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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道德篇 . 人生八德《八德故事之“孝”篇》(1)
中华文化—道德篇 . 人生八德
《八德故事之“孝”篇》(1)
蔡振绅编辑《八德须知全集》
[德育故事原名为八德须知全集],系民初湖州蔡振绅先生所编辑。蔡先生在自序中,道编此书缘起,读之感人肺腑,启发人心于无形
八德故事
“八德故事”是一九三0年蔡振绅先生编集的《德育课本》中的故事。蔡先生希望在孩童心灵最纯洁的时候,使孩子们得到最好的教育。这种教育就是中国五千年来绵延不断的德教。蔡先生回忆自己的童年时,从四岁开始他的父亲蔡丕著每天晚上给他讲一则“八德故事”,并教他读《孝经》等。一年之中,只有元旦和除夕这两天停讲,父亲这样娓娓讲述古圣先贤的故事多年,这些故事一直扎根在他的心里,奠定了他深厚的德行基础。
蔡振绅:《德育故事》《八德须知全集》序言
序言
《德育故事》原名为《八德须知全集》,系民初湖州蔡振绅先生所编辑。
蔡先生在自序中,道编此书缘起,读之感人肺腑,启发人心于无形。其父因晚年得子,为能躬亲教诲,遂辞去公职,返乡教育其兄弟二人。四歳始,蔡先生父亲即开始教他读诵孝经,每夜必口授一则古人嘉言懿行,所讲之故事内容均不离「八德」的范畴。一年当中,惟除夕、元旦二日辍读之外,余均未中断。因小即接受圣贤教育,虽至年长,亦不忘父亲讲授之感人故事,遵奉为一生的圭臬。的确德行教化力量,不仅启廸自性的本善,自幼所涵养的德行基础,更是奠定一生成败的关键。晚年,行至福建,偶见有二十四孝之例编旧本,披覧之余,触动了幼时父亲讲授故事的情景,往事历历,无限的感怀,父亲的谆谆教诲,常绕于心,于是将童年所铭记的八德故事,着手重新会集,并考证于史实,让故事更具事实,不令有所偏差。
当时编辑此书主要为便利儿童诵读,每则故事仅八十字,小注亦不超过八十字,整篇故事不过一百六十字,言简意赅,内容简要。然因故事所述极短,恐非一般人所能体会理解,故为丰富其内容。
孝—生生不息的爱心
孝——生生不息的爱心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
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对内心的“敬”最好的表达就是“顺”,“顺”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即“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
谈到孝的社会学意义和本质,有些人总认为先哲们(孔子、曾子、弟子规的作者)说了“孝”是什么,于是其社会学意义就等同于是什么,其实,“孝”对汉人的社会学意义不是以先人说为标准的,而是看“孝”文化对千万、亿万百姓价值观的影响而决定其社会意义的。即使没有任何一个大思想家大哲人说过“孝”要生儿子,只要这种文化引领百姓形成了此种价值观,其就有此种社会学意义。
也不能如此武断。《弟子规》里讲,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也就是说,父母有过错要指出,但是要照顾父母心情,和颜悦色地指。同样可以用于老师。古人并不是不能“爱老师更爱真理”,而是要注意方式。另外反驳上面一段话,古人为何不能反对老师?请看《孝经-谏诤章第十五》:“曾子曰:……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天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由此看来,孔子也是提倡“爱老师更爱真理”的。
1、八德篇之孝篇(24孝-1)----虞舜耕田
1、八德篇之孝篇(24孝)----虞舜耕田
诗曰:虞舜大孝,竭力于田,象鸟相助,孝感动天。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这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无数古圣先贤以至德垂宪万世。在上古时代,有三位非常著名的帝王:尧、舜、禹,他们均因德行至大而受四方举荐登上帝位。这其中,大舜因“至孝”而感动天地,被尧帝选中为继承人,他的故事也被列为历代孝行故事之首。
尧帝十六岁称帝治理天下,到八十六岁时,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希望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继承帝位。于是他征求群臣的意见,没想到众位大臣异口同声地向他推荐一个乡下人——舜,因为舜是一个著名的孝子。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的祖先把孝行放在德行的首位,一个孝顺父母的人,必定会爱护天下的百姓。
舜即位之后国号为“虞”,历史上称他为“虞舜”。
虞舜,本姓姚,名重华。父亲叫“瞽叟”,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很顽固,对舜相当不好。舜的母亲叫“握登”,非常贤良,但不幸在舜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于是父亲再娶。后母是一个没有妇德之人。生了弟弟“象”以后,父亲偏爱后母和弟弟,三个人经常联合起来欺负舜。
舜对父母非常的孝顺。即使在父亲、后母和弟弟都将他视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的情形下,他仍然能恭敬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他希望竭尽全力来使家庭温馨和睦,与他们共享天伦之乐。虽然这其中经历了种种的艰辛曲折,但他终其一生都在为这个目标不懈地努力。
小时候,他受到父母的责难,心中所想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定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才会让他们生气!”于是他便更加细心地检省自己的言行,想办法让父母欢喜。如果受到弟弟无理的刁难,他不仅不因此恼怒,反而认为是自己没有做出好榜样,才让弟弟的德行有所缺失。他经常深切地自责,有时甚至跑到田间号啕大哭,自问为什么不能做到尽善尽美,得到父母的欢喜。人们看到他小小年纪就能如此懂事孝顺,没有不深为感动的。
舜一片真诚的孝心,不仅感动邻里,甚至感动了天地万物。他曾在历山这个地方耕种,与山石草木、鸟兽虫鱼相处得非常和谐,动物们都纷纷过来给他帮忙。温驯善良的大象,来到田间帮他耕田;娇小敏捷的鸟儿,成群结队,吱吱喳喳地帮他除草。人们为之惊讶、感佩,目睹德行的力量是如此巨大。即便如此,舜仍是那样恭顺和谦卑,他的孝行得到了很多人的赞美和传颂。不久,全国各地都知道了舜是一位大孝子。
那时候尧帝正为传位的事情操心,听到四方大臣的举荐,知道舜淳朴宽厚、谦虚谨慎。但惟有德才兼备的人才能治理天下,尧帝便把两个女儿— ——娥皇和女英嫁给他,并让九个儿子来辅佐他。希望由两个女儿来观察、考验他对内的行持;由九个儿子来考验他对外立身处事的能力。
娥皇和女英,明理贤惠,侍奉公婆至孝,操持家务农事也井然有序,不仅是舜的得力助手,也成全了舜始终不渝的孝心。有一次,瞽叟让舜上房修补屋顶。舜上去之后,想不到瞽叟就在下面放火。当大火熊熊往上燃烧,就在万分危险之时,只见舜两手各撑着一个大的竹笠,像大鹏鸟一样从房上从容不迫地跳下来,原来聪慧的娥皇和女英早已为他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又有一次,舜的父母又用其他方法来谋害他,想把他灌醉后杀害。可是他的两个妻子事前就给他先服药,让舜即使终日饮酒也不能伤害到自己的身体。
还有一次,瞽叟命舜凿井。舜凿到井的深处,瞽叟和象想把舜埋在井里,就从上面往井里拼命倒土,以为这样舜就永远回不来了。没想到舜在二位夫人的安排下,早已在井的半腰凿了一个通道,从容地又躲过一劫。当象得意地以为舜的财产都归他所有时,猛然见到舜走了进来,大吃一惊,慌忙掩饰了一番,但舜并未露出愤怒的脸色,仍旧若无其事。此后侍奉父母,对待弟弟,反而越加谨慎了。
舜初到历山耕种的时候,当地的农夫经常为了田地互相争夺。舜便率先礼让他人,尊老爱幼,用自己的德行来感化众人。果然,一年之后,这些农夫都大受感动,再也不互相争田争地了。
他曾到雷泽这个地方打鱼。在这儿,年轻力壮的人经常占据较好的位置,孤寡老弱的人就没办法打到鱼。舜看到这种情形,率先以身作则,把水深鱼多的地方让给老人家,自己则到浅滩去打鱼。由于一片真诚,没有丝毫勉强,令众人大为惭愧和感动,所以短短的一年内,大家都互相礼让于老人。
舜还曾经到过一个叫陶河的地方,此地土壤质量不佳,出产的陶器粗劣。令人惊讶的是,舜在此地治理一年后,连陶土的质量都变好了,所做出来的器皿相当优良。大家一致认为这是舜的德行所感召的结果。后来,只要他所居之处,来者甚众,一年即成村落,二年成为县邑,三年就成为大城市。亦即是史上所称的“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
尧帝得知舜的德行后,更加赞赏。于是进一步考验他种种的能力,舜也毫不畏惧接受了诸多艰难的考验。一次,尧帝让舜进入山林川泽,考验他的应变能力,虽遇暴风雷雨,然而舜凭着智慧与毅力,安然无恙地回归,他的勇敢镇定,使尧帝坚信舜的德行与能力足以治理天下。
舜历经种种考验之后,尧帝还是并未马上将王位传给他,而是让他处理政事二十年,代理摄政八年,二十八年之后才正式把王位传给舜。足见古代的帝王对于王位的继承,确实是用心良苦,丝毫不敢大意。假如不能以仁治世,以德治国,国家就难以长治久安。
当舜继承王位时,并不感到特别的欢喜,反而伤感地说:“即使我做到今天,父母依然不喜欢我,我作为天子、帝王又有什么用?”他的这一片至德的孝行,沥血丹心,莫不令闻者感同身受,继而潸然泪下!皇天不负苦心人,舜的孝心孝行,终于感化了他的父母,还有弟弟象。
《孟子》云:“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舜能做到孝顺,我们也能。因为我们天性中都有一颗至善、至敬、至仁、至慈的爱心。假如我们能以舜为榜样,真正尽到“孝亲顺亲”的本分,深信必能缔造幸福美满的家庭。继而再将“孝”扩大到我们周遭所有的人、事、物,任何的冲突对立都会冰释消融。这至孝的大爱孕育出的是互敬互爱、和睦共处的和谐社会。
愿我们都能以身作则,相互勉励,做一个真正的孝子。
《孝经》云:“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试观乌鸟反哺,羔羊跪乳,禽兽尚知孝,可以人而反不如乎?
2、八德篇之孝篇(24孝)----仲由负米
2、八德篇之孝篇(24孝)----仲由负米
诗曰:子路尽力,负米奉亲,亲没仕楚,叹不及贫。
仲由是春秋时期鲁国人,字子路,是孔子的学生。他非常孝敬父母。因为从小家境贫寒,为人非常节俭。经常吃野菜度日。仲由觉得自己吃野菜没关系,但怕父母营养不够,身体不好,很是担心。
家里没有米,为了让父母吃到米,他必须要走到百里之外才能买到米,再背着米赶回家里,奉养双亲。百里之外是非常远的路程,也许现在有人也可以做到一次,两次。可是一年四季经常如此,就极其不易。然而仲由却甘之如饴。为了能让父母吃到米,不论寒风烈日,都不辞辛劳地跑到百里之外买米,再背回家。
冬天,冰天雪地,天气非常寒冷,仲由顶着鹅毛大雪,踏着河面上的冰,一步一滑地往前走,脚被冻僵了,抱着米袋的双手实在冻得不行,便停下来,放在嘴边呵口气,然后继续赶路。
夏天,烈日炎炎,汗流浃背,仲由都不停下来歇息一会,只为了能早点回家给父母做可口的饭菜;遇到大雨时,仲由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宁愿淋湿自己也不让大雨淋到米袋;刮风就更不在话下。
如此的艰辛,持之以恒,实在是极其不容易。
后来仲由的父母双双过世,他南下到了楚国。楚王聘他当官,对他很是礼遇。俸禄非常优厚。每天吃的是山珍海味,一出门就有上百辆的马车跟随,过着富足的生活。
但他并没有因为物质条件好而感到欢喜,反而时常感叹,哀伤父母早早过世。他是多么希望父母仍然在世,和他一起过这样的好生活呀!可是即使他想再负米往返百里之外奉养双亲,都永远不可能了。
子路不仅是一个孝子,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敬重老师的人,但他个性刚猛,比较急躁,所以孔子给他以特别的教诲。有一次子路将要出使他国,向孔子辞行,孔子就以五种禁诫之事赠予子路,为政时要注意:不强不达、不忠无亲、不恭失礼、不信无复、不劳无功,希望他能好好地以五种禁诫来警示自己。
1.不强不达:一个君子如果有理想有目标,可是不能承担责任,不能坚强,不能发奋图强,就没有办法达到目标,实现理想是不可能的,所以孔子告诉他一定要坚强。
2.不忠无亲:做事一定要忠于职责,否则就没有办法团结为你效劳的人。
3.不恭失礼:做任何事情没有发自内心的恭敬,没有发自内心真诚的处事态度,就是个失礼之人,也没有办法广结善缘,得不到大家的支持,要推动政事就很困难。
4.不信无复:人一生最讲究的就是信用,如果一朝失信于人,往后要别人相信会更加困难。
5.不劳无功:做官之人首先要以身作则,凡事要躬亲,做好典范,才能把事情做好,否则手下的人不愿意向你学习,你如何施展你的抱负呢?
子路在回卫国帮助国君平叛时,因寡不敌众,被敌人击中,帽子的带子断了掉在地上,他从容地把帽子戴好,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说:“君子虽死,但不能让帽子脱落而失礼。”他不幸死于卫国的噩耗传来,孔子非常痛心,自从他收子路为门生后,子路经常跟随在老师身边。孔子说:“有子路在我身边时,从来没有任何人敢对我恶言相向,也没有人敢污辱我。”所以他很感慨,痛心一位贤才就这样死于卫国。
子路的这种精神是孔子教诲他的,一个君子从始至终都要恭敬有礼。所以子路在临终还仍然牢记老师的教诲,可见孝顺的人一定是尊师重道之人,子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地诚敬。孝无贵贱之分,上自皇帝下至百姓,只要有孝心,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计千辛万苦,你都能曲承亲意,尽力去做到。
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是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如果没有办法把握与父母相聚的时间来孝养他们,等到你想要来报答亲恩的时候,为时已晚。但愿我们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
3、八德篇之孝篇(24孝-3)----汉文尝药
3、八德篇之孝篇(24孝)----汉文尝药
诗曰:汉孝文帝,母病在床,三载侍疾,汤药亲尝。
汉文帝,姓刘名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他在位二十四年,重德治,兴礼仪,爱民如子,注重发展农业,到了播种的时候,亲自带领大臣到乡下耕地、播种,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身为皇帝,非常虚心,而且知错就改,在位期间,没有建新宫室,把省下的钱用来照顾孤儿和老人。
他治国有方,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贤明的皇帝,与汉景帝一起被誉为“文景之治”。在他八岁时,高祖封他做代王,因为他是庶出的,母亲是薄姬,后来称薄太后。
汉文帝的天性很孝顺,薄太后曾经生病整整三个年头之久,文帝心忧如荼,早晚侍奉毫无倦怠,和颜悦色来安慰自己的母亲,用亲情为母亲解忧,照顾得非常周到。夜间睡觉的时候,衣不解带,每次端药都要亲自尝一尝后再给母亲喝,可见汉文帝的至孝之心!虽然贵为天下之尊,奴婢成群,但他都亲自来侍候着自己的母亲,以自身的仁、孝治天下。
言教不能令人折服,唯有身教能摄于无形。这个故事说明,孝不分贫贱,不分富贵。只要你有心,每一个人都可以恪尽职责,都可以尽到孝道。
4、八德篇之孝篇(24孝-4)----闵损芦衣
4、八德篇之孝篇(24孝)----闵损芦衣
诗曰:孝哉闵子,衣芦御车,感父救母,千古令誉。
春秋时期的鲁国,有个姓闵名损字子骞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过世了。父亲娶了后妻,后妻又连续生了两个弟弟。人都有私心,因为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后母对待孩子就有很大的差别。后母平时对子骞很不好。严冬,后母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穿着保暖的丝絮做的棉衣,两个小孩子就算是在户外玩耍也感觉不到冷。可怜的子骞却裹在一件单薄的芦花做成的衣服里。数九寒天,寒风刺骨,子骞经常被冻得四肢僵硬、脸色发紫。就是在这种极大的差别中,子骞也从来没有一点怨言。假如今天是我们,在这样的家庭生活中,是否能够承受?是否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可是子骞一点也不怨恨他的后母。
在一个严寒的冬天,子骞的父亲外出办事,要子骞驾车。冰天雪地,子骞身上芦苇做的衣服哪里能抵挡住冬天的严寒!双手被冻僵了,嘴唇冻紫了。一阵寒风吹过,子骞剧烈抖动的身体实在没法抓紧缰绳,一失手,缰绳脱落了,这样就引起了马车很大的震动。因为子骞驾车的技术一向很好,今天却大失水准。坐在后面的父亲身体猛晃,就非常生气地抽了他一鞭子,衣服破了,芦花飞了出来,父亲顿时脸色大变,眼睛湿润:原来,子骞的“棉衣”里全都是一丝丝的芦苇絮,没有一片丝絮的影子!这样寒冷的天气,怎么能忍受得了呢。让孩子在三九天里冻成这样,遭这样的罪,是自己没有尽到作父亲的责任啊!没想到同床共枕的妻子竟然这样品行恶劣,对继子如此狠毒。子骞的父亲当即决定把妻子赶出门去。子骞听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含泪抱着父亲说:“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这就是说,母亲在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寒冷,可是如果母亲不在的时候,家里的三个孩子就都要受冻挨饿了。他的这番话使父亲非常感动,于是就不再赶他的后母了。看到闵子骞一点都不怀恨于心,后母深受感动,她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从此也把子骞当成和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疼爱。
在当时,如果子骞的父亲一怒之下把后妻赶走了,那么可以说,这个家庭从此以后就天伦不再,妻离子散,这是何等的悲惨。可是因为有这样一位孝子子骞,才使整个家庭结局为之转变,避免了沦落到如此悲惨境地。而造就这种转变的力量只在我们一念之间,这一念就是纯洁之孝,也就是每一个人心目当中都有的自性的纯孝。
“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子骞一番挽留后母的话,非常的凄凉,非常的恳切,又非常的悲愍,完全是肺腑之言,连铁石心肠的人听后,都为之声泪俱下,他的天性是何等的孝敬、纯洁,何等的淳厚、善良。这句话流传千古,让后代的人都不禁赞美闵子骞的孝心孝行。如果我们也是生长在类似的家庭环境当中,我们也应该要懂得与后母好好地相处。如果能向子骞学习,相信在家庭生活当中,一定可以免去许多的误会、许多的争执和许多的不愉快。人都有孝心、孝行,天下不会有人心肠像铁石一样,只要我们肯用心,发自内心对父母孝顺奉养,父母再怎么不好,也都会有感悟的一天。
5、八德篇之孝篇(24孝-5)----曾参养志 5、八德篇之孝篇(24孝)----曾参养志
诗曰:曾子养志,请与有余,母啮其指,负薪归庐。
曾子名参,字子舆 ③,是春秋时期鲁国人。他与父亲曾点都是孔子的优秀学生。曾子非常孝敬他的父母,尤其是他顺承亲意、养父母之志的孝行,成为后世普遍赞美和效仿的典范。
在日常生活中,每到吃饭的时候,曾子一定都会细心观察和体会父母的饮食口味与习惯,并将父母最喜欢吃的食物牢牢记在心里。因此,一日三餐,曾子总能准备出父母最爱吃而又很丰盛的菜肴。
父亲曾点深受圣贤教诲的熏陶,平常乐善好施,经常接济贫困的邻里乡亲。对于父亲的这个习惯,曾子也同样铭记在心,所以,每次父母用过饭后,他都会毕恭毕敬地向父亲请示,这一次余下的饭菜该送给谁。
在曾子的心中,时刻想到的都是父母的需要,父母所喜爱的一切事物,他也都会放在自己的心里,以便随时可以满足父母的心愿。父亲平时很喜欢吃羊枣,曾子就会在外出时尽量给父亲多带回一些。待父亲过世之后,曾子睹物思情,看到羊枣,他就想到父亲在世的情景,心中不免勾起无限的伤痛。所以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忍吃羊枣了。
有一次,曾子到山里头去砍柴,只有母亲在家。不巧家里突然来了客人,母亲一时不知所措,惟恐因待客不周而失礼,情急之下,她就用力咬了自己的指头,希望曾子心中能有所感应,赶快回家。果然,母子连心,曾子正在山中砍柴,忽然感觉一阵心痛,他马上就想到了母亲,于是,就赶紧背着木柴赶回家中。
还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蒸梨给年迈的婆婆吃。当时梨蒸得还不熟,她就端给婆婆吃。曾子看了非常生气,也很懊恼,就把妻子休出家门。从此,曾子没有再娶,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把儿子曾元从小就教得非常好,使他后来也成为了贤达之人。
曾元长大成人之后,因为思念自己的母亲,向父亲请求是否可以把母亲接回来住,但是曾子并未答应。他告诉儿子说:“人一生最重要的无过于他的德行,而德行的根本在于孝道。一个女子嫁到丈夫家,最重要的是要使这个家能够承上启下,也就是能孝敬公婆、教导子女、辅佐丈夫。 ”
由此可见,曾子极其重视孝道。他认为妻子连蒸梨这种小事都处理不好,又怎能承担起整个家庭的责任?怎能尽到一个儿媳、母亲和妻子的本分?如此身教会有损于家风,导致家门不修,也会影响到后世子孙。所以与妻子分离也实在是不得已之举。曾元听到父亲这番意义深远的话语,也理智地认同了父亲的看法。
又有一次,曾子路过一个叫“胜母”的地方,他很避讳这个名字,所以就不肯踏入这个地方。
孔子知道曾子是一个孝子,所以将“孝道”的学问传述给他。在《孝经》当中,孔子与曾子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把孝道表露开解无遗。他嘱托曾子一定要把孝道发扬光大。由此可见,曾子的为人和孝心孝行非同一般常人。
曾子不但对于奉养父母的身体非常重视,即使在日常生活、言语行为当中,也非常谨慎,惟恐有辱父母养育之恩,担心因为自己表现不好而使父母蒙羞。
同时,他更非常留意如何教导自己的学生,时刻以自己的修身来做学生们良好的行为典范。所以,他的学生“子思”继承了他“养志”的精神,不仅使自己成为了贤人,他的学生“孟子”后来则成为“亚圣”。
曾子一生秉承孔子的教诲,依教奉行,专心致力于孝道,也用自己一生的行持来告诉我们,如何顺承亲意,如何将孝道落实在日常生活当中。他不但做到了“入则孝,出则弟”,还做到了“谨而信”,并且把夫子所教的这些德行流传于后世,培育他的学生。而由他所传述的《孝经》,也流传千古,直至今日。期间不知造福和成就了多少的家族与朝代。
纵观天下父母之心,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龙成凤,希望他们能有所成就。然而,成就“功名利禄”并不算真有成就,而成就“道德学问”才算真有成就。
6、八德篇之孝篇(24孝-6)----老莱斑衣 6、八德篇之孝篇(24孝)----老莱斑衣
诗曰:老莱七十,戏彩娱亲,作婴儿状,烂漫天真。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人,他的生平众说纷纭。《史记》怀疑老莱子就是老子,但是历史上并不可考,所以他真正的名字没有人知道。
老莱子生性非常孝顺,他把最可口的食物和最好的衣物、用品,都用来供养双亲。父母生活上的点点滴滴,都极尽关怀照顾,非常体贴。父母在他无微不至的照料下,过着幸福安乐的生活,家里充满祥和。人如果能在晚年安享天伦之乐,这样的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多么令人欣慰。
老莱子虽然已经年过七十,但是他在父母亲面前,从来都没有提到过一个“老”字。因为上有高堂,双亲比自己的岁数都要大得多,而为人子女的人,如果开口说老、闭口言老,那父母不就更觉得自己已经走入风烛残年,垂垂老矣了吗?更何况,许多人即使年事已高、儿孙成群,也总是把自己的儿女当成小孩一样来看待。
不难想象,一个人年过古稀,他的父母少说也有九十多岁了。大多数年近百龄的人,身体都会比较虚弱,而且行动不便,耳聋眼花。要跟他讲讲话,可能他已经没有办法听得很清楚了。由于腿脚不太灵便,纵使想要带他们到处去走走看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老人家的生活,往往都比较孤寂、单调。善解亲意的老莱子很能体恤 父母的心情,为了让父母能够快乐得起来,他装出许多活泼可爱的样子,来逗双亲高兴。可以说是用心良苦。
在孝顺父母的方式上,老莱子别有一番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一次,他特意挑了一件五彩斑斓的衣服,在他的父亲生日那天,他身着这件衣服,装成婴儿的样子,在父母面前又蹦又跳地跳起舞来。一边嬉戏玩耍,一边迈动轻盈的舞步,真像是童心未泯的小孩儿,特别逗人开心。
从他挥洒自如的动作中,还可以看出,为了不让父母操心,天性孝顺的老莱子,对身体的健康始终非常地关注。所以虽然年过七十,但还能轻松活泼地在父母的面前,迈动轻快诙谐的舞步,让父母欢喜。
一天,厅堂旁边刚好有一群小鸡,老莱子一时兴起,就学老鹰抓小鸡的动作,来逗双亲高兴。一时鸡飞狗跳,热闹不已。小鸡一颠一颠地到处跑,特别可爱。而老莱子故意装成非常笨拙的样子,煞费苦心,而又无可奈何。看到这番情景,双亲笑得合不拢嘴,温馨的画面,流露出人伦至孝的光辉。
为了让父母在生活上有喜悦的点缀,在日常生活中,他经常会出一些点子,逗父母开心。有一次,他挑着一担水,一步一晃地经过了厅堂的前面。突然“扑通”一声,做一个滑稽的跌倒动作,父亲哈哈大笑。“这个孩子真是养不大,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 母亲说完也笑了。
年纪大的人眼睛昏花、耳朵不灵,行动更是不便,老莱子就在家里扮演一个快乐的丑角。他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年纪大的人,在父母面前,他永远都像小孩子那样活泼可爱。
在忙碌的现代生活中,我们往往忽略了对父母的探望、体贴。让我们摒弃自私与冷漠,像老莱子那样,做一个懂得体贴关怀的人,做一个用心去感受别人需要的人。
《礼记》云:“恒言不称老。”为人子女永远不要在父母的面前,声称自己已经老了。一位孝顺的孩子,总是会想方设法让父母觉察不到岁月的流逝、年纪的增长。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连孩子都老了,那父母不就更为年迈了吗?他们听了之后,该多么伤心啊。所以,在父母的面前,为人子女不应当提到“老”这个字。
为了让父母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老莱子想尽种种办法来体慰父母的心。他把这句善体亲心的话,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个幸福的家庭,千百年来,令人羡慕不已,赞叹不尽。
7、八德篇之孝篇(24孝-7)----郯子鹿乳 7、八德篇之孝篇(24孝)----郯子鹿乳
诗曰:郯子亲老,双目皆瞽,入鹿群中,为取鹿乳。
郯子,春秋时期人。他天性非常孝顺,父母年老,双目失明,听人说喝鹿乳会好,郯子就借了一件鹿皮的衣服,乔装成一只鹿,跑到深山里,混进鹿群中取鹿乳。猎人看到动也不动的“鹿”,抽出箭想射。郯子便慌忙立起身来,掀掉鹿皮,并大声地把详细的情形告诉猎人,才免掉了被射杀的危险。猎人非常感动,就把鹿乳送给他。郯子将鹿乳取回家中,双亲喝后眼睛复明。
后来,他做了郯国的国君,所治理的郯国虽是区区小国,却颇有名气,这其中主要原因是郯子的政绩、才华和仁孝之德,赢得了人心。郯子治国讲道德、施仁义、恩威有加,百姓心悦诚服,使郯地文化发达,民风淳厚,一些典章制度都继续保持下来,对后世的影响十分深远。
历代帝王视郯子为德、才、威、雅的化身,郯子死后,后人建郯子庙、郯子墓来纪念他。据有关资料记载,当时郯子庙中塑有“三圣”像,即孔子、老子、郯子。人们对郯子的崇拜之情由此可见。
8、八德篇之孝篇(24孝-8)----黄香温凊
8、八德篇之孝篇(24孝)----黄香温凊
诗曰:黄香九岁,母丧父存,温衾扇枕,奉侍晨昏。
东汉时有个人,姓黄名香,字文强。在他九岁的时候,母亲便病故了。虽然黄香只有九岁,但他已深深懂得孝的道理。
黄香每天都非常思念去世的母亲,常潸然泪下,乡里的人看到他思母的情景,都称赞他是个孝子。失去了母亲的黄香,更把全部的孝心都倾注于父亲,家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亲自动手去做,一心一意服侍父亲。
三伏盛夏,酷热难当。每天只要吃过晚饭,就可以看到邻居们搬出椅子,坐在屋外乘凉聊天。小孩子这时总是会趁机要求大人们讲故事,要不就是追逐着在夜幕下玩耍。但是在这么多人中,却永远找不到黄香的影子。原来细心的小黄香,担心劳累一天的父亲因天太热,睡不好觉,正拿着扇子在床边扇枕席。左手扇累了,换右手,右手酸了,再换左手。就这样一下又一下的扇着,一直扇到席子已经暑气全消,黄香才会去请父亲上床睡觉。一夜、两夜……整整一个夏天都这样。
过了秋天,隆冬来临,每到晚上整个屋子就冷得像冰窑一般,要是碰上下雪的日子,就更有得受了。但是孝顺的黄香,仍然有办法让父亲每天晚上睡得舒舒服服。只要天一黑,黄香就会钻进父亲冰冷的被窝里,用自己的身体把被子焐得暖烘烘的,然后再请父亲去睡,这样父亲就可以免去寒冷之苦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黄香的孝行,传遍了左邻右舍,传遍了全县,也传遍了全国。九岁的孩童能这样懂得孝顺父亲,感动了太守刘护,他上书向朝廷申报,推举黄香为“孝廉”,黄香由此成为一位孝敬长辈而名留千古的儿童。当时有“江夏黄香,天下无双”的赞誉,后来他当了官,做了尚书令。
9、八德篇之孝篇(24孝-9)----董永卖身
9、八德篇之孝篇(24孝)----董永卖身
诗曰: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遣仙女,织缣完缗。
东汉董永,家里非常贫穷,他是一位孝子,父亲去世,没钱办丧事,就用自己的身体抵押,借钱葬父。后来到主人家做长工,走到半路上遇到一位女子,女子向他表明,希望董永能娶她为妻。董永深受感动,觉得自己是个穷人,如何能娶妻呢?但是这个女子态度非常诚恳,所以董永也就欣然同意了,两个人一起来到主人家。主人说:“织三百匹布,就可以回家。”董永妻子听了非常高兴,因为她是玉皇大帝派来的织女,所以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凡人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工作。主人看到非常惊讶,但又不能失信于董永夫妇,于是就叫夫妻两人回家了。当走到董永与妻子相遇的地方时,妻子就停下脚步,对他说:“我是天上的织女,由于你的孝心、孝行,感动上天,让我来帮助你。”讲完便凌空而去。董永这才知道,为什么妻子有这么好的手艺。
现今的社会不会提倡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是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如果没有办法把握与父母相聚的时间来孝养他们,等到你想要来报答亲恩的时候,为时已晚。
但愿我们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
10、八德篇之孝篇(24孝-10)----蔡顺拾椹
10、八德篇之孝篇(24孝)----蔡顺拾椹
诗曰:蔡顺丧父,世乱岁荒,拾椹奉母,赤黑分筐。
西汉末年,河南有个叫蔡顺的人,小时候就失去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因躲避王莽兵祸战乱逃难来到了椹涧。谁知这里也因连年兵祸,土地荒芜,百姓流离失所,母子二人日子过得很艰难。为了能活下去,蔡顺留母亲在家,自己天天外出讨饭,讨到好一些的食物带回家让母亲吃,自己只吃些野菜剩粥充饥。
后来,樊崇率领的赤眉军打到许昌,当时,老百姓害怕军队抢掠,逃的逃,躲的躲。本来就以要饭为生的蔡顺生活更加艰难了,经常是跑了很远,也讨不到一口吃的。太阳落山了,蔡顺还没有返家,母亲惦念儿子,就坐在村头等候,故而今椹涧乡菜园村西的山冈上还存有“等子寺”遗迹。
又是一年青黄不接的时候,蔡顺饥肠辘辘地跑到下午,还是没能讨到吃的。忽然,他发现一片桑林。看到地上落着不少桑椹,他如获至宝,赶忙捡拾。他把黑紫色和青红色的桑椹分开放入篮中,欢欢喜喜地往家赶。不料在回家途中遇到一队赤眉军,士兵们见他篮内的桑椹按颜色分开放置,感到奇怪,问其缘故。蔡顺说:“黑紫色的是成熟的果子,味道甜,带回家给母亲吃;青红色的发酸,留着自己吃。母亲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分开来母亲好拿。 ”
好人总有好报。赤眉军怜悯蔡顺人好心诚,没有伤害他,而且还要把抢来的米、谷、牛、羊送给他。但蔡顺明辨是非,不义来的东西丝毫都不接受。
驻守在熊耳山上的赤眉军士兵们看到蔡顺如此孝敬母亲,不禁思念起家乡的亲人,也就不想再四处征战,都想回到父母身边,以尽孝道。于是,士兵们就在营寨旁的小河边洗掉眉毛上涂的红颜色,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因此,当地群众就叫这条河为“洗眉河”。
等盗贼平定后,生活也安定了,母亲却不幸去世,还没有来得及办理丧事,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邻居家发生火灾,眼见火临近,他就抱着母亲的灵柩号啕大哭,这时火竟然绕过他家,这是孝子感动天地的证明!母亲活着时怕打雷,每到下雨打雷,他都跑到墓地,抱着墓碑哭着说:“儿子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蔡顺不仅母亲活着的时候孝顺,去世后仍然事父母如活着一样,确实做到了“事死者,如事生”。
11、八德篇之孝篇(24孝-11)----姜诗出妇
11、八德篇之孝篇(24孝)----姜诗出妇
诗曰:姜诗夫妻,孝奉甘旨,舍侧涌泉,日跃双鲤。
东汉姜诗,是一位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他的妻子庞氏也很孝顺。婆婆愿意吃鲜美的鱼,又爱喝六七里路以外的江水,庞氏就去很远的地方挑水,无怨无悔。
有一次在取水的半路遇到大风,回来迟了,婆婆口渴,姜诗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妻子赶出了家门。庞氏毫无怨悔,但又不想离开这个家,就到邻居家居住一段时间,在邻居家还关心婆婆和丈夫。她用纺织得来的钱,买一些东西,叫邻居送给婆婆吃,并且不让邻居说出来。婆婆觉得奇怪,问邻居:“你为什么经常送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吃,以前却没有?”后来邻居把一切告诉了她的婆婆,婆婆很感动,便将庞氏接回来。庞氏回家后,更加孝敬婆婆。
有一次,姜诗的儿子不幸在外面被水淹死,他跟庞氏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就编了个理由对母亲说孩子出外求学去了,不能回家。后来夫妻二人对母亲孝敬感动了天地,在他家的旁边,竟然涌出一口泉水,而且泉水的味道就跟江水一样甜美,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自水中跃出。庞氏每天将鲤鱼供养给婆婆,同时也请邻居一起分享。孝行能感动天地。儿子孝顺父母,远不如媳妇孝敬父母,因为媳妇会影响儿子。
中国有句谚语:儿子未结婚之前是娘的儿子,可是儿子娶妇之后,那就变成了妻子的“儿子”。这说明结婚之后,儿子能否孝顺,很大程度取决于媳妇。所以古时候的人对待婚姻非常慎重。女儿出嫁前,三天不熄灯,父母要叮嘱女儿如何保持家风,相夫教子,孝养公婆。我们现在的人不晓得结婚有这么深刻的重大意义,也不在乎家庭脆弱,结婚不久就离婚,对待婚姻如同儿戏,殊不知,娶到孝妇是家庭兴盛的原因。
姜诗居住的地方曾经有盗贼八次经过,不仅不抢他家,而且还拿一些东西送给姜诗,姜诗并没有留下,把东西都给埋掉了,姜诗又做到了“见得思义”,不食不义之食。
12、八德篇之孝篇(24孝-12)----江革负母
12、八德篇之孝篇(24孝)----江革负母
诗曰:江革避难,负母保身,乱平贫苦,行佣供亲。
东汉江革,字次翁,临淄(今山东淄博)人。年少时父亲就去世了,与母亲相依为命,当时正遇王莽作乱,所以他就背着母亲逃难。
在逃难中,经常遇到盗贼,这些盗贼不但想要劫他,还想让他当盗贼。面临这种情形,江革就在盗贼面前苦苦哀求,希望盗贼能念他老母没有人赡养,放他一马。盗贼看到孝子如此诚心诚意地哀求,所以不忍心劫他,更不忍心杀他,甚至有的还告诉他如何行走,以免再遇到盗贼。有的盗贼被他感动,思念自己的母亲,便纷纷解散了,可见做盗贼也不是人的本性,都是因为一时社会动荡,环境所迫,才沦为盗贼。因此江革虽然多次遇到困难,多次遇到艰险,到最后还能得到这些盗贼的帮助,转危为安,可见孝道的力量有多么大!孝道感染力有多深!
后来盗贼被平息之后,江革就带着母亲一起走到下邳(今江苏睢宁北)居住。因为非常贫穷,他就找了一份苦力挣钱供养母亲,挣的钱再少,也买最好的东西给母亲,自己破衣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母亲去世后,江革非常哀伤,晚上睡觉都不脱孝服。他的行为不但感动邻里,还感动了地方的父母官,在汉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但是不久,他就辞官返乡。皇帝非常敬重江革的为人,决定朝廷要年年慰问江革,而且他一生所得的俸禄由朝廷来供给。
江革的孝行堪与日月争辉,为天下人所共知,他的孝顺是非常伟大的,所以人人称他为“江巨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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