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好消息。
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解除更多群众异地住院报销烦恼。
01
异地报销要奇葩证明,患者心急如焚
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抵达贵州后,接到群众反映:一位参保地在贵州安顺市普定县、但常住地在贵阳市的患者,在医院住院治疗后未能直接结算,拿材料回参保地报销,然而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已经前前后后跑了6次,仍未报销。
针对这起政策不落实,群众报销难的典型事件,督察组督促地方政府立即整改。
在核查中督查人员了解到,今年5月30日到6月3日,李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因生育孩子住院,花了8300多元。
出院以后,他们便拿着医院收费单据、出院小结等到张女士的参保地普定县白岩镇去报销:
第一次去,负责医保经办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需要先办一张新农合的存折。
第二次去,又说缺一张张女士的证件照。
第三次去,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前两次办事的工作人员不在,她不管这事,没有接收材料。
第四次去,虽然材料被接收了,但又告知缺一个就医医院是医保定点的证明,但是这个证明却没开着。
第五次去,又新增要求开一个就医医院是三甲医院的证明。
02
国务院发话,给老百姓带来好消息
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此次会议至少有两个好消息,尤其是对流动人员长期不在户籍地和社保缴费地生活的人。
这意味着有两个好消息。
一,会议明确,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
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
给大家分析一下:
不在参保地生活的人,社保关系不在本地的人都可以异地直接结算。
而且原来异地结算最大的问题和难点就是各地报销的方式、报销比例不一样,差异性太强。
在一个城市缴纳社保,到另外一个城市报销费用就存在大问题。
现在好办了,报销目录根据就医地确定,但是报销比例由参保地确定。
举个例子:比如说A城市报销目录更广泛,一个在B城市参保缴费的人在A城市就医,那就参考A城市的报销目录。
但是有一些药和诊疗项目可能B城市没有,那么就由B城市的社保决定报销比例,这样能从根本上解决不同地方差异的问题。
二,国家会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这也是我们千呼万唤等待多年的事情。
以前经常有朋友拿着医保卡到医院就医,发现无法使用,为什么?
因为医保卡是外地的,不能在这个城市使用。
有很多朋友不理解,这不都是在国内,你银行卡只要有银联标识,在哪个地方、哪个银行的机器上都可以用,怎么医保卡就这么特殊呢?
其实也不是,只要建设全国联网,就可以在网上直接结算。
我们也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我们拿着社保卡就能走遍全国。
03
异地结算会发生就医集中吗?
其实还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些人担心异地结算后会发生就医的集中。
也就是说,既然异地结算,就会都找好医院和好医疗资源去看病。那要怎么办?
其实,即使没有异地结算,大家也会存在这么跑的情况。
关键在于医疗资源的配置而不是医保的异地结算,所以问题不在这里。
这一次国务院也提出,要加强基层诊疗配置分级诊疗模式。
加强医疗资源更合理公平的分配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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