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安全责任书
为创建最安全学校,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导处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负责全校的教学安全工作。
2、负责日常教育教学场所(包括实验室、操场、体育场等)、运动器械安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负责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工作。
4、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检查管理,尤其是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严格管理,督促教师严格按操作规程制度进行演示实验和指导学生实验。
5、做好全校师生的流行性疾病预防教育、公共卫生的消毒及一般运动性创伤的救治,学生在校发生意外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加强专用教室的安全教育、管理。师生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学生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路,不得私自拆卸电器。
7、对贵重电教仪器实行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借还制度。提高电教设施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和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贡献率。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校 长(签 字):
教导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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