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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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灵顿法新电)一名11岁新西兰男童遭同学的母亲(36岁)性侵,两人还生下一个孩子。这引发民众讨论,为什么女人不能被控以强奸罪。
《新西兰先驱报》的报道引述儿童性虐待案件辅导员的话说,案件凸显了社会不重视女性也可能是侵害者的问题。
该案也引起人们争议修订法律的问题。根据新西兰法律,强奸罪只用于男性罪犯,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女性如果强迫男性发生性关系,可被控以性侵害罪(sexual violation),最高惩罚是坐牢14年。
案中的妇女和男童,居住在奥克兰北岛地区。学校的校长说,该男童去年底告诉他,自己跟朋友的母亲有性关系,“现在需要停止了”,当时他非常震惊。“性侵害男性幸存者”组织说,如果案件确实,这名妇女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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