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聪)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5周年纪念日,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鹤岗调查队,以纪念日为契机,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时间节点,7日下午在振兴广场开展了《统计法》户外宣传活动。
活动中,主办单位将《统计法》宣传融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中,通过摆放彩虹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专业统计人员现场宣传和讲解等方式,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走进统计、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让老百姓认识统计的必要性、责任性和有效性,扩大积极影响,提高全民的统计法治意识。同时引导教育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坚持依法统计,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做统计法律的维护者、遵守者、执行者,保障统计法的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活动现场,共展出《宪法》《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知识要点三块展示板,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宣传单5000余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余册。
六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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