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
庞颖:你好,我是庞颖,欢迎来到《像辩手一样思考》第23集,今天是我们第三部分辩论的第一期,我请来了我的对方辩友詹青云来跟我辩论这场题目。
今天这场题目的标题是“应不应该谴责灾难中的自私行为”。我是这个比赛的正方,应该谴责;詹青云是这个题目的反方,不应该谴责。
今天的赛制坦白讲是比较随性、随意的,我们就是轮流发言,尽量不要受赛制的限制,能让我们把陈词和对彼此的 —— 不能叫奇袭 —— 可能是一个质询和澄清,把这个部分也发挥到位。
下面欢迎我的对方辩友,摩拳擦掌的阿詹。
詹青云:大家好,我是詹青云。
庞颖:好,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詹青云:虽然庞老师是这个课程的主讲人,但我是不会给她留面子的。
庞颖:既然阿詹是节目的客人,我是会给她留面子的。
自私、灾难与道德
庞颖:好的,下面由我先来做正方的立论,应该谴责灾难中的自私行为。
我们先来定义这个题目中一些关键的词。
首先,什么是自私行为?其实自私这个词它是有很多不同层面的理解的,比如说人的底层逻辑中的这种趋利避害也可以被称为一种自私。
但是我认为,既然我们讲灾难中的自私行为,我们也不能够太过宽泛地去理解这个自私,还是应该比较狭义地去理解自私行为。你要想,题目说的是自私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一种自私的本能,是切实已经做出了一个行为的。
我认为这个意思就是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不顾公共的利益,甚至有可能起到了一个伤害他人利益和伤害公共利益的后果,这个就叫做灾难中的自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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