东皋集》里的咏柳诗,就也用上了此一词语。

到此,林姑娘的眉什么样,眼又什么样,完全“定格”了。

为此两句,远涉万里,冰天雪地,也就不枉辛苦,不虚此行了。

现存于俄国的这个抄本,还有与“甲戌本”关系密切的良证,如第八回的回目,此本作“薛宝钗小宴梨香院,贾宝玉逞醉绛云(芸)轩”,这与“甲戌本”只差了两个字,即“小宴”,“甲戌本”作“小恙”;“逞醉”,“甲戌本”作“大醉”。这是迄今发现的抄本中与“甲戌本”最接近的例子,可谓珍贵之至,因为这表明“甲戌本”并不“孤立”;而且拙见以为“小宴”、“逞醉”都比“小恙”、“大醉”为佳。这是流传有自的力证,世间极罕。

还有妙例。如“甲戌本”第二十六回回目是“蜂腰桥设言传蜜意”,而此本则作“蘅芜院设言传密语”。“蜜意”“蜜语”且不遑论,只看“蜂腰桥”却作“蘅芜院”,这就为“画大观园图”的难题提供了解答:原来,蜂腰桥、滴翠亭就在宝钗住处院门外,位置在“花溆”以北(偏西),这与黛玉的潇湘馆坐落东南,是两个“对角”——葬花冢即在东南方。那一日,一个葬花,一个扑蝶,相距甚远。

再如,这部存于俄国的抄本缺失了第五、六两回(原抄皆应是两回一册),这一点亦是它与“甲戌本”关系密切的一个良证,正好证明了我推断最早的《石头记》是两回装为一册的。故每失一册,即缺两回。“甲戌本”是由此而残缺,缺回之数总是“2”的倍数。今此本恰恰也是“一缺两回”——这是其他抄本没有的现象,也是它年代在早的佐证。可惜此两回佚去,假如万一有复现之日,我估量第五回的判词、曲文,必有与“甲戌本”相互印证之处。又如“甲戌本”第六回“姥”字与“”字杂出,说明早期稿本写作“”,尚无定字——“姥”是个借字,本音是“姆”,俗用方借为“老”音也。

这次访书,李一氓老情意甚重,我以年大体衰,怕受不住异域严寒及远行劳顿推辞,不过他老说无人可代,必望一行,也是“红学”上一件大事。我感他一片为学的崇尚心意,才打起精神,奋勇以赴——那夜四点起床,历时十几个小时不得眠息,到过之后,我国驻苏大使立即召见会谈——同行者尚有二人。

一氓老后来为此赋诗,十分高兴。

但有人却自封自己是此事的首功人,李老之要我去,是他“推荐”的云云。这事可就太怪了。既不是本单位之人,又当时身在外地,后挤身“介入”,怎能叫人不知晓?

小事一段,何必争“功”,还是找到黛玉的真眉、眼,方是要紧的大事。

附:

一氓老人后来为访得“苏本”《石头记》,高兴并认真地作七律一首,真为特例。我也先后敬和了两首。今一并附录于此,以存一段“红学”掌故。

题列宁格勒藏抄本《石头记》

《石头记》清嘉道间抄本,道光中流入俄京,迄今约已百五十年不为世所知。去冬,周汝昌、冯其庸、李侃三同志亲往目验认为极有价值。顷其全书影本,由我驻莫大使馆托张致祥同志携回,喜而赋此。是当即谋付之影印,以饷世之治“红学”者。

泪墨淋漓假亦真,红楼梦觉过来人。

瓦灯残醉传双玉,鼓担新抄叫九城。

价重一时倾域外,冰封万里返京门。

老夫无意评脂砚,先告西山黄叶村。

奉和一氓同志

氓老因苏联藏本《石头记》旧抄全帙影印有期,喜而得句,敬和二章,亦用真元二部合韵之体。

烘假谁知是托真,世间多少隔靴人。

砚深研血情何痛,目远飞鸿笔至神。

万里烟霞怜进影唐太宗序玄奘法师云:“万里山川,拢烟霞而进影。”,一航冰雪动精魂。

尘埃扫荡功无量,喜和瑶章语愧村。

貂狗珠鱼总夺真,乾坤流恨吊才人。

古抄历劫多归燹,孤本漂蓬未化尘。

白璧青蝇分楮叶,春云冻浦慰柴门敦敏访芹诗:“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

相期书影功成日,携酒同寻红梦村

情尼槛外惜风尘

雪芹写空空道人因抄了石头一记,反而自改其名曰“情僧”,总是自创奇词,出人意想。我却因“情僧”一名,想起妙玉,应该名之曰“情尼”。

“情尼”符合雪芹本旨,因为她位居“情榜”,其“考语”恐怕就是“情洁”二字——所谓“过洁世同嫌”,高峻难比。

 

她自署“槛外人”,宝玉不懂,多亏邢岫烟为之解惑。所以宝玉乞红梅,方有“不求大士瓶中露,惟乞霜娥槛外梅”之句。霜,喻其洁也。

从表面现象看上去,她是“冷透”了,而实在的乃是一颗很热的心。

她的精神世界什么样?悲凉?冷僻?枯寂?消极?绝望?……都不是。只要听听她中秋夜为黛、湘联句作补尾,就明白了。

她写的是:历尽崎岖的路程,遭到鬼神虎狼的恐怖险阻,竟然看见了楼阁上的曙熹晓色!而且,“钟鸣”“鸡唱”,暗尽明来了!

何等令人满怀希望,一片新生。所谓“云空未必空”。这儿充满了生机,流溢着生命之光,美好之力。

她的哲思是:“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芳情只自遣,雅趣与谁论(lún)?”虽似代黛、湘而设言,然亦发自家之积悃。

她有无限的芳情,不尽的雅趣。

宝玉尊之如女圣人,不偶然也。

然而,“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好一似、无瑕美玉遭泥陷”。其不幸的命运,殆不忍多言。

幸好,她能“风尘”,虽违心愿,终究不屈不阿。在此,要正解“风尘”“”,不要上了妄人胡言乱语的大当。

什么是“风尘”?常言道是“风尘仆仆”,乃是离乡背井、漂泊征途的意思,指的是风雨尘沙的辛苦。引申之义,凡人在不得意、不得志,身在困境、逆境中,都可说是在风尘中(未获应得的环境地位)。所以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是说他贫居破庙,尚未“发迹”。古代“风尘三侠”的佳话,李靖、虬髯公、红拂女,三人在“风尘”中结为义侠之盟。李白咏书圣王右军,也说“右军本清真,潇洒出风尘”。例多难以尽举。可见这一词义,并非贬语,而是叹惜同情的表示。

至于“”读音是kàngzǎng,是坚贞不屈、正直抗争的意思,更是一个很高的评价。无奈有人竟把它当成了今天简化字的“肮脏”,变成了秽污不堪的形容语。于是,他们硬说妙玉结局是当妓女!

这已经不再是“语文训诂学”的事了,是头脑精神境界的问题——高鹗伪续为了糟蹋妙玉,说什么“走火入魔”,被贱人“强奸”了!已然令人作呕,令人愤怒。谁知“后来居上”,说她当妓女,又“胜”高鹗一等!世上怪事处处有,无如“红学专家”怪事多。真是无话可说——说起来都打心里作恶,难以忍受。

其实,“风尘”四字连文,也见于李白诗;雪芹令祖楝亭诗里也用过。雪芹用之于妙师,是说没有屈服于恶势力和坏人。虽陷污泥,质仍美玉,纯净无瑕。那些王孙公子发生妄想,也只是徒劳心计。

妙玉乃全书中最奇的女子,是雪芹的奇笔写照。后来《老残游记》写奇尼逸云,即有意学芹而有所发展。

红楼梦》中的“葳蕤”怎么讲?

本人主编、晁继周副主编的《红楼梦词典》一书(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12月版)对此一词早有注解,全文云:

葳蕤(weīruī)①形容人委靡不振,提不起精神来的样子。《史记·司马相如传》“纷纷葳蕤”。索隐云:“胡广曰:‘葳蕤,委顿也。’”[例一]袭人道:“你出去了就好了。只管这么葳蕤,越发心里烦腻。”[例二]方才雨村来了要见你,叫你那半天你才出来;既出来了,全无一点慷慨挥洒谈吐,仍是葳葳蕤蕤。比较:例一“葳蕤”旧行本作“委琐”;例二“葳葳蕤蕤”旧行本作“委委琐琐”。②花草繁茂的样子。[例]籍葳蕤而成坛畸兮,擎莲焰以烛兰膏耶?

可见“葳蕤”本义即有“委顿”一义,而雪芹博通汉赋(有它例可证,今不多及),并非错用,也不是以音同音近而错用(不知本字而姑且记音的办法)。

我们的词典也已指出:早年劣本子不懂雪芹的文笔词义,将此词妄改为“委琐”,自以为比雪芹更高明了。类似这种妄改的例子还很多,所以《红楼梦》的版本是不能不考求的,现在还有人以为研究版本是多余的事,甚至认为这很讨厌,就是不大了解《红楼梦》版本的复杂情况:清代一些自作聪明的文士往往提笔乱改曹雪芹的原文真笔。

说“红”

雪芹作书,思绪多从祖父诗中有所触发。如《巫峡石歌》“娲皇采炼古所遗,廉角磨砻用不得”,石化通灵之源也。如咏樱桃“瑛盘托出绛宫珠”,此为“神瑛”与“绛珠”二名之所由也(似出《酉阳杂俎》)。

这种例子,稍有慧心者一见可知。

还有较难晓悟的,如咏芭蕉有句云“千花一笑总成空”,这则是雪芹的“千红一哭(窟)”之真源头。

他以“红”代“花”,还是运换;而以“哭”代“笑”,则有意点破诗人语而心悲也。

楝亭诗中有《咏红书事》一题,句意微茫,古今罕见。这与雪芹的“悼红”当然也有家风祖训的关系。

“千红一哭”,定下了《石头记》全书的总纲大旨。

雪芹之于“红”,或明用,或暗喻。如“芳”即是暗喻:芳——花——红,三者不分也。或小加变换,用“绛”用“茜”,用“朱”用“绯”,皆有其例。

然而尚有两种幻用难于一见即悟:如凡用“霞”字,皆暗指“红”也。“藕香榭”,也隐着一个“红”字——盖出自女词人李易安“红藕香残玉簟秋”之句意。在此例中,“香”又谐“湘”(北音不分)。“玉”则不言自明。

“绛洞花王”,是宝玉(雪芹之幻影幻名)幼时创撰的“别署”,意味深长。“绛洞”何义?大约接近“红香小天地(境界)”的意思。

“花王”后来俗本讹为“花主”,不可为据。鲁迅先生为人作序,因原剧本作者用的是“花主”,名从主人,那当另论。

按“绛洞花王”四字,汉字音律是“仄仄平平”;作“主”字则成为“仄仄平仄”,精于文字者绝不如此选声定字。

宋徽宗题赵昌名绘,有绝句云:“借我圭田三百亩,真须买取作花王。”盖“花王”者,己身亦一花之喻也,而“花主”则意味大殊,不可不辨而以为混同。盖“王”只是孩童气概,若“主”则有“役奴”之俗气在内,恐雪芹不会喜欢此等语意。

然后,“文化”层次提高了一段的岁月中,他又另撰出一个“绛芸”之轩。

宝玉题此轩名时,是晴雯研墨、张贴,而黛玉第一个赏赞,说字写得这么好了,明儿也给我们写一个。

但宝玉终不曾为她题一个绣闺雅名——“潇湘馆”并非居室轩斋之名,那更不能由宝玉书写也。

“绛芸轩”又是何义?绛者红也,芸谐“云”也。芸以香气著称,隐一“香”字。

“绛芸”之内,又隐着小红与贾芸的事情。

咏红梅的“离尘香割紫云来”,又以“紫”代红——而且句内即连出“香”“云”(湘云)名字,巧不可阶。然后是“怡红”,“悼红”,“怀金悼玉”,“沁芳”,“饯花”,“葬花”……

雪芹用“茜”字之例,始见于第八回宝玉侍儿有一个茜雪。茜雪因宝玉醉中气恼误责于她,遂含冤被逐,但她在后半部书中却还有重要情节。茜雪一词,也让人想起“入世冷挑红雪去”,是宝玉咏红梅之句。这期间隐有要义。梅谐“媒”音。

第二例用“茜”即“茜纱窗”。也是十分重要的隐词妙语。茜纱何物?就是史太君命凤姐开库找纱的“霞影纱”。凡“霞”字,又皆喻湘云——她的“诗号”就叫“枕霞旧友”。后来红梅花诗的“流水空山有落霞”,亦同此旨。霞影色红,故称茜纱。

《石头记》中明用此称的,如回目有《茜纱窗真情揆痴理》,还有大观园《四时即事诗》的“绛芸轩里绝喧哗,桂魄流光浸茜纱”。这就确定了茜纱专属于宝玉——尽管命找霞影纱原是为给林黛玉换绿纱(嫌与丛竹犯一色)。

更要紧的还有抄本《石头记》中的一首七律诗有一联云:“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这两句,已然明白无讳地宣示于世人:著书之人真情无限,批书之人抱恨无穷,二者为“对”——请注意:诗是题《石头记》的本旨的,与一般后人咏“红楼人物”的“茜纱公子”绝对性质不同。证明所谓宝玉者,即是著者本人。

顺代说明:这一联(见于“庚辰本”)与另首诗的一联(见于“甲戌本”)云“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恰好互为对映:“红袖”即脂砚批书人,乃一女子;“情痴”即书中宝玉,实为雪芹化身。

茜纱,霞影也——湘云之倩影红妆也。绛芸,红香也——红香指湘云,“红香圃”“红香枕”“红香散乱”,皆再三透露这一“象征”之要旨。

红聚则怡,红逝则悼。怡红院本名“怡红快绿”,而后来竟不提绿义,只说怡红。怡红之院原有茜雪与红玉二丫鬟,然又一逐一去。此似为雪芹终身抱恨之写照。再后,芳官来了,成为院中一名新“红”,地位、作用,俱不等闲,可是她也被水月庵的老尼骗了去。

看来,“千红一窟(哭)”是雪芹经历了很多抱恨的奇情而后得出的“命”题与“命”论。

到他后半生,这才又与一位真“红妆”重会——即脂砚批书女才人。“脂”,仍是“红”的化名或代词。

长安·种玉及其它

长安是哪里?是古都城,即今名西安者是也。这连高小学生都知道,提它作甚?只因有人认为,曹雪芹在他书中用了“长安”二字,所以《红楼梦》所写都是西安的事。这个论证有力量吗?明代的书,有《长安可游记》《长安客话》,内容却都是以北京为主题,这又怎么讲呢?

清初有一部享名的小说《平山冷燕》,号称“第七才子书”,专门表扬才女,据说顺治年间还译成了满文,可见其地位了,这就无怪乎雪芹也必然有意无意地接受了它的影响。我这话有何为证?请打开那书,立时有一首七言开卷诗入眼,其中有句,解说“才”的产生,道是:“灵通天地方遗种,秀夺山川始结胎。”又说是:“人生不识其中味,锦绣衣冠土与灰。”仅仅这么四句诗,也就显示出它们与雪芹的文思之间的微妙的关系了。

诗后,正文的一开头,就是叙写“先朝”之盛。其文云:“是时,建都幽燕,雄踞九边,控临天下。……长安城中,九门百逵,六街三市,有三十六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你看,建在幽燕的京都,却叫做“长安城中”。即此可见,雪芹书中也用“长安”一词,又有何奇怪?有何奥秘?那实在不过是当时人人都懂的“大白话”,用不着后世的“红学家”们来说长道短、猜东指西的。

由此可知,“红楼长安”,本来就是燕山北京。

又有人驳辩说道:第三十七回海棠诗社,史湘云最后才到,独作二篇。其一篇开头就写道:“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蓝田产玉,其地正在长安之西,岂不可证那“都门”应指西安?

我说:非也。“种玉”的典,不出在秦地蓝田,正出在燕山京东,一点儿也没有差失错讹!

原来,种玉这段古老的故事,就是使得京东的玉田县得名为“玉田”的来历,那儿真有一顷左右的田地,在其中种出过洁白鲜润的美玉来!而蓝田之玉,却不是“种”出来的——并且也与神仙无涉。

有好多种古书记载了这段种玉的美丽的神话故事,说是周景王的孙子,因居住阳樊驿(属玉田地界),易姓曰阳,名叫阳翁伯。翁伯为人最孝,亲亡后庐墓,在高山上,无水,日夜悲号,感动得泉水自出,他却将水引往路旁,以济行人之渴。又给过路人补鞋,不取报酬。人们都感激这位乐于助人的善者。他也没有蔬菜吃。一天,有一过路书生就他的引泉来饮马,问他“怎么不种菜?”他说没有菜籽。那书生就给了他一把菜籽。他这时已从八十里高的山上迁居到山下路旁,就把菜籽种在一块地里。奇怪!这菜地竟然生长出很多美玉来,其长二尺!这时徐氏有女,有求婚者就要索白璧二双。翁伯以五双璧娶了徐氏之女。他的子孙将这块一顷左右的地,在四角上立了巨大的石柱,以为标志,还有碑文记事。由此,这块产玉之地被人们称为“玉田”——而县名也是唐万岁通天元年改称得名的。(这段故事,南北朝名家干宝、郦道元、葛洪等都有记载,大同小异,有详有略,可知并非某一人的虚构。我是综合撮叙的。)

所以,“种玉”成了一个有名的典故。它的来历是京东玉田县,而不是长安蓝田的事。

说到这里,就可以和“胭脂米”联上了。《红楼梦》里写的这种红色香稻米,也正是玉田的特产。

我在1953年旧版《红楼梦新证》里早就引用了胭脂米的史料,加以论证了。后来被评家斥为“繁琐考证”,吓得我在增订本中都删掉了。其实那都是以史实来论证芹书的时代背景和真实素材,本无“错误”可言。近年上海的“红”友颇曾议论,那删掉的考证诸条都很可惜,而陈诏同志也曾明白表示:他的《红楼梦小考》就是受拙著那一部分的启示而用力撰著的,结果成绩可观,受到好评——这大约就是“有幸有不幸”、“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了吧?

那么,除了种玉和胭脂米,还有第三条吗?

答曰:有。

雪芹笔下,贾琏两次外出,一次赴“平安州”,一次到“兴邑”,前者较远,后者较近——这都是哪里?各注本似乎没有明文解答。

如今我将答案指出吧:平安州是遵化州的代词,兴邑就是玉田的代称了。

《名胜志》云:“平安城,在(遵化)县西南五十里,周围五里。相传唐太宗征辽遘疾,经此旋愈。故名。”而《方舆纪要》云:“兴州左屯卫,在玉田县东南一百四十里,旧在开平卫境,永乐初移建于此。”

由此可知,所谓“兴邑”,也就是玉田、丰润一带的代名(丰润本是玉田县的永济务,金代才分出来的,故本是一地)。

你看,“荣国府”的琏二爷,有“公干”常常要到京东去,正因为那一带是他们家(满洲正白旗)的领地范围,正白旗地都在京东。

种玉,充分说明了雪芹喜用的是“老根”故籍丰润的典故。但意义还不止此。这个典,为什么单由史湘云来大书特书?就因为这是个“婚姻典”。雪芹给小说安排的诗,其实“不是诗”,而是“艺术暗示”,即一种“伏笔”暗写,无比巧妙。雪芹之书,原本的结局是宝玉与湘云的最后重会,这已有十几条记载为证了。但人们还不知道“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早就“点睛”了——而且也点明了这是湘云最后到来,最后题诗的重要层次,即结局的“伏线千里”了。

要知道,鲁迅先生讲《红楼》,也都是明言以“伏线”为重要依据与论据的。

“红学”,“红学”。究竟什么是“红学”?它在哪里?大可思绎,而饶有意味也。

〔追记〕

本文发表后,很快得到学者提供的良证:玉田县本来即有“蓝田”之称,并有文献可证。如其县汪氏族谱,即以蓝田称本县之明文记载。

“诗礼簪缨”有埋伏

青埂石幻为通灵玉,将要下凡历劫之时,说的是将它携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去享受一番的。那么,这样两句话也有“埋伏”吗?如今且单说下一句

曹雪芹的古代显祖是周武王克商之后封其六弟名叔振铎者于山东济水之阳,以国为氏曰曹。以后历十八世传到曹,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位亚颜、曾,唐宋皆有封号,配祀文庙。曹又八传,到了曹参,即汉代开国十八功臣之第二的平阳侯,以“画一之政”惠民的名相,名位仅次于萧何。曹参的第四十代孙,有曹彬者,居河北灵寿(古中山真定之地),佐宋开国,位极人臣,封鲁国公,济阳王,谥武惠。康熙年修的《江宁府志》及《上元县志》皆载明曹玺(雪芹曾祖)是武惠王彬之后裔。原来开宝七年,曹彬受命,去平定南唐(“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即南唐主也),次年到达江南池州,遇族人,叙宗亲,遂命次子曹琮主持,遍访全国分居各地的同宗,修成谱牒共编为十八帙,按帙编为十八个字句顺序,各钤以王印,以昭信实凭据。

这十八帙宗谱,我仅见池州谱的传承遗迹,卷首有名人樊若水受曹彬之命所撰序赞,有曹琮的跋(其他南北两宋名家的题序不可胜记)。

在樊若水的序赞中,首次提出这样的词句——

曹氏厥宗,本周分封。诗礼启后,丕振儒风。文经武纬,将相王公。簪缨继美,宠渥无穷……

此赞已将“诗礼簪缨”四个字提出,盖即表明曹氏世代诞生文武人才的意思。无独有偶,北宋告终,南渡后第一位为曹谱作序的充徽猷阁待制河南尹,他于序中写道——

况曹氏自汉初名世,以至于今,诗礼传家,簪缨继世……

请看:南北两宋,樊、尹两家各有一序,而其中都特别提出这个“诗礼簪缨”的词语,足见此四字已成为曹氏家世的一大“标志”。

那么,曹雪芹在著书时,偏偏要用上这个“标志”,他的寓意何在?我想就不待多言了吧。

事实上,他在书中常常是这么令人不知不觉地设下了“埋伏”。

所谓“遗腹子”

曹雪芹命苦,至今连父亲是谁也成了悬案。众说不一之中,有一说认为曹雪芹乃曹的“遗腹子”,即曹向康熙奏报的“奴才嫂马氏现怀身孕已有七月,若幸生男,则奴才兄有嗣矣”的那个“证据”。

作书人曹雪芹不会不知自己的生母姓什么。如若他即马氏所生,他对“马姓女人”应当怀有敬意与个人感情——可是,他却把一个靠邪术骗财害命的坏女人道婆偏偏加上了一个“马”姓!

世上能有这样的“情理”吗?他下笔时忍心把母亲的姓按给了一个最不堪的女人,在一个小说作家的心理上讲,能够这样做吗?因为,“百家姓”的选择天地太自由方便了。

有人举出一个破绽百出的“五庆堂”家谱来,说谱载“生天佑”,故天佑即雪芹,云云。

可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载记明白:“天佑:现任州同。”可以考知:那“现”的时限是乾隆九年为下限。也就是说,若天佑即雪芹,他的“”名不确,官名是“天佑”,而且身为州同官,比知县还要高些。那么,这位“曹雪芹”是在州同任上写作《红楼梦》的。

如果这样,那太“好”了。

可惜,乾隆人士绝无称雪芹是州官老爷的——却咬牙切齿地骂他:“以老贡生槁死牖下!”

你看,这不“拧”了嘛!主张“遗腹子”的先生女士们,不知怎样自圆己说?(其实,“天佑”是曹顺的表字,典出《易经》,曾有文列证,今不复赘。)

“壬午除夕”

在“甲戌本”的题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书眉上,即有“脂批”云:“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常)哭芹,泪亦待尽……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矣”字为全批之末行:隔开半行空隙,另行书写“甲午 八日(月)泪笔”六字。

胡适先生据此考断雪芹逝于“壬午除夕”,明文清晰,应无疑问。

后来,我发现《懋斋诗抄》,内容证明癸未年敦敏还与雪芹有联系的诗句,不可能卒于“壬午除夕”,应是“癸未”之误记(并举过清代名人误记干支差了一年的实例)。但是,前些年有人提出:那条眉批不是一条,是两条相邻而误抄为一;“壬午除夕”四字本是前一条的“纪年”,与芹逝无干……云云。

这种论调,能成立吗?

第一,“壬午”二字,书写为第二行之末,而“除夕”二字书写为第三行之端:这明明是批语的正文,语气紧相贯连。

第二,遍查“甲戌本”、“庚辰本”等本的眉批,凡“纪年”“署名”或二者兼具,一律提行另写,从无与正文连缀的例外。这就完全排除了那种论点——硬把批语正文说成是“纪年”,因而将一条批语割裂为两段。

其实,只要平心静气,体会一下文情语意,这种批本不难读,从“泪哭成书”说起,直贯“泪尽”人亡,书未完,终生大恨。倘若在这样的感情的激动之下,在标题上只写一句——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

那么,当此一年已尽,百感交膺,此人忽欲捉笔批书,而这大年夜里,已然开笔,却写了这一句“秃”话,立即打住——这叫什么文字,什么情理?

更何况,检遍了批语,壬午年春、夏、秋,各有多条批语存留,而单单只在这个重要的大节日,却只有这么僵硬言词,了无意味情肠,这符合“脂批”的文字风格吗?

又,“假设”真是在守岁不眠的漫漫寒宵就只写下这么一句,那再看“下一条”,直到“甲午八日”这才又“接云”——这合理吗?(有人又把明明白白的“甲午”说成“甲申”,是受“靖本”的骗,“午”“申”二字绝无相混之任何可能。)“甲戌本”正文记明“至乾隆甲戌抄阅再评……”可知,乾隆十九年已有重评清抄本。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云:“不如著书黄叶村。”此乃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之作,而“庚辰本”上有单页写明:“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至庚辰,为二十五年,已“四阅评过”。次年辛巳,再次年即壬午、癸未了。雪芹因后半被毁(“迷失”),努力重写——所谓“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也,表明他在病中亦未放弃成书的大愿(“书未成”是未全部补齐,尚有残处尚待收拾。并非半途而废),有何可疑?

诗曰:

壬午重阳急“索书”,何来“除夕”又研?

批书也是泪为墨,割裂全文果是乎?

林四娘

《红楼》书至七十八回,写到晴雯的屈枉悲剧,感动了当时后世的亿万读者。但谁也不曾料到,在同回书中,占了一半还多的篇幅的,却出来了一位将军林四娘。

这半回书,何所取义?又是一个有待思讨的课题。

这也是一种“试才”,出题的还是贾政,应试的主角也仍然是宝玉,环、兰陪衬而已。这回,作父亲的假严厉放松多多了,并且“揭露”了他本来也是个诗酒放纵之人,现下明白家运与科名无缘,也不再逼儿子走这条世路,倒有点鼓舞他发挥诗才了。

这个大变化,重要无比!——仅仅两回以后的伪“八十一回”开头就是贾政又逼宝玉入塾,连黛玉也赞八股文“清贵”!这一派混账话,公然问世向雪芹挑战对阵,大放厥词,大肆毁坏雪芹一生的心血——而有些“专家”却助纣为恶,直到今日还在助伪反真,给高某的伪全本一百二十回树碑立传,并以“功臣”自居,招摇惑众。你道这种文化现象,安然在现时代泛滥澎涨,怪乎不怪?

林四娘,何如人也?是明末清初的历史人物,是少见的名实相符的“脂粉英雄”。雪芹举出她,是为自己的“妇女观”作证。

林四娘,奇女子。她比“十三妹”(文康创造的《儿女英雄传》中的奇女人物,即受雪芹之影响)尤为奇特。

林四娘是救父的孝女——这事又与雪芹救父有关。

林四娘父亲是南京官府的一名库使,因故“亏”了公款,落狱。和曹的获罪原由正同。林四娘为了救父(筹钱即可赎“罪”),与其表兄一起经营奔走,并且“同居”一处。二人亲昵,嬉笑玩戏,“无所不至”,但“不及于乱”——严守节操,没有男女之间的非礼之事。

这一点,又与晴雯有共同的品格,足以古今辉映。

我在此粗粗一列,就显示出在同回中忽写林四娘,至少已蕴含着这么些用意。

雪芹本人不是女子,不能相比,那么能比而代雪芹救父的女英雄是谁?就是李煦孙女,李大表妹——书中的史湘云。

湘云也是与宝玉表兄自幼“同室榻”,淘气嬉戏,而“不及于乱”的好榜样。雪芹写湘云:“幸生来,英雄阔大宽宏量,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句句有其事实背景。这儿点出“英雄”二字,但抄本多作“英豪”,怕是不懂“英雄”之深义(以为女子怎么称之为英雄?),遂改为“英豪”的。

我推测,芹书真本“后半部”就有湘云因代宝玉救父而入狱、而入“御园”的故事情节。

记载林四娘事迹的,旧年我已收集几条笔记,颇多失实之言,亦不详备;最后方蒙学友告知:林云铭早有一篇林四娘传。后又知香港中文大学牟润孙教授已在论文中提到过。社科院历史所的何龄修先生将全文录来,方得细读,感荷良深。

宝玉这篇歌行与林黛玉的三篇相比,果然另是一种笔路、境界。林姑娘的《葬花》、《秋窗》、《桃花》长歌,风流哀艳,真像女儿声口。而这篇为宝玉所拟歌行,却又沉郁顿挫,悲壮诡奇。因此益叹雪芹之才真不可及,拟谁像谁,绝无“一道汤”之迂笔俗味。

话又说回来:这些诗,再好也不过是作书代拟人物之言;他自己的诗,全不可见了!

曹雪芹即“曹”吗?

雪芹的谱系问题,主要两说是“子”说与“曹遗腹子”说。

以“芹即”说为例,不妨辨析一下它的得失短长。当然,细剖详言,将大费笔墨;如今只想选取一条最简单省事的道理,来析验这个新说的科学性。

史迹分明:曹寅病卒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次年正月初,其奉命继任的独生子曹,正式在江宁接印视事。任职仅仅二年,即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病故,康熙帝又命曹的堂弟曹为曹寅的继子,再承织造之任。曹在奏折中自称“年方弱冠”,即不过二十岁左右,其堂弟,当然比他要略小一些。所以康熙帝在批奏折时呼为“无知小孩”。可知曹此时年龄不大,也该有十几岁的光景。

曹在雍正二年(1724)正月初七的奏折中,有一句话十分清楚:“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这就证明:此时曹已有“孥”——儿子了。他从康熙五十四年接任,到雍正二年说这话时,已又过了八九年。假令接任时年才十四五,那么到此时也是二十二三岁的人了——退一步说,假令他接任时只有十二三,那他说有“妻孥”时亦当是二十岁的人了。那么,我们已知雪芹逝世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一说壬午,一说甲申,相差也或先或后之一年而已)。这么一来,在雍正二年(1724)已经二十岁的他,又活了四十年之久,才该去世,那二十加四十怎么算也应到花甲,六十岁了——可是,他的好友宗室敦诚的挽诗,两次属稿,都大书特书曰“四十年华”。这该如何解释呢?

另一位作挽诗的张宜泉虽不云四十年华,但也说是“年未五旬”而亡故。此语本意是说雪芹连五十岁这个“中寿”之年也够不上。即使按有人解为“差几岁没活到五十”,那也说明,雪芹若“即是”曹,他在雍正二年已有“妻孥”时,只能是个十岁以下的孩童了——这就实在无法讲得通了。

雪芹名,人人尽晓了。他若本名“”,那么私改父兄尊长给取的学名,在当时是不像今日之人想像中那般的简单容易的。在家庭内部说,如今的人还可以拿“反封建”来解说;至于清代八旗制度户籍档案之严格,那是谁也无法“逃脱”它而自己乱来的,内务府的奴籍,更是如此。官书如《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以及照抄转录于“五庆堂谱”内的记载,独无“”名,论者执为“理由”,殊不知,乾隆下令编的这部《通谱》,体例分明:只选载已有官职的名字。这与私家宗谱一人不能漏书,全然不是一回事。

可惜的是,如今讲论这些事的人,却往往是只执一点假相,不明历史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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