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北京师范大学檀传宝教授关于欣赏型德育的一些文章,其中的许多观点引起了我的共鸣。
下面是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檀传宝教授的“德育名言”。
“德育的关键在于情感、价值、态度。而行为规范则可能是有道德价值的,也可能是无道德价值的。”
这就是说,如果一种行为规范在结果上是好的,但是行为主体并没有在情感上、态度上认同它,虽然在某些压力之下,行为主体有了这种行为,但是还不能说行为主体已经是有道德的了,而引起这种行为出现的教育也不能被称为真正的“德育”。
所以德育的实践中,仅仅有行为规范的训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把外在的行为标准内化为行为主体的价值认同。所以德育仅靠知识传授和强制性的规则训练(规训)是不行的。
“道德需要引导,但是不能强制。价值引导--自主构建是德育的途径。”
对极了,道德是需要引导的,需要用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社会主流意识去引领学生,去熏陶和感染学生。道德内化为主体的品德是一个自主构建的过程,是无法强制的,因为情感、态度、价值是无法直接“灌输”的。
我认为在德育的途径上还需要加上一个目标维度:“接受、适应主流——创造、发展道德”,这就把引导的内容、构建的方向也讲明白了。德育就是要让学生产生正能量,发展正能量,传递正能量。
“德育应当有三个标准:真、善、美”
是的,德育需要这三个标准。其实,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全部都应当有这三个标准。
“真”就是内容要科学,方法要合规律;
“善”就是过程要符合伦理,是有道德的;
“美”就是从内容到过程和结果,都应该符合具有审美的价值,能够给学生以美的熏陶。
对于德育的评价,对于全部学校教育的评价来说,可以而且应该从这三个标准出发去衡量。
但是如何把三个标准转化为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是一个还需要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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